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及现实路径

2013-08-15 00:45王庆岭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廉政腐败制度

姜 洁 王庆岭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说:“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可以说,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从未停止过对腐败现象的斗争。当前,面对腐败文化的泛滥、猖獗之势,为全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国共产党作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战略决定。中共十八大报告也重点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毋庸置疑,如何化解腐败这一“致命”危害,廉政文化应当仁不让地负起责任。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是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评价的总和。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虽古已有之,但作为一个概念被明确提出,则起始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逐步深入。2004年9月,中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这是我国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廉政文化”。2005年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强调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这是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首次对廉政文化进行表述。2008年5月13日,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专门对廉政文化进行部署。2010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此系中央首次就廉政文化建设专门下发文件。由此可见,廉政文化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这既是多年来廉政文化建设实践推进的结果,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本身对廉政文化的内在需求的回应。

(一)弥补制度的缺憾

论及反腐手段,学界往往直指制度。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因为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比较成熟,当下中国也不缺乏制度,从现行刑法经过八次修改,但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的相关规定基本未作改动便可见一斑。然而据中纪委最新数据,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759件,结案6390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42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4584 人。[1]

和制度相比,文化在塑造人的灵魂时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但却无孔不入。倘若能通过文化的熏陶与感染,预先将个人私欲加以控制,从源头上铲除了腐败滋生的条件,则比腐败蔓延之后再严惩更要事半功倍。因此,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和教育手段,无疑是遏制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一部好的廉政文化作品对一个人的影响是空前的,灵魂深处的洗礼有时胜过严刑酷法的震慑。反腐倡廉是一个长期工程,不仅需要必要时的“杀头”,更需要平日的文化“洗脑”。相对于廉政制度而言,廉政文化的影响更广泛、作用更深远。它不仅作用于权力在身的政府官员,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也可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廉政文化具有约束、规范、引导人的思想行为的作用,它一旦根植于人们心中,将具有廉政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说制度让想犯错的人犯不了错,文化则是让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意犯错。

制度在执行中遭遇文化、社会环境“瓶颈”的情形并不鲜见。再完备的制度,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文化支持,也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甚至会出现所谓的“潜规则”。事实表明,制度有自己的先天性缺陷,即制度本身的不完整性和制度执行的人格依赖。制度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变动不居性之间存在永远无法克服的矛盾;另外,法律制度的规定虽然是客观的,但法律制度的执行却不可避免地受到执行者个人因素的影响。文化反腐则正好能弥补制度反腐这两大缺陷。制度缺乏文化基础只能是苍白无力的文字。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文化可弥补法律漏洞。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重视文化的基础作用,在现代文明的基础上,建设一种与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廉政文化,我们的反腐倡廉才会有深层的理念支撑和坚定的信仰追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客观要求,是发展先进文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对抗负面文化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 “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2]虽然此文主旨是提倡“致富”,但也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当时“耳目欲极声色之好”的社会风气自然地流露出一丝反感和无奈,同时也说明我国的“腐败文化”由来已久。“腐败文化”是一种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评价。尽管腐败之恶罄竹难书,而作为一种行为文化,它又是一种“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文化,许多普通老百姓也是“痛恨并腐败着”。当前我国的腐败现象之所以滋生蔓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背后有腐败文化作支撑。腐朽没落的官本位意识、贪图享乐的思想观念、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还有一定的市场,正如《非诚勿扰》中某嘉宾说过的“经典名言”:“我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赤裸裸的“拜金”人生观并不只代表她一个人。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非常漫长,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文化、宗法文化等消极因素根深蒂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求学升官、升官发财至今仍是某些人的“最高理想”;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外来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不断侵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些腐败现象也随之出现。腐败文化对全社会的影响和侵蚀,在现实生活中正严重地扭曲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成为廉政建设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负面文化的严峻挑战。从目前我国查办腐败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凡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地方,都是廉政文化建设薄弱、缺乏廉政文化氛围的地方。腐败现象可怕,但最可怕的是腐败获得文化上的支持,使腐败文化成为一种常态。

腐败文化虽在我国还没有占据主流,但却有蔓延扩散的趋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败文化巨大的腐蚀力,已导致许多国家和政党由兴到衰、由盛到败。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与腐败文化的危害性,充分说明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复杂性、曲折性、艰巨性,同时也彰显了廉政文化建设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不可或缺性。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依靠廉政文化的熏陶、教化作用,将勤政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地植于党员干部群众的心田,让廉政文化成为处于腐朽没落文化边缘人们的“守护神”,使其“悬崖勒马”。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必然是同腐败文化相较量的过程。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和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形成一种“强势”,既可以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又可以为他们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是人民群众追求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文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上,更为根本的在于它是人的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廉政文化承担着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营造廉洁环境的重要任务,发挥着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独特作用,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的需求。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迫切需要,又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社会提供大量廉洁文化产品,才能有效地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文化的侵蚀,在全社会培育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良好风气。

廉政文化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易言之,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支持。因为实现社会和谐必须保障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而腐败正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破坏利益分配的正常格局和合理秩序,必然引发或潜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政知识、廉政要求、廉政理念,有利于丰富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的内涵,提高教育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和有序;同时有利于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总之,只有搞好廉政文化建设,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已成共识,但应采取何种措施,仁智互现。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向度,探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

(一)充分挖掘利用党史中的廉政文化资源

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廉政思想传承连绵不绝。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汲取中华民族优秀的廉政文化建设遗产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途径。因此,党史中蕴藏着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开始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譬如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制定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强调“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还制定了惩治贪污的相关条例,引领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廉洁自律、防止腐败。1929年,毛泽东在古田会议的决议案中,提出了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反腐败措施。1944年9月,毛泽东倡导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教育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并将“为人民服务”融入廉政文化之中。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中共还形成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比如:重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延安整风就是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注重民主监督,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中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时,提出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民主与监督。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思想,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弘扬廉政文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以“三反”、“五反”为代表的多次反腐败斗争,果断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对党员领导干部进城后注意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起了很好的警戒作用。诸如此类鲜活事例,都闪耀着廉政文化的光芒。建国初期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奠定了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和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后,中共历代领导集体都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并有独到见解。邓小平认为,反腐败斗争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是教育,一是法制。他认为廉政建设 (当然包括廉政文化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3]所以要加强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文化抵制腐败文化。制度建党思想开创了我党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奠定了今天我党廉政文化建设强调“法制是保证”思想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认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法制是保证,要通过健全法制来预防与治理;监督是关键,要发挥各种监督作用,这样就把教育、法制与监督有机统一起来了,形成全方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与格局。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党中央及时颁布实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

可以说,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将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丰富多彩的党史文化本身就是一座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宝库,我们应当自豪地对待,深入挖掘和提炼其中的廉政精神和进步思想,在继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建设廉政文化的丰富养分。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随着反腐倡廉实践的推进和深入,廉政文化建设任务愈加艰巨和迫切。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建设周期长、成效慢,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方能推动廉政文化健康持续发展。

和其他工作一样,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导是关键。只有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合力,才能确保廉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要遵循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规律,建立和完善完整的目标管理机制和严密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做出具体安排,把长期规划和近期安排结合起来,有序推进。根据廉政文化建设目标落实的情况奖优罚劣,明确责任。为了切实保障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投入机制,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捐助为辅,进一步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对廉政文化建设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证。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更具有现实的迫切性。制度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体系中具有核心的地位。我们都知道邓小平的经典论断:“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胡锦涛也曾强调,依靠制度惩治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的根本途径。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具有“管制效应”,是惩治腐败的硬性措施。廉政文化自身反腐败的作用力,需要一系列廉政制度来支持、保证。建立规范、系统的廉政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把廉政文化内在的自觉的柔性约束力和法律法规外在的刚性约束力相结合,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减少和消除腐败行为产生的条件和环境。只有通过廉政制度的保障,廉政文化才能发挥更大的道德影响力。因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抓住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进程,尽快完善有关反腐败的法律。惟有如此,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在资金投入、人员保证、机制创新上有真正的法律依据和保证,廉政文化也才会真正成为全社会的主流和主体文化,“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也才能真正形成。

(三)以人为本,创新载体,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是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力量,也是推动廉政文化发展的动力。

廉以养德,文以化人。文化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遵循客观规律建设廉政文化,首先要做到以人为本。必须着眼于尊重人、理解人、培养人、教育人,才能使廉政文化建设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以人为本还包含着一层意思,就是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让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通过创新载体,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吸引力,提高参与性。比如建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廉政文化的直接浸润和熏陶;开发廉政文化建设的网络资源,为廉政文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借助网络平台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相结合,激浊扬清,不仅壮大着反腐力量,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使廉洁文化植根于更多公民心中;还可以通过广播、报刊、图书、戏剧、歌咏、书画展、廉政广告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面、教育面,让廉政文化真正在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生根、开花、结果。如上海电影制片厂2000年摄制的主旋律影片《生死抉择》即是令人振聋发聩的反腐倡廉力作,具有很强的思想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上映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观影热潮;再如山东莱芜梆子廉政教育戏剧《儿行千里》,已先后到全国40多个城市演出140多场,行程1万多公里,观看的党员干部达14万人次,引起强烈反响。

要使廉政文化建设真正深入人心,必须使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公民意识,促使其成为塑造良好社会风气的积极倡导者和拥护者。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发挥主体地位。要培育公民意识,关键在于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只有在具体的民主政治实践中真正享受到法定的公民权利和承担法定的公民义务,公民文化的培育才有落实的基点。当前培育公民意识不容忽视的是培育公民的基本政治素质,即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尤其是监督权。社会主义国家普通百姓就是国家的主人,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关心、参与廉政建设,使腐败分子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将为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此外,要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途径的社会公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深入推进公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文化作用,做好廉政文化“八进” (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进医院)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重视和各级努力之下,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与此同时,我国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31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并以视察深圳不封路、考察河北时10人四菜一汤等行动带头践行着廉政文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才能使廉政文化建设步入更加科学的轨道。

[1]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R].2012-11-14.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9.75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3.379.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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