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军,陶红飞,赖富松,叶方长
(浙江省遂昌县林业局,浙江 遂昌323300)
国有林场是代表国家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基本单位。多年来,国有林场在开发土地资源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城市下乡知识青年、扩大社会就业、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随着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国有林场加快了发展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历史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一些与国有林场经济运行和管理,一些与国有林场培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不相适应的体制逐渐显露出来。遂昌县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做好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为核心。
遂昌县共有白马山、湖山、牛头山、桂洋4个国有林场,根据200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4个林场总面积11.76万亩,公益林面积7.97万亩,占国有林场经营面积的68%,活立木总蓄积35.92万m3,森林覆盖率90%以上。林场经营的林地,绝大多数属中山区,少数林地属低山丘陵。
由于大部分国有林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造林任务重、人员过多、只取不予等原因,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危困问题日益暴露。4个国有林场收不抵支。林场职工待遇低下,社会统筹压力越来越大,林场需承担离退休人员各项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万元左右,不堪重负。与此同时,尽管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已成为国有林场的主体职能,但国有林场公益性职能由公共财政投入的机制尚未建立,国有林场享受不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应有政策。加之国有林场为国家和全社会生态效益所作的奉献补偿甚微,这种体制不但增加了林场的负担,而且增加了林场一些不稳定因素,使林场经济窘境与管理体制之间构成了十分尖锐的矛盾。林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建立公共财政保障的投入体系,以确保公益职能充分发挥。同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保障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作了明确规定。浙江省政府明确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国有农林渔场的建设与管理由所在市、县政府负主体责任。国有林场中专职履行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公益性职责的人员,按照“公平公开,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在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并按同类事业单位落实其工作经费和待遇。同时,要求全面落实人员分流和社会统筹政策,依法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好生态公益林,管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产业发展充分、资源经营持续、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国有林场,力争使国有林场成为现代林业的示范点、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和谐社会的新社区,开创林场工作新局面。围绕 “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为核心,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为有效解决国有林场的经营负债问题,理顺体制和机制,在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的同时,适度开发经营,重点向森林旅游、森林休闲、森林养生等朝阳产业发展,使国有林场从木材生产型林场转变为生态管护型林场。
(1)坚持生态优先,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不断强化公益性职能,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生态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动国有林场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确保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发挥生态效益,既是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必须考虑的基础问题。根据国有林场区位重要、生态公益林比重大、建设管理任务重等实际,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国有林场新型管理体制,不但有利于国有林场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维护生态建设的大局。
(2)坚持以人为本,制定配套改革政策。在林场核编的基础上,政府要确保林场事业经费和管护经费落实到位。对于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性活动,可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优先安置分流职工。在理顺管理体制、核定事业编制的基础上,要从维护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围绕国有林场人员现状,科学设置内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条件,按照“公平公开,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在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并按同类事业单位落实其工作经费和待遇。
(3)坚持促进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以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为核心,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和森林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作用。根据国有林场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国有林场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以建设促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国有林场纳入新农村建设等规划,在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统筹考虑国有林场,使其享受与周边农村同等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林场道路、危房、电力、饮水、通讯等薄弱问题。
(4)坚持科学经营,统筹林场经济发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从国有林场的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把握改革的最佳时机和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绿色生态屏障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基地的重要作用,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要把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作为首要职责,按照生态公益林的有关技术规程,积极开展封山育林、人工补植造林、退耕还林和阔叶林发展等工程,落实封育管护措施,确保建设成效,使遂昌县国有林场成为全省生态建设的示范区。
[1]田明华.试论我国国有林场体制改革[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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