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红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煤峪口矿党校,山西 大同03700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入。同时,这一理念和目标也为全党同志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在更高水平上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
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改革不仅是一次体制的转换,也是一次利益的调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入,国企在所有制结构、资产结构、人员流动等方面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对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巩固党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应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国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和调动国企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发展,努力做到国企党建工作与国企的发展壮大,与国企的改造和改制相适应,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伴随着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队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国企改造和改制过程中,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时调整和合理设置党组织,及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明确和接转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做到“党的组织不能撤,党的工作不能停”,防止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
从整体看,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是好的,通过多年的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培养了一批素质比较高的企业党务工作者,党组织机制比较健全,广大企业党员的党性觉悟也较高,这为已经改造、改制的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要抓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应严格按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委员、书记选准配强。应继续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不断改善支部班子结构,确保党组织中有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
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国企特点,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努力壮大党员积极分子队伍,不断为国企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到灵活务实,确保质量。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应以业余为主、时间相对固定为主、保证质量为主。要根据岗位职责相同、相近和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使活动做到小型多样、灵活务实。
企业党组织不可能离开企业而生存。因此,企业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寻找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按照“参与而不干预、支持而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原则和“刚柔并济、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思想,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要把这一理念牢牢贯穿于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教育党员带头服从企业发展大局,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整体利益。要坚持好“融、实”的原则。“融”就是把党的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的大体系中,在这一体系下来探索党建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结合、同企业文化结合、同群团组织工作结合的有效方式方法;“实”就是讲求实效,即党组织活动具有实效性,要根据企业党员和员工在生产、技术、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心,激发主人翁意识,体现党员先锋作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
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就是要确保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在企业的发展中当先锋。虽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已于去年顺利结束,但好的做法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并不断深入推进,紧紧围绕巩固党的政治核心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繁荣发展这一中心,努力寻找影响企业发展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各种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不断创新企业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企业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整体素质,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广大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企业职工,为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