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规范养犬管理办公室致开封养犬户的一封信

2013-08-15 00:51
中国工作犬业 2013年2期
关键词:养犬开封市爱犬

尊敬的养犬居民朋友:

您好!

犬是人类的朋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养犬。不知您是否已经注意到,养犬在给自己带来生活情趣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别人带来了很多烦恼,特别是近年来,违规遛犬、犬只扰民及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烈性犬伤人等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既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又损坏了城市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对此,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提出议案、提案,要求对“狗患”进行治理。

针对广大市民对规范养犬的热切期盼,市政府顺应民意,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开封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封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对市区养犬依法规范,实行人性化管理与服务,引导市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倡导文明新风,呼吁养犬者自律,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人和动物和谐相处,做守法、文明养犬人。

《开封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规范养犬区域内非助残需要,每户居民限养一头宠物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广场、游乐场、游泳馆、浴池和车站、夜市、水系沿线、校园、机关单位、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及城墙公园、街心公园等市公共绿地(导盲犬、扶助犬除外);禁止在市区主要道路和旅游景区遛犬。

一旦养犬,就要爱它,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希望家有爱犬的广大市民朋友能够自觉遵守《开封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携带您的爱犬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登记。如果您饲养的是烈性犬,请在2013年4月1日前自行处置。如果您饲养了多只犬,请将犬送至规范养犬区域以外饲养、经营或自行处置。如果您是以养犬经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养犬户,如自愿放弃养犬经营,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障和就业帮扶。

“城市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建设一个美丽、文明、和谐的开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或违规遛犬行为进行监督。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猜你喜欢
养犬开封市爱犬
文明养犬宠爱有方
爱犬
河南省地图院优质测绘服务获肯定
爱犬
各地养犬规定解读
开封市
爱犬
河南开封市科技创新服务联盟成立
城市公共休闲空间模式的构建研究——以开封市为例
家有爱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