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模式的研究——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为例

2013-08-15 00:48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课题研究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指导员城区驻村

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课题研究组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006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拉开了广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帷幕。2007年3月,经过一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开始实行派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坚持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联动”,确保全区14363个行政村每个村都有1名县以上机关和单位的干部驻村工作,实现全覆盖,一定五年,换人不换点。实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是建立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尝试,能有效加大城市人才、智力、物质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助于提升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有效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同时,有利于干部在实践中学会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农村实际结合起来,增强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特别是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不断培养出体察民情、珍惜民力、执政为民的高素质干部人才。广西实行派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五年来,其运行状况和效果如何,我们以南宁市青秀区为例,对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模式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初步探讨。

一、青秀区实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的实践

青秀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的中心城区,位于市区东部,城区面积872平方公里,2011年末总人口72.25万,辖4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共有46个行政村和9个农村社区,其中有9个行政村位于城区地段。青秀区是南宁市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的城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尤为明显。

青秀区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市委的统一部署,2007年至2011年共选派第一轮连续5批市、城区、镇(街道)三级机关事业单位480名机关干部驻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五年来,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实践,青秀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经验。

(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情况

五年来青秀区没有自治区级下派的指导员,市级指导员由南宁市每年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担任,青秀区根据市级指导员人数,从各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城区级指导员,保证全城区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城区级以上机关干部,同时由各镇(街道)向每个行政村选派1名乡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即每个行政村都有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007年至2011年,青秀区共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480人,其中市级指导员57人,城区级指导员193人,镇(街道)级指导员230人,35岁以下年轻干部共94人,占派出总数的51.4%。

(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日常管理

以青秀区为单位,将全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编成1个工作队,工作队队长由市委选派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挂任城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城区9个镇(街道)各设立1个工作组,组长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城区以上机关选派的指导员每月驻村不得少于15天,镇(街道)机关选派的指导员每月驻村不得少于10天。

(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保障措施

青秀区每年一次性补助给每位驻村指导员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500元,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和100元手机通讯费。对城区级和市级的指导员,根据所驻村离城区的距离,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此外,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给城区指导员工作队,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仅2011年,青秀区财政在工作队年度预算101.5万元的基础上又追加拨付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

二、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绩效分析

五年来,青秀区各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当好服务基层“五大员”

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认真履行服务基层“五大员”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指导员驻村工作任务。

1.当好“社情民意的调研员”,为“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007-2011年,青秀区各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走访自然屯276个,走访农户1.7万户,慰问群众约8000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1015次,收集群众意见2502条,撰写调研报告635篇,向上级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1516条。

2.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推动惠农政策进村屯农户。五年来,各镇(街道)累计组织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53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8万份。组织文化下村活动共48场次,参加活动群众2.1万人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免费送药价值5000余元。

3.当好“经济发展的服务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2007年至2011年,青秀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975元、4520元、4982元、5734元和6805元,年均增长率约14%,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均高于南宁市平均水平。培育“一村一品”经济,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了食用菌生产基地、甜西瓜生产基地、万亩桑蚕基地、野猪种养示范基地等,培育出刘圩镇刘圩村“桑蚕村”和槐里村、那里村、麓阳村“食用菌村”,南阳镇施厚村“母猪村”和新光村、留凤村“养兔村”等一批特色村。

4.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推动和谐村屯建设。指导员着眼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积极协助所驻村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据统计,五年来,各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先后深入城区4个镇和5个街道,走访了3800多名群众,共参与调处各类纠纷381起,成功化解大小矛盾纠纷213起,成为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助手。

5.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督导员”,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广大指导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五年来,开展各类农村党员和群众培训452期,培训农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9万人次;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做好换届中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圆满完成了2008、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完善机制创新载体,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青秀区把指导员驻村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完善指导员工作新机制、新载体,使指导员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开拓指导员工作新局面。

1.建立农村便民服务机制。为使指导员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青秀区不断改进和拓宽服务内容,建立起让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农村便民服务机制。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站(点)。2007年,青秀区全面启动专门为农民群众解决问题、代办事项的5个便民服务站、46个便民服务点,开通了一条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群众办事的“绿色通道”。二是设立指导员接待日和开展服务“三农”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将每周的星期二设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接待日,组织驻村指导员利用圩日走上街头,宣传国家强农惠农方针政策,传递农业生产信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举办指导员“流动农家课堂”。2011年,青秀区指导员工作队整合指导员及其后盾单位的资源优势,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和知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

2.完善指导员为民办实事机制。2007-2011年,青秀区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开展“五比五看,建设和谐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即:比学习,看谁的学习好;比工作,看谁的工作成绩突出;比干劲,看谁不怕苦不怕累;比作风,看谁廉洁奉公;比纪律,看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通过活动,广大指导员结合农村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春耕生产等中心工作中。五年来,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累计走进困难群众家庭965户,解决群众困难问题762个;了解村屯关注问题870个,已经解决701个;筹集到位资金2.31亿元,指导建设新农村示范点12个,建设村屯道路122条共485.91公里,受益群众11.9万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筹资3210.21万元,支持联系村建设项目158个,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793件。

3.建立指导员交流机制。为了能够及时了解指导员驻村工作情况,向社会宣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青秀区党委为指导员工作队创办了“五个一”沟通方式(创办一份工作简报,创办一个网上论坛,创建一个博客,开设一个邮箱,开设一个QQ群),积极打造指导员研究讨论、交换信息、传递感想、增进友谊的交流平台。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五年来,青秀区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使干部在基层实践中得到锻炼,不断增强群众观念,提高组织领导能力,推动工作作风转变,营造和谐的党群关系。据对102名在2007-2011年期间担任青秀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机关干部进行调查统计,共有32名干部在完成指导员工作后得到提拔,6名干部进入了城区和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98.4%的干部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95.3%的干部认为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对今后的工作有益。

三、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实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指导员找不准定位,影响驻村工作开展。有些指导员对新农村建设认识不够全面,对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指导员对当地社会经济建设的帮助不明显,对工作应付了事。

2.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制度执行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制度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部分乡镇(街道)、村委对指导员工作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驻村指导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

3.派出单位支持不到位,“后盾”作用发挥不明显。极少数派出单位在选派指导员上有“甩包袱,凑人数”的心理,存在一派了之的现象。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部分是派出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还要兼顾派出单位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驻村工作。

4.指导员缺乏交流协作,综合实力不够强。指导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指导员工作队、工作组都是临时组建,同一工作队、同一工作组的指导员接触和沟通的机会和渠道不多,大多数指导员缺乏相互合作的意识,影响团队作用的发挥。

四、完善新农村指导员工作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2012年3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开展第二轮连续五年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一步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以推动新一轮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创新管理模式,构建科学考评体系

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指导员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台账,由村委对指导员的出勤进行逐日登记,考勤结果作为指导员发放生活补贴的重要依据。镇(街道)每半年对指导员驻村工作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巡视督查制度。城区基层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指导员工作履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对连续两次抽查均无故脱岗的队员,发函请其派出单位协助抓好管理工作,对不服从驻村管理、表现较差的队员进行诫勉谈话,对经再次考察表现仍不符合要求的指导员遣返回派出单位。

3.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建立驻村前培训、驻村中期培训、专项工作培训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城区基层办要通过经常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驻村指导员到先进地区参观等方式,提高指导员整体素质。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根据指导员的工作需要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导员的再培训,帮助指导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完善考核评比办法。要全面考察指导员驻村期间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在考核评定时要做到“四结合”、“四挂钩”。“四结合”即: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与述职相结合、考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四挂钩”即:考核评议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与先进评比挂钩、与等级评定挂钩、与年终奖励挂钩。

(二)强化选派工作,后盾帮扶到位

派出单位是指导员开展驻村工作的强大后盾,对驻村指导员的支持程度直接影响指导员工作成效,必须进一步加强选派工作和加大支持力度。

1.把好指导员选派关。派出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选强派能”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干部选派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2.建立挂钩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结合驻点村实际,制定出帮扶内容,在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派出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到驻村调查指导工作不能少于2次。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支持指导员为所驻村办实事。

3.充分发挥后盾作用。派出单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支持指导员工作,帮助他们协调好原岗位工作交接问题,保证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要充分发挥派出单位的优势,尽可能从财力、物力方面支持驻点村建设。

(三)提供经费保障,服务“三农”工作

由于城区财政2011年前尚无安排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专项资金,因此要想方设法为指导员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以提高指导员促进“三农”发展的能力。

1.设立指导员帮扶专项资金。城区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确立的、具有可行性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给予应有的支持,落实相关的项目经费。青秀区决定从2012年起,按照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每年为46个行政村投入总额为460万元的惠民帮扶资金,并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指导员的年度考核内容。

2.从金融机构引进资金。除了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支农力度外,还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政府的牵线下,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建立多方位的合作金融体系,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

3.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要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尤其是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的合作,为基层群众谋取更多的实惠,形成全社会关注“三农”、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氛围。

(四)整合资源优势,强化团队协作

新农村建设涵盖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诸多领域,仅仅依靠个人能力和派出单位往往难以解决。可以将指导员的个人专长和派出单位的资源充分整合,切实提高指导员驻村工作成效。

1.成立指导员协作组。根据指导员派出单位优势和自身特长,成立“经济发展服务组”、“基层组织建设组”、“乡风文明宣讲组”、“社会稳定维护组”、“卫生保健服务组”等各个协作小组,每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内容的活动,集中梳理解决各村的难题,加强指导员之间的沟通联系。

2.创建指导员先锋示范队伍。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广泛开展先锋示范队伍创建活动,以“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为目标,突出富民、惠民、助民、安民,组织和引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组建党员先锋队,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3.建立指导员工作站。每个镇(街道)设立一个指导员工作站并安排专门活动室,由市级指导员担任站长,每个月至少开展2次指导员交流日活动,组织指导员学习理论、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五)建全激励机制,选拔优秀干部

为更好地调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深化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激励机制,使干部在实践中快速成长。

1.生活上真情关怀。派出单位要充分保障指导员驻村期间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镇(街道)党(工)委对指导员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要严格监管,保证驻村指导员的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2.精神上鼓励表扬。城区基层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有组织、有重点地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优秀指导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3.政治上培养重用。对出色完成指导员工作的优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驻村工作结束后,城区党委组织部门要优先考虑提拔任用。派出单位在处理职务晋升、调资、职称评定、先进评选和解决干部个人和家庭困难问题上,应优先考虑有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经历的干部,特别是曾获得优秀指导员荣誉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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