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路
自己是“收件者”之一。
所谓自己,只是一个地址,夹在我无从辨识的电邮地址中间。“收件者”层层迭迭,看起来万人如海。有时候是“Recipients undisclosed”,“收件者”隐藏起来,看不出寄给别的什么人。浩瀚的大海边,我只是砂砾中的一个,与无名的“收件者”混在一起。
点点鼠标,又是一张雪橇会动、麋鹿角会动、圣诞老人挥手打招呼的电子贺卡。不敢多问的是,为什么,自己掺在这堆“收件者”之中——“寄件者”一只手指按键,压着“全选”或者手指拖曳,自己的名字就胡乱拉了进去?万信齐发的时候,可曾意识到我的存在。当时记得,会不会也转瞬忘记了我的存在?
友情在我心里,却像一条独木桥。每次容许少少的人通过。一座桥同时承载大量的数据,准会把它压垮掉!而我也固执地相信:凡是情感,便具有某种专一性。记起以及被记起、忆念以及被忆念,每个朋友独占着一处秘密角落。
许多年来,我一直相信人与人之间神秘的力量:当你想着那个人,默念他(她)的名字,那个人也一定有所感知。所以,被我用最独特的方式念着的人,也会用最独特的方式回复我。
小时候,曾有过好朋友远离的经验。十二月,店里来来回回挑选,才挑定一张圣诞卡寄出去。然后,某一天,信箱里出现了惊喜。我把收到的卡片直立起来,一遍一遍仔细看,务必要看出其中特殊的意义。两人之间分享过的秘密啊,藏在教堂的塔顶?还是夹在松果的翅缝?手杖糖的弯折处也有可能,……为什么精挑细选,寄给我的是眼前的这一张?
想到一路的迢迢长途,就连信封上的邮票,都看了又看,想要找出图案中存着的特殊信息。
秘密地相知,便秘密地想念;或者反过来,秘密地想念,便秘密地相知。对我来说,想着朋友,念到朋友独特的名字,回声就会在心里应和。这时候,包括没说出的心意……对方也听见了吧,好像用隐形墨水写字,写在毋须寄出的信笺上。
心里念着,就听见了。虽是默默无语,却已经卿卿如晤。
这样专心致意,也是伊莎贝拉·阿连德一篇小说的情境:“每个人拿到的字不能够一样,否则就形同诈欺。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个属于他专用的字眼,而且担保全宇宙再也没有别的人会以相同的方法使用它。”而我衷心相信,念着朋友,自己也一定被朋友这般念着。就像星星挂在天边,但每颗星都有独特的名字,自己是宇宙中唯一被这样命名的那颗星。
后来,常有人在年节时候寄来贺卡,里面夹着一张纸,复印的纸张上密密的字,告知亲友们,今年一整年他(她)家里发生的大事:换了工作、生了婴儿、去了哪些好玩的地方旅游等等……。这么做显示时间紧凑,但毕竟还费心找出朋友的地址,写下收件人的姓名,再亲手贴一张邮票上去。我要这样替寄信人着想,才让自己稍觉安心。
电子贺卡却愈发可疑,寄给我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想着我?混合了某种高科技,无论是多么奇巧的贺礼,附在电子信上,总带着虚晃一招的空泛感。即使是浪漫的情人节,送来电子贺卡:九十九颗巧克力、九十九朵红玫瑰,请,点一点鼠标,到网络花店自行选取。——喔,我酸楚地想着,会不会在“寄件者”那一端,也是点一点鼠标,同时送给了许多人?小小的酸楚……在这年代,或者也是太古典的情愫。
十九世纪,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在书信里说,自己有志要写一本书,他说,那本书要叫做Mon coeur mis a nu,法文里“袒露的心”。
怎么有这样的书名?
“袒露的心”更早之前,曾是爱伦·坡的感叹。爱伦·坡身为作者,却叹着多难啊,哪有这样的作者,能够把自己的心怀赤裸裸打开来?
后来,只有波德莱尔接下这挑战,想要写这样一本书。为什么波德莱尔可以、可以对待自己这么残忍?忍着痛,一刀一刀,把自己的心剖开。难道是因为波德莱尔长久的郁结?他的童年是团纠结的乱线,像他在手记里写的,那解不开的疑问是,母亲有了我,为什么还需要多出另一个男人——他的继父?
是嫉妒?是占有的感情?是跟母亲之间不可分的情愫?
然而那有多激烈?必然是乱得理不清,想要写出来的冲动才格外强旺。波德莱尔在跟母亲的信里写过:“在某些可怕的情况下,我相信,我与你,我们之中的一个会杀死另一个。”到后来,波德莱尔是死在母亲的怀里。
我们的文化总用伦理来界定家庭关系。家的屋檐底下,藏了多少不能言说的秘密,埋着一个个不透光的黑盒子……
至于你,你为什么想着要说出来?
年龄或者是一个原因。
你想着年龄,想着年龄对你的意义。你好奇在自己身上,年龄带来的变化将怎么发生?譬如你的头脑,终将一区一区地骤然断电(像一阶一阶的楼梯)?还是不自觉地一日日归于灰蒙(像平缓下降的手扶梯)?
日常生活中,其实,你很少想到年龄。你总躲避着不去想,对年龄,你一直不够坦然。就好像对感情,你也始终不够坦然。
秘密梗在那里,气场堵住了,说出来,会不会畅快许多?
其实,你早就应该着手去写,连自己人生的故事都没办法说一遍,对你而言,简直是莫大的反讽。不知该怎么用文字叙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你还算是合格的作者吗?
但就因为你是作者,你知道,叙述本身,会是一个问题。
文字写来枝蔓,不知不觉就更动了原先的真相,甚至抽空了其中的情感。你比谁都清楚,许多时候,文字只是意念的残骸。
就好像这些年你自己的小说,写成后再看,比起孕育时的绝好意念,不过是原先想象那本书的残骸。如同女作家Iris Murdoch说的,“Every book is the wreck of a perfect idea”(每本书都是一个完美想法的残骸),一本一本,对照想象中那绝对完美的意念,都只是写坏了的残骸。
透过零散的记忆,你哪里拼得回原来的真相?找回一些痕迹的同时,会不会却疏忽了更重要的线索?就好像迷路的时候,最怕足迹杂沓,每踏一步,总在混淆来时的脚印。
但你必须试试,记得的一点点,毕竟是你手里仅存的线索。
你找来小时候的相片,相片上,你总是蹙着眉头。
你的性格里也留下痕迹。譬如说,在人不熟的场合,你总显得拘谨。你从小就会提醒自己要小心,像母亲常跟父亲说的,你是会出错的小孩,如果放松自己,便可能由着自己闯祸。
冰山上,浮现出来表面一层,沉在底下的又是什么?
你好奇地想,如果长在一个另一个家庭,那个家庭里没有包含那么大的秘密,你会长成怎么样一个女人?
美国女作家安·泰勒的小说《昨日当我们盛年》开头写的:“从前﹐有个女人发现她人生全走样了。”(Once upon a time,there was a woman who discovered she had turned into the wrong person.)
Wrong person?你是不是那个发现人生全走样了的女人?
许多事,你必须对自己说个明白。
(你跟自己说,记忆力终将是一个问题。)
忘记了怎么办?你不敢想,失忆的话该怎么办?愈想要记得愈记不得,满地的碎片捡不起来。
你神经质地胡乱猜,会不会突然跌倒?像在楼梯上踩空一脚。从此再不能够说清楚,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发生在你身上的事。
意识到自己的记性终会变差,你开始忧虑前景。像是坐进一间逐渐黯淡的屋子,百叶窗的叶片逐渐合拢。你忧心漏进来的光线剩下几分之几?
想到有一天,光线变得黯淡,渐渐失去了形状,会不会有一天,难以辨识地下的光影?再也看不清楚书页上字的详细笔划?你忧虑着视力,毕竟你的眼睛长年在过劳状态。到了夜晚,周围光线不足,计算机面板上覆罩着一层厚厚的翳。晴天太阳过强,眼尾会有眩光,混淆你的视觉。
(你意识到,视力也将是个问题。)
你安慰自己,有一日,最差的情况还可以像博尔赫斯,你喜欢的小说家。眼睛瞎了,无感时间,闭起眼,反倒可以写出超越时间的书。
闭起眼,像小孩子玩积木,零碎的记忆凑在一起,说不定,许多事渐渐成形,显出了前所未见的样貌,你开始一点一滴地明了……
好在你的嗅觉依然敏锐。
你一向依赖嗅觉,包括近年来入迷的厨艺。你喜欢惊奇,你惊奇于香草所带来的新鲜感。若没有香草带来的诸多变化,对你,厨房就失去吸引力,你大概不会试做任何一道新菜。
包括写作,也为了其中隐含着的惊奇。为了其中无以预期的可能性,你还在准备下一篇新小说。
你对以往没试过的事总是异常着迷。你才从南美洲安第斯山下骑马回来(你一向喜欢在马背上奔驰的感觉)。圣地牙哥的上一站,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在大理石圆柱的古旧厅堂,当地人称作Milongas的舞厅,你笨拙地学跳探戈。教自己的身体说话,你努力进入之前不熟悉的领域。
谜一样的南半球城市里,你努力学探戈,试着让肢体学习表达感情。你想要试试,纯粹用身体的感官,可不可能写出头脑想写的小说?
头脑与身体之间,你很容易轻估身体所代表的意义。虽然这一生,包括爱情在内,最直接的悸动多从身体而来。
譬如这一阵的梦里,你经常梦到童年。记得,旅舍的温泉池里,你坐在一池烫水旁边,小心地用舀子乘水,泼自己的大腿。麻纱背心的下角湿了,滚热地贴着皮肤,造成奇异的触感。同时,你是紧张的,望着“女汤”里那一大池冒烟的水,害怕水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把你攫捉下去。
旁边,你母亲丰腴的身体,像一只脂油的鸡,她肥白的肚皮,垂在下身与腿的接壤处。
那一年,你五岁吧?你们全家第一次去北投洗温泉。
许多年后,你躺在SPA里,水的力道很大,冲向你的腰窝,带来松弛的快感。
童年时候,跟身体有关的回忆,你还记起什么?
你记得与父母亲一起看电视。
你记得,母亲在诅咒荧光幕上那些穿得很少的女人。对你母亲,女人裸露的身体构成了某种亵渎。
亲热的镜头也让你母亲很不自在。母亲连声诅咒(似乎是骂给你父亲听?),屏幕上交缠在一起的身体冒犯了她。
你记起,当年你小学三四年级(是吗?),有一回在家里客厅,你坐在比你大几岁的表哥腿上,表哥正跟你说话。母亲看见了,射向你身上的眼光无比阴冷。接着就大声训斥(似乎也是骂给你父亲听?),俨然表兄妹俩做了羞耻的事。
那一瞬,模糊地,你也确实觉得自己很羞耻。
许多年后,你才终于明白,母亲看你的眼光里有些什么。
坐在浴缸里,你看着自己水里的肌肤,身上随时有新发现的瘀青。你走路跌跌撞撞,不知道为什么,膝盖就肿起一大块。
浴缸里,你审视自己肌肉包覆的大腿。你喜欢从事体力活动,必须确定大腿四头肌的强度可以让你倚恃。
但肌肉底下,有什么分分秒秒正在流逝?或者这一分秒也在发生,流失的是骨质,大腿里的骨质吧。
你记得,最后几年,父亲皮肤变成薄薄一层,失去皮下脂肪的地方塌陷着,暴露出血管。到晚年,父亲的大腿跟小腿几乎一样粗细。那时候,看见父亲腿上少了肌腱,显出股骨的形状,你记得自己曾经多么骇异。
你总是想着父亲,父亲似乎是你在这个世界所有事情的参考坐标。你跟他喃喃地说话(你其实是无声地跟自己说话),依恋的、埋怨的、撒娇的、投诉的各种情绪,你的身体里承载有父亲的身体。好像精巧的俄罗斯娃娃,大的装着小的,一个扣一个,你所有的情绪都指涉着他。
心里,你与父亲从来不可或分。
父亲走后,这些年,你仍然在拒绝这份阻隔。你甚至没有办法处理一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因此你父母亲晚年住的公寓,许多年后都保持原状。壁橱里,旧衣服整整齐齐挂着,每件都带着父亲的气味。好似明天早晨,父亲起床就会穿在身上。
走进那间公寓,对你是太伤神的经验。只要转动钥匙,强烈的感觉像潮水,一波一波地迎面袭来。转眼会覆盖你、让你灭顶?你必须赶快,拔脚逃出来。
他们的公寓房间,久久以来就像堆栈,堆着太多物件。父亲生前,他舍不得丢掉任何东西。箱子占着客厅的空间,一个个箱子叠高,高到天花板上。打开大门,一眼望进去,像是进了旧物存放空间。
干涸见底的药酒、过期的维他命;厨房里堆着裂痕的盘(尽管你帮他们买了整套不易碎的康宁餐具)、边缘有缺隙的大碗、凹角的不锈钢饭盒(你高中用过?);壁橱里,打折时买的厕所卫生纸,堆到屋顶。各种类别的书,字迹漫涣的纸页,一碰,就会坍塌下来。
后来,再走进去,壁钟停了,似乎某一天开始,这公寓成了时间的绝缘体。蟑螂止步,连书虫都停下了蛀蚀的工作。
去年,你终于下定决心,着手整理父亲走后就维持原样的公寓。一连多日,你坐在灰尘里,收拾屋子堆的杂乱东西。每天清早进来,晚上,好像被吸干了血气,你垂着头走出去。
父亲留下来几十本相簿。对着里面拇指大小,除了你之外没人再识得是谁的黑白照(即使对你,也多是不识的人),你只会翻看着发呆。明知道毫无意义,照片上的人大多数过世了,没人再认识他们,只有你怔怔望着,一张张小照上的面孔。
进度始终有限,到后来,你承认自己是没办法的。租下储藏空间,连同父亲的衣物用品,一箱箱存在里面。
你宁愿每月付钱,放在仓储里。你意识到,再加一根稻草就会垮掉。仿佛是某种自保机制,必须在彻底垮掉之前停下来。
东西堆进仓储,暂时看不见了。其实是不敢想,这件事终究要怎么整理?怎么结束?
你喜欢的小说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盲刺客》,里写着:“没有比理解死去的人更加困难的,也没有比忽略他们更加危险的。”
留下一堆谜团、一些没办法处理的东西,或者也是让生者难以忽略他们的方式?
你自己又何尝例外?
你想着,未来一日,整理你的遗物的人会吃惊吧。几十箱的书,皮包与鞋靴,还有各种形状的丝巾、胸针、饰物、发夹……加上这些年零零碎碎的收藏。你的习惯既是拖着不处理,有一天,整理你遗物的人面对那颇有规模的积贮,会不会以为你是一个耽于物质的人?
你记起多少年前,正桓过世后听到的话。你们是老朋友,二十岁就认得了,正桓体型清瘦,白净的一张脸,标准书生的样貌。心理学博士,又喜欢电影,在大学教书,但教没几年就罹患癌症。后来,你听去丧家致哀的朋友描述,在正桓书房里看见各种练肌肉的运动器械,朋友说,想不到,正桓竟是颇为“身体”的。
或者,人们总在一个人身后才发现许多惊奇。
你想说什么?
你在说,近年你才发现的惊奇么?
或许,最大的动力其实是好奇。你仍然好奇、仍然想要知道,你怎么变成今天这样的你?
叙述一次,意味着点连成线,连成了新的线索。你总在心里希望,忘记的事情会显出新的意义。
简单地说,你想要明白,你怎么从孩子变成今天这样的你?
几年前,一个品牌刚出来,说不出为什么,你才看见立刻就喜欢上了。裙子与洋装,你一件一件地买回家,为的是衣服上的造型人物Emily。Emily黑头发黑眼睛,前额被刘海遮住。你看她那么眼熟,是不是因为小时候,你曾经像她一般奇怪?
这人物的全名是Emily the strange。她总让蜘蛛网罩着半边的脸,从纠结的网里她观察外面的世界。Emily是怎么样一个小女孩?由发丝遮盖着的眼里看出去,到底是怎么样的童年?
记忆中,你曾经由着头发披散在前额,遮住半边面容,只露出一只眼睛。从细碎的发丝之间看出去,望着大人的嘴形﹐猜得出他们说些什么。好像潜水艇装置的潜望镜﹐从海底一寸一寸升起﹐矮小的孩子在监看比自己高大的成人。凭小女孩的直觉﹐你在猜,成人说了些不一定真心的话。
一个人的时候,望着镜子,你看见自己迷惑的眼神,不知怎么样理解这个奇怪的世界。
你回忆起小时候那些阴森的晚上,老鼠吱吱地在天花板上爬。你望向高处,天花板与梁柱间结了蛛网。蛛丝发出奇异的荧光,蚊虫吊在网上,搧动细小的翅膀。后来,你从床上坐起来,尿急了只得走出去……
你蹑着脚经过父母亲的房间,你听到叽叽咕咕讲话的声音。大人们不需要睡觉吗?你醒着﹐父母一定醒着。
你不敢定睛向里面望。
你到底猜出了什么?
那年代,民众服务社会放映免费电影。院子里悬上像是被单的白布当银幕。你记得自己拖一张小板凳,坐进那个露天场地。民众服务社放的是古早以前的黑白片。“小白菜呀地里黄,三岁两岁没有娘”,那是一首电影插曲,你在心里默默记着,默默地哼。“亲娘想我一阵风,我想亲娘在梦中”,听着你会无缘无故觉得伤心。
那时候,睡不着觉,你用手指在粉墙上抠刻,刻痕渐渐透出了层次。刮掉一层,底下才现出另外一层。
午后时分,你对着墙壁假装睡着。你们家的规定,大人睡午觉时,小孩在床上要紧闭眼睛,丁点声音不许出。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你在挂钟的滴答里睁开眼睛,对着一面白粉墙,你用指甲抠掘着。
墙上的刻痕出现了岔路,每一条岔路的尽头都藏着一桩秘密?你在跟自己说故事了,重点是,故事里的小孩都有不平凡的身世。
那时候,等不及故事的水落石出,你先把自己哄睡着了。
像是某种纯粹生理的反应,小时候,母亲的手碰到你,她指尖只要碰触到你的皮肤﹐触电一般,你就会不由自主地跳开。感觉上是爆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从神经末梢传来的惊悸感。
小时候你的记忆不多,曾经很长时间,你重复地做同样的梦。嘴里塞满棉花,噎住的恐怖感觉,然后憋着气,从梦中醒来。
长大后,记忆中有一次,你母亲睡在床上﹐你父亲睡在另一边,你站在床铺尾端问他们一些平常的事。冷不防地,母亲突然坐起﹐感觉上是作势欲扑﹐朝你的胳臂攫捉过来。事件过去后,你彷佛真的低头查看,穿了短袖衬衫的胳臂上﹐有没有落下一道抓痕?
到底在害怕什么?为什么,当时你躲闪得这么急?
又一次,母亲吓到了你。你自己太过神经质吗?为什么,你的反应竟然那么突兀?
后来,读雷蒙·钱德勒的小说,他的用语是:“A world gone wrong”。芯片经过改写,人被放进错谬的世界,总之到处是不对劲的地方。记忆错乱,你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世界出了什么差错?
小时侯,很直觉地,你悄悄把世界切成两半。
住在你这一半的人都有奇特的身世,跟母亲的关系各有各的苦楚。至于家庭幸福的孩子,他们属于另一国。你告诉自己离他们远一点。幸福的小孩通常很粗心,这类孩子粗手粗脚,不小心就伤到周遭的人。
反过来,你跟身世歧零的小孩倒可以结成心友。
你喜欢这个字,古怪,英文的eccentricity。
直到现在,古怪的性情吸引你,立即引起你强烈的兴趣。按照你自己下的定义,对于古怪的理解,画一个等号,间接就可以等同所谓的“文学”。至于来自美满家庭的人,他(她)没有被人理解的需要,换句话说,殊少文学的可能性。
也只有对出身艰难的孩子,你才有内心的感悟想要分享。换句话说,你的文字都不是为幸福的孩子而写的。自小幸福的孩子,她(他)不会是你的读者,你也不会是那类读者所在意的作者。
以文学语言来说,对某些频率与你相似的读者,你的小说作品多带着解谜的悬疑性。内在的声音在急急求索,因为你从小就预知人生中有一个待解的谜团。
小女孩睁着一对敏感的眼睛,关于自己歧异的出身,你到底猜出来了什么?后来,在你写的小说里,一篇一篇,题材包含着生命的秘密。在科幻的场景之下,你的主人翁是被放逐到这世界上的机器人。机器人在自问自答中,努力想解出自己被孕育的理由。以机器人的身世为题材,《按键的手》是其中一篇,《人工智能传奇》是另一篇。在小说里,你反复提了许多次的问题是:自己哪里来的?是人工智能合成的吗?
科幻小说中,机器人在乞求一个真正的母亲。
比小说还要小说?
不只比小说还小说,比通俗剧更加通俗剧?用夸张的语法来说,你的身世攒聚着通俗剧的各种元素,适合发展成一集一集的连续剧。
又因为本身小说作者的身分,你更担心被以为这纯属作者的虚构,从此荒谬性就又加多一层。你真实的人生成了人们认知中的小说,还有比这更无奈的故事么?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克尔凯郭尔说:“生命要向前看,却要向后才能够理解。”那是有智慧的话语。
往后看,透过记忆的滤网,你究竟能够理解多少?
我总在寻找一个理想的包包。
捷运转乘,经过SOGO百货,扶梯上升与下降的瞬间,我的眼睛追着摆放皮包的摊位,目光像是寻找猎物般敏锐。
背在肩上舒服,拎在手里也好看。贪心些,添加上近几年的需要,怎么样柔弱无骨,变魔术一样,轻轻巧巧就把我的ipad装进去。
手感,重要的是手感。
要它轻、要它坚固;要它软、又要它耐用。列出的都是自相矛盾的需求。
最近几年,因为摆放计算机,我开始用登山背包。望着手边不起眼的帆布包,心里总有一点是不是已经放弃了的惘然。
仍然没有放弃,心里的追寻永无止境,走过名店的橱窗、穿过永康街一带的窄巷,继续用眼睛搜索,哪里有一个合心意的包包?
我有过许多包包。即使到今天,住家的壁橱总有一个专属角落,堆栈着用旧了的包包。
美容院剪头发的时候,我习惯快速浏览,检索一遍杂志上这一季的流行款。
大容量的皮包,已经风行了许多年。会不会像那个著名的口红理论?经济的前景愈萧条,口红的颜色愈鲜艳。皮包愈来愈大,表明女性愈来愈想把世界装进皮包带走。
对着杂志上新上市的名牌包,我好像那位写出《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总在研析其中暗藏的品牌密码。香奈尔的十字格纹、路易威登的经典印花、迪奥源自马术的鞍状曲线,怎么样悄悄融入新品的设计?还有Fendi的“F”,圣罗兰的“Y”,以及 Gucci的“G”,符号的辨识性若有还无,在新款包包上借尸回魂,让我得到解码的乐趣。
剪头发的半小时,我身兼时尚达人,对杂志上这一季的皮包给分数。Michael K ors的链条过于累赘、Chloe的锁头毫无创意、Celine的笑脸包当红当令、Balenciaga的机车包历久弥新。皮包的选择更看出女明星的个性,这一季,安吉丽娜·朱莉上街购物,莎拉·杰西卡·帕克跑趴走秀,拎着哪家的新款包包?铆钉显出野性、莽纹显出叛逆,发丝掉落在杂志上,我从发丝之间预测名人的浮沈星途。
这样的乐趣永无止息,身为女人,怎么可能放弃从皮包带来的满足之感?
一位男性朋友结论地说,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包包。
画一个箭头示意图就更清楚,男人心向着女人,女人心向着皮包。男女注定了彼此相失,丘比特的弓矢并没有交集。
对女人,拎着中意的包包,这颗心不必专注在男人身上。
我有一位女朋友嫁给名医。每次丈夫惹她生气,她就去名牌店选一款昂贵包包。
我站在旁边,看她摸着限量版的黑色软羔羊皮,脸上笑靥如花,让人想到……丈夫葬礼时掩不住艳光的快乐孀妇。
事实上,店里选皮包的女人都有一种顾盼自得。若是牵男人的手走进来,更不时满意地挑高眉毛。看在女人眼中,出手大方就是男人最大的优点,虽然对材质很无知,男人甚至分不清马毛与鸵鸟皮的包包,但这男人愿意顺我宠我,一时,他身上所有的缺陷都值得原谅了。
张爱玲的小说《色戒》,令人惊动的是纵放易先生的一刹那。王佳芝的决定,关乎瞬间的心理转折。望着易先生的侧影,悟到愿意买钻戒的男人是爱自己的,才会悄声说——“快走”。
我总在琢磨这一类的电影画面:不需要鸽子蛋一般的钻石,想的,不过是一个看中的包包……
镜头里,男人(爱怜地、纵容地)掏出信用卡,“你就是爱买,这种东西。”
“是啊,”女人娇声附和。摸摸到手的皮包,O.S.(画外音)无声地说,“谁叫我不够爱你?”
或者我看多了电影,浮华的故事带来画面与音效,提供大量的视听之娱。
那类clutch包,手指一夹,清脆的声音,包包阖了起来。打开关上,手指拨弄着。消磨时间,女人一向可以依赖皮包。
当年,还没有手机,皮包里面总会装一支唇膏什么的。唇膏的形状,其实比手机性感太多(说起来,倒是手机的发明,让这世界变得制式而无趣)。皮包里若还藏着修长的纸烟盒(薄荷味的Virginia Slim?),拿出来放在桌上,更充满撩拨的意涵。在我想象中的老电影就有这类镜头,等人的时刻,意识到隔桌有人,女主角打开皮包,从皮包里取出镜子,对着镜子,慢慢描画唇型。手指有些胶着,时间有些凝滞。手里那个皮包,看似手指的延伸物,说出了太多想说未说的话。
手里那个包包,既是肢体的延伸,女人透过包包所表达的肢体语言,看起来是一种沉迷(于自己)、一种耽溺(于自己),一种不假外求,透过这种看似自足的姿态,在这瞬间,却无言地传递着,女人心中亟待被填补的空虚。手指握着包包,彷佛期待地问着隔桌的男人,怎么不过来搭讪几句?换句话说,因为那个包包,让这女人突然变得具体、变得可欲,变得唾手可得。
写小说,写的若是吸烟的男人,节奏需要慢下来的时候,我常用“抽一口烟”来过场;主角若是女人,拿起皮包,打开又关上,意味着心情转换,这个瞬间,她下定决心,变得决绝了。
场景若是化妆室里,对着镜子,脸上眼波流转,这个女人回忆起经验过的男人,无论是旧爱新欢,倒不如手里的包包温存而体己。
我喜欢听女朋友讲她买皮包的故事。
明明是真实故事,却带着成人童话的沧桑。
故事里,她这一趟的任务很特别,帮老板采购爱马仕包,送给家里的女人们。
她特地坐飞机到澳门扫货,听说那里的店才可能有些现货。店员戴上白手套,以庄敬的姿容,把库存全搬出来,尽管其中有别的顾客等了数年的订货。店里有的都摆桌上,一个个凯莉包与柏金包。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很快就全数搞定。老板在电话里说声好,家里每个女人分一只,大老婆拿大的、小老婆拿小的,免去争风吃醋的麻烦。
此行使命必达。店员恭送之下,捧着那堆橘红盒子出店门。女朋友跟我说,飞回台湾的航程中,每位空服员都对她另眼相看。
“坐在飞机上,我想过带那些包包跑路,另类的卷款潜逃。”
接着,她有些幽怨地讲到,后来,换成她自己抵不住诱惑。下一趟,她可是用自己多年的薪水积蓄,选了最便宜的一款。
“何必这么辛苦?你老板托你买包,本来就有意,附赠一个给你。”我调侃地说。
“你说得对,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念头一闪而已。”她说,自己旋即想清楚了,羡慕的并不是那些女人的生活,只是那些女人的皮包。因此,何必为了那些女人的皮包,选择那些女人的生活?
我的女朋友很睿智,最多让男人出钱买个包包,不必把自己也当成包包,装进一个礼物盒子里。
就好像在外面玩乐的男人总说(一脸坏笑地说),想喝牛奶,买瓶装的就好,不必把一头乳牛牵回家。
恋物?还是恋人?或者物是人非,都是心里的痴念,想要打破从坏到空……由败坏到荒芜的循环。
女人到底要什么?
或者,寻觅的始终是现实世界不存在的东西?
像是在“失物招领”的策子里四处捞寻,找不到幻觉里被自己弄丢了(在拥有之前就已经遗失了)的心爱包包?
包包的耐人寻味,在于它指涉着女人从未完全满足的内在渴求吗?
看看我变成收藏品的旧皮包,倒真是各有缺点。贴心的不耐用;耐用的,却又不够贴心。喜欢它柔软的触感,又希望它有经久耐磨的粗砺。正因为需求如此多样,理想的包包未曾出现。恰似女人心底的那一点贪念,要它特殊、要它罕有,夹层不多不少,夹层太少,内容一目了然,失去收纳的功能;夹层太繁复,急起来一阵翻找,反而变成失物的迷宫。
最好像玩具,高兴起来,可以把世界放进自己的包包;沮丧时,包包变成盾牌,抱起它挡在胸前,又可以把世界隔绝在外面。
女人自己也说不清楚,如果符合所有功能、满足了一切用途,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包包?更别说要让男人明白,为什么,身边有的还不够好,总在找下一个理想的包包?
至于用一阵却厌弃了的包包,又像生命中经历过的男人,各有可爱的地方,也各有难以尽数的缺点。而继续寻觅一个理想的包包,在女人的灵魂深处,那攸关生命原欲、攸关一个女人的生之动力吧。像是《乱世佳人》电影郝思嘉手里握着的一把泥土,意味着明天,明天又有崭新的希望……
关于包包的故事,其实都攸关性别。
女人手里的包包,对大多数男性,像是看不见的虚渺空气。男人不介意女人拿哪一款包包,不加分不减分,男人见到的只是拿包包的那个女人。
或者,男女之间的困难就在这里。没有男人理解,包包对女人的重要性;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女人不能够……如同喜爱一个包包一样喜爱……对包包并无所觉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