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代农业推广发展历史沿革

2013-08-02 05:31杨慧中
学术探索 2013年3期
关键词:农业推广民国时期云南

杨慧中

摘要:民国时期,云南大力实施农业推广政策,建立了农业推广机构与法规体系,使本省农业由传统分散型走向由政府进行积极推广与改进的发展道路,农业教育与农业研究在这一时期也取得突破,标志着我省开始进入了现代农业推广的初创和持续发展时期,在本省数千年农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对美烟品种的引进及推广种植,发展漆树、核桃、三七等产业,至今仍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民国时期;云南;农业推广;推广机构;推广法规

中图分类号:K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3)03-0092-07

引言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推广作为一项专门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迟滞,随着西方农业技术和农业推广理论的发展和输入,农业推广才肇始于清末,即“在我国历史上,从事推广现代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直到19世纪后期的清末洋务运动时期才见萌芽。”[1] “农业推广”一词的应用,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民国时期,这一时期,农业推广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推广指:“以农业学术机关——农科大学与农事试验场,所研究改进之结果,用适当方法,介绍于农民,使农民获得农业上之新知能,从而采用与仿效,以增益其经济收入。”[2]广义的农业推广指:“除将农事方面之改良推广于农民外,且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培养领袖,及改善其整个的实际生活,至一切农业政策之实施,皆属之。”[2]

民国时期,农业推广方法主要有:(1)表证农田,即“推广机关(如农业推广所或农会等)与一勤劳忠实而具有改良农业兴趣之农民,订立合约,接受推广机关之指导,并以其农田采用改良之耕作方法或种植改良之种籽以作表证之用,此种改良之耕作方法或种籽确有优良之结果,使其他农民益为相信而普遍仿效推行也”;(2)特约农家,即“特订合约之农家,或特别约定担任某项任务之农家”;(3)农产展览会;(4)农产比赛会;(5)农事讲习会;(6)农业补习学校;(7)农会等。[3](P1~77) 另据1936年12月出版的《全国农业推广实施状况调查录》(第一集)的记载,当时各省农业推广机构所进行的农业推广事项主要有:推广材料、农事改良事项、农村经济事项、垦荒造林事项。可见,民国时期的农业推广主要是指广义的农业推广。

随着农业推广逐步受到重视,农业推广正式在全国形成完备的体系和构架。国民政府公布了农业推广法规,建立了农业推广机构。从1927年至1934年,中央一级颁布的涉农法规及所设机关所作计划达76件。[4](P120~121) 主要有1929年农矿、内政、教育等中央部门颁布的《农业推广章程》,1931年编制的《全国农业推广计划》,按照这一计划,农业推广的内容和形式为:特约示范农田,蚕桑指导,防除病虫害,畜牧指导,文字图书指导,建立中央和省模范农业推广区。[5](P134)国家农业推广机构有: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中央农业实验所、全国经济委员会农业处、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农产促进委员会等。各省农业推广机构也相继成立,当时,有的省份对于农业推广工作,不甚重视,正如农业推广学专家乔启明在介绍各省农业推广组织中所说:“年来各省多先后成立农业改进所,惜仍以实验为主,对于推广还欠适当重视。”[6]

农业推广作为专门学科,逐步形成了成熟的学科体系。代表性专著有章之汝、李醒愚著《农业推广》(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董鹤龄著《农业推广方法》(1947年世界书局版)、《农业文库》(1934年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秘书处编)、《全国农业推广实施状况调查录》(1936年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印行),乔启明著《农业推广论文集》(1941年乔启明编著)等。

农业推广在民国时期的持续发展,从客观上,提升了我国农业发展的水平,促进了农村事业的进步。这一时期,云南虽地处边疆,农业改进推广的发展却有其自身特点,农业推广受到很大重视,发展迅速,积极进行稻麦品种鉴定与试验,引进优良作物品种,紧密结合云南实际,集中发展和推广本省基础农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其他农村产业,形成了独具云南特色的农业推广体系,特别是对烟草的推广种植,对云南经济的发展,至今仍产生深远影响。

一、清末至民国时期,本省农业学堂、高级

农业职业学校、农会及省立农事试验场等

农业教育机构、农事组织的大量涌现,

是本省农业推广的初创期1农业学堂及附属农场的设立

清光绪、宣统年间,云贵总督锡良、李经羲,提学使叶尔恺,合并蚕桑、东文、体操学校,添招新生,在贡院地址,创设农业学堂,分为农科、林科、蚕科及染织等科,聘日本农艺师园布一郎、高桥正一、岩成基本,浙江籍农艺师陈价仁,山东籍农艺师王小泉为主科教授。购买昆明北门外高山寺侧农田数十亩,分水田、菜圃、花卉三部,设立农场。划圆通山全部,以十分之一的平地作林木苗圃,十分之三作造林地段,设立林场,又以十分之六栽植湖桑、川桑,设立第一桑园,于大小东门外及南城外沿城麓一带栽植浙桑、广桑,设立第二桑园,每年将试验所得的优良农林籽种与桑秧、林木秧散发各县栽种,1911年农业学堂添设农业讲习班和女子蚕桑讲习班。

农场试验种植成果丰硕,共试验种植水稻10个品种,即麻旱谷(原产地宜良,亩产552斤)、青芒谷(原产地嵩明,亩产550斤)、大白谷(原产地富民,亩产595斤)等。试验种植小麦9种,有:紫小麦(原产地昆明,亩产125斤)、白小麦(原产地晋宁,亩产180斤)、北京白小麦(原产地北京,亩产142斤)、阿尔比打红小麦(原产地美国,亩产90斤)、山西白小麦(原产地山西运城,亩产132斤)等。此外,还试验种植大麦5个品种,蚕豆6个品种,大豆7个品种,试种玉蜀黍、高粱、甘薯、烟草等农作物数十个品种。

由于农场农业试验种植成果丰硕,宣统年间开办第一次农业展览会。民国二年(1913年)又开办第二次农业展览会,展览会分为稼穑部、蔬菜部、工艺作物部、果部、花卉部等,展出农作物品种千余种,开创了国内农业展览会的先河,国内外人士为之惊叹不已。民国十一年(1922年)本省开办东陆大学,农业学堂改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

2云南省立昆华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的成立

1930年,云南省教育厅改云南省立高级中学为云南省立第一农业学校,分设高中部和初中部。1933年,将高中部改为云南省立昆华农业职业学校,初中部改为省立双塔初级中学。1936年奉省教育厅训令,改云南省立昆华农业职业学校为云南省立昆华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再分为高中部和初中部。学校下设农事试验场、事务课、训育课、教务课。其中农事试验场设技术股、推广股、事务股。学校高中部,设农科和林科两系,农科课程设置除国文、英文、算学、生物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外,还设有作物学通论、土壤学、肥料学、气象学、作物育种学、农产制造、农艺化学、植物病理学、特用作物学、园艺学、林学大意、农村社会学、昆虫学等农业专门学科。林科课程除基础学科外,还设有森林植物、森林动物、造林学本论、造林学各论、造林学前论、测树学、森林利用学、林产制造、林木病理、森林经济、森林昆虫学等专业课程。

3云南省农会的成立

宣统二年,云南省农会成立。云南省农会承担的推广工作有:“水旱病虫灾害之预防及救济,农业贷款之推行,农业教育及农村教育等之推进,农民及农业之调查统计,改良农村及推广农业之发展,子种及农具改良,举办农产展览会,推行农产比赛会,办理农业讲习会。”[7](P230) 省农会长为吴锡忠,副会长为杨文清。外设评议员12人,调查员8人,编辑8人,文书及庶务1人,会计1人,会员200人,常年经费滇币2千余元,由公产租息及政府补助开支。成立后创办会刊《农会报》。当时,各县农会未臻健全,未普遍成立,后迭经改组,直至1941年,社会处督导各县限期成立县、乡(镇)农会,各县各级农会才陆续成立,全省农会组织正式完全建立。

4云南农学会的设立

宣统二年(1901年),云南最早的学会——云南农学会成立,会长吴锡忠,副会长杨文清,刊发《农报》和《农事浅说》,交流情报,开创了本省农业学术研究的先河。[8](P238)

5云南省立农事试验场的设立

民国元年(1912年)5月,云南实业司就清末云贵总督锡良购拨劝业道管理的大普吉街营地千余亩成立省立农事试验场,农事试验场中普通农作物试验地约40亩,特别农作物试验地约7亩,桑园约400亩,果园约90亩,蔬菜园约10亩,牧畜场约30亩,亩圃约35亩,模范桑园约30亩,道路、沟渠、池塘约30亩,晒物场及房舍约20亩,佃出田地600亩,试验场分农艺部、畜牧部、林艺部、蚕桑部。农艺部、蚕桑部、畜牧部设在昆明西北18公里的范竹堡、大普吉街,西边为老青山,东边为石子坪,破箐脚。林艺部在昆明小西门外打猪巷底。场长为米文兴,兼农艺部主任,畜牧部主任为熊作丹,林艺部主任为饶茂森,蚕桑部主任汤克选,每年经费滇币4千元。

省立农事试验场,桑园种植桑树3万株,每年共制一化性、二化性及多化性蚕种数千张分发各县饲养。1936年,农事试验场开始进行麦作试验,先后进行穗行试验、人工杂交试验、小麦品种比较试验、肥料试验、播种法试验等。

6农林馆的设立

1922年农林馆成立于金碧公园内,由实业司农林科兼管,设司事一人,杂役一人,陈列品分为谷米、豆麦、杂粮、蔬菜、林木子种、木材标、森林副产、药材、棉花、茶叶、丝蚕、皮毛、水产等18类,并附设各种农业调查比较表,农林馆以陈列展示农林产品为主,未开展其他农事活动。[9](P39)

7昆明市园艺研究会的设立

1923年昆明市园艺研究会在金碧公园内设立。会长为张莼鸥,副会长为赵松泉,各部职员共13人,会员30余人。该研究会简章主要为:(1)以“研究学术,力谋园艺发达”为宗旨,以研究园艺学者共同组织之;(2)本会研究之范围为果树、蔬菜、花卉、造园,此外如确与上列四项有关系者皆得参加研究;(3)本会会员研究之学术得分期开演讲会或汇刊出版;(4)凡有本会研究范围内之各项学识经验或有志园艺事业者均得介绍为本会会员等。

二、农业推广机构体系的形成为农业推广

深入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是我省农业

推广的持续发展期 本省农业推广,萌芽于清末。1928年云南省建设厅成立后,农业推广机构逐步增设,截至1938年6月,共有推广机构30所,每年经费支出国币6万2千元,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业推广机构体系,规模较大的推广机构有:

1中央农业实验所云南工作站

于1938年4月成立。中农所,结合云南实际,就本省农业推广工作,主要先从棉作、稻作、麦作、病虫害、蚕桑等五个方面开展,派遣技师来滇主持工作。棉作由中央农业实验所技正冯泽芳(中国现代棉作科学主要奠基人)负责,稻作由技正周拾禄(开创水稻地方品种鉴定)负责,麦作由技正徐季吾负责,病虫害由技正吴逊三负责,蚕桑由技正周新予(蚕丝专家)负责。工作站成立初期,有职员17人,每年事业经费由中央农业实验所拨发国币1千2百元。主要工作为:调查作物,改良品种及栽培方法,推广种植等项。重点调查云南60余县棉作、稻作、麦作、病虫害、蚕桑等五大农业项目。

2畜产改进所

1937年秋,云南省建设厅张西林厅长,鉴于原省立第一农事试验场畜牧工作由于经费、技术原因逐渐荒废,特与四川省家畜保育所副所长汪国兴协商合办本省畜牧工作。1938年3月,汪国兴来滇,共同主持成立云南省畜产改进所,汪氏任所长,主持改进所工作。该所工作目标为:改进全省畜牧兽医事业及畜产品之制造与贸易,经费来源由云南省建设厅煤精税款项下筹拨国币一万元。该所成立后,主要工作为:(1)筹设普吉种畜场,改造原省立农事试验场原有的畜舍及田地500亩,作为种畜场场址;(2)购运种畜,向四川家畜保育所购运四川、英国优良猪种25头,向成都中央大学畜牧兽医系订购芦花鸡、红洛岛鸡种蛋20打;(3)筹设丽江种畜场,年拨经费国币2千元,引进陕西大型种骡6匹,并负责改良牛羊品种;(4)实施防治牛瘟工作,向四川家畜保育所订购牛瘟血清1万立方厘米,代各乳牛生产商免费注射;(5)调查宣威火腿及养猪事业,调查昆明猪肠衣业及牛奶业;(6)1939年引进美利奴绵羊12头,繁殖成功后,与中央畜牧实验所在宣威合办西南绵羊牧场,推广繁殖绵羊。

3稻麦改进所

成立于1938年9月,隶属建设厅,所长汪呈因,技师傅一星、杨增盛。所内设总务、技术(稻作、麦作)、推广3课。云南省建设厅拨给经费每年国币6千元,1939年起,中央补助事业费国币5千4百元。麦作推广工作有:(1)调查本省34县小麦品种,鉴定各县寄来小麦品种200余种,省外、国外品种3百余种;(2)进行小麦品种试验,有单穗行试验、长江流域小麦区试验、西南五省小麦适应试验、播种期试验等10项试验;(3)在昆明推广优良小麦,设立面粉厂。稻作推广工作为:进行昆明附近5县水稻品种鉴定,采集43县水稻品种,进行水稻绿肥试验。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曾收集各县地方品种优良单穗千余个,用纯系法进行淘汰选择,最后作品系比较,择优推广。”[10](P51)

1944年云南省稻麦改进所改称云南省农艺改进所,增加茶叶、园艺内容,1946年改称云南农林改进所,设稻作、特作、园艺、蚕桑、垦殖、病虫害、森林、牧医8系,并设农作物技术推广委员会,同时增设第一、第二农事试验场于大普吉、定光寺,两处土地共800余亩。经云南省农林改进所试验鉴定后推广的作物品种有水稻“昆明背子谷”、小麦“南宿州”“四川三号”“三月黄”及玉米良种“金皇后”。

4蚕桑改进所

于1938年12月1日成立,所长为建设厅长张西林,副所长为常宗会(经济部技正,由经济部特派来滇协助改进蚕桑)、黄晃(建设厅林务处长)、马镇国(经济委员会秘书)。事业费由省库拨给国币1万5千元,中央补助1万5千元。主要推广工作有:在昆明、河口两地播种蚕籽60公斤,由四川引进蚕种1万张、桑苗50万株。在昆明长坡村设立蚕桑生产农场,面积1千7百亩,成立指导所,指导农民养蚕栽桑。

5茶叶改进委员会

于1938年12月成立,系中国茶叶贸易公司与云南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建设厅联合组织。设常委三人,为冯绍裘、缪云台、寿景伟,委员有张维翰、禄国藩等20余人,下设总干事一人,为郑鹤春。委员会下设四组,总务组主任为张服真,技术组主任冯绍裘,经济组主任张至宝,运输组主任徐肇澄,办公经费每年国币1千2百元,由中国茶叶贸易公司负担半数,云南茶叶贸易公司负担四分之一,本省建设厅负担四分之一。茶叶推广委员会为训练茶业技术人员,在昆明“大麻苴”地方开办茶业技术人员训练所,所长由张西林兼任,常委缪云台、寿景伟兼任副所长。训导主任陆瀠负责所内一切训教职责。第一届学生30余人于1939年3月1日到所学习,学期为6个月。

6木棉推广委员会

成立于1938年12月,为建设厅、经济委员会、木棉贷款银团联合发起组织。张西林、缪云台为常委,下设4组,总务组主任张服真,植棉组主任冯泽芳,贷款组主任张天放,全作组主任黄石,又在开远设一办事处。1939年初即确定弥勒、开远、建水、蒙自、元江、石屏、墨江7县为木棉推广种植区域,着手制定中长期木棉推广种植计划。1939年3月拟定《领荒种植木棉办法》,经省政府核准,通令各县执行。在开远,当地农民积极领荒种植木棉,出现了“一支一支的荒山,都争着领用一空,因木棉种到山顶,已收成效故也”的情形[11](P77)

7水产试验所

为云南省建设厅与北平研究院合组,成立于1938年12月,所长为北平研究院动物研究员张玺兼任,副所长为建设厅林务处长黄晃,设有3个成鱼饲养场,该所主要工作,先从事昆明、晋宁、呈贡等县水产之研究试验与推广改进工作。

81941年云南省烟草改进所的设立

抗战时期,本省在长坡农场试种美烟成功后,在云南省企业局全省纸烟统销处内设立云南烟草改进所,所长赵济,常宗会、徐天骝任副所长,常宗会负责试验和繁殖种子,徐天骝负责推广种植。成立初期,在富民县扩大试种美烟金圆种180亩,由山东人王复卿负责技术推广指导获得成功。[12](P81)后分设富民、武定、禄劝、罗次为第一种植区;昆明、江川、玉溪、晋宁为第二种植区。1946年烟草改进所引进美烟大金圆品种,又从山东引进美烟品种特400号和特401号,经鉴定,以大金圆品种最优。1948年全省共设11个推广区,包括72个县。1941年至1949年,云南省烟草改进所共培养技术人员260余名,技工1380名,建烤房1542座,累计推广面积共4636万亩,总产烤烟1.56万吨。

9云南省棉业试验场

1933年,云南省主席龙云决心“禁绝鸦片,谋划经济抵补之策,改变棉、纱、布等类进口,货币大量外流的状况”,下令筹划发展棉业。同年10月,云南省实业厅筹建棉业试验场,宗旨为“培养植棉技术人才,扩大棉业组织,改良地方品种。”[13](P50)1935年,云南省实业厅并云南省建设厅,场名更为云南省第一棉业试验场,又将宾川县立初级棉业学校升格为省立宾川初级棉作科职业学校。云南棉业试验场引进棉种74种,改进本省土棉,并与中央农业实验所棉作系合作,种纯系杂交种共400株系供选育推广。聘请中央农业实验所技正吴逊三、周绍模驻场指导,合作研究。并成立宾川县棉花防蚜委员会,推广烟草水防蚜,记载棉花角斑病、根腐病、叶枯病的发生规律,确定棉花“火风病”为黄蓟马危害所致,并对宾川特产柑橘害虫介壳虫、天牛、潜叶蛾及雪梨害虫开展防治试验。

1944年,云南省建设厅棉业处建宾川、开远、元谋3个总场,建弥渡、蒙自、建水、弥勒、永胜5个分场,着重开展种棉试验,大面积推广百万华棉、繁殖德字棉、脱字棉、常德铁籽等良种。

101947年云南烟草推广委员会的成立

1947年,云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云南省烟草推广委员会组织章程》,正式成立云南省烟草推广委员会,《章程》核心内容为:(1)云南省烟草推广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以促进美植烟叶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2)本会由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企业局、云南省农会、云南省农业改进所、中国农民银行昆明分行、富滇新银行、云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处、云南省合作金库、云南省烟草改进所等机关组成之,本会会址设于云南省建设厅内;(3)本会设主任委员1人,综理会中一切事务,设总干事1人,协助会务,设技术委员若干人,设种植、货款、外销、合作指导、总务等5组,各设组长1人。

云南烟草推广委员会在农业推广方面的职责为:烟草种植推广计划的拟定;烟种、烟地、收烟量之调查试验,研究推广之设计事项;烟草种植及薰烤分级等技术之改进指导事项;种烟农民经营计划之协助;一般种烟农民之工作竞赛奖励事项;其他有关烟草种植推广事项。

11全省最大的殖垦公司——开蒙垦殖局

开蒙垦殖局成立于1937年8月16日,直属云南全省经济委员会。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秘书1人。下设总务、农务、工务、财务4课,各课设课长1人,设办事员、见习员、司录事各若干人,并附设一室(技术室),一处(材料管理处)。保安队、警务组隶属总务课,农务课下属蒙自、龙泉、南屏、南林4大木棉试验区,草坝中心农事试验场,及农工1、2、3、4区。成立之初,有职员108人。该局之土地,在开远大庄坝,有140亩,在蒙自草坝约8万6千亩。土地由该局自种水稻,推广木棉种植,发展示范作物。其余土地招附近农民承佃垦殖。1939年栽培水稻4000余亩,1942年栽培桑地7000余亩,1943年自营甘蔗500余亩,草棉200余亩。1944年与云南蚕丝公司合作栽培甘蔗1400亩,水稻1500亩,自种高粱1000亩。1947年栽培美烟96亩。1949年栽培香蕉3190蓬。[15]

除以上农业推广机构外,还有云南省建设厅药物改进所,河口热带作物试验场、云南开文垦殖局、棉业处(全省棉业推广行政机构)、粮食增产督导处等。

三、云南省农业改进所的成立使农业

推广走向集中化管理、统筹性运行,

专门化操作轨道 1937年3月20日,云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云南省农业改进所组织规程》。1938年5月,公布实施《云南省农业改进实施办法》,规定了云南省农业改进所隶属于云南省政府建设厅,掌理全省农业改进事宜。其职责为:“(1)关于全省农艺、园艺、森林、渔牧、蚕桑、水土保持及农业经济之研究示范事项;(2)各项改进种籽、苗木、种畜、鱼苗、农具、肥料、兽疫防治、血清疫苗制造、病虫害防治、农产加工等,及其试验,有效方法之推广事项;(3)关于全省农林建设之调查设计事项;(4)关于全省荒地利用及森林管理事项;(5)关于土壤改良及肥料利用事项;(6)关于农业人员之训练事项;(7)关于公私农林团体指导协助事项;(8)关于办理中央各农林实验机关委托之农业试验或其他农业改良事项;(9)关于改进全省农林经济产品加工储藏运销方法及检验分级标准之审核及推行管理事项;(10)关于改进本省风景园林布置及进行事项;(11)其他农林改进事项。”[15](P220)云南省农业改进所设农事组、林业组、垦殖组、渔牧组、农业经济组五大技术部门,总务组负责所内行政会计事务。云南农业改进所开办费为国币10万元,每年经费国币20万元,由经济部与云南省政府分担各半。

云南省农业改进所各项农业推广工作主要为:

1稻麦工作

(1)设立试验总场及分场,在昆明附近增设一稻麦试验总场,作为稻麦改良中心。在滇东、滇西各设试验分场一处。(2)加快鉴定稻麦品种,即开展品种比较,将昆明、昆阳、呈贡、晋宁、江川、玉溪、河西(今澄江)等八县的稻麦品种加以鉴定,择取优良品种推广种植,淘汰劣种。稻麦试验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进行穗行试验,单行试验及肥料试验。1942年4月,中央农业实验所派稻作系技正一人、技佐二人,麦作系技正一人,技佐一人前来云南,第一步先做调查及采选麦种工作,自4月起至6月止,分5路到46个县,调查稻麦之生产区域,及采选麦穗麦种。

2特用作物工作

特用作物的研究,首次将三七作为研究对象,因三七在这一时期受病虫害危害甚重,云南农业改进所植物病虫害研究室研究加强了对这一时期的三七病虫害的防治。三七推广种植由开广区农场承担,1936年开始大规模种植,播种三七苗二十八万株。[16](P830)

3垦殖工作

民国时期,云南省未垦之荒地甚多。随着政府大力提倡垦殖工作,公私团体开始着手开垦云南荒地,如开蒙垦殖局、华西垦殖公司等。垦殖工程资本浩大,鉴于垦荒与水利工程及土壤研究关系密切。云南农业改进所聘请富有垦荒经验的专家一人,担任荒地调查及垦荒设计事宜。供公私经营者参考。

4畜牧兽医工作

(1)筹设昆明畜牧兽医推广实验区。(2)筹设宣威猪业改进推广区,宣威火腿驰名中外。当时,全县猪存栏数达4万余头,养猪规模为全省之冠。宣威猪种来自贵州,形体欠佳,猪之生产速率,尤其迟缓,由猪瘟造成的损失,每年达25%。有鉴于此,云南农业改进所畜牧兽医系把宣威猪产业作为推广研究对象,对于猪种之改良、猪瘟之防治、火腿生产之改进皆进行试验推广。(3)整理丽江种畜场。

5森林工作

云南农业改进所森林系,由云南省建设厅林务处改组成立。林务处自1928年成立以来,附属建设厅,主办云南全省林务行政。主要行政工作有:编制划定全省造林场,调查全省森林田地,督饬全省按期举行造林,推广工艺植物、油料植物,推行墓地造林,防沙造林,建造村林,限制滥伐,野火防范,森林伤害保护,并设有迤东、迤西两分区林务局,就近督促各县办理。主要技术推广工作有:指导全省林业作业方法,开办森林实习学校,扑减森林害虫,征制木材标本,森林害虫标本,办理森林公园,承发林木籽种,设立模范造林场。改组后的森林系,主要推广油料类植物,整理及开办省立(县立)各苗圃,规定荒山造林标准,开发原生林,筹办森林警察等。

四、地方农业推广法规体系的建立,为农业

推广的持久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早在1934年4月,云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云南单行垦荒条例》,1935年2月,公布实施了《云南推广种棉章程》,1935年7月公布实施《修正云南推广造林章程》,1935年10月公布实施《修正云南推广造林章程实施细则》,1936年3月公布实施了《云南宜漆区种漆实施办法》,1937年12月公布实施《云南各县种植核桃办法》。从1937年公布实施《云南省农业改进所组织规程》后,又公布实施了《云南省实施造林规则》、《云南省林场管理规则》、《云南省保护森林办法》、《云南省承垦公私荒地办法》、《云南省各县(市局)倡导农村畜牧副业实施办法》、《云南省保护耕牛实施细则》、《云南省各县(市局)增产保护及禁止虐待马骡施行细则》、《云南省各县(市局)策动民力开垦荒地实施细则》、《云南省奖励美植烟叶外销办法》[17](P225~300)等农业推广法规。

此外,农业行政机关也补充制定专门办法发展本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推广。1937年3月公布实施《云南省棉业处贷发棉籽办法》,同年公布实施《云南棉业处棉农贷款规则》、《云南棉业处棉农损失补助办法》、《云南各县种棉奖惩规则》。1937年8月公布实施《云南省建设厅代办林暂行章程》,1938年7月公布实施《云南建设厅分区农事试验场规程》,1938年公布实施《云南省建设厅农场设置规程》,1938年12月公布实施《云南全省经济委员会开蒙区垦殖局招佃耕作条例》等法规。

上述地方农业推广法规,从内容上解析,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较强的强制性。如《云南各县种植核桃办法》指定核桃种植的县区为:路南、华宁、宜良、弥勒、漾濞、宾川、凤仪、祥云、盐丰、大姚、姚安、嵩明、寻甸、昭通、鲁甸、永善等县,规定各县政府择地设核桃林场,每年由各县建设局种植核桃5000株以上,每村每年种植核桃1000株以上。规定各县建设局对核桃种植负责,建设厅进行督促复查。(2)奖惩分明,督促地方官员认真执行。如《云南省各县种棉奖惩规则》第四条规定:“各地方官能于所定年限内,达到规定种棉亩积,且收成良好,成绩特异者分别记功。”对于“应办种棉事项因循敷衍者,人民种棉不认真促进指导者,上级命令延不遵行,及应行呈报事件延不呈报,或为虚伪之报告者”将进行惩处。(3)注重保障农民利益。如《云南省棉业处棉农损失补助办法》规定,如种棉农民因灾害损失,可申请政府补助。(4)农业推广任务落实到县。如《云南省建设厅分区农事试验场规程》第二条规定:“为实施试验及指导便利计,特划本省为三大农业区(即迤东农业区、迤南农业区、迤西农业区),每一大区就气候土壤相同处复划为三小区(每一小区区域须包含3县至5县)各就每一小区适宜地点,按照当地土质气候物产所宜,设一区农场,以作改进该区农事之张本,俟办有成效时,再视才财两力,分别推行至区域附近其他各县。”

五、结语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云南农业推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业推广机构体系完整。相继设立专门化的农业推广机构,并形成了粮食、森林、畜产、水产、垦殖、经济作物等结构较为完整的农业推广机构体系,并由云南农业改进所统筹全省农业推广与改进。二是地方农业推广法规体系大力促进本省农业推广工作。三是农事团体、农校和农业推广机构的共同发展,使云南农业推广与农业教育、农业研究三者均取得突破,现代农业技术的引进与运用,使本省农业的发展水平产生了质的突破。四是推广工作促进了农业增产,以1942年为例,全省粮食共增产190万担,推广桑苗1600余株。[18](P59)民国时期农业推广在本省的持续发展,为新中国成立后本省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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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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