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营
(元谋县地方志办公室 云南 元谋 651300)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1)”地方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优良传统文化。元谋于2002年进行旧志整理。2003年5月,成立楚雄州旧志整理出版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州旧方志抢救、整理校勘及出版工作,元谋案存4部旧志被列入整理出版之列。于是我们将两级旧志整理校勘合并进行。2005年,州县2级整理基本完成,先后出版。
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而地方志则是祖国传统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伴民族,随历史,生生息息,代代相传,是“中华民族世代奋斗、兴衰荣辱的史诗画卷(2)”。它忠实地记述了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新发展,揭示了自然和社会发展的新规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先进文化。中国文化中的礼仪、道德,如助人为乐、修桥补路、尊老爱幼、帮穷扶困等传统美德,各代志书都有记载。小康社会建设仍倡导这种美德和精神。整理旧志,实质也是对传统美德、精神的阐发和倡导,通过志书发行,对全体人民进行系统的道德教育和地方史教育,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激起全民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宏扬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引领先进文化方向。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是党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于宏扬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西文化的交流,使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上,存在着虚无主义与复古主义两种倾向。虚无主义者不加分析而盲目地否定人类文化遗产,否定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和区域文化及其在弘扬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信心的作用,将传统文化和区域文化看成是“不合时宜的老古董”,将民族文化看成是幼稚的“下里巴人”,应该抛弃。在这种思想引导下,一些干部、学者不学习、不懂得本地历史,乃至“数典忘祖”。复古主义者则认为,过去形成的模式是准绳,必须循规蹈矩地奉行,逾越了就是大逆不道。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过分强调了“古”,忽视了社会发展、人类的进步和知识的更新,抑制了群众的创造力。毛泽东曾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3)”。可见,整理校勘旧方志,让尘封的历史再放异彩,对于弘扬区域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振奋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志既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就必须发扬光大,在发扬光大中创新,唯有创新,地方志才具有新鲜活力。但创新必须以继承为前提,离开了继承去讲创新,等于是石板栽花,没有根底。校勘整理过程,本身就是对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性质特征、编目结构、语言表达、操作方法、表述例式等全方位的研究,通过这些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结合时代特点,确定新编地方志中的取、弃、补、创以及新的编纂方法。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否则,离开过去已有的基本理论、基础常识去凭空创新,不仅不能发展地方志,反而会糟蹋地方志。
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数次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产生了一大批以志书为代表的地域文化,但经历焚书坑儒、清康乾“文字狱”等政治荡涤,流传无几,这些以沉重的代价换来的硕果,整理和研究中不容忽视。康熙年间,清王朝为巩固其在全国的统治地位,实行文化专制,制造了30余件文字狱案,其中庄廷鑨案死90人,流放充军为奴百余人;戴名世案死百余人,流放者百余人。受株连者有地方官及作序、校补、刻印、售书人员。雍正间又进一步加大文网扼制,制造了130余件文狱案,其中吕留良、曾静案,被杀戳者数十人。清王朝的文化专制,令广大知识分子望而裹足。在唯恐触犯文网的心态下,他们将在学术上的“崇古薄今”观念也带到修志中来,片面强调“言必有据”,从事训诂、考据。他们主张修志以载地理为主,经常用正史的有关材料作为修志的凭据,而将反映当时真实状况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料忽视或弃之不用,形成修志界的考据学派,因而在康熙至乾隆期间编纂的志书语言较晦涩,趋复古。这一时期编纂的志书在谴词造句上,远没有刘文征的天启《滇志》那样流畅,接近白话文。即便乾隆间朝廷编纂的《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亦是由皇帝“钦定”而录入。这些文字狱留下的痕迹,直至光绪间才开始淡化。因此,在研究和学习清朝前、中期志书时,要将其放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去考察,离开历史背景分析就没有多大意义。
志书能够经久不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志书有其独特的体例和形式。清前期的志书受文字狱的影响,有三种表现:1.统一例式。康熙十一年(1672),康熙帝采纳保和殿大学士周祚进奏各省宜修通志之议,颁令各省遵行。朝廷亦诏令天下志书以顺治《河南通志》为式。体例分圣制、舆图、沿革、分野、疆域、山川、域池、礼乐、兵制、河防、水利、封建、田赋、户田、漕运、盐课、邮传、风俗、特产、职官、公署、仓廪、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寺观、古迹、帝王、名宦、人物、理学、儒林、忠烈、孝义、文苑、隐逸、列女、流寓、仙释、方技、艺文、辩疑等43目。朝廷修志,均以该志程式为准。因而各省、府、州、县修志多仿此例。2.“言必有据”。即在所列各门类之下,以小序形式陈明撰写该志的目的或要义,如“图考”目下,言“先王画野分疆,不容紊越。而绘素为图,坐明堂以历览四境,使知川原险阻以敷政,遗泽民之政,非图不足绸缪”。其余各目,比比皆是,成为定式。3.规范格式。如凡涉及“皇朝”、“圣朝”、“御命”、“朝廷”、“上御”、“皇”、“皇天子”、“御制”、“京师”、“圣皇”、“本朝”等字、词,书写都须另起一行前顶2字,与其他文字上下错开,甚至下级对上级的尊称,如县令对巡抚的尊称“抚宪”、“抚台”等,也采取此种处理形式。这不仅仅是当代人修当代志的避嫌,也是文字狱对志书体例影响的痕迹。
编修志书需要定式,但不要程式化。志书写作、编纂有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文体的表达方式。编纂原则、特定语言等即为编修地方志的定式,但不是机械的、教条的程(公)式。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一些新事物应运而生,但它与方志的写作模式没有直接的关系。县志之间,省志之间,可根据不同的实际,制定不同的志书篇目,千篇一律就没有意义,更没有必要每章每节都须说明要义。志书注重讲怎么做,不讲是什么,为什么。篇目设计存在是否归类得当(即严密的统属关系)、表达内容是否完整问题,与采取哪种表达方式无关;只存在是否突出特点问题,与是否冠以编、章、节、目的层次无关。章节名称除必须使用名词外,也可以采用动词或词组(但不能用形容词)。志书编纂成败的关键不在于采取何种固定的形式,重要的是根据内容需要灵活运用志体和列目。因此,校勘整理旧志,能够促进自身严谨的治学态度。
逗句也称断句,是将原有没有标点、断句的古籍,采用科学的方法,在其需要停顿的地方,使用符号间隔开来,使之便于阅读或引用。逗句的符号形式有两种:一种仅在需要断句处加间隔号“、”,表示句子之间的停顿。此种形式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颇多,主要用于文学作品选读书籍。另一种是在需要断句处用标点符号区别开来,并适当进行分段,不作解释。如岳麓书社出版的古籍本《越绝书》、《史记》、《三国志》等。
校勘亦称“校雠”、“校订”,指对同一书箱,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与原文逐一相互核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条列校勘异同得失情况的文字,称“校勘记”。李善注引《风俗通》言:“按刘向《别录》:‘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如王先谦《汉书补注》、木芹《南诏野史会证》等。
注释亦称注解,是对文章中语汇、内容、引文出处等所作的说明,一般用比正文小的字体表示排印。旧时将解释古书意义的称为“注”(有传、笺、解、章句等),将疏通注文意义的称为“疏”(有义疏、正义、疏义等)。注释形式有3种:注释文字穿插于正文中间的称“夹注”。如缮本书民国《新纂云南通志》、王崧《道光云南志钞》等。注释文字排印于书页地脚的称“脚注”(或页末注),一般在页末处预留适当位置,用横线“——”与正文隔开,在横线下用比正文小的字号排印。适用于全书注释条目较少、解释文字短小的古籍。注释文字排印于全篇文章末尾的称“篇末注”。如古永继校点天启《滇志》、杨成彪主编《楚雄彝族自治州旧方志全书》等。
校译又称直译。就是将需要整理的古籍旧志,在进行标点分段的基础上,对原文按字句用白话文进行全文(全书)翻译,以便初、中级文化水平读者阅读。如台湾作家柏杨的《柏杨白话版资治通鉴》,直接体现译者观点,但若翻译错误则导向读者解读错误,造成以讹传讹,也不便研究者采摘或引用。
在校注实务中,若注释文字较少,可用脚注形式排印;若注释文字较多,可用篇末注形式排印。现比较通行的为脚注和篇末注,但一部书只能用一种注释形式排印。也不主张白文直译,这容易误导或歧解原著。
元谋明万历年间始编修县志,至民国末期,共修志七次,成书六部,但由于社会动荡、战乱等因,亡佚万历《元谋县志》(谭掄编)和民国《元谋县志》(张歧治编),仅存《康熙元谋县志》、乾隆《华竹新编》、《光绪元谋县乡土志》、《民国地志资料》四部。旧志校勘整理过程是艰苦的、复杂的个体劳动。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办法:
旧志稿本很多,一般都有几个稿本,选准主要范本至关重要。如《康熙元谋县志》就有国家图书馆、省图书馆、州档案馆、县档案馆几个本子。珍本藏于国家图书馆,由省图书馆晒熏复制回晒蓝本,1961年县人民委员会派吴世达先生缮写一部回元,80年代州档案馆缮写另一部回楚,此后省图书馆又缮写一部作公共阅览。因时间久远,原晒蓝本很多地方字迹模糊,难于辨认,致80年代后缮写的本子脱愆颇多,增补困难。县档案馆藏本为元谋人缮写,地名、人名、史实笔误较少,某些关键词不致错误,而省、州藏本则请人缮写,地情不熟,晒蓝本脱愆、模糊处有自断填、撰现象,故以县藏本为范本,省州藏本为辅本,相互印证。又如《乾隆华竹新编》,省、州馆藏有缮写本,县档案馆有石刻本和缮写本,印证中发现缮写本谬误较多,叙述同一事物而几个本子出入较大,故以石刻本为范本,不同观点兼收并蓄,分别在注释中表述。
康熙、乾隆两志编纂时,社会经济、文化不甚发达,加之信息不灵,难免在编纂中出现某些失误,如元谋流官更叠、土官世袭、傅宗龙督黔、王三善败死,以及某些地名、人名等,除参阅《明史》、《清史稿》以外,还以《天启滇志》、《道光云南通志》、《土官底簿》、《明实录》等权威著述,加以订正、完善或注释说明。又如“沿革”的叙述,因当时资料所限,元谋归属的叙述谬误较多,则采取以二十五史的权威资料作论证和注释。再如《乾隆华竹新编》对《汉书》、《华阳国志》、《山海经》中文字的引用,有句引,有意引,校注中均与原文核校,力求引用准确,并作某些必要的注释。又如《光绪元谋县乡土志》,将其“人物”中的“张南炽”、“刘宁海”均记为“嘉庆间邑人”,清嘉庆年间为1796~1820年,而成书于1781年的乾隆《华竹新编》“人物”中就有两人的传记,按“生不立传”的要求,两人当为1781年前逝世人物,因此,订正为“雍乾年间邑人”更为妥贴。还有是对道里的叙述,元谋县城因1860年回民起义被毁,光绪四年(1878)迁县城于马街,县城至疆城四至里程发生很大变化,而《乡土志》成书于光绪三十年(1904),邮路里程仍照搬前志,整理时保持原句,以注释方式加以说明。
忠于原著就是要保留原样。对生僻字、词、使用概率低的字等普通字典、辞典难于查找的,不望文生义,不牵强附会,标明注音即可,以方便阅读。确实错误的字也要保持原样,在字后用括弧注明订正字,不随意更改原文。同时,对书眉批文、评介分别处理:凡词条名类者,作词条、节目名,直接引入文中,使之有机联贯;非词条名称之评语,能引入正文者,以括弧括之,以作提示;无法引入者则注于章节末注释处理,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意释则是对志书中充满璇玑的成语典故、道家术语、梵语,如“栖深凿影”、“丽樵”、“白马绕塔”、“刍苾香积”等,能注明出处者注明出处,未能注明出处者按意图进行适当解释。
如《康熙元谋县志》“艺文”中莫舜鼐“青龙寺”诗末四句“正好裁云飞草檄,何须□□□沧□;年年登眺开□□,不留陶潜万里游。”其间夺6字,校核石刻本乾隆《华竹新编》得脱愆两句分别为“何须剪纳补沧州”和“年年登眺开黄菊”。同为“艺文”的曹亮的“赠香山寺”诗,康熙县志的省、州、县三个本子皆脱其诗(白页),亦依乾隆《华竹新编》补足。另外,由于乾隆《华竹新编》下部亡佚给校勘带来极大困难,若仅以现存上部注释,既无多大难度,亦无多大风险,然意义不大。20年来,曾公开征集下部,均无果。校勘若不补齐,必给后人留下诸多遗憾;若仓促补阙,恐因所补内容与原作出入太大,给人以狗尾续貂之嫌。对此,勘释时在反复阅读上卷,了解作者、读懂原著、熟悉作者写作风格的基础上,以现存石刻本目录为引,分别到省图书馆、县档案馆及本单位内查阅案存史料,参照《道光云南通志》、《道光云南志钞》、《新纂云南通志》、《武定直隶州志》、《光绪元谋县乡土志》引用的相关条目,反复引证补足七至十四卷,并请本县史学前辈审阅认定。
《光绪元谋县乡土志》因稿本按承担任务人完成先后顺序装订,文稿粗糙,结构不够合理,整理中打破各自承担的顺序,按自然和社会及志书体例的要求,依历史、兵事、地理等顺序排列之,力求不改变记述原意但结构更趋合理,符合逻辑。同时,因稿本为高小学生所写,很多地方不仅文理不通,且有一些笔误,魏教谕又进行圈点、眉批、增删等处理,校勘时,可加入初稿字句中的,加入相应位置,使之前后贯通;加入句子不通或不流畅的,统以括弧括之;凡增删句,与原稿修改文字出入较大者,采用篇末注释,陈明某句字旁之批文,尽可能与原稿吻合;对初稿或修改稿的补笺部分,在相关位置补入,加以注释说明。
中国旧志蕴藏着极大的财富,批判地继承这些遗产、发掘和应用这些财富则是我们的重要任务。整理校勘需要大量的时间考释、订正,不仅需要拥有广博的资料,还需要有甘于寂寞、无私奉献的精神。校勘中,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背景不同,因而在领悟原著上有一定差距,研究上会有不同流派之争,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要校勘接近原著,那么,重构历史也就不太遥远了。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李铁映《求真存实修志资治服务当代垂鉴后世》。
(3)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