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雅君
不久前,因为责编《袁世凯年谱长编》,其中有一些疑问,于是去查了《李鸿章全集》(安徽教育社2008),无意中看到《李集》第37册“诗文”中收录了一篇李鸿章为清代理学名士吴廷栋年谱写的序,标题“《吴竹如先生年谱》序”下有编者注:“辑自黄彭年著《陶楼文钞·杂著》,台北文海出版社。原稿无时间,待考。”算是交代了此文出处。当时便觉得有些疑惑:既然是李鸿章写的,为什么要从“黄彭年著《陶楼文钞·杂著》”中辑出来?像李鸿章这样的“中枢级”大臣,生前幕僚、秘书班子何等强大,数千万字的电稿、奏稿和信牍都完整地保留有抄件底稿,传了下来,怎么会只这一篇几百字的小序没有底稿存档?写序时间真的无考吗?于是,按注文指引,我查了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的《陶楼文钞》,在目录“卷八”下果然看到“吴竹如先生年谱序”,但标题下有一小字“代”,这才明白原来这是一篇“代人捉刀”的文章,黄彭年在编自己的文集时不忍隐没,于是用一个“代”字加以区分。就是说,《李鸿章全集》中收录的《〈吴竹如先生年谱〉序》,其实并非李自己写的,他受《年谱》作者约请作序,又将此任务派给了幕僚秘书黄彭年,黄写成后,李签上自己的名字,算是自己作的序。由于不是自己写的,又是一篇小文章,所以李鸿章自己没当真,也没留抄件存档,而黄彭年却不同,自己写的文章,当然要收进自己的文集。于是,今人编《李鸿章全集》时,又不厌其烦地从黄彭年的《陶楼文钞》中辑出此篇,以免给后人遗下“漏收”的口实。
问题是,《陶楼文钞》中的这篇《吴竹如先生年谱序》的确是没有写时间,大概是黄彭年受了李鸿章的指使,写完后便直接交与李,签名和写日期自然是领导的事,所以造成日后他出自己的文集时,这篇小序也就没有日期了。但它的写作时间并非不可考,其实只要再去查一下《吴竹如先生年谱》即可知道,这篇序写于“光绪四年八月”。然而《李鸿章全集》的整理者却没有去查实,而仅仅是从《陶楼文钞》中辑出这一篇,移到《李集》中。由于《李鸿章全集》是按时间编订的,于是整理者为这篇“没有写作时间”的序加了一个待考”的注释。
这样的遗憾本不该出现,它至少说明,这篇文章的整理者和责编对如何利用古籍目录解决问题的意识有所欠缺。《陶楼文钞》中虽然没有注明时间,但它却给出了继续查询的路径,即可以再查《吴竹如先生年谱》。上网查询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的馆藏目录,得知这两大图书馆都收藏有这部书,只要去看一下书前收入的序,就可以发现,在光绪四年《吴竹如先生年谱》刊刻时,这篇序末署为“光绪四年八月合肥李鸿章叙”,可见他是在《年谱》刊刻的同时让黄彭年写的序。
从《李集》中的这个小疏漏想到,以往我们在很多时候,在对待“学问”这件事上,做得是很粗糙的,有不少地方根本经不起顶真和推敲,原因就在于作者和编辑“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如果没有疑问,自然不会去“打破砂锅”追踪到底,弄它个水落石出;如果没有责任,遇到问题也不会投入精力去解疑释惑。无论是古籍整理,还是研究做学问,都需要我们付出“爱心”和“耐心”才能做好。像上面这个例子,如果作者和编辑中有一人能多做一些,再去图书馆查一下,则不会在书出版后才发现问题,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