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治集权、经济分权”体制下,“自上而下”标尺竞争格局中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体制,使地方政府具有用降低税收来争取投资的动机。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博弈工具在地方招商引资中的作用被不断放大,造成高名义税率、低征管效率的局面,由此引发的恶性竞争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与环境的极度恶化。
对2003年—2010年中国271个地级市层面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投资每增加一单位,污水排放、SO2排放、烟尘排放分别上升33.9151单位、22.5439单位和15.5032单位。地方政府实际税率每提高一单位,污水排放、SO2排放、烟尘排放分别减少942.378单位、1149.82单位和425.066单位。
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行为导致为增长而污染的现象,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导致政府引致型的污染。而降低污染排放量、提升环境质量,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革现有分税制体制和环境规制体制,建立更为科学的政绩考核体制与公众参与的环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