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13-08-15 00:46
黑龙江史志 2013年16期
关键词:修志志书方志

隋 岩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鸡西市召开2013年全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这次会议得到了鸡西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地方志办公室和与会各位代表,向一贯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鸡西市委、市政府,以及为举办本次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鸡西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一、全省地方志工作的简要回顾

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第二轮修志为中心,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坚持修志为用原则,全面推进了地方志事业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为深入推进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制定了学习贯彻工作方案,确保学习贯彻活动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在省地方志办公室机关,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的报告,并由办主要领导作专题辅导,加深了全办党员干部对报告的理解。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征文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和青年党员参观党史纪念馆等活动。其中一些活动,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龙江党建网等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也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十八大召开盛况,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学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全省地方志系统广大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目的和意义,坚定了做好自身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成效显著

在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对全省修志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的基础上,再次对省志各承编单位修志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督查,全省第二轮志书编修进程进一步加快,《黑龙江省志·军事志》、《黑龙江省志·工会志》、《黑龙江省志·土地志》、《黑龙江省志·财政志》、《黑龙江省志·政协志》、《黑龙江省志·公路志》和《黑龙江省志·畜牧志》7部省志分志和《大庆市志》进行了终审,个别修志工作一度停摆的单位重新启动了编修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等一些没有承编任务的单位也积极主动要求参与编修,督查工作获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第二轮修志,市(地)、县(市、区)、局153个承编单位承担156部志书的编纂工作,41个单位(41部)已完成编纂出版任务,占承编单位的26%,其余承编单位正在编纂、评审和出版过程中。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总体看,市县好于市辖区。市(地)编纂进度较快的是《哈尔滨市志》,计划1部8卷中已出版2卷、评议1卷,正在编校、排版2卷。《大庆市志》已完成终审,即将出版发行。《佳木斯市志》准备进入终审,《七台河市志》、《牡丹江市志》已完成评议,正在修改完善,为终审做准备。特别是《牡丹江市志》评议会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的高度重视,李富强秘书长亲自参与评议,这既是对我省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厚爱,更是对全省地方志系统广大干部的激励和鼓舞。《绥芬河市志》正在准备进行评议。其他市(地)和抚远县地方志办公室也正在紧锣密鼓的编纂中。县(市、区)出版较快的是《阿城市志》、《呼兰县志》、《拜泉县志》、《克山县志》、《富锦市志》、《肇源县志》、《饶河县志》、《嫩江县志》、《五大连池市志》、《肇东市志》、《绥棱县志》、《漠河县志》、《道外区志》、《铁锋区志》、《龙凤区志》、《恒山区志》、《新林区志》等志书。在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我省进行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工作情况。

(三)依法治志水平进一步提升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省地方志办公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借鉴外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目前,《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完成相关立法先期程序,有望近期颁布实施。各市(地)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了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志进程。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全市专项目标考核体系;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纳入了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快了地方志书依法编修进程;鸡西市地方志办公室学习宣传条例形式新颖、覆盖面广,做到报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手机有信;绥化市政府印发了《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体制、长效机制、政策支持、经费支撑、条件保障、队伍建设、人才选用、人员待遇、纳入日程和部门协调10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促进了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机构设置方面为全省做出了表率。

(四)资源开发和利用得到加强

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主动进行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的尝试和探索,通过编纂特色志书等地情资料书籍,努力展示地方志文化成果,打造地方志文化品牌,不断增强地方志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省地方志办公室在首轮修志成果的基础上,举全办之力编纂了《黑龙江省志简编》,目前已完成了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版。集中反映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志》、《黑龙江省参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图志》两部志书编纂进展顺利,目前正在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年内完成部分或全部的编纂任务;同时,还将加快《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的启动编纂工作。此外,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建成了东北第一家独立的大型方志馆,并依托方志馆与相关大学、协会共同建立“黑龙江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哈尔滨市华侨书画院创研基地”等七个基地,编辑完成《1896—1949哈尔滨俄侨词汇汇编》、《东北地方文献联合目录》等,在外文资料整理翻译上实现了突破;特别是纪念哈尔滨市修志30周年修志人物(集体)颁奖典礼规模宏大,形式新颖,影响深远;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正在加紧编纂《齐齐哈尔历史上今天》,力争年内出版;牡丹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开通了牡丹江地方志博客、微博,向社会各界推介牡丹江地情;佳木斯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东北小延安》图片丰富,史料完整,为后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革命活动奠定了基础;双鸭山市地方志办公室为老工业企业改造争取资金项目提供了史料支撑;伊春市地方志办公室为中央7套“乡村大世界—走进伊春”节目组提供了大量地情资料;鹤岗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了《中国史话》相应部分编纂;黑河市地方志办公室与黑河电视台合作,创新编纂了《黑河音像版年鉴》,并在一个月内编纂完成了10万字的《黑河史话》。部分市县启动了地方简史编纂工作,《大庆通史》已完成初稿编纂;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启动了《地方简史》编写试点工作。完成第二轮志书出版任务的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地方志办公先行启动了《地方简史》编写工作。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推出了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村志等特色志,绥化市续志计划编修乡镇志160部,目前,已完成60余部。地方志文化成果不断推出,充分加深和展示了地情、文化的厚重,填补了历史空白,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了重要的资政服务和智力支持,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信息服务,扩大了地方志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省地方志办公室在与省图书馆互建分馆及对中国龙志网的升级改造基础上,依托丰富的志书资源,克服建设周期短、资金不足等困难,建成了黑龙江省方志馆,并于6月24日正式开馆。于莎燕副省长和李富强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了开馆仪式。各市(地)方志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功能,扩大影响,发挥作用。

(五)修志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要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培育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修志队伍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省地方志办公室着力抓好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发表学术成果纳入到考核管理范畴,给予量化评分,有力调动了全办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方志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办内的各种刊物也充分发挥方志理论研究阵地作用,鼓励引导方志理论研究工作,宣传推介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努力提升我省方志理论研究水平。坚持“开门修志”方针,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在全国方志界和史学界享有盛誉的梁滨久、柳成栋、隋丽娟等专家学者来到办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志稿评议,提升修志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广泛吸收各行业优秀人才,成立“志书终审专家库”,切实提升志书评审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过两次选拔,共有5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入选,为修志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适时采用“走出去”战略,由省地方志协会组织了赴国外的考察培训,学习有关国家的历史文化,开拓了视野;由省地方志办公室主要领导带队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级研修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口述史培训班;组织到上海、广东等有关省(市)展开了针对如何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搞好地方志工作立法和方志馆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积极拓宽修志知识广度和发展思路。各市(地)都分别采取了督查指导、培训研讨、以会代训、考察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修志人员业务素质。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举办了“全区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班”,培训了志书编纂、地方简史编纂、年鉴编纂三个方面内容。各县(区)、地市直机关等167个单位180余名专兼职地方志工作者参加了培训,收到很好效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历时十年,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和困难逐渐显现,主要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纳入,五到位”落实不到位,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还没有很好形成;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市(地)工作进展和编纂质量差异较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化解、认真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主要任务

2013 年是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收获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学习党史国史是各项事业前进必修课。地方志作为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和重要地位。希望全省地方志修志工作者乘势而上,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和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建设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文化强志紧密结合起来,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抢抓机遇,努力奋进,促进地方志事业蓬勃健康发展;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与落实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切实防范和改正朱佳木同志提出的8个倾向性问题,又要重视和落实好田嘉同志指出的四种现象和六项措施;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委要求作为第一阶段已开展的单位,如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省农垦总局地方志办公室等单位要结合地方志系统工作特点和自身实际落实好此项活动,作为第二阶段尚未开展的单位也要对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切实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全省地方志系统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扎实推进二轮修志。各市(地)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志书编纂、评审和出版工作的指导。要充分发挥志书终审专家库作用,健全志书评审机制,完善志书评审标准,提高志书评审质量。要搞好督查指导,积极开展培训调研和交流学习,做好以评代训、以会代训。要严把质量关,坚持一评三审,高标准、严要求、强规范,整体推进修志工作。要鼓励和支持编纂部门志、专业志、村志等特色志书,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在抓好修志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加大年鉴的管理和编纂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年鉴管理和编纂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没有启动年鉴的单位要督促其尽快启动,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年鉴编纂全覆盖。

三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志。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通过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不断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牢固树立依法治志理念,推动依法督查和执法检查,推进依法修志、依法用志和依法管志,为地方志事业创造更加科学健康的发展环境。

四是强化方志资源开发。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亮点,不断拓宽用志领域和内容,积极探索用志规律和形式,主动开展用志交流和学习,有效开发利用地方志文化资源,各市(地)要借鉴哈尔滨和佳木斯的经验,力争在方志馆项目建设上有新的突破。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搞好方志馆建设。要注重地方文化项目开发,及时推出高质量地方志文化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地方志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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