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伟
(岫岩县黄花甸中学,辽宁 岫岩 114300)
传统的教学理论比较注重认知方面的研究,片面地理解获取知识的手段是灌输系统化,没有将知识的获取放在学习者身上,忽视了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作用,夸大了认知的单一作用,从本质上否定了学习者心理发展的整体性。通过十余年的教学摸索,我逐渐认识到:英语教学作为语言教学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交流的过程。教学中如果正确把握情感教育,既可以帮助塑造学生良好的品行,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但在进行情感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这是情感教学原则体系中的一条核心原则。这条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教师要在教学中操纵各种教学变量,使学生怀着快乐——兴趣的情绪进行学习。也就是说,使教学在学生乐于接受、乐于学习的状态中进行。这条原则与“乐学”的基本精神是相应的。情感心理学实验证实,当一个人处在快乐兴趣情绪状态中时,最能发挥其智能操作水平,因而快乐——兴趣是个体进行智能活动的最佳情绪背景(孟昭兰)。教师在贯彻寓教于乐原则时,虽然操作点在于引发学生的快乐和兴趣情绪,但其目标并不停留在低层次的情绪调节上,而只是以情绪调节为切入口,藉以引导学生由低层次的“外在乐”向高层次的“内在乐”方向转化。这种转化的实质是变“乐中学”为“学中乐”,达到治学的最高境界。
顾名思义,这是情感教学原则体系中很有代表性的一条原则。既然是“情感教学”,当然要“以情施教”。这条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教师在教学中应自觉地在传授知识、技能,传播思想、观点的同时,伴以积极的情感,达到以情促知,情知交融的教学效果。老师在贯彻这一条原则时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使之处于快乐、饱满、振奋的良好主导情绪状态;应以自己的高尚情操积极地影响学生,以陶冶学生的相应情感;教师还要善于情感性地处理教学内容,使之知情并茂,以情促知。
教学活动是师生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围绕着认知信息传递师生间会出现种种情感交流现象,同时也实际存在着人际情感交流现象。教师应重视师生人际交往中的情感因素,努力以自己对学生的良好情感去引发学生的积极情感反应,创设师生情感交融的氛围,以发展和谐的师生关系,优化教学效果。奥地利著名教育家布贝尔(Mr Buber)在《品格教育》中指出:“具有教育效果的不是教育的意图,而是师生间的相互接触。”赞可天在《和教师的谈话》中也明确地说:“就教育工作的效果来说,重要一点是要看师生之间的关系如何。”师生间的情感会通过对其交往活动和关系的直接作用而最终影响教学和教育的效果。
移情原则即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情感陶冶。心理学原理中的情感迁移功能表明:一个人对其他人或物的情感可移情到与之相关的对象身上。教学中的移情,一是教师个体情感对学生的情感施加影响。教师的政治道德素质,文化理论水平,教学水平,精神状态,人格魅力,审美能力及教师的形体语言和口头语的表现对学生起着很大的感染作用,另一个是作者被文章的人物的情感所感染。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认真体会文章原作者写作时的情感,注意情感的迁移,寓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美育于外语教学中,让学生在学习语言的同时,受到精神的感染和情感的陶冶。
总之,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与个性发展教育和谐统一的现代教育。作为外语教师,我们应更新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情感因素对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的巨大作用,注重情感教学,以情优教,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稳定的情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健全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