西方青少年逃学与拒学现象的研究与矫正

2013-08-15 00:55刘录护李春丽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旷课矫正学校

刘录护 李春丽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31;广州市团校《青年探索》编辑部,广东广州510635)

逃学(Truancy)和拒学(School refusal behavior)现象都是指学生在学校注册期间应当上学却间歇性不上学的现象,其对个人、家庭、学校教育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极为严重,因此受到西方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长期关注。西方发达国家针对逃学和拒学现象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实践,具有丰富的积累,其研究的学科视野不断转换,相应的矫正实践日益综合化。国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存在着巨大差距。经济贫困所导致的辍学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降低乃至消失,但非经济因素导致的,并经逃学和拒学转化而形成的辍学,却无法因经济发展而改善,以致即使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也无法全面实现义务教育的“普及”,这同样也是我国今后义务教育普及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与难题。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快速发展,非经济因素所引发的逃学和辍学现象日益浮现和明显,因此,系统梳理和深入反思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与实践,在提升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加强相应的矫正体系建设与推进义务教育的普及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西方发达国家逃学与拒学的研究历程及当前趋势

西方发达国家的逃学与拒学研究经历了“合—分—合”的研究历程,并不断转换研究的学科视角,当前逃学和拒学因在表现、成因和后果影响方面的趋同性而被整合为旷课研究。

(一)逃学与拒学现象:“合—分—合”的研究历程

第一阶段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叶。人们对于逃学现象的关注,始于韦伯斯特的一幅名画,画中展现了在学校外面徘徊,并把恐慌目光投向教室的两个男孩[1]。此阶段的逃学研究,囊括了拒学现象,并以教育学的研究为主,认为经济贫困是旷课的主要成因,继而围绕这一原因展开了多种研究。这一时期,西方经济发展处在资本主义初期,工厂出于节省劳动力的需要而喜欢招收工资较低的童工,家庭因为贫困也需要孩子更早进入工厂以获得收入,尽管部分国家已实施了义务教育,但因设施简陋以及可以容纳的学生人数有限,学校倾向于对逃学现象不做任何处理;学生也觉得此时的学校教育不够吸引人而不愿上学,更倾向于去工作。因此,逃学在这一时期虽不乏义务教育的法律规范,但亦有社会发展的驱使与容忍,人们对于逃学的态度是模棱两可的。

第二阶段从20世纪40年代初到90年代。西方国家经济日益发达,非经济因素对于旷课的影响下降。虽然同为旷课行为,但是拒学与逃学具有很大的行为表现差异,从1941年开始强调个人心理特征的拒学研究,之后心理学研究拒学与教育学研究逃学开始分离。研究认为,逃学是一种品行不良的障碍问题,而拒学则是心理神经紊乱所致[2]。对于逃学和拒学现象的差异,旺达(Wanda)进行了细致的总结,认为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拒学与非心理因素导致的逃学现象,具有五个方面的差异:一是拒学现象的孩子在学校中具有严重的情感压抑,包括焦虑、脾气暴躁、忧郁或某些身体征兆,逃学的学生则没有;二是拒学的孩子经常说服父母允许自己留在家里,而逃学的学生则经常向父母掩盖自己的逃学现象;三是逃学学生有明显的不良行为,包括偷窃、欺骗,同时还具有反社会的同伴群体,拒学学生则没有;四是在上学的时间段里,拒学学生经常待在家里,逃学的孩子则在学校外的社会上;五是拒学的学生具有完成作业的意愿并在家里做作业,逃学的学生则无此兴趣[3]。

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持续至今。学术界逐渐认识到,拒学和逃学虽然具有行为差异,但都集中表现为不适应学校且不上学的状态,两种学生对学校都具有厌恶、恐惧等负面情感体验。据此,泰尔曼(Tyerman)认为,逃学和拒学具有相同的本质,二者处在一个旷课统一体的两端而已[4]。

(二)当前的研究趋势:整合的旷课研究

当代研究将逃学与拒学整合为旷课研究,源于其在表现、成因、影响和矫正策略方面的趋同性。

一是逃学与拒学的表现都是脱离学校的旷课行为。尽管症状上有差异,如拒学具有一定的恐慌、头痛等心理和生理反应,逃学则没有,但是研究质疑这些表现是逃学学生为对抗上学而故意掩饰的行为。而且,两种行为都有不适应学校生活的症状,两种学生在学校都具有诸多典型的行为与心理表现:行为表现包括不服从、愤懑、好争斗、注意力游离、无爱心、富有侵略性、不受欢迎、无坚持性、懒惰、与人疏远、没有能力建立和维持关系;心理表现包括缺乏安全感、不高兴、焦躁不安、过度幻想、疲劳、空虚、沮丧、神经质、悲惨、焦虑、孤独、缺乏自信、经常郁闷等[5]。

二是有关逃学与拒学的成因高度趋同,可以分为个人、家庭、同伴群体、学校四个方面。个人成因方面的研究强调拒学和逃学是个人特征决定的结果,包括个人的心理、能力、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成长的阶段性特征,如自我否定、学生更低的智力与技能、愤愤不平、暴躁、学业成就低下、社会交往能力不足以及青春期的独立与反叛等[6]。

家庭成因方面的研究主张家庭及其外围环境对学生行为的重要影响,还涉及一些零散的解释模型。家庭及其外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家庭结构、家庭沟通、家长教育能力、家庭的社区环境、家长的职业特征与家庭地位。零散的解释模型包括社会资本模型和亚文化模型。前者认为家庭社会资本较低,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导致学生旷课行为的产生;后者主张学生受家庭的街区文化影响,浸染与主流文化不同的亚文化,导致孩子对学校教育持负面态度而旷课[7]。

同伴群体的影响侧重于心理学分析。群体社会化理论强调同伴群体与家长的代际差异及其对学生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无论是逃学群体还是拒学学生,都与学校中同伴的缺失有关。同伴群体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给予学生支持,并帮助学生强化个人价值、消除恐惧、回避敌对以及确立自我认同与自我身份等;相反,学校中同伴群体的缺失,会导致学生的胆怯、情绪暴躁与侵略性行为,这会进一步恶化其学校处境[8]。

学校研究的视野主要侧重于教育管理,涉及师生互动、标签效应、课程设置和学校行为管理等内容[9]。师生互动主要是指教师对于学生的关注不够,甚至对学生持有负面评价和态度,促使学生排斥学校。标签效应认为学生旷课是因为学生被冠以“坏学生、差学生”等标签所致。课程设置的研究主张,标准化的课程安排无法满足广大学生多样化的需要,导致部分学生拒斥某些课程后变为旷课行为。学校行为管理,主要是指教师在行为管理中对于差生的惩罚性和隔离性措施,导致这些学生日益脱离学校。

三是两种行为矫正策略的方式大体相同,而且矫正策略的影响也趋同。尽管心理学针对拒学的研究也有药物治疗的方法,但因没有独立的治疗效果,所以必须与其他矫正方法相结合,如认知性行为治疗、教育与支持性治疗。包括专业矫正者、家庭成员和学校教师在内的矫正团队,不但在拒学和逃学行为的矫正中通用,而且是矫正策略的核心内容。

四是逃学与拒学行为具有相似的影响,都可以分为个人、学校与社会三个层面[10]。在个人层面,逃学与拒学的学生不能获得有效的教育经历与成就,最终会导致其成年后的社会适应问题,如较低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家庭承担能力不够、失业、婚姻破裂,甚至是反社会的生活方式,如酗酒、吸毒、赌博、轻微犯罪与侵略性行为等。逃学与拒学行为对于学校管理也造成极大的管理障碍,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成本,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学校针对逃学与拒学的某些特殊矫正待遇也会促使其他学生和家长怀疑学校教育的平等性,进而还会引发家校冲突;长期逃学和拒学所形成的辍学,最终还会导致义务教育难以普及。对于社会而言,学生逃学和拒学短期都会提高社区管理的监控和服务成本,长期还会塑造一个具有强烈反社会倾向乃至是犯罪的底层群体,继而增加了社会福利支出、社会监控成本,并形成不良的社会底层文化。

二、西方发达国家逃学与拒学的矫正实践

与研究相对应,西方发达国家对于逃学和拒学也有长期的矫正实践,并因经济、教育和社会不同的理念而经历了司法、教育和社区服务等不同矫正机构的实施。

(一)经济理念与司法矫正

逃学与拒学现象矫正的第一个阶段是经济理念下的司法阶段,与逃学涵盖拒学的第一个“合”的阶段相对应。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初期,急需大量受过教育并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义务教育普及以及学校教育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工业技术专业化的一个结果。但是,这与资本原始积累需要有一定的矛盾,也导致逃学矫正中的冲突。与此相适应,西方政府都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大规模建立学校,并将逃学界定为违法行为,运用司法监禁的方式予以处罚[11]。同样,资本原始积累与教育的冲突也延伸到对逃学的矫正之中,即地方治安官员对于逃学的制止和矫正遭到学生个人、家庭和学校的抵制。由于此时学校教育质量低下,逃学学生更倾向于进入工厂工作而不想进入学校学习;家庭由于贫困也希望学生更早进入工厂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学校也因为容纳学生的人数有限,认为管理人员把表面糟糕的逃学学生送到学校是多此一举。

(二)教育理念下的学校矫正

1941年,拒学研究开始逐渐从逃学研究中分离出来,逃学与拒学的矫正工作进入分离的第二阶段,此时的理念开始突出教育问题,认为学生的负面行为是不良教育的结果,针对逃学和拒学的矫正也就成为学校教育的核心主题。此时的矫正策略主要集中于学校教育,并表现在行为管理、人事安排、教学设计和多样化的活动安排等四个方面[12]。在学校管理方面,建立了逃学与拒学的报告制度,如英国规定学校必须间隔一定时间报告学生的旷课情况,有的地方甚至给学生安装电子芯片随时监控学生的行动动向。人事安排的调整,主要是提高教师质量,包括建立教师资格证制度,增加学校中的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人员数量等。教学设计强调要更多考虑学生的兴趣、个人经验等,并通过课程调整增加课堂教学对于学生的吸引力。在活动安排上,学校组织多样化的活动,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三)社会理念下的社区矫正

第三阶段是逃学和拒学高度趋同后所采取的复合手段,其中涵盖的理念集中于逃学与拒学复杂的社会性成因,并主张进行社区矫正。这一时期,西方经济普遍进入发达水平,逃学和拒学的经济成因也不是主因,个人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心理学针对个人心理因素所强调的药理学治疗不能发挥独立的矫正效果,必须与其他社会技能训练相结合,人们更倾向于认为拒学是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由于旷课现象更多地集中于城市,以及城市社会文化环境的复杂性,一些学者认为旷课是城市复杂社会生态环境的产物[13]。

与此相对应,针对旷课行为的矫正实践开始转向社区,主张通过社区服务把家庭和学校联系起来,组成以专业矫正人员为主,包括家庭成员、学校教师、辅导老师、社区社工与学生在内的矫正团队,对学生的旷课行为实施矫正[14]。社区矫正的关键是为学生提供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服务,包括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社会接纳能力,调整个人认知、训练和参与团体行为、履行社区义务服务、进行缜密监控、父母陪伴与沟通、教师积极反馈、指导和帮助父母,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

三、西方发达国家逃学、拒学研究与矫正实践的反思

(一)西方逃学与拒学研究中的不足

西方逃学与拒学研究在丰富的积累中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经验研究的混乱、研究方法的争议和解释性理论的模糊。

在经验实证方面,涵盖逃学和拒学的旷课研究面临三个主要的问题:概念的界定、数据收集和逃学测量[15]。对于旷课的概念界定,不同学者的界定存在很大差异,并表现为两个层次。一是基于旷课本身和程序的定义。一些研究者将旷课界定未经为许可的不上课现象,强调了学校的管理许可,但是忽略了学生因为偶然性疾病、突发性事件所导致的合理旷课,有将旷课扩大化的倾向。另一些研究者将旷课界定为没有合理缘由的不上课现象,这一定义忽略了家长出于经济、家庭等原因支持并说服学校同意学生旷课的现象,对旷课的界定也有狭窄化的倾向。二是关于旷课时间长短的定义争论,旷课多长时间才能被准确定义为旷课,是采用一天脱离学校的时间长度、一个星期旷课的节数,还是一个月乃至一个学期旷课的天数为标准,如果标准不当,会将因为偶然因素而导致的旷课等同于必然性因素的长期旷课,进而给偶然性旷课学生贴上旷课标签,导致偶然性旷课学生的污名化,并引发其后来的持续性旷课以及矫正困难。

基于概念的界定不清,有关逃学的测量和数据收集非常混乱。统计分析中的旷课数据收集来源也是多种多样的:一部分源于教育部门的官方统计,以学校每天没有登记的注册学生为标准进行研究分析,但是忽略了那些来校登记后又逃学的学生;一部分源于学校报告或是教师报告,涵盖了登记后又逃学的学生,却忽略了那些以各种不合理缘由取得学校许可的旷课学生;一部分源于研究者调研所设计的学生自我报告,存在着学生的不实填答等。同时,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也被批评为过于笼统或语义不清[16]。这种收集方式上的多样化导致旷课的学生人数以及程度很难被准确估计。

研究方法的争论涉及这一领域经验研究的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经验研究集中于大规模数据的统计分析,目的是发现逃学和拒学的各种影响因素以及后果等,并进行一些解释模型的假设检验。第二部分是定性的个案研究和现象学研究,其目的是探讨逃学与拒学形成的深层原因、动态过程和逃学、拒学学生的生活状态。第三部分是针对目前逃学与拒学的矫正项目展开评估研究或行动研究。其中第二部分针对前一部分的研究进行了批评,并认为针对逃学和拒学的研究应围绕解决这一问题而展开,因此较为深入和具体的定性研究,对逃学和拒学的矫正更为有益[17]。

在解释性理论和学科地位方面,已有研究学科的整合还极为薄弱。有关逃学和拒学的解释模型,如个性特征模型、亚文化模型与社会资本模型等,都过于琐碎且极不完整,不能涵盖旷课现象的所有成因。以往的研究主要以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科研究占据主导地位,在如今的整合研究中尽管认识到旷课现象是多种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相应社会学研究已经开始介入,但因缺乏明确的研究地位而处于极为薄弱的境地。因此,这一领域的社会学研究急需加强和拓展,已有研究对于逃学和拒学诸多社会因素的分析也显示出社会学研究的契机。

(二)西方逃学与拒学矫正实践中的困惑

逃学与拒学研究的学理依据涉及到司法和教育两个方面。在司法方面,第一阶段司法处理遭到了教育目的方面的质疑。一是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而司法处理强调法律惩罚,而非拯救,于是针对逃学拒学学生的司法监禁越来越多地遭到社会舆论的批评。二是司法规定处理逃学和拒学要对家长进行司法制裁,但一些研究表明,针对家长的处罚没有对逃学和拒学产生遏制效果,且适得其反,进一步恶化了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18]。

在教育方面,主要是教育理念的内部分歧导致人们对于司法实践的质疑。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生具有按照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并将逃学和拒学界定为违法行为。但是教育不能等同于学校教育,逃学和拒学是脱离学校的旷课行为,是否就违背了教育义务?对此,一些学者批判了为贯彻义务教育法而对旷课学生或其家长进行司法制裁的做法,认为其法理依据不当,原因是教育的概念宽泛,不仅涵盖学校教育,还包括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因此,将逃学和拒学视为违法而进行处罚的司法实践在教育理念上还有不足。

在实施依据方面,基于逃学和拒学相整合的矫正研究,都主张建立以专业矫正人员为主导,包括学生、家长、学校教师、辅导人员、社区社工在内的矫正团队,整合家庭、学校与社区进行整体性的矫正。但是这一策略也存在巨大的问题,一是横跨家庭系统、教育系统和社区系统的矫正团队如何整合的问题;二是不同的矫正团队具有不同的理念、实施策略与步骤,缺乏切实可行的统一操作模式[19]。

四、西方发达国家逃学、拒学研究与矫正的国内借鉴

(一)国内相关研究的借鉴:厌学、辍学、逃学与拒学研究

从西方有关逃学与拒学的研究反思来看,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急需加强,研究水平也有待提高。而相关的厌学和辍学研究还急需更正和调整方向。就逃学来说,国内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小学教师具体经验的积累;二是对国外研究的初步介绍与引进;三是思辨性的教育对策研究。有关逃学的实证研究、功能研究还极为鲜见,进行解释性理论拓展的研究更未出现。同样,针对拒学现象,国内的研究仅限于零散的综述性研究,几乎没有什么实际研究个案和理论分析的进展。极少数的探索性研究基本上是延续国外理论对拒学现象进行症状分析。其对于国外心理学的研究引入也不完整,相关的实证研究还极为匮乏。同时,国内有关逃学和拒学行为矫正项目的行动研究和评估性研究,还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有关逃学和拒学相整合的旷课研究视角还未受到关注。相对于西方在这一领域的丰富积累,国内研究还需加强,在填补部分研究缺失的同时,通过引入各种解释性理论的实证研究来提高水平。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考虑,国内的厌学是一个无的放矢的研究概念,需要更正。西方有逃学、拒学和辍学研究,而没有厌学研究,其中缘由之一就是厌学这一概念的模糊性。对现象分类,是研究深入和研究结果进行比较、积累的基础,厌学作为一个研究概念具有极大的模糊性,需要更正。

国内的辍学研究非常丰富,却避重就轻,集中于辍学现象的经济成因如贫困,而不关注辍学之前的逃学和拒学研究,需要调整研究方向。辍学现象如果是经济因素导致,那么辍学就不是一个教育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降低。同时,辍学一般经由长期化的逃学和拒学转变而来,非经济因素所造就的逃学和拒学往往极为复杂,且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也是西方学术界的研究重心。反观国内,逃学与拒学研究薄弱,大量的辍学研究一味重复而没有发展。国内已有学者开始发现部分农村经济发达区域和城市依然有为数不少的辍学现象[20],但因研究稀少,没有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足够重视。

(二)国内逃学与拒学矫正实践的借鉴

鉴于逃学和拒学现象的复杂成因和巨大的负面影响,国外针对逃学和拒学的矫正实践,也有诸多值得国内借鉴之处,并表现在社会关注、学校制度与矫正体系三个方面。在社会关注方面,西方社会高度关注并重视逃学和拒学现象,英国教育部门发布了很多与逃学、拒学有关的报告,美国教育部把逃学和拒学列为美国的十大教育问题之一[21]。西方国家针对逃学和拒学的新闻报道几乎每周都有,这也促使政府出台了很多与逃学和拒学有关的教育法案。反观国内,政府没有针对逃学和拒学进行管理的行政安排,社会关注不足,相关法律仅是义务教育法,针对性的逃学和拒学法律还未出现。

在学校制度方面,西方发达国家针对逃学和拒学建立了学校报告制度以及矫正性的调整和辅助措施,这值得国内大力借鉴。为了及时监控和掌握逃学与拒学学生的人数、比例和状态等,西方建立了完善的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定期报告学生的逃学与拒学状况,并进行确定。同时,对被确定为具有逃学和拒学行为的学生,一方面,学校必须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矫正,如提供心理辅导、社工帮助与特殊课程、活动的安排等;另一方面,对于由政府福利机构或是社工项目组织提供的矫正措施,学校要给予积极的配合和辅助。国内学校针对逃学和拒学既无系统的报告和确定制度,也无明确的矫正措施,逃学和拒学学生几乎处在放任自流的状况。

在矫正体系的建设方面,西方针对逃学和拒学的矫正具有政府、学校、市场和民间矫正组织四种体系,这一做法值得国内模仿和借鉴。在政府提供的矫正体系中,主要是政府福利部门向逃学与拒学学生及其家庭提供福利帮助,并指定专业社工或者心理治疗人员进行辅导。学校的矫正措施则是学校活动、教学调整以及心理辅导老师、社工提供的特殊辅导。市场中的辅导体系则通过专业的教育与心理辅导机构来进行。由科研基金或公益基金资助的民间教育组织,也不定期地设计一些短期或长期的逃学与拒学矫正项目,借助于社工、教育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来提供一些辅导。相比之下,国内的矫正体系极为薄弱,很多逃学和拒学家庭面对孩子的这种行为,极为焦灼、压抑和痛苦,更因无处矫正而孤立无援。因此,建立多样化的矫正体系,无论对于国内的矫正实践,还是对于学术研究都有着极为迫切的需要和重要的价值。

[1]A.C.O.Ellis,Influences on School Attendance in Victorian England,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1973,(1).

[2]Ken Reid and Linda Kendall,A Review of Some Recent Research into Persistent School Absenteeism,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1982,(3).

[3]Wanda P Fremont,School Refusal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American Family Physician,2003,(8).

[4]M.J.Tyerman,Truancy,London:University of London Press,1968,p.217-225.

[5]Hibbett,A.,Fogelman,et al.Occupational Outcomes of Truancy,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90,(1).

[6]David Reynolds and Stephen Murgatroyd,Being Absent from School,British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1974,(1).

[7]D.H.Hargreaves,Social Relations in a Secondary School,London:Psychology Press,2003,p.137-152.

[8]Brown,P.,Eicher,et al.The Importance of Peer Group(Crowd)Affiliation in Adolescence,Journal of Adolescence,1986,(1).

[9]Elizabeth Stearns,Stephanie Moller,et al.Staying Back and Dropping Ou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rade Retention and School Dropout,Sociology of Education,2007,(3).

[10]Susan H.Jones’and Leslie J.Franci P.,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ysenck's Personality Factors and Attitude Towards Truancy Among 13-15 Year Olds in England and Wales,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1995,(2).

[11]Patcarlen,Denis Gleeson,et al.Truancy:The Politics of Compulsory Schooling,Buckingham,Open University Press,1992,p.54-68.

[12]Galloway,Problems in the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of Persistent Absence from School in Hersov,L. & Berg,I(Eds).Out of school.Chichester:John Wiley,1980,p.147-165.

[13]Rumberger,R.W.Dropping Out of Middle School:A Multilevel Analysis of Students and Schools,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1995,(3).

[14]Fashola,O.S., & Slavin,R.E.Show Me the Evidence!Proven and Promising Programs for America’s Schools,Thousand Oaks,CA:Corwin Press,1997,p.78-92.

[15]K.Tj.Bos,A.M.Ruijters ,et al.Absenteeism in Secondary Education,British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1992,(4).

[16]D.Reynolds.,D.Jones,et al.School Factors and Truancy,in L.Hersov and I.Berg(eds),Out of School,Chichester:John Wiley,1980 .p.89-101.

[17]Cedric Cullingford,Jenny Morrison,Peer Group Pressure Within and Outside School,British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1997,(1).

[18]Zhang,Ming,Time to Change Truancy Laws?Compulsory Education:Its Origin and Modern Dilemma,Pastoral Care in Education,2004,(2).

[19]Richard D.Sutphen,Janet P.Ford,et al.Truancy Interventions:A Review of the Research Literature,Research on Social Work Practice,2010,(2).

[20]魏莉莉 董小苹:《日本“不登校”研究对我国城市辍学研究的启示》,载《青年研究》,2010年第1期。

[21]Heaviside.S.,Rowland.C.,et al.Violence and Discipline Problems in U.S.Public Schools:1996-97,Washington,DC: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8,p.45-67.

猜你喜欢
旷课矫正学校
对社会失望,新西兰学生频频旷课
高职辅导员对旷课学生的管理初探
攻心治本开展社区矫正
“体态矫正”到底是什么?
学校推介
大学生旷课行为及原因的调查分析
矫正牙齿,现在开始也不迟
改良横切法内眦赘皮矫正联合重睑术
旷课猖獗愁坏沙特教育部
I’m not going back to school!我不回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