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天翔 杨晓
伸向家电下乡补贴的黑手
文/胡天翔 杨晓
家电下乡是国家一项支农、惠农的专项工程,然而一些人却“盯”上家电下乡补贴这块“肥肉”, 他们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2013年3月,随着家电经销商古大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共查处涉嫌骗取下乡补贴贪污案件13件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犯案人员涉及家电经销商、财政所工作人员,甚至派出所协警。他们是怎样套取家电下乡补贴的呢?
2011年7月,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接到一封奇怪的举报信。说奇怪,是因为这封举报信,既没有举报对象,也没有署名,只是反映该县有家电经销商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没有具体的被查对象,没有明晰的作案手段,该举报信可查性不大,可想到外省市不断曝光的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现象,汝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玺并没有置之不理,要求侦查人员先了解些全县家电下乡补贴的基本情况。
汝南县检察院侦查人员通过县财政局了解到全县家电下乡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9月,由县商务局负责全县的家电下乡补贴工作,而且是直接对全县的农户补贴,资金使用量很小,全县总计补贴近300万元;2009年9月份开始,全县实行的是销售企业代垫直补,由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把上级拨给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到乡财政所,销售网点再到乡财政所报销垫付的补贴资金。通过查询县财政局给各乡镇财政所拨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情况,得知从2009年9月份至2011年7月,县财政局拨给各乡镇财政所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已达5700多万元。国家的政策没变,全县还是这些农户,为什么商务局管家电下乡补贴时补贴数额很少,而由销售网点代垫直补后,全县的家电销售量如此之大,有些网点一次报销就是几十万元呢?
为摸清全县销售商代垫直补的情况,侦查人员冒着酷暑调查了全县17个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代垫直补的情况,掌握了共涉及116个经销商的20多万条补贴信息。
通过对补贴信息按照销售网点进行汇总、排序、筛选,侦查人员发现:有的农户一次就买五六件家电下乡产品,甚至有一家购买两台电视、两台冰箱、两台洗衣机的不正常现象。侦查人员深入农户家中调查,发现他们并没有购买那么多的家电。一定有经销商利用虚假信息在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
经过分析,侦查人员将初查对象锁定为张楼乡的家电经销商曹大宝。从2010年的10月份至2011年的8月份,仅仅10个月时间,曹大宝经营的家电门市部从乡财政所领取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近200万元,销售额由原来一年不足百万元猛增至1000多万元。调查曹大宝近一年来缴纳税款的情况,侦查人员发现他在这10个月时间里缴纳了不到2万元的税款,根据他所领的家电下乡补贴款推算他的销售额,怎么也不该只缴纳这点税款,这其中必有隐情。税务人员表示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曹大宝偷税漏税了,另一种是曹大宝根本就没有卖出那么多家电下乡产品,录入的销售信息大部分是假的,就是为套取国家的家电下乡补贴款。
侦查人员迅速到张楼乡财政所调取了曹大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代垫直补的备案材料,面对着几千份的备案材料,侦查人员加班加点、用了四天时间,终于把几千份备案材料进行了归类整理。
第四天的夜里,他们终于发现了曹大宝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的多种“手段”。一是用一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变换姓名及户口本编号多次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信息和制作虚假备案材料。二是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税务发票上作假。三是胡乱拼凑备案材料,一份备案材料中身份证、户口本不是一家人,有的甚至不是一个村,不是一个乡的。四是购买大量的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在没有备案材料的情况下,把购买人的补贴信息录入密钥,直接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连虚假的备案材料也懒得做。
在获取曹大宝虚假备案资料后,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警觉而毁灭证据,汝南县检察院在办理立案手续的同时办理了搜查证。在制定行动方案时,决定兵分二路。一路负责接触曹大宝,直接将其带回检察院讯问;另一路待命,在确定是犯罪嫌疑人曹大宝时,立即赶到其家中进行搜查。
按照分工,侦查人员随即赶到了张楼乡曹大宝的家电门市部,乔装成购买家电的人,询问冰箱、电视机的价格等情况,结合侦查人员事先从派出所输出的照片,断定是曹大宝本人。侦查人员立即通知搜查人员赶到了现场,在侦查人员亮明身份后,曹大宝顿时吓得不知所措。
曹大宝被带走后,搜查组随即出示了搜查证,并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对曹大宝的住所及店内办公场所进行了仔细搜查,发现了曹大宝制假的大量证据,尚未制好的半成品备案资料,修改别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模板以及其他制假工具……
曹大宝到案后只承认自己通过购买标示卡,制作虚假备案资料到财政所申报补贴,套取补贴款13万余元的事实。
但根据曹大宝申报的备案资料,侦查人员坚信曹大宝讲出的一定只是一小部分,另外作为管理部门的乡财政所家电下乡管理人员,如果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曹大宝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能把补贴套出来,莫非他们中间有相互利用共同犯罪的可能……
侦查人员加大了对曹大宝的预审力度,但曹大宝总是欲言又止。而从事外围调查的侦查人员在张楼乡取证时,获得了一个好消息。曹大宝的一个亲戚说,曹大宝虽然弄了点钱,但是这钱他并没有全拿,给财政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审核员朱海运也分了一部分,并且曹大宝的爱人愿意作证。侦查人员决定从朱海运身上找突破口。侦查人员以配合工作的名义通知朱海运到检察院提供证言,又派人到曹大宝家调取证言,曹大宝爱人证实曹大宝给朱海运送过2万元钱的事实。证据在手,坚定了侦查人员预审朱海运的信心。经过询问,朱海运承认了自己收受家电经销商曹大宝、杨小富、王洪生三人现金的事实。第二天,侦查人员决定先提审曹大宝,后提审朱海运,故意让曹大宝看到朱海运也被拘留了,打消他的顾虑心理。果然,曹大宝看到朱海运后就供述了他与朱海运合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62万余元的情况,另外还交待了朱海运采用同样的方法和杨小富、王洪生套取补贴款的事实。为减轻罪行,曹大宝还交代了王岗镇家电经销商王团结、胡红购买标示卡套取国家补贴款的事实。
根据曹大宝的交待,侦查人员及时调取了杨小富、王洪生、王团结、胡红等人的备案资料等补贴信息,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但是,杨小富等人已闻风潜逃,手机号码也都已经更换了。
连续几次秘密抓捕未果,汝南县检察院将情况向驻马店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市院反贪局领导也很重视,经过批准,对上述四人采取秘密技侦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胡红的位置,抓住了潜逃的胡红,在他身上,搜出了制好的假身份证、驾驶证。
胡红的被抓,对其他几名嫌疑人有极大的触动和震慑,他们自知难逃法网,王团结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王团结被取保候审。胡红潜逃被拘留,王团结投案后被取保,鲜明的对比使杨小富、王洪生也主动到检察院投案。
胡红被立案后,供述了采取购买标识卡录入虚假补贴信息套取国家补贴款2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但是对标识卡的来源,胡红供述是从王军手中购买的。侦查人员经过多方面调查证实,并不存在王军这个人。在买卡的环节上,胡红并没有说实话,这中间一定隐藏着一个重大隐情。凭着职业的敏感性,侦查人员挖掘出了向胡红提供标识卡的尹江和王岗镇财政所家电下乡专管员薛胜利的犯罪线索。
原来,薛胜利曾和胡红、许光定立过攻守同盟:万一胡红、许光被抓,不能把他说出来,退出的钱薛胜利补偿。胡红外逃期间曾躲藏在尹江家中。胡红也曾向尹江保证过不会把他供出来。尹江到案后供述了自己买卖标识卡的不法行为,在证据上与胡红的案件形成了链条。薛胜利和许光到案后,经过询问,二人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与胡红的供述一致。
王团结案件也是在标识卡的来源上难以查清。为把案件办成铁案,侦查人员想方设法查找证据。最终,侦查人员在审查王团结申报的家电下乡标识卡所需的备案资料上发现,标识卡粘贴得很整齐,而翻开一张张标识卡发现那些备案资料中的人员身份证地址都是同一个村委的,图像模糊,显示的登记日期都是在申报补贴的前几天。
针对这些疑点,侦查人员调查后发现,备案资料来自王岗镇派出所户籍室。王团结作为一个卖家电的,不可能从派出所户籍室弄到这些资料。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团结说出一句令人吃惊的话:那些资料他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购买那些标识卡,更没有得这些卡的近10万元的补贴款。
这其中必定有更大的隐情,侦查人员加大了讯问力度,彻底打消了王团结包庇别人的念头。原来王岗镇财政所家电下乡专管员薛胜利和王岗镇派出所协警张青河为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把那些资料录入王团结的密钥中。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薛胜利承认他和张青河共同套取补贴款近10万元的事实。张青河到案后也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趁热打铁,2012年下半年,汝南县检察院又成功查办了陈东、张立、古大力等人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的犯罪案件。汝南县检察院成功查办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案件,在全市检察系统都引起了强烈反响,保障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及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文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为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