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模式运作机制的研究

2013-07-26 10:29
职教论坛 2013年6期
关键词:生产性运作教学管理

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提出在评估过程中要将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要求校内实训基地的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要有保障以及行业、企业要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近年来,各高职院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在实训室使用率和实训设备投入、运行模式、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得到不断发展完善[1]。各地高职院校在探索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中取得了可喜成效,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当前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相对滞后导致责权利不清,运作不畅,特别是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等方面失调,严重影响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建设及利益相关体参与的积极性

一、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涌现了许多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及其相应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成功典范,并形成了较为科学规范的建设体制和管理机制。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是以企业为主导,注重实践过程管理。该模式之所以能够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一方面取决于选择合作的企业具有相对稳定的规模和用人需求与递补,能够通过企业自身的生产性活动来完成学生在工作过程的实训,另一方面由于德国本地人口偏少确保了学生的就业与大中型企业的用人需求相适配。加拿大以能力为中心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的特点是重点培养技术能力、重视操作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适当综合化。美国社区学院以“开放性”为主要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开放性体现在实践教学的对象、目标、管理以及形式等各个环节,特别注重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着重技能的培训,重点提高整体素质,强调学生真实的解决实际问题和动手实践的能力。英国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为中心的训练模式,其整个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靠证书与考试制度来开展。澳大利亚TAFE是一种以国家资格证书为基础的、行业主导的实践教学模式,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该教育模式具有鲜明的实用性。在TAFE的实践教学中,政府和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的特点是将院校按工厂模式办、将工厂按学校模式办,实训的场所在校内。该模式依赖于全真化的工作过程,需要持续性的运营资金的支撑,而运营资金的来源在于与企业的充分合作。这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模式,对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模式管理研究与实践具有借鉴作用和理论价值。

(二)国内研究现状

自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来,全国高职院校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理论与实践方面积极探索。比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建有校内实训中心,管理35个实训室、125个实训分室,设备总值4.7亿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组建了教学企业与社会服务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采用企业运作模式运作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共有7242万篇论文(1994-2012年),其中有关高职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论文有107篇。丁金昌、童卫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探索》(《中国高教研究》2008年第2期)和黄斌《高职教育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选择》(《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S1期)等文章阐述了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及特征;傅永强、吴文山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模式研究》(《机械职业教育》2009年6期)和吴弋旻、张雪娟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探索与研究》(《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年10期)等文章对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熊建武在 (《现代企业教育》(2008年16期)提出“区域共享型”为主导的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叶马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1期)提出开放式园区建设模式,林红梅(《职业技术教育》2010年11期)提出企业化运作,石华(《职教论坛》2010年26期)提出校企股份组合建设新模式,周海英、严中华(《物流技术》2011年13期)提出教学企业建设模式。由于国内高职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的研究刚刚起步,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尚未完善,特别是在建设与运行上受到观念滞后、机制障碍、效率低下的制约,对如何建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运作模式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

二、构建“运作规范、责权清晰、多方共赢”的运作管理体系

本文基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下称我院)建设国家骨干校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院系二级管理的背景下,通过以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模式管理作为个案,探讨成立校内实体公司,采用企业模式管理,增强自身造血的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的是探索出一个“运作规范、责权清晰、多方共赢”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运作管理体系。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宏观与微观研究领域如图1所示。

图1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宏观与微观研究领域

(一)微观领域研究

微观领域研究主要是指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内涵的研究。主要包括课程体系改革、教学组织方式改革、“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基地的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改革课程体系就是校企合作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一致;教学组织方式改革就是探索教学组织模式,实现教学组织与顶岗实践相结合,从而推进“教学做”一体化[2];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依托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专任教师参与实训基地的实训教学、生产实践及技术研发,并从实训基地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教学方法得当的企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兼职教师;基地的制度建设方面,将出台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模式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财务报销制度、实践教学计划、基地激励考核及奖励办法、基地教师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学生生产性实训质量评价制度,对校企合作中表现好的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

(二)宏观领域研究

构建“运作规范、责权清晰、多方共赢”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运作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协调机制及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机制。在生产性实训基地中,教学实训和经营管理双轨运行,就必须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协调机制。首先注册成立实体公司,实现依法纳税,并以有限公司运作模式建立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等;其次,明确利益相关方权利与义务,实施经营与教学双重目标,即实体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学校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第三,健全企业模式运作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减少在真实市场运作中所面临着的许多不确定的经营风险。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机制建设将直接关系到校企双方、师生的核心利益,也关系到校内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营,因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各经营部门涉及到经营成本、设备购置、员工(企业兼职教师、学院专任教师和实训学生)薪酬补贴等运营成本,实践教学场所涉及到财政投入、实训耗材、实训指导老师课时等办学费用,因此,构建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机制,首先要制定生产性实训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学院政策,对生产性实训使用的经费按照统一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性实训经费预算,控制校内生产性实训成本;其次要明确相关方利益分配关系,比如,学校专任指导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参与生产性实训的学生等人员的身份不可避免地具有双重属性,还具有双重劳资关系,因此,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运作涉及到相关方利益分配问题。

三、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协调机制

本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和经营管理机制是通过二级学院与实体公司互通、系教学主任与实体公司经理互通、带实习专业教师与企业专职员工互通、实训学生与一线员工互通实现的,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和“实践教学生产化”原则,采用以大学生作为经营管理主体,以企业模式运作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模式,把校内实训基地设计成真正的生产性教学场所。通过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训项目(实践教学任务)与校内真实公司运作相对接,将学校教学与酒店、旅行社、培训楼、超市、文印店等经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在校内酒店、旅行社、培训楼、超市、文印店和电话调查实训场所进行的实训项目和实训学时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实习专业教师与企业专职员工的对接,学生与一线员工的对接,增强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引入行业企业技术与服务标准,按照企业职业岗位和工作流程要求,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融合,实现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的一致,将使学生得以在一个同企业完全一样的环境中学习,将所学的各种知识和能力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具有依法纳税、成本控制、团队合作的意识,全面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教学质量。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相协调运行机制如图2所示。

图2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相协调运行机制

四、构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机制

在《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010-2015年)》(征求意见稿)“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部分中,明确提出各高职院校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3]。这极大地促进了校内实体公司的发展。在目前政府投入有限的前提下,校内实体公司就不能只是纯消耗性的实训基地,必须开展真实的生产性或商贸活动,一方面,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教与学的真实场景从而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获得一定的收入从而维持实体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即校内实体公司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是学校增加了办学活力,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社会输送了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企业获得了有用人才,学生顺利就业;其经济价值是开展生产或商贸活动获得了经济利润[4]。由于校内实体公司属性是公益性和营利性的糅合,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制方面存在许多盲区。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等法律适用上有待于创新和完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机制如图3所示。

图3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机制

由于我院校内实体公司教学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均为国有资产,因此校内实体公司应该由学校授权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在财务处建立独立账户,也就是实体公司收入和支出要在学院财务处建立的独立账户中体现出来。按照我院财务管理文件,实体公司创收应包括递交学院管理费、实体公司发展基金、师生奖酬金3个部分。在校内实体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公司管理人员多是二级学院的专任教师、合作企业兼职教师和专业实训学生,他们的身份具有双重属性:专任教师是二级学院的一员,兼职教师是合作企业的职工,实训学生要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他们一方面与所在学校和企业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又与基地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需要接受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和考评。在校内实体公司激励政策方面,实体公司管理团队应该以教师下企业实习的方式有计划的安排到实体公司工作,享受学院给予到校外企业去实习的教师一样的待遇,即合格者学院按满工作量核算其工资,同时享受校内实体企业给予的适当奖励。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外,要享受校内实体公司规定的补贴。

总结

经营是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实训是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初衷,为了实现实训和经营目标,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就必须要在经营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实现学校教学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协调,实现财务管理与相关方利益分配均衡,探索出“运作规范、责权清晰、多方共赢”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体系。

[1]杨群祥,熊焰,黄文伟.我国高职院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历程及思考[J].高教探索,2011(05):118-121.

[2]林红梅.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化运作实践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0(04):54-56.

[3]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tech.net.cn/web/articleview.aspx?id=2010072200014&cata_id=N003.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2010-07-21.

[4]严中华.高职院校管理创新理论与实践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1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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