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 特邀嘉宾 浙江省人大『保障代表审议权』课题组
完善代表审议权的保障机制
□ 本刊记者
■ 特邀嘉宾 浙江省人大『保障代表审议权』课题组
保障代表有效行使审议权,是提升人大议决水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工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代表行使审议权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健全完善审议权保障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提高代表依法审议的意识和能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代议制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选民选举代表行使其让渡的公权”,并通过宪法和法律让代表拥有履职的权利。那么在我国的人大代表权利体系中,审议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
■根据当前人大工作实际,代表行使审议权是代表在会议期间履职的一种主要形式。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是对人代会上的议案和报告集体实施议决,使人大的决议决定体现民意。这个议决中的议,具体表现为代表的审议。同时,审议权与其他代表职权有着很强的关联性。代表在闭会期间行使视察、调研等权利,从一定意义上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社情民意的过程,是行使好审议权的基础。而代表行使好审议权,使所审议的议题得到充分讨论和交流,取得共识,又为代表行使好表决权打下重要基础。
□对于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的情况,有人认为是“唱唱赞歌,举举拳头”,形式主义严重,未能真正发挥其制度功效。对此,您是怎么看待的?
■从整体上看,浙江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识在不断增强,审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但也有少数代表审议意识淡薄,仅仅把人大代表看成是一种“荣誉”,只当“听会代表”,参加人代会时“一言不发”。同时,也有代表片面地认为在人代会期间的审议更多是程序性的,相比提出议案和建议,实质作用不大,而没有认识到审议是人大各项表决和选举的基础,审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将直接决定人大立法、监督等职权行使的质量。
□人大该如何应对上述问题?
■造成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各级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代表的实际情况上看,代表能否有效行使审议权,是与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密切相关的。因此,人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审议权的综合性机制,在提升代表履职素质方面,主要应该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引导和激励。
□应该如何安排好代表的学习培训?
■关键是要制定科学的学习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根据代表履职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开展会前活动时,安排和协助代表认真学习与活动内容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提高代表知情知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应当根据不同代表群体特点,采取差异化的培训措施。可以采取专题讨论、报告会、讲座、跨区域考察等方法强化培训效果。加强代表获取知识的技能培训,使代表掌握社会调查、查阅资料等获取信息的手段,不断提升代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汲取履职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一些地方存在着“走过场”的倾向,这是不是会影响到代表审议权的行使?
■如果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仅仅是走走看看,不能保障代表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际,就会导致代表难以在审议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所以要将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作为代表参加人代会的基础工作来抓,组织代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手资料。
□除了集体组织的代表活动,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了解大政方针、政策文件、社情民意的渠道还有哪些?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也是人大的重要职责。重点是要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运用好代表联络站、代表进社区、网议互动等经验做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系机制。又如完善代表知情知政的通报制度,对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必要时应积极协调,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代表报告情况。还可以探索建立部门联系代表制度,实现部门重要专项工作及时向代表报告。接下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拓宽信息提供途径,加速建立完善代表专用工作网络,保障代表及时获取有利于代表履职的各种信息。
□有专家提出,代表审议权的行使与会议会期和议程安排有很大关系,那么应该如何优化。
■在会期安排上,应综合考虑人大全面行使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保障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对报告进行深入的审议等实际需要,设置合理的会期。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部分乡镇人大可适当延长会期,改变以前“快餐式人代会”的做法。在议程安排上,可考虑恢复大会听取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时间单列,便于代表研究思考。另外,应逐步推广审议部门预决算报告,深化公共财政监督实效。
□我们知道,议事的规则直接影响着会议的效果。您认为,当前的人大会议审议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改进?
■是的。应该完善代表团全体会议与代表小组会议等审议方式,进一步明确会议召集人的职责,发挥召集人的作用,引导审议紧扣主题进行,减少工作汇报和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发言,保障基层代表的发言时间。可根据代表人数和审议议题,适当安排专题审议和联组审议,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可探索建立大会审议发言机制,推选好发言人,使发言者正确的观点和主张得以迅速、广泛的传播,推动代表形成审议共识,提升人代会议决效率。应完善会议期间代表审议信息的交流机制,探索按专题刊发会议简报,刊发实质性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增强代表审议发言交流的有效性。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重点是要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运用好代表联络站、代表进社区、网议互动等经验做法,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联系机制。
□“审议审议,一审了之”,“形式上说来重要,具体处理基本次要,工作忙时可以不要”。人大代表审议意见的效力,经常受人质疑。那么,代表审议意见究竟有无法定效力?
■应该把代表审议意见与代表个体审议发言的观点进行区分,代表审议意见是代表集体行使审议权的重要成果,是将代表个体审议发言的观点进行汇总、梳理和整理后形成的,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形成方式是类似的。监督法赋予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尽管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法理类推,代表审议意见作为代表集体行权的结果也是具有一定效力的。
□那么在具体工作中,应该如何归纳、提炼代表的审议意见。
■在工作层面上,审议意见的整理工作要做到既体现代表的原意,又体现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比如,当前很多地方是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予以交办处理。今后,随着代表审议发言质量的逐步提高,审议意见的形成应逐步过渡到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并最终过渡到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形成,逐步提高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和办理落实的刚性。
□当前代表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何?
■实践中,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一府两院”的重视程度。基于此,人大要在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方面加大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办理结果反馈、审查、再审、问责和激励等机制,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