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为目标,规范村级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选准一个人,激活一个村”的工作目标,打破村际界限,通过“两推一选”“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以及组织聘任等方式,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打工回乡人员、私营企业主、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党员中公开选任村级班子;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任职或挂职村级班子成员。
以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求为目标,规范组织功能。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细化各自的职责范围,形成“两委”高度统一、合作共事、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村党组织积极转变领导方式,把主要精力用于谋划村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把握和决策上,用于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和指导上,用于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壮大上。
以实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规范村务管理。探讨完善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新形式,通过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和制度落实,确保农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农民群众的选人用人权;建立议事决策机制,保证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讨论决定权;建立日常村务参与机制,解决有章理事、有序办事,保证农民群众的参与管理权;建立监督评议机制,保证村民和村民代表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评议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