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实行绿色包装的探究

2013-07-12 18:56马同锁朱艳苓张海燕
关键词:包装材料药品物流

马同锁,朱艳苓,张海燕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228)

食品、药品实行绿色包装的探究

马同锁,朱艳苓,张海燕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228)

当今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的共识。而物流领域中如何推行绿色包装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从推广绿色包装,改进食品、药品领域的包装,践行环保的理念入手,分析了我国食品、药品领域包装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力图找出推进绿色包装的有效办法。

绿色物流;绿色包装;过度包装

1 绿色包装概述

绿色包装是指用于产品的包装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节约资源和能源、且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从包装原材料的选择到包装产品的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均应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是绿色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1]。实行绿色包装,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抑制物流过程对环境造成危害,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绿色包装、绿色物流里的“绿色”,是一个特定的形象用语,泛指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活动、行为、计划、思想和观念在包装乃至物流及其管理活动中的体现。

1.1 实施绿色包装的必要性

1.1.1 绿色包装是环保的要求

绿色包装实现了包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且是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最佳途径,因此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响应。

1.1.2 绿色包装是循环经济的要求

我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而且一些固体垃圾、废弃物的日益严重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所以需要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利用的过程,而绿色包装正是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1.1.3 绿色包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企业发展绿色包装,一方面能够随时追踪国际市场,有助于在外销市场上跨过法规或技术壁垒,进军国际舞台;另一方面,可以在国内市场上提高产品质量且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品牌,进而与跨国集团取得合作。

1.2 推进绿色包装的相关理论

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确定了绿色包装的“4R+1D”原则,意在商品包装要做到低能耗、新绿色、再利用、可循环和能降解。

“4R”是指Reduce(即在满足包装的各项功能条件下,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Reuse(即物品包装要能够再重复使用、得到有效利用)。Recycle(即物品包装应使用可再生材料制作且无负面影响)。和Recover(即物品包装进行焚烧处理时,要不污染空气并且可产生新能源)。“1D”是指Degradable(即物品包装要可降解,不产生环境污染)。

2 绿色包装的发展现状

2.1 国际绿色包装的发展现状简况

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制订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就是要求进口商品包装节约资源,用后易于回收或再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和消费者健康。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包装制度已成为设置绿色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1994年12月,欧共体发布《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和《柏林宣言》之后,西欧各国先后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菲律宾、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制定了包装法律法规。1991年1月,ISO绿色环保标志开始在全球实行。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盟的EU以及德国的BgVV,明确规定了用于食品或医药包装的粘合剂和油墨类型,只要是法规中没有提到的化学品,一律禁止采用。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RoHS要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指令也称2002/ 95/EC指令。2005年欧盟对RoHS指令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RoHS标准共列出了六种有毒有害物质,分别是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镉允许的最大含量为0.01%(100ppm),除镉外,其他允许的最大含量为0.1%(1000ppm),是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据[2]。

国际上食品药品包装也在采用绿色环保材料。盛行的包装以高阻隔塑料包装为主。在一些发达国家,无论是超级市场还是商场,大多以高阻隔塑料包装为主。除了PE、PET、PA、EVOH的复合质料外,PVDC具有优秀的耐油性,保味性、防潮性及防霉等机能,2004年以来,PVDC的涂敷技术的兴起,为高阻隔软包装膜带来新的进展。在欧洲和美国,软包装的粘合剂已经逐渐转向水性或者无溶剂产品,而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也在欧美、日本甚至韩国成为主要的趋势。

2.2 我国绿色包装的发展现状

我国有关法律中有对产品包装的要求,但无绿色包装的单行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4部专项法、8部资源法和30多项环保法规,明文规定了包装废弃物的管理条款。

我国有关国家标准对过度包装提出了要求。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2010年4月1日起颁布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对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及休闲食品等各类日常食品包装,缺乏标准指引。有的药企加大包装盒尺寸、增强视觉效果,对资源、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增加了包装成本,还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这突出表现在保健品包装上[3]。

我国通过行政手段应对“白色污染”,限制薄膜塑料袋的广泛使用,商场、超市、蔬菜市场纷纷响应,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白色污染”,但难从根本上消除。

3 我国绿色包装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食品药品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过度包装是指相对于被包装食品、药品而言,包装层次过多、材料过多、结构设计过多、表面装潢过多,包括豪华型包装、虚假型包装、搭配型包装等。典型的过度包装如近几年出现的月饼包装、茶叶包装、营养品包装等,有些月饼包装盒的体积是内装月饼的50倍还多。又比如药品包装中,某滴眼液包装,外包装和足可以容纳2瓶滴眼液,另单独附有一张说明书。参见图3-1滴眼液包装。单独附备一张说明书虽然是国家规定,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而应在方法上面有所调整。

图3-1滴眼液包装

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储存、运输成本,还过度消耗了资源,增大环境负荷。

3.2 绿色包装设计问题

食品、药品包装设计中存在包装结构设计不合理问题,例如某维生素塑制药瓶,内包装了100片维生素片剂,参见图3-2(右),但药瓶底直径70mm,高80mm(颈部以下),每片剂10mm×6mm×4mm,每瓶可容纳600片。如需每100片瓶装销售,药瓶可以设计得更小。参见图3-2(左)维生素塑制药。图3-2(中)中底部16片只占用不到一半面积。

图3-2

包装材料不合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包装材料选取往往偏向于销售和外观,忽略了包装材料是否可以回收、是否可降解等问题。例如,快餐盒不仅用于餐饮,还在一些其它食品方面,如超市冷鲜肉包装等中大量应用。但是快餐盒的回收成本比较高,回收难度也很大。

3.3 绿色包装流通问题

流通加工的选址不合理。如果流通加工中心选址不合理,不仅会造成费用增加和有效资源的浪费,还会增加运输量而产生新的污染。

流通加工产生废弃物。流通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边角废料,如果难以集中和有效再利用,就会造成废弃物污染。

消费者进行流通加工不合理。由消费者分散进行的流通加工,资源利用率低下,浪费能源,如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的分散加工,既浪费资源,又污染了空气。

3.4 绿色包装回收问题

今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结果必然导致大量废弃物的产生,废弃物较分散、成本高且不易回收,处理起来较困难,而且会引发社会资源的枯竭以及自然资源的恶化。

3.5 有毒有害物质存在问题

食品、药品包装中对6种有毒有害物质尚未有含量限量的法律规范,我国仅对电子、电气产品及其包装中,通过《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有测定要求,但尚未执行含量限制的要求。

今年4月15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解开了白酒的谜底。这些白酒中添加多种大量的香精、增稠剂等数十种添加剂物质,而这些添加剂在经过供应商生产、仓储、搬运中用的是普通塑制桶,塑化剂自然会融入添加剂中。塑化剂是一种有毒致癌物质,出现在各种品牌的白酒中,严重的超标现象已不是秘密。但目前国家尚未对这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果简单的计算一下,即便是一根塑料管全部融入酒中,每瓶酒中塑化剂含量是否会到严重超标程度?

3.6 绿色包装法律有待健全

由于我国对绿色包装的相关法律甚少,并没有相应单行法律,这样不利于依法实行绿色包装。而欧美等国对直接与食品及药物接触的包装材料都制定了详细的法规,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例如,FDA长期以来遵循的美国联邦法规就详细规定了各种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其中所使用的各项物质的要求;欧盟在2004年新拟定的草案“食品接触物质超级指令”则进一步综合了过去所有与食品接触物质相关的旧法规,使其成为欧盟对食品包装材料最主要而且最具影响力的新法规[4]。

由于无绿色包装的单行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按有关法规推行绿色包装,操作上困难多、不顺畅,绿色包装进展缓慢,食品、药品包装亦不例外。

只有有法可依,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其相关单行法律,对我国的法律体系、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都是百利无一害的。

4 食品药品实行绿色包装的对策

4.1 食品药品要适度包装

政府倡导、企业改进,推行适度包装。国家政府部门应勇于修改不利于绿色包装的规定,应制定具有操作性强的包装标准、量化指标、检查制度和奖惩办法,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像上述提到的月饼和某眼药水的过度包装问题,通过制度约束、奖惩办法,使得企业有压力、有动力去改进,因法而变,实现适度包装。

虽然药品因其特殊性,实行绿色包装、绿色物流存在困难,但也不是不能消除过度包装问题。企业要从食品、药品设计、选材、生产加工及流通等方面着手,采取包装精简结合,同种产品既有精包装也有简包装、价位不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这样丰富了产品内容,又可降低成本,也利于树立企业形象。

举例来说,对于类似3.1中滴眼液包装,除了减小外包装盒外,还可以将说明书改进。比如,可将重要说明部分印在包装盒外面,其它相关部分置于内表面。也可用说明书数量减少方法,即现行的说明书方式不变,而对药品分门别类管理,对不易出现事故的药品说明书,可采用说明书与药盒分离来改变每瓶一份的做法。顾客需要时便给说明书,不需要时则少附或不附。当然,这些做法需要改变药品管理机构的规定。

4.2 食品药品要合理设计包装结构、适当选取包装材料

例如对于类似3.2中的某维生素包装问题。其中对于维生素片剂包装,如需按100片/瓶的进行包装,可设计成底直径×高为40mm× 60mm即可。

从用材方面可选用纸包装,它使用后可再次回收利用,少量废弃物在大自然环境中还可以自然分解,对自然环境没有不利影响;也可选用可降解塑料,它具有废弃后自行分解消失的优点,可以做到不污染环境;还可选用玻璃包装,它的可视性强、易于回收复用;也可用无毒、无污染、易回收的竹包装。

4.3 流通过程要以物流合理化为原则,节省资源、降低消耗

对食品、药品包装要考虑储存、运输过程,简化运输包装,减少为运输包装的操作和包材使用。食品、药品的外包装箱尺寸应按物流基础模数尺寸设计,实行集合包装、运输。运输包装要参考物流集装模数尺寸设计,以方便在装卸、搬运、运输、存储、配送等物流环节实现集合装运、机械化作业,避免另外填充或使用其他包装材料加固。

理顺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中转次数。这样,企业可以减少包装、装卸、搬运、储存的物流量,加快商品流通速度,提高物流效率并降低物流成本。但经济活动是十分复杂的,企业的使命终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对于实行绿色包装、绿色物流而获得经济效益不直接、不明显的活动缺乏积极性,需要政府政策支持。比如在药品绿色包装中,政府应出台规范药品自药厂至医院、药店的流通环节的制度和方式,制定激励措施,鼓励药企采用垂直销售模式、电子商务购销模式。

4.4 重视顶层设计,加强包装回收管理

在环境保护日益被世界重视的大背景下,物流活动也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资源和环境维护,食品、药品的包装活动亦应如此,选用可回收、可降解的材料是大势所趋。由于包装回收作业时间、空间跨度大、环节多,管理难度很大,回收成本高,药企、食企自行组织回收工作难度大,除了啤酒玻璃瓶存在企业部分近地回收的案例,很难见到其他包装回收再重复使用的情形,多种包装很难回收后经清理直接使用。这与可选用的包材种类少、设计不便回收有关。要解决这些回收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注重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包装设计、使用和回收。政府应制定绿色包装制度、实施办法,鼓励企业研制、开发绿色包装材料、优化设计、使用和回收本企业包装。对研制、开发绿色包装材料的企业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资金信贷、税收优惠待遇。国家政府部门也要修订相关制约药品、食品利用回收包装的条款。

(2)研制、开发绿色包装材料。有科学家对穿山甲、蚯蚓等昆虫“出污泥而不染”特性研究新材料。材料开发企业可以借鉴仿生学、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等,研制、开发绿色包装材料。

(3)食品、药品制造企业优化包装设计。在选材上考虑多选用可降解或便于回收纸类、膜类材料。对金属、木材、塑制包材,多考虑将包装结构设计成便于拆解的结构,便于回收和清理。

(4)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为药企、食企提供包装回收服务。第三方物流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第三方物流的专业化、低成本、网络化和高效率为回收包装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药企、食企借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高校服务,可以有效地完成回收包装工作,降低成本,并能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5]。

4.5 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鼓励选用绿色包装

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产品实行的RoHS标准,为食品、药品领域实行绿色包装提供了参考依据。RoHS指令中所限定的6种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对人类影响大。食品、药品包装也应参照电子产品及包装的限制含量做法,制定限制食品、药品包装中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含量规定。并且,对其它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包装材料选用,如甲醛、有毒添加剂等,也可制定最高限量规定。在包装材料的生产环节要严格控制;不可用于食品、药品包装的材料,在企业采购、使用、流通过程中也要控制,惩罚违规企业,鼓励企业选用绿色包装材料。

首先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食品、药品包装中参考RoHS指令制定6种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并颁布实施。

其次,政府应引导成立食品、药品相关的检测、资格认证机构包括成立第三方认证机构,保证实行的客观性。

再次,政府应制定激励食品、药品企业开发、采用绿色包装的制度和办法,形成奖惩机制。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政策鼓励、具有系统性的制度牵引下,食品、药品企业及流通环节将会走上积极推行绿色包装的轨道上。

[1]宏民,戴佩华.论“绿色包装制度”[J].中国包装,2009(01)

[2]魏天飞.整体解决方案有效降低电子产品包装成本——中国包装联合会电子工业包装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子产品包装可靠性研讨会在温州召开[J].中国包装工业,2012(12)

[3]黄晓喆.我国绿色包装现状及推进措施[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6)

[4]杨祖彬,周均.食品包装材料安全保障体系的系统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2009(06)

[5]刘星晨,马小雯,王安霞,以绿色理念为前提的食品包装设计[J].包装世界,2012(03)

F713.3

A

JL01-0229(2013)04-0042-05

2013-09-11

责任编辑:王宝山

校对:康鸿雁

马同锁(1966-),汉族,河北保定人,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物流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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