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结构变迁中的政党与社会抗争治理研究*

2013-08-15 00:54孙培军
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报告 2013年2期
关键词:抗争执政党政党

孙培军

目前关于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的研究,主要是强调在政府治理的基础上,发挥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的治理潜力和能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但是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之外,必须加入一个关键的主体,即政党,将政党纳入到社会抗争治理中。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是三维的,即国家、政党和社会,一方面政党领导国家,另一方面政党联系着社会,考察社会抗争治理必须放到国家、政党和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关注政党与国家之间、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直接影响着社会抗争治理的效果。①本文中的政党特指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国家和社会,党、国家和社会,党、政府和社会不作统一表述。

一、社会抗争治理:政党行为

从实际来看,社会抗争很多时候是因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偏差、矛盾或冲突。在社会抗争治理过程中,上述两个层面的关系调节除了靠两类关系中的主体自我调整之外,另外一个重要思路是:需要协调国家与社会、社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中介或载体,而现代政治生活的重要支配力量是政党,政党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力量,既是整合与协调社会的力量,同时也是运行国家权力、引导社会发展的力量,因而对平衡国家与社会关系,整合国家与社会的意志有直接的作用。在现代政治的一般逻辑和中国的特殊逻辑下,必须将中国共产党放到权力结构及其变迁中研究政党治理社会抗争。

(一)现代政治逻辑下政党与社会抗争治理

社会抗争作为一种非制度化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其发生、发展受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影响,是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国家和社会、社会和社会内部之间的关系断裂或失衡而引发的博弈。这种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社会抗争从根本上讲是关系“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民主化这当代四大国际性潮流交互作用的大变革时代,想要在日益加快的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就必须具备必要条件:一个是强大的政党,一个是有效的政府。没有强大的政党,政府就失去了发展战略的权威指导,政府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没有有效的政府,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资源调配无法进行,无法在现代化过程中赢得主动。两者必须兼得,不可偏颇其一。①姜淑芝、王辉:《政党权威与政府能力: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问题的两个视角》,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2 期。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也要谨慎处理异常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政治问题。如何防止政治危机,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的辩证关系是各国政治发展理论的首要研究课题,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稳定的关键在于巩固政党权威和强化政府能力以适应后工业社会的发展。②陈英:《研究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问题的两个视角》,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5年第1 期。从以上可以看出,政党权威及其能力与影响社会发展和秩序的社会抗争治理存在强相关性。

此外,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两种典型发展模式——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来看,两种模式在二战后50年的时间取得迥然不同的结果。东亚模式要好于拉美模式,它能比较好地处理发展中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渐次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使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迅速提高,这是因为在东亚模式中,强大的政党和有效的政府的天然的有机结合以及致力于经济增长的终极理念、灵活的制度创新是造就东亚奇迹的根本原因。反观拉美模式,政党与政府的关系相互脱离,一个日益脱离多数选民广泛支持和认同的政党,一个在政策上连续失误导致经济停滞不前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发展是不可能成功的,制定的战略也不会符合国情的,经济必然是动荡的。①郇庆治:《西方政党体制理论》,载《山东大学学报》,2001年第5 期。同时,社会的和谐需要协商的主体,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公共协商的主体是公民及其社团,这种理论倾向导致了政党因素在协商民主论争中的缺席。然而,公共协商与政治决策之间的非连续性和断裂性,要求公共协商在政治决策领域寻找合适且有力的政治代议者,这就在客观上为政党因素在协商民主理论中的重新出场创造了机会。②高奇琦:《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政党因素的缺位及其修正》,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2 期。凡此种种,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在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经验后总结道:“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够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的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③[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96 页。政党成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所需要的结构性整合或协商力量,正如帕森斯所说,在现代社会,政党已成为社会整合结构的重要部分。④[美]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梁向阳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38 页。

从以上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和政治稳定的一般政治逻辑来看,政党和政府的关联,政党和社会的关联,决定了政党能够满足社会抗争治理对协调国家和社会之间、社会和社会之间的需要。这种一般政治逻辑同样适用于中国,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同或相似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问题,同时,中国的政党同样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具有与一般政党的这种在现代化中保持社会稳定的功效,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抗争的治理。

(二)中国政治逻辑下政党和社会抗争治理

从中国社会抗争的性质和动因来看,社会抗争是由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社会和社会之间的冲突而引发的,目前的社会抗争治理是国家—社会视角,形成对社会抗争治理的法治化和制度化治理。但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下,将国家—社会视角扩展为国家—政党—社会这三维视角能够更准确、更有效地治理社会抗争。根据《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的定义,政党“不过是平衡国家与市民社会张力的、运行于政治体制的正式部分(立宪的)和非正式部分(社会的)交界上的一个制度要件”。①[ 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版,第521 页。政党在国家、政党和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满足了社会抗争治理的条件,能够充当社会抗争治理的主体,构成社会抗争治理结构中的一个要素,而且,可以说是关键的一个要素。因为,社会抗争作为一种底层社会的利益博弈,从根本上讲,其发生的频度、强度受中国现代化的速度和质量的影响。而中国现代化的逻辑是由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政党和社会的权力结构决定的。这体现为:“中国这种形态的现代化内涵的发展机理是:以国家为主导,集社会资源,基稳定秩序,借后发优势、借持续发展,行跨越战略。这种机理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发展,不仅需要强大的国家主导作用,而且需要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只有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强大的国家主导作用才能得以具体实现。坚持和发展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仅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政党是现代政治生活的核心力量。对于以国家为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来说,形成强大的政党领导,是现代化取得最终成功的关键,因为强大的政党能够创造和保证现代化发展所需要的安定的政治局面。”②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 页。可以说,中国社会抗争治理所需要的低频度、弱强度和正效度恰恰需要政党在现代化中的这种领导核心作用,相反,如果“一个没有强大政党的国家也就没有产生持久变革和化解变革所带来的冲击的制度化手段,其在推行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方面的能力也受到极大的限制”。③[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72 页。这种整个社会稳定的宏观条件和政党领导核心的中观条件是减少中国社会抗争、控制社会抗争强度以及开发社会抗争正面功能所必须的客观条件。

因此,中国政党的这种结构性规定,使得政党实际上成为了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英国政治学家巴特对政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有一种很形象的表述:“政党具有双重性格和特点,是把一端架在社会,另一端架在国家上的桥梁……如果换一种表述方式的话,那么政党就是把社会中思考和讨论的水倒入政治机构的水车并使之转动的导管和水闸。”④Emest Barker,Reflections on Govern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2,p.39.在中国的权力结构和政治逻辑下,政党能够“全力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团结。党和政府应在积极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政治民主化和国家法治化建设,合理地调节好党、国家和社会的三者关系,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团结有赖于党、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治理社会、推进发展上的协调与合作,作为领导核心的政党,必须具有从社会发展大趋势发展出发,整合各种社会治理资源,创造合理的治理结构的能力与水平。”①[ 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版,第521 页。这就是亨廷顿所言的“对一个政治参与水平低的国家来说,未来的稳定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用以面对现代化和政治参与扩大的政治制度具有什么样的性质”②[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67 页。。因此,中国的权力结构设计和性质是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政党和社会关系,而这种权力结构能够应对现代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参与扩大和政治稳定等问题,在社会抗争治理这一特殊问题上,权力结构中的政党同样可以发挥对社会抗争的结构性治理,即政党调节国家与社会、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抗争。

二、政党调适:“走出”国家和“嵌入”社会

在权力结构向权力主体相对自主变迁的格局下,不论是党与国家关系的协调,还是党与社会关系的协调,都同时关系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方面就是关系到党的领导如何立于不败之地问题;另一个方面就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如何实现健康发展的问题。③林尚立:《政党与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实践与现实发展》,载《政治学研究》,2001年第3 期;另参见赵宬斐:《政党政治与政治现代性》,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政党与现代政治和现代民主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任何执政的政党,要实现合法和有效的执政,关键不在自身的意志与决心,而在对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关系的驾驭和把握,这是执政的逻辑。④刘建军主编:《执政的逻辑:政党、国家与社会(复旦政治学评论第3 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 页。因此,面对这种执政的逻辑,政党必须进行结构性调适,即政党“走出”国家并“嵌入”社会,避免“政党卡特尔化”。⑤“政党卡特尔化”是由卡茨和梅尔提出的,指政党和国家相互渗透(interpenetrate)和合谋(collude),政党生存越来越依赖国家,从政党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看,这种政党与国家合谋,与社会疏离。转引自周建勇:《当代西方政党转型理论探析》,见陈明明主编:《共和国制度成长的政治基础(复旦政治评论第7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9—180 页。关于卡茨和梅尔构建的“干部型政党—大众型政党—全民型政党—卡特尔型政党”的政党模式嬗变理论,见 Richard S.Katz and Peter Mair,“Changing Models of Party Organization and Party Democracy:the Emergence of the Cartel Party”,Party Politics,January 1995,pp.5-28.

(一)政党“走出”国家

历史地看,在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党的一元化领导不断强化,党政不分仍属于一种外生型政党—国家关系模式;……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反思过去的经验教训,开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强调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开始逐步向内生型政党—国家关系模式转变。①郭定平从比较的视野和历史的维度分析中国政党与国家关系及其转换。参见郭定平:《当代中国政党与国家关系模式的重构:比较的视野》,载《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1 期。因此,从这种逻辑出发,中国的政党和国家关系从序列先后上也被概括为,先有政党,后国家(现代国家),换言之,是政党主导了国家和国家建设,成为“党建国家”。②学理上来讲,国家肯定先于政党,此处“党建国家”是特指在中国特殊的历史—社会—文化情境下,政党作为国家和国家建设的主体力量,在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的独一无二的作用,这也是“国家政党化”和“政党国家化”的双向极致过程。就一般意义上的政党国家化和国家政党化,雷斌从西方政党和政党体制的角度,梳理了近现代欧美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分析了政党国家化与国家政党化两种趋向的客观存在、原因及其表现形式。参见雷斌、雷鸿:《政党国家化与国家政党化——以近现代欧美政党政治为中心》,载《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 期。从词源学看,学界对中国的政党和国家关系研究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概念和表述,如“政党国家”(party state)、“政党政府”(party government)、“党国体制”(party-state system)等,陈明明将其统摄为“党治国家”的概念范畴,并探讨了在中国“党治国家”的概念和历史。③陈明明主编:《共和国制度成长的政治基础(复旦政治评论第7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198 页。尽管概念不同,但其实质内涵是相通的,特别是对建国后的中国共产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一种界定。④本文关于政党与国家关系包含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如中国的党与人大),政党与国家行政机关(如中国的党和政府)等不同层次和内容,对此暂不作详细区分。

1.“党治国家”的合理性

在西方政治学中,“党治国家”的讨论一般和两个领域有关:一个是关于政党与政党体制的研究,法国政治学者迪维尔热和意大利政治学者萨托利关于政党体制的分类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一个是关于政党与政治发展的研究,这涉及“党治国家”是如何发生的。⑤关于西方“党治国家”的体制、缘起与发展,参见陈明明主编:《共和国制度成长的政治基础(复旦政治评论第7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9—212 页。可以说,中国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两个层面都有所体现。这种界定是有其历史渊源的,因为20 世纪中国首先面临的问题恰恰是“统治阶级的解体和整个政治制度的崩溃”。⑥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4 页。这也是通过革命实现现代化的逻辑使然,“在革命与现代化之间,二者的区别消隐了,革命与现代化合为一体。由于存在革命的路径依赖,党在革命年代早期时刻成功运作政权获得优势的‘偶发和瞬时’的经验一经积累和总结,就会形成一种正反馈机制,即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自我强化的趋势,从而‘锁定’了后来的现代化之路——我把它称之为革命式现代化。”①陈明明:《在革命和现代化之间》,见陈明明主编:《革命后社会的政治与现代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See Joseph W.Esherick,“Ten Theses on the Chinese Revolution”,Modern China,Vol.21,No.1,Symposium:Rethinking the Chinese Revolution,Paradigmatic Issues in Chinese Studies,IV,January,1995,pp.45-76;Andrew G.Walder,“Social Change in Post-Revolution China”,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15,1989,pp.405-424.

因此,邹谠认为,中国的政党国家是中国对整个20 世纪面临的危机作出反应的最终产物。②邹谠:《中国革命再阐释》,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137 页;See Tang Tsou,“Interpreting the Revolution in China:Macrohistory and Micromechanisms”,Modern China,Vol.26,No.2,April 2000,pp.205-238.他将这种政党国家(政党与国家的关系)界定为实行“全能主义政治”(totalistic politics 或totalism)的国家。全能主义是“关于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的“一种指导思想”,而“全能主义政治则是以这个指导思想为基础的政治社会,但仅限于表达政治与社会关系的某一种特定形式,并不涉及该社会中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形式。”③邹谠:《中国革命再阐释》,第69—70 页;See Weizhi Xie,“The Semihierarchical Totalitarian Nature of Chinese Politics”,Comparative Politics,Vol.25,No.3,April 1993,pp.313-330.“当一个社会普遍政治化之后,使社会融入国家(反之亦然)的沟通规则就通过政党体系结构化的方式建立起来。此时,政党成为沟通的机构,而政党体系则成为该社会的政治沟通体系。”④[ 美]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王明进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65 页。这样,“中国的政权与苏联的一样,所有的政府组织都在党的控制之中,都要为实现党的高层领导所设定的全国性目标而协调一致。”而且,因为“公民被政治上相互协调的类似‘传送带’的各种组织机构整合起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贯彻执行。”⑤[ 美]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6 页。

2.“党治国家”的限度

在一般意义的“政党政府”形式之外存在的“党治国家”:政府控制国家的程度、政党控制社会的程度和国家控制社会的程度都达到了极致——政党、社会、国家和政府完全融为一体。⑥[ 法]让·布隆代尔、毛里奇奥·科塔:《政党政府的性质》,曾淼、林德山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 页。“党国体制”带来的社会高度政治化与国家化的党国—社会结构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经济增长的不可持续与普遍困顿,社会自主性和创造力的持续萎缩,极度失衡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成就国家高度扩张的同时,又反过来不是强化而是抑制国家的能力,从而使国家陷入深刻的矛盾和危机之中。①参见陈明明:《党治国家的理由、形态与限度》,见陈明明主编:《共和国制度成长的政治基础(复旦政治评论第7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48—254 页。“党治国家”的内在逻辑是要把政党变成国家,把国家变成无所不包的“党国体制”,既消弭了政党的原始机制——政党的功能高度行政化、政党偏离了政党的角色,又消弭了国家与社会的界限——国家全面扩张最终吞噬了社会,反过来抽掉了国家建设的物质和政治基础,导致国家政权建设的全面困局。②同上,第255 页。这种负面效应是促使现代政党和国家关系必须调适的必然原因。

3.“党治国家”的转型: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改革

“党治国家”必须转型③凌伯涛通过比较分析中国与匈牙利两个典型政党国家体制转型的历史经验,认为这一体制转型过程包括组织形态变迁、发展战略重塑和制度变迁选择三个层面。参见凌伯涛:《政党国家体制的变迁与演进——基于中国与匈牙利国家转型的比较研究》,复旦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对此,任剑涛审视政党—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问题,从原苏联东欧国家和台湾地区经验的视角和从理论的视角分析了为什么政党—国家需要转型,和政党—国家如何可能转型。他指出政党—国家转型关乎社会发展的政治要求如何,权力体系重建的可能性,政党竞争制度是避免政党—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并指出转型的核心问题是占有一切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执政党如何可以有一个准确的政党定位,为此要实现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政治改革工程和政党竞争的制度承诺。④参见任剑涛:《政党、民族与国家:中国现代政党—国家形态的历史—理论分析》,载《学海》,2010年第4 期。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党政关系,这种党政关系在现实政治运行中体现为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问题,因此,政党“走出”国家可以从政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来考察。

“在中国,党与国家、党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是在这个权力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形成的。也就是说,这个权力组织网络对党与国家、社会以及国家与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这个权力组织网络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并使其在几十年的发展中,渗透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深处。权力组织网络所具有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实现方式。所以在中国,要研究党与国家、社会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就必须从研究党的领导实现方式入手,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揭示党、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关系及其变化。”⑤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 页。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具体来说对政府的领导来看,党主要采用两种具体形式:一是体制内的领导,这主要通过其党员直接掌握国家权力并在政府机构内建立党的组织来实现;二是体制外的领导,这主要通过党对政府主要干部所具有的组织人事权,以及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制来实现。在上述两种领导方式下,党和政府的关系具有很强的内在统一性,党是决策核心,政府是政策执行主体。党对国家领导所形成的党和国家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国家全面主导社会是在党对国家全面领导的基础上实现的。国家全面主导社会的背后,存在的是党对国家的全面领导。就国家主导社会而言,党对国家的全面领导为国家主导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组织资源和体制资源。①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 页。

在中国,政党的传统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其特点包括以党的组织网络整合社会;以党的领导代行国家功能……而且,传统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在与国家制度和社会生活的长期互动中,相互之间形成了极为密切和复杂的习惯性关系。这种习惯性关系一方面在客观上维系和保持了党的领导,而另一方面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党的领导方式的改进。②同上,第34—36 页。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体上是有效的,但是在很长时间内,党并没有因此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健全的领导方式,具有比较大的历史的和体制的局限性。然而,党执政后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不像战争一样急风暴雨,是一个渐进而非突进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执政党的建设只能是采取长期的、稳定的、渐进的方式。

简要地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的领导体制研究必须抓住两条主线:一是体现党组织自身内部领导关系的体制建设,二是体现党与国家、社会之间领导关系的体制建设。③陈丽凤:《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的历史考察(1921—2006)》,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序”,第2 页。从党的领导方式角度讲,这个权力组织网络应该有新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与社会的方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党领导的行为方式,具体体现为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二是党领导的组织方式,具体体现为党实现其领导的组织基础的结构与方式。④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3 页。现实的情况是党在第一个方面有所改变,而第二个方面的改变尚需要加强和深化。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为特征的社会转型,客观上要求政党国家转型。面对新的执政环境,中国共产党通过从阶级斗争到阶层合作、从全能到法治、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内定任命到党内民主等方面进行着自身的适应性调整,从而开启了政党国家的内部转型。⑤叶麒麟:《政党国家转型的内在逻辑》,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3 期。不过,“从党的领导角度讲,这个权力组织网络是不能消解的,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领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从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中国的现代化发展也需要有强大领导能力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可以说,不论现在还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从根本意义上讲离不开这个权力组织网络。”①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3 页。

建国后,中国的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使得上下级各级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非常明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上传下达,政通令行,动员起来快捷、有效。尤为显著的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组织内部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组织体制,以及党的组织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而深入的渗透,党的组织传统和组织优势都有益于运动的动员和开展。②乔纳蒂指出,“政党国家体制首先是一种具有科层要素的结构”,参见玛利亚·乔纳蒂:《自我耗竭式演进:政党—国家体制的模型与验证》,李陈华、许敏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24—35 页。乔纳蒂关于互动式党国模型(IPS 模型,Interactive Party-State) 对中国的这种政党国家体制来说,有许多相似之处。同上书,第51 页。另参见玛利亚·乔纳蒂:《转型:透视匈牙利政党——国家体制》,赖海榕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此外,以社会组织国家化、社会资源公有化为基础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为社会运行的运动化提供了充分的体制条件。这一体制模式,通过社会组织化,组织国家化过程使所有社会成员均被纳入到一定组织(公社或单位) 之中,通过资源的国家计划配置使社会成员形成对国家的高度依附性,国家获得了对社会成员及各种社会组织的高度支配和动员能力(“一切听从党安排”、“服从组织分配”既是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要求,也是国家动员和支配能力极大化的标志)。③关于单位和单位体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国现代化的需要,又是在何种条件下蜕变为现代化的阻滞力量,参见刘建军:《单位中国:社会调控体系重构中的个人、组织与国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版;Lowell Dittmer and Lu Xiaobo,“Personal Politics in the Chinese Danwei under Reform”,Asian Survey,Vol.36,No.3,Informal Politics in East Asia,March 1996,pp.246-267;Dorothy J.Solinger,“The Chinese Work Unit and Transient Labor in the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Modern China,Vol.21,No.2,April 1995,pp.155-183;Lucian W.Pye,“The State and the Individual:An Overview Interpretation”,The China Quarterly,No.127,Special Issue:The Individual and State in China,September 1991,pp.443-466.这使得执政党在发起和组织运动上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运动由此呈现出鲜明的组织动员、政党动员特点。

从领导和执政方式的“应然”政治逻辑来看,政党是连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桥梁,政党通过国家政权的执掌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而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这就必须使执政党代表民意执掌政权,扩大公民对政治生活的有序参与,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执政方式必然是民主执政;同时,国家、政党、社会三者之间所构成的有机系统虽然存在“重合”的区域,但她们相互之间都存在一个“边界问题”,要使这个系统保持良序运行,使其政治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必须保持三者关系的合理限度。这必然诉诸于法律的规范,这就要求政党不能逾越相互的“边界”直接任意干预国家、社会事务,甚或取而代之。与之相适应的政党的执政方式则必须是依法执政;再有,在政治生活中,国家、政党、社会三者之间必然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网络,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外界环境之间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及其相互连接方式必然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律,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必然处于三者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这就在政党的执政方式上必然要求执政党按规律办事,即科学执政。①陆海发、宋燕金:《国家、政党、社会三者关系视域中的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探究》,载《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2 期。

政党“走出”国家,从根本上讲就是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即法治。法治对执政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逐步完善为执政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主要在于完善的法治为政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框架。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党、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不仅有过去熟悉的政治手段可以使用,还增加了法律手段,而法律手段具有持续、稳定的特点,可以缓解政治手段的易变性和激烈程度;二是社会对党、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也有了更多的选择,过去只有政治的回应手段,而政治性的回应通常是迅猛而激烈的,很不稳定,如今社会有了法律的回应手段,在司法的多重救济机制的作用下,社会与党、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干部的互动就有补偿与缓和的机会,使得这种互动能够相对稳定。②赖海榕:《我国执政党建设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柏林“政党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国际会议综述》,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4 期。全球化使中国的经济治理体制实现了根本性转型,那么是否会由此产生以“法治”为基础的政治治理结构,这取决于党自身的转型,即中国共产党的行宪能力。③郑永年:《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郁建兴、何子英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总之,政党“走出”国家,从政党的角度来看,其最终的路径是要“建设国家性与政党性有机统一的执政体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的领导核心,在现代国家框架下,执政将成为中国共产党实现领导的根本方式。在中国,执政是党运行国家机器的过程,党必须在国家制度框架内运作,体现了执政的国家性;而党又是国家的领导力量,党必须具有驾驭整个国家机器的领导力,体现了执政的政党性。显然,从执政的角度看,这两者不能分开。实现两者有机结合的关键是,如何适应现代国家运行的制度、程序和机制安排,调整自身的制度、程序和机制,将其与国家运行的整个体系相衔接。”④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 页。另参见高新民:《中国共产党活动方式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版,她对中国共产党活动方式的历史合理性和改革之路进行了细致、深刻的分析,认为党在国家政权中的活动方式是要建立良性统合的党政运行机制。通过建构这种执政体系,或许可以实现:“全能政治”,在一定条件下能够随着宏观历史与行为主体的交互作用而“最后演变成社会主义高度民主政治。”⑤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0 页。

(二)政党“嵌入”社会

在政党执政的条件下,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政党的领导和执政、对社会秩序和发展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在中国,党对社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其广大党员以及所建立的庞大而系统的组织网络来实现的,包括党员网络、党员干部网络、基层党组织网络和地方网络等。然而,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党的这些组织网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嵌入到国家当中的,而不是嵌入到社会当中,没有发挥政党作为社会组织的原有角色和功能。在国家、政党和社会权力结构变迁过程中,随着政党从国家中走出来,政党必须“嵌入”到社会中去,这是政党与社会之间(即党权和民权之间)和谐共赢的需要。

从政治生态学的观点看,政党本身也是社会中的组织,政党是社会中的政党。从历时性来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建国后,政党涵盖社会,政党与社会不相分离;改革开放后,政党与社会已产生分离,但政党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社会处于弱势状态;当下,政党与社会之关系逐渐趋向均衡的态势。从共时性关系来看,一般而言,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呈现授权与监督、冲突与合作、支持与索取等三种形态,必须探寻社会环境与政党体系之间生态化关系建构的契合点,以期实现中国共产党与社会系统的良性互动。①唐棣宣:《政党与社会之关系:一种政治生态学的分析视角》,载《理论与改革》,2006年第1 期。高奇琦认为,新中国建立至今的历史中,政党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变迁主要经历了1949年到1966年法团主义时期、1966年到1976年双重破坏时期、1976年到2000年渐进开放时期和2000年至今秩序合作时期等四个时期。②高奇琦:《新中国政党与公民社会关系变迁研究——政党类型学和功能主义路径的分析》,见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社会主义与中国现代化 政治、法律与社会: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文集(2009年度)政治·法律·社会科学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2 页。他强调,20 世纪90年代以来,执政党逐渐吸纳全方位政党的一些特征,虽然政党介于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基本格局并未发生变迁,执政党介入公民社会的幅度和深度却出现明显变化。执政党介入公民社会的幅度显著扩大,这主要体现在执政党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支部和发展党员上。与此同时,执政党深入公民社会的程度却在下降,这主要体现在执政党给予公民社会组织更多的自治空间上。执政党主导公民社会幅度的扩大与执政党自身的扁平化趋势相一致。党内民主的发展使得执政党逐渐从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结构向上下互动的扁平结构转型。③同上,第55 页。师晓霞认为,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是以“政党主宰型”的政党与社会关系模式为主,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政策,政党与社会关系的模式开始向“政党领导型”转变,形成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执政党与社会关系模式。①师晓霞:《中国共产党执政期间执政党与社会关系研究》,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版。因此,调适后的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可以被界定为政党“嵌入”社会中,表现在:

1.增强政党的社会属性

增强政党的社会属性是突出社会作为政党权力来源和执政基础的地位。对此,刘京希认为,政党社会属性变移的一个典型表现是政党由阶级性政治组织向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社会政治组织的转变,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政党组织和政党观念的日益开放。在此背景下,党社关系已经或即将出现如下重要转变:政党由以阶级为基础向以社会为基础转变;政党由强调阶级利益向注重社会整体利益转变;政党由社会控制向社会协调转变。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民主为主轴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呼之欲出。面对这样的社会新局面,中国共产党应在社会性向度上积极探索,适时进行执政方式的变革,形成以交互性为互信原点的新型党社关系。这对于执政党拓展执政合法性,提升自身权威,无疑具有重要意义。②刘京希:《社会建设中的现代政党——政党社会属性演化的新动向及由此所决定的党社关系》,载《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6 期。

2.实现政党表达、政党控制和社会成长的统一

政党表达、政党控制和社会成长的统一是要实现政党和社会的和谐互动。政党来源于社会,社会的结构与功能影响着政党的结构与功能。社会在生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共同利益,而社会多元化又造成了利益的分离,从而造成不同的利益表达,政党就是这一表达的制度化安排。因此,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结构性断裂、社会自主性与发展性决定了政党的适应性变迁过程。但是社会的政党表达管道并非没有限制,政治国家决定了政党表达的整体性,从而限定了政治表达的边界。③姚尚建:《整体国家中的社会本位与政党表达》,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6 期。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处于变迁之中,在基层社会与基层政府的控制与反控制的过程中,必须看到国家传统控制手段的不足,为避免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与社会无谓的对抗,政党作为民主的核心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便可以有所作为。具体而言,政党必须完成国家性向社会性的回归,政党引导着社会的利益表达,在整合社会的过程中也顺应社会的生长。④姚尚建:《政党控制与社会成长》,载《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2 期。因此,地方党组织承担着整合社会和引导社会的功能,营造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党的基层组织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能力、引导能力结构性增长的过程,也是党的执政与社会生长的互动过程。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要建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互动关系,必须根据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从民主训练和政治合作两个方面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使党能够充分代表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①姚尚建:《从政治社会学视角看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与执政能力提高》,载《岭南学刊》,2009年第2 期。

3.投资和培育社会资本

政党在社会建设中投资和培育社会资本,这是政党领导的主客观需要。祝灵君以社会资本理论为视角,着力研究了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种种问题,以及如何构建新型的党群关系,引领和谐社会的不断发展,构建了一个从领导革命的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新的分析框架。作为执政党,不仅要领导国家权力机构,同时也要领导社会力量,可以这样说,执政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因而,使用社会资本的分析框架来研究党的社会建设便具有更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他指出社会建设的社会资本含义:使用社会资本理论可以解释社会核心价值、现代公民文化对于社会建设的积极意义,可以解释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底层活跃的重要性,可以分析党领导民间组织的政治涵义,有助于解释中国基层民主实践的重大意义,可以用来解释执政党党风与社会风气的关系。②祝灵君:《社会资本与政党领导:一个政党社会学分析框架的尝试》,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33 页他进一步强调,“政党对社会资本的利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党与民众之间的关系,这种联系往往是通过政党与民众组织以及民众个体的关系来实现的;另一个则是鼓励民众之间的交流,形成庞大的横向网络联系,提升社会自我治理的能力。社会自我治理的能力越强,政党尤其是执政党的执政成本越低。因此,一个成熟的执政党就要善于引导社会横向联系的建立,通过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实现社会自主治理。所以,政党如果能有效影响社会,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繁荣,那么即是投资社会资本的过程;相反,政党的无效治理可能使社会风气恶化、公正丧失、公德沦丧,那其实是在侵蚀社会资本,破坏有效治理(或善治)的社会基础,潜伏着失去执政权的可能性。”③同上,第16 页。

总之,政党投资社会资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发展,以扩大群众自治组织为载体投资乡村社会资本,积极推进社会协商,遏止社会“断裂”,改善党风以带动民风。④同上,第231—287 页。所以说,当前确实需要从社会问题入手来研究党建问题,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许多社会问题由于我们不够重视或处理不及时、处理方法失当,最后却演变为政治问题或党的建设问题。因此,党建研究应该由关注党与国家、党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扩展到关注党与社会的关系,建构政党社会学。①关于中国政党社会学关注的问题,参见祝灵君:《社会资本与政党领导:一个政党社会学研究框架的尝试》,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自序,第5—9 页。

4.关怀参与社会

关怀社会就是党要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关心人民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这是党的基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关怀社会,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党必须参与社会。所谓参与社会就是党在执政的同时,必须全面回到社会,积极与社会形成最为密切的联系。这是现代政治条件下,任何一个执政党保持执政地位,实现有效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与社会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基于单位制度的社会结构而形成的,往往体现为党在各类社会组织中的存在。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展开,传统的政、经、社一体的社会组织解体,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就逐渐地从单位组织中脱离出来,回到社会本身。在这样的条件下,党与社会的关系就开始逐渐产生距离。因此,在当今中国,必须重新考虑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重新建立党与社会的关系。在新的社会结构下这种关系的重建对党实现有效执政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因为,社会的相对自主性的增强使得社会对国家具有越来越强的决定作用,党只有牢固地拥有了社会,才能牢固地拥有国家政权。”②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6 期。从根本上讲,政党关怀参与社会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

三、调适后的政党与社会抗争治理

改革开放后,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政治格局逐步让位于党、国家、社会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社会变得自主而且多元,国家依法独立运转。在这种新的政治格局中,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方式必须进行自觉地调整,以便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党、国家、社会形成一种立体三角形关系,党位于三角形的顶点。党既要进入社会和国家内部进行领导,又要超然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进行整合,更要代表民众从外部对进入政权内部的执政党党员进行监督。同时,党对社会的领导不能损害社会的自治自主自律机制,不能代替政府对社会的依法监管。执政党党员需要受到监督以防止在执掌公共权力过程中被公共权力所腐蚀而严重脱离民众,政权外党组织对执政党党员的监督,又不能损害执政党党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改变政权内部各机构之间的法理关系。③“党的执政方式研究”课题组:《关于推进党的执政方式改革的若干思考》,见《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IV》,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7—68 页。

经过这种适应性变革和结构性调适的政党,其作为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的中心更加具有结构上的优势,这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研究:其一,从反面来,即政党和国家之间的结构异化(如党政不分、党政职能不统一等)来考察政党和社会抗争治理;其二,从正面,即政党和社会,特别是基层中的政党和社会之间的结构优化(即政党“嵌入”到社会中)研究政党和社会抗争治理。

(一)政党和国家的结构异化与政党治理社会抗争

从政党和国家(即中国语境中广义的党政关系)的结构异化反观,可以发现政党与国家关系对治理社会抗争的影响。党政之间没有科学明确的权力边界和职能划分,必然造成两个极为危险的主要后果:第一是对政府没有有效真实的监督存在,政党组织管控和监督政府的职能在执政党直接与政府合二为一的情况根本无法发挥出功能来,政府与政党之间没有缓冲带,政府所作所为无论好还是不好都会被直接视为正当的作为,原本政府执政所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党的调整而减小社会对政党本身的不信任,但现在的情况是,执政党却失去了这种优势,执政党的回旋余地被自身最大化地抽空了;第二是政党过于依赖政府的权力和社会资源,自身的功能和素质在无形中丧失,一旦社会出现群情变动,特别是面临社会抗争时,执政党就可能失去对群众的组织动员能力,执政地位必将削弱。

所以,赖海荣在分析社会冲突事件对执政党建设与发展的影响时指出,目前中国党政结构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问题,是党政之间和上下级之间没有适当的区隔,使得党要负无限责任,人们对一个基层行政部门的过错的不满往往不断往上追溯原因,最后滚动成为对整个党的领导的质疑,这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实际上,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各方面的决策权力已经相当分散,但是人们合法、正当地质疑和纠正地方政府部门和党组织的决策和行为的渠道还很不够,也就是说政治责任还完全集中在中央,而没有分散出去,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①赖海榕:《我国执政党建设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柏林“政党转型的机遇与挑战”国际会议综述》,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4 期。这不仅直接影响着社会抗争治理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而言,也影响到执政党的权威和执政能力。

(二)“嵌入”社会的政党与社会抗争常态化治理

更为重要的是,在政党和社会之间关系协调之后,特别是基于当前社会抗争多发生于基层之中,基层中的政党对社会的治理状况,无论是对社会常态治理,还是对社会抗争治理(社会抗争治理一定意义上讲是非常态治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治理和化解社会抗争治理的治本之路,将对社会抗争的非常态治理转化为社会常态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社会抗争的发生。可以说,这是政党对社会抗争的常态化治理。

城乡社区中党的基层组织实际上是一头联系着国家,一头联系着社会,充分体现出现代执政党所具有的一项基本特征,即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承担着整合社会、支撑国家、协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使命。社会建设要求执政党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能力,以满足社会分化对政党整合的内在需求以及社会变迁对政党主导的内在需求。①林尚立:《以功能开发带动体制创新: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视角》,载《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 期。从城市社区治理和乡村治理中的政党行为来看,政党在社会常态治理中能够与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形成和谐关系与良性互动,并发挥其作为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政党主导社会的路径,以党整合各种治理资源,实现了国家、政党和社会之间治理结构的优化。这可以说是从源头上防止社会抗争的发生,即通过治理好社会本身,来减少社会抗争发生和发展的动因。这正是政党治理社会抗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常态治理中治理非常态的社会抗争。

1.政党与城市社区治理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逐渐走向多元化和复杂化,各种类型的组织纷纷进入城市社区,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构成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随着城市社区职能的变化和治理结构的多元化,转型时期中国的政府、政党和社会的关系影响着政党治理社区。以社区党建为例,有学者认为,随着社区建设从社会权力衔接阶段向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阶段转变,党对社会领导所具有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决定了政党在社区建设中必须扮演着领导核心的角色。但是,传统政党组织习惯的影响,导致政党不能很好地发挥推动社区共同体建设的职责。②郑长忠:《社区共同体建设的政党逻辑:理论、问题与对策》,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5 期。因此,从结构调适的角度来看,政党必须积极创新党建举措,如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建议事会、扩大社区党建组织覆盖面等。

又比如,在社区治理中可以管窥国家、政党和社会的微观关系,包括社区形态转型与政党角色,国家与社会博弈中的政党,自治与党建共生的制度安排等,这些都是政党面临的问题,对保障社区长治久安起到关键作用,所以有学者高度概括出政党在社区治理中要做到:“一是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尊重和保证社会的发展及其对国家的作用和影响。二是党的领导和执政必须给国家与社会充分的发展空间,努力通过与国家、社会建立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联系与合作来主导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三是党应该全面建设国家制度,并在通过全面掌握和运作国家制度来组织和领导社会的过程中,开发党执政和领导的制度资源。四是党应该保持与国家和社会的相对独立性,从而能够作为相对独立的力量运作国家制度,代表民众利益,参与社会生活。”①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5 页。政党的这些举措符合前文所述“嵌入社会”的需要,能够有效预防、适当减少社会抗争的发生和发展。

2.政党与乡村治理

良好的政治沟通是防止社会抗争发生、控制社会抗争扩大的有效举措,这对社会抗争多发于基层乡村来说意义重大。基层民主强调执政党与村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方面的积极沟通,这种沟通使一些农村的党群关系正在改善,村民自治取得良好成效,预防和控制在土地拆迁、招商引资、环境污染、计划生育等乡村事务上引发社会抗争。

过去党组织居高临下发布指令,群众只能被动地接受党组织的指示与要求,按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图行动。而现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由发布指示者变成了倾听者,群众由原来的客体下位上升为提出要求、进行选择的主体上位。一些党员干部原来的高人一等姿态现在被积极回应群众要求、努力争取群众支持的强烈意愿所取代;领导干部由过去关注上级满意不满意变成很在乎群众满意不满意。一些党组织由原来指挥群众的习惯,现在变成努力去理解群众、再争取群众理解的思维。这表明民主政治中的沟通实际上是政党与民众的双向互动,在这种互动中“党的领导”模式开始由过去的依靠权力控制社会变成以自身的政治感召力去影响引导群众。②蔡霞:《正确认识和把握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为例》,载《学习时报》,2009年8月3日。实践表明,通过村民自治调整基层执政党与社会的关系,不仅能够保障政党有效地治理社会抗争,而且从整体上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实现职能转变的成功调适。

四、结语

从中国权力结构的动态分析来看,国家、政党和社会构成的权力结构一直处于变迁和转型的过程中,政党随之进行了适应性变革和结构性调适,逐渐形成“走出”国家、“嵌入”社会的结构调适过程:在权力组织网络中,政党领导和执政的方式和内容更加科学、民主和法治,政党逐渐从国家中走出来,建构起国家性与政党性有机统一的执政体系;同时,政党通过增强自身的社会属性,投资和培育社会资本,参与关怀社会更加有效地嵌入到社会中去。这种结构调适更加有利于政党治理社会抗争,这一方面体现在党政不和谐时,政党对社会抗争治理效果不好,如社会抗争的强度难以调控;另一方面体现在政党嵌入基层社会时,政党能够在城乡基层常态治理中实现民主和善治,从而从源头上预防了社会抗争的发生,较好地调控了社会抗争发生的频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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