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凯
升迁好事 “逼走”退役军官
文/王志凯
一个年轻优秀的退役军官,成为市级供销社的会计后,怀揣暴富梦,深陷期货市场,贪污公财,自毁大好前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我国各级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发展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在1999年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上指出:“几十年来,中国供销合作社已经形成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络,在为农服务,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城乡交流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作为掌握着巨大涉农资金的“大管家”,供销合作社内部人员的清廉是为广大农民服务好的前提,但在华北工业重镇唐山,一名供销社的会计却将魔爪伸向了单位的公款。
2011年10月12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社”)负责人李文神色慌张、急匆匆地来到该市路南区检察院报案,称刚刚发现上级拨付到单位账上的500多万公款不翼而飞,管账会计郑伟伟也突然下落不明。检察机关初步了解基本情况属实后,鉴于案情重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立即成立了以该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张玉峰为组长、反贪局干警为成员的“10·12案”专案组。
侦查人员经过逐一排查供销社的内部人员后,发现只有会计郑伟伟的所有通讯方式都无法联系,其亲朋好友也不知道他的去向,而他又负责着单位的钱,检察机关认为郑伟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检察官查看郑伟伟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情况后发现,在近一个月内,郑伟伟及其母亲账户资金大批取现,郑伟伟在上海、深圳等地有期货交易记录。侦查人员克服困难,马不停蹄地分头奔赴上海、深圳、石家庄、秦皇岛、承德等地取证。侦查人员经过半个月不分昼夜的连续作战,2011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郑伟伟在秦皇岛市区内一栋居民楼内落网,在其所租房的床底下起获的赃款塞满了几箱子,触目惊心。至此,该市供销社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贪腐案浮现在世人面前。
1978年12月,郑伟伟出生在河北省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98年12月高中毕业后参了军,并在2000年9月考取位于省城的石家庄陆军学院。2003年6月军校毕业后,郑伟伟被任命为解放军某师高炮团教导团区队长,后被提拔任排长。2006年11月转业回到地方,28岁的他成为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会计岗位的一名科员,在财务处协助现金出纳的工作。肯钻研爱学习,事事任劳任怨的郑伟伟很快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
郑伟伟向侦查人员抱怨道:“我只是个工薪族,高房价让我难以承受之重。我都是三十多的人了,处了几个对象,都是嫌弃我没房吹了,家里东拼西凑了一些钱,可是唐山房价高得离谱,攒的钱还不够涨的零头,买婚房的钱不够,也借不来,我就着急,想着干点能快速发大财的事情,经一朋友的推荐,就开始做起期货的发财梦。”
2010年5月,郑伟伟“踏入”了期货交易市场。一开始他用自己的转业费和工作几年的积蓄做资本,不懂行的他,小赚过,但因捞钱心急,不知不觉间,越投越大,越想赚钱越事与愿违。赔红眼的他悄悄把父母给自己结婚买房用的钱也投入到上海的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一段时间后,血本无归。
2011年6月左右,脑袋已经一根筋的郑伟伟没有在血本无归面前望而却步,而是像赌徒一样内心燃烧起更加强烈的暴富梦。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他萌生了动用自己管理的单位公款的恶念,计划着再多投入一些钱到期货市场,把亏损的钱赚回来后,再偷偷还给单位,憧憬着的美好未来使他觉得铤而走险,值!
2011年8月初,经过精心预谋的郑伟伟利用职务便利,神不知鬼不觉地分32次从供销社下属单位合富公司账上向自己及母亲郑小秋的交通银行账户上转款人民币533万余元,然后将其中的350万元再转到自己建设银行的卡上进行期货交易。踌躇满志的郑伟伟把宝都押到了期货市场,天天祈祷着能够一夜暴富。可是到了8月底,郑伟伟发现自己的期货生意做砸了,无力归还亏空。认可。
2008年5月,供销社成立了唐山市合富投资有限公司,设立财务岗位时,深受领导信任的郑伟伟兼任起合富公司的现金出纳。2009年12月,郑伟伟由一名“大头兵”被单位提拔为财务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依旧由他一人负责供销社和合富公司现金报销的工作。
2011年9月初,供销社领导找郑伟伟谈话,鉴于他工作出色,决定让他离开财务处,调整到基层业务处任副处长。对于许多人来说,升迁这样的好事是天大的喜事,求之不得,可谈话归来的郑伟伟整天惶恐不安,夜不能寐。因为按照单位规定,人员离岗要进行财务审计,办理交接手续,而自己挪用了单位大笔公款,一审计“资金漏洞”就昭然若揭,自己就完了。怎么办?怎么办呢?郑伟伟如热锅上的蚂蚁,明白自己捅下的“窟窿”已无法补上,卷款潜逃的念头瞬间坚定。他盘算好退路,马上开始实施。
9月中旬,郑伟伟找到信得过的女网友小芬,给了她2万元现金,让她到秦皇岛市郊给自己租个房,对她撒谎说有其他用途,实际上是为自己出走后住在那里做准备。小芬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一处偏远居民小区替他租赁了一套两居室。之后不久,郑伟伟到房子那里去了一次,认定安全僻静后交了租金,准备十一长假,单位放假期间带钱逃跑。
10月1日至10月3日,郑伟伟从自己在唐山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账户上陆续提现400多万,他把这些钱装在两个皮箱和一个装电脑显示器用的纸箱里,打出租车去了秦皇岛租来的房子,把这400万现金塞到床底的箱子里,锁好门,又连夜回到了唐山。
10月4日,郑伟伟在唐山市内一家美容医院,花费18500元做了医学整形手术,对鼻子、下颌、丰眉弓、双颞进行整容。之后的两天,他在家养伤。康复后,郑伟伟的容貌变化很大,以至于侦查人员在比对照片抓捕时,差点让他蒙混过关。
10月6日和10月7日,郑伟伟继续从银行提现约100万元。
10月7日,郑伟伟在唐山百货大楼花12万余元买了两根100克和两根50克的金条,计划转手变现后,花潜逃地的钱。
10月8日上午8点,刚上班,郑伟伟用手机打电话给单位领导说自己感冒了,请几天假输液,挂完电话准备走时,他才发现自己拿不了这么多钱,有点无奈的他,“大方”地塞到自己女网友欣姐家8万元。为安全起见,郑伟伟打出租车先去了承德市,然后在承德火车站换了一辆车去该市双塔山风景区逗留。午饭后,郑伟伟给欣姐打电话说:“我出事了,咱们朋友一场,我给你留了8万元钱放在你家门厅家具边上的鞋盒里,你换个地方住,好好生活。”说完郑伟伟就把手机关了,手机卡扔在了山沟里。当天晚上,郑伟伟再次打出租车去秦皇岛,把手机丢在路途中,到租住的房子后,他把携带的100万元现金放在床底的箱子里,和那400多万元放在一起。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出走计划实现后,他安心地睡了。
为防止检察机关从小芬口中找到他,警惕性极高的郑伟伟花3万元在另一个小区又租了一套房子,他又花了近3万元买了电脑、被子、电脑桌、床垫、衣服、鞋子、电动车等崭新的生活用品,准备长期潜伏着生活,想等风声过去再远走高飞。
在秦皇岛,郑伟伟很少花自己从唐山带来的钱。他计划着把带的300克黄金变成现金,花秦皇岛的钱,就到各家商场转了转,给商场的人看看货,后来没谈成。
平时,郑伟伟几乎不出门,但几天之后,忍耐不住寂寞的他逛起了夜市,在一个胡同小饭馆吃饭时结识了一些三陪小姐,几次带她们回租房处过夜。一次醒来后,他发现柜子里的4根金条和3万元现金全让小姐拿走了,他气愤但又不敢报警,只得自认倒霉。
困守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郑伟伟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天天守着电视机看新闻,设法打听着老家的消息。一天,十天,半个月过去了,郑伟伟见没有什么动静,放松了警惕。在一天晚上,他拿着假身份证去了一家网吧上网,出走后第一次用QQ和好友短暂聊了一会儿天,让他转告自己的父母,一切安好。
就是郑伟伟的这次上网,侦查人员利用技术手段找到了他藏身的大概位置。专案组的检察官和当地警方一起开始大排查,经过几天的缉查,10月27日,整容后的郑伟伟在秦皇岛的租房里被抓获,当场缴获赃款500多万。当日,郑伟伟被押回唐山。2011年11月11日,唐山检方以其涉嫌贪污罪,批准逮捕郑伟伟,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将其异地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郑伟伟自知有罪,很快交代了犯罪的经过。他悔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我挪用的公款进行期货交易肯定是亏损了,我看过2011年8月海通期货公司提供的交易结算单,2011年8月我共亏损44万余元。9月,我共亏损18000余元。在9月以后,我赔怕了,所以不敢做期货了,当时就想全部提出现金,一走了之。等期货市场稳定了再投入,我也不懂法,以为以后赚到钱再还给单位就没啥事。”
郑伟伟还说:“我一开始并没赔多少钱,有时还能赚一点,要是趁早脱手,就不会有这事了。就是利欲熏心,把持不住,等到亏大了,房子也没买,没法跟父母交代,心有不甘,就想着翻本。正好我们单位的财务管理比较松,有时候我私人的银行卡都跟单位的钱混在一起,这样职工报销比较方便,我自己就可以动用单位的钱,才起了歪念。如果单位的账管得严,我也没有犯罪的机会,现在后悔不及,真是坑了单位毁了自己,唉……”
刚听说儿子卷款逃跑的消息时,年近六旬的郑伟伟父母和街坊邻居们谁也不相信,从小到大这么好的一个娃怎么会是嫌疑犯呢?可事实就是事实,郑伟伟的父母伤心欲绝,亲友们为之唏嘘不已。郑伟伟的母亲告诉侦查人员:“我的身份证前些日子被儿子拿走了,自己没办过交通银行卡,卡上大批钱的流向不清楚。”等证实这是郑伟伟用母亲名义套现后,二老专门跑到检察机关,将郑伟伟平时孝敬他俩的3万余元上交,希望能弥补儿子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33岁的小芬交代说:“2009年,我考会计证之前,通过QQ认识的郑伟伟,我们很聊得来。2011年9月,郑伟伟让我在秦皇岛给他租套房,他给我2万元,我花了1万元给他租了一套房子,还有衣服和其他日用品花了7000多元,剩下2000多元我放在了租来的住房内。”
随后,欣姐也将郑伟伟给她的8万元赃款退回了检察机关。截至2012年1月9日,检察机关共追回赃款10万余元。而从逃跑到被抓获的20天中,郑伟伟竟然挥霍了30万余元。
根据司法会计检验报告,并结合其他证据,检察机关侦查核实:郑伟伟平时经手单位的账目巨大庞杂,2011年8月至潜逃,郑伟伟经手的钱,扣除用于单位公务报销的24万余元,和其本人的工资收入10万余元,郑伟伟挪用公款的数额达53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郑伟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并携款潜逃,其行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7月20日,唐山检方以郑伟伟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开审理时,郑伟伟面对旁听的单位领导、同事、亲友,泪流满面,愧疚不已,当庭向公诉人、法官表示认罪服判。
2012年10月26日,经唐山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郑伟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公款536万余元潜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383条,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伟伟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随后,检察机关将追缴的涉案公款发还了供销合作社,检察机关职务预防部门也适时给全市供销系统人员上了一堂廉政课,并向涉案单位发出完善财务监管制度的检察建议,至此,“10·12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中人物除郑伟伟外,均系化名)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案后思
据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10·12案”专案组组长张玉峰介绍:该案的发生,除了郑伟伟本人的贪腐、以为侥幸能逃脱法网等心理诱因外,也暴露出案发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内外部监督,财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等多方面工作的缺失。怎么样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国家拨付的涉农资金安全使用,需要我们检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携手,建章规制,遵纪守法,关心、保护、帮助每一位公民,远离贪腐,勤劳致富,方能有幸福人生。但愿像郑伟伟一般的人,迷途知返,好好改造,早日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