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
买车之前,我每次过马路都牢骚满腹,只觉得那些司机实在是横行霸道,蛮不讲理。路面只有数米宽,我腿脚又快,他们只要一脚刹车缓行,我三五步就窜到对面去了,几秒钟的事儿。可他们却偏偏不肯行这个方便,从来不减速,非要跟我差点酿成一起车祸,才一个急刹车停下来,还伴随着大喇叭和骂骂咧咧。尤其是没有红绿灯的小路口,那些车子首尾相接,前后不断,往往过一次马路得五六分钟。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对这些司机的素质痛心疾首,心想多大点个事儿啊,礼让行人你懂不懂啊?
后来自己买了辆车,握着方向盘开在路上,对那些在视野里来回乱窜的行人真是烦透了。也不知道这些家伙哪来的那么多急事,连一分钟都等不得。人行道前头禁止通行的大红灯明明已经高高挂起,他们却浑然不觉,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车流中来,或陡然加速,或长时间伫立,在高速移动的钢铁怪物之间拼命寻找空隙,脸上永远都带着一副心安理得。他们从来不看任何交通标示,也不畏惧任何吨位的车辆,逮空就钻,可以在任何时间出现在车子的任何角度,让人防不胜防。以至于我每次启动车子,都神经质一样地左顾右盼。自从有了车以后,我从一个牢骚满腹的行人变成了一个牢骚满腹的司机。
有一天限号,我把车停在小区里,步行去外头办事。当我走到十字路口时,恰好是红灯,不过车子很少。我犹豫了一下,迈腿就往前走,走了几步,远远的一辆车飞驰而来,似乎没有减速的迹象。我迅速估算了一下我们两个之间的相对速度,发现以这个速度前进,就算司机来得及做出反应,我肯定也得被撞飞出去,于是只好悻悻放缓脚步。那辆车在我面前飞驰而过,强烈的气流让我身体微微晃动。等到它开出去很远,我才穿过马路,偏过头去,望着一骑绝尘的飞车,心中恨恨骂道:“哼,开那么快干吗,神经病啊,稍微让让行人会死啊?!”
等到第二天我开车上班,一出小区,一位背着书包的少年“噌”地一声闯过一条车道冲到马路中间,在车流中镇定地站了几秒钟,在我的车接近他之前抢过了路。这导致我急刹了一下,然后不满地按了几下喇叭,嘟囔了一句“小屁孩烦死了”。
按完喇叭,我自己先愣了一下,然后乐了。这孩子做的事情,跟我昨天做的没区别。昨天我义愤填膺,今天却牢骚满腹,原因无他,立场不同而已。握着方向盘的时候,视行人如仇敌;一下车,顿觉那些司机面目可憎。我所感所想,发自足下,立场不同,心态迥异。倘使我一分为二,一个开车一个走路,估计俩人能当场打起来。
欧美的大学辩论有那么一种练习,辩手先选择一个立场,论辩一段时间后,交换正反立场,为刚刚被自己骂得狗血淋头的论点大声疾呼。据说这是做政客的基本素质,我居然也有了当政客的水平。在司机和行人之间,立场转换得毫不脸红,而且站哪一边都理直气壮、正义凛然。
正所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开车与行人之间,实在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最佳诠释。我把这个心得跟朋友们一说,才发现不是我天性摇摆,而是一个普遍现象。岂止是开车,举凡政论、经营、科研、文评、社会研究乃至恋爱、旅游、刷微博摇微信等等,世间万事概莫能外。
由是观之,若有什么人的论点忽然起了变化,打开脑壳多半挖不到思想根源,还得把视线往下挪挪,看看他的尊臀坐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