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相平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济南250014)
伴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国际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国际金融业并购的迭起,无论在本国以及本区域,金融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金融资源的竞争成了经济发展主导权的争夺。自20世纪以来,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非常多。初期只有少数几家银行,逐步发展到大量金融控股公司的兴起,现在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空间集聚越来越多,集群发展所具备的独到优势,使企业集群成为现代金融产业组织的基本形式[1]。众多层次鲜明、功能各异、纷繁复杂的金融企业集群成为新一轮区域经济竞争中的主导力量。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形成了纽约、伦敦、东京三大国际金融企业集群以及新加坡、香港等地区性金融企业集群。但随着各国金融竞争格局的日益明显,各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差异很大,如纽约和伦敦正在向国际化和产业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方向迈进,而东京由于种种原因却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衰弱。
本质上来说,金融企业集群是指具有地理接近性、行业接近性和社会接近性的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企业通过金融资源与地域条件的协调、配置和组合的时空动态变化,达到一定规模的密集程度介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之间的一种中间网络组织[2]。一个高效和统一开放的金融企业集群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完善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手段、收集金融信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具有巨大推动作用,金融企业集群通过无法比拟的综合优势成为保障一国经济高速运转的造血机制。因此,通过分析和总结具有典型意义的世界金融企业集聚区的历史演进规律,准确把握金融企业集群的动态发展脉络,总结其兴衰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推动我国金融企业集群的建立、发展、整体竞争力提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金融企业集群作为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活动的中间和心脏地带,由于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高速催生作用,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青睐的主要对象。而金融企业集群发展的自发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征,使得传统理论在对其剖析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因而通过从不同侧面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企业集群形成路径、发展演进机理以及政府作用等方面实际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能够洞悉金融企业集群的脉络特征。
大量金融企业的空间集聚并不是偶然自发现象,无论是传统的以伦敦、纽约、东京为代表的国际金融企业集聚区,还是新兴的香港、新加坡、巴拿马等区域性金融企业集聚区,其兴起均得益于经济发展、政策引导、区位优势等多种因素的交互融合[3]。从目前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实际路径来看,根据其产生的主要推动力量,可以分为需求推动型和政府主导型。
需求推动模式是指由于经济的增长,会引致对金融业的新需求,而金融市场及其金融机构就必须为适应变化而及时调整,随着金融制度与法规的完善,最终形成了金融企业集群。也即是说,金融企业集群的产生遵循经济发展→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制度变化→金融供给变化→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渐进式发展规律。像纽约、伦敦以及东京的金融企业集群都是以强大的经济后盾为依托的。伦敦之所以成为历史上较早的工业化时代的国际金融集聚区,源于其早期雄厚的经济发展基础。同时,英国作为第一个资本输出国,需要一个世界级的资金交易、结算中心,而依托英镑作为世界本位货币的优势,英国较早吸引了大量国内外金融机构。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英国经济和产业结构重组,投资银行规模持续集聚,金融衍生服务机构迅速发展,伦敦作为国际金融集聚区的地位更加稳固。而以汽车为主导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奠定了纽约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基础。随着二战结束后布雷顿森利体系的建立,纽约吸引了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而法兰克福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则得益于制造业的发展。随着欧洲央行的建立和欧元的运行,法兰克福的金融集聚步伐日益加快,目前其金融企业集聚规模已远远超过巴黎、苏黎世等地。
与需求推动模式相对应的金融企业集群形成模式是政府主导型。即在经济发展尚未达到特定水平时,一国政府抓住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调整的某一契机,利用经济环境、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优势通过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制度设计,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金融企业的高度集聚。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企业集群遵循政府主导设计→金融业国际化→带动国内金融业发展→功能型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发展规律,新加坡和香港堪称这一模式的典范。从1968年亚洲美元市场的建立,到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的建立,再到对证券期货市场的扶持,无不体现着新加坡政府的良苦用心。20世纪70年代初,伴随香港经济向多元化和现代化发展,香港政府提出推动金融企业集聚、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规划,并实施了一系列开放政策,吸引了大量国际资金流入,目前已成为世界上重要国际银行中心、主要黄金交易市场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第五大外汇交易中心、亚洲第二大基金管理中心。
由此可见,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集群在启动和发展力量的来源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见表1)。需求推动型的金融企业集群与经济发展相伴相随、亦步亦趋,是经济发展的被动产物;而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企业集群在发展之初就着眼于整个国家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其发展的主要力量来自于政府的介入和推动。
表1 需求推动型与政府主导型金融企业集群形成模式比较
1.金融企业集群的历史地位变迁
不同层次的金融企业集群由于产生背景和基础的差异,随着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和地位的不断变迁,其发展可谓分道扬镳。一些重要的国际金融集聚区在经历了短暂的鼎盛之后,其发展地位逐渐衰弱,如柏林、大阪和蒙特利尔。而一些后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和旧金山,由于具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其地位得到了快速的提升。表2总结了20世纪以来一些主要的金融企业集群的历史排名及演变,从中可以看出各金融企业集群的兴衰变迁。
表2 20世纪以来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企业集群历史排名及演进
资料来源:Reed.H.C.,The Preeminenc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s,New York,Praeger Publisher,1991:148。
2.金融企业集群的竞争能力
金融企业集群的兴衰、胜负和竞争力的大小取决于其基本条件的差异。而各金融企业集群由于在集聚规模、服务质量、发展层次与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同,因而在竞争力上出现了明显层次性。根据Sagaram(2003)对除美国以外具有代表意义的37个金融集聚区的实证比较,可以看出各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4]
表3 部分金融企业集群的竞争力比较(1)
3.金融企业集群的服务功能
与对金融企业集群理论研究上的多层次划分迥异,根据服务空间范围的不同,全球的金融企业集群在实际发展中可分为宏观(国际)、中观(国家)、微观(区域)三个层次。各个层次的金融企业集群由于其金融资源集中和聚合程度的差异、集群关联程度的不同,在服务功能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各金融企业集群的服务功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如表4。
表4 主要金融企业集群功能分类
4.金融企业集群的合作发展趋势
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急剧变化和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单一金融企业集群的实力显得势单力薄。各金融企业集群出于业务创新和竞争能力提高的需要,逐步走向了联合发展之路。如伴随着欧元的实施和同业竞争的加剧,为了稳住伦敦在欧洲金融市场的霸主地位,伦敦先后与法兰克福进行合作,建立了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联合交易系统,实施期货期权联手交易等,从而使两大金融企业集群能够在各自发展基础上通过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提高对外竞争实力。纽约依托本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在新技术革命中的领先地位,将其金融合作的触角延伸到了亚洲和欧洲,目前正在加紧筹建“纳斯达克·日本”证券交易市场和实施“美日欧纳斯达克”的全球构想。面对香港、新加坡等新兴国家(地区)的强势挑战,东京也加大了改革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与纽约等大交易机构的合作,加速其国际化进程。[5]
1.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支持
从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背景和形成过程来看,即使在西方国家的自由市场经济下,也无一例外地加大了对本国金融业进行扶持和引导的力度。如英国通过金融大爆炸改革取消了经纪商、交易商职能互兼的禁令,鼓励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集合与合作,扩大了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业务活动的范围,形成了经营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金融集团;日本通过推出向全能银行过渡的金融改革计划,在五年内全面实现了银行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相互交叉融合的综合业务经营;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法案》,取消了国家对银行、保险、证券等各行业的专业限制,允许金融企业进行混业经营,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这些政策措施的提出,对加快本国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步伐,实现金融资源与机构的不断融合与创新,进而提高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监管
金融业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是一部具有经营风险的机器。因而,监管是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高效的政府监管是约束金融权利、提高金融效率的有效手段。金融企业集群虽然增加了单个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可以借助于集群内市场化的金融整合机制来强化各自的金融功能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但伴随着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化,集群所特有的资产专用性风险、创新惰性要求其必须形成一种有效的风险规避和分摊机制,提高群内金融机构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因而,高效的政府监管是金融企业集群健康运行的有力保障。这从伦敦在伦敦金融危机中以及新加坡在1997年金融危机中的良好表现已经得到证明。而且,目前金融发展趋势已经表明,金融监管正朝着三个方向转变:分业监管转向混业监管,单向监管转向全面监管,机构型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趋势加强,金融风险可以在国家之间相互转移和扩散。因此,为了顺应金融监管集群化、多样化、全面化、复杂化的要求,世界各主要国家(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纷纷开展有效的金融监管双边及多边合作,设立定期的磋商和交流机制,在金融企业集群之间建立了一些区域性金融监管机构(如表5)。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企业集群通过自身巨大的资本集聚和辐射功能,实现了在区域及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由此成为推动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企业集群的理论和实践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地的广泛关注。
表5 世界部分金融企业集聚区的监管组织与论坛
历经100多年来的发展演变与制度变迁,金融企业集群在演进勃兴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基本特征和规律,使国外对这一组织形态的理论研究相对完善。国外学者主要从规模经济、集聚经济、区位选择、金融产品流动性等方面对金融企业空间集聚的形成过程、演进、作用机理进行了研究,这对我国金融企业集群的形成、发展及效应的发挥有一定借鉴作用,一些相对成熟的研究方法和视角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推动,发展金融企业集群,占领经济发展制高点,已成为一种趋势并达到了白热化程度,金融企业集群以蓬勃的发展态势已经远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特别是目前的金融企业集群在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政府政策监管方面表现出了新特征。因此,我们不能仅囿于传统的理论对其进行解释,必须从更深远的视角和更宽广的层面对这一新兴领域进行研究和把握,以探讨其丰富的内涵和机理。
伴随着各国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通过金融企业的集群式发展,快速整合目前相对割裂的金融生态,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而,通过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理论研究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助于实现金融企业集群的组织结构创新。透过国外金融企业集群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历史脉络可以看到:
无论从金融企业集群形成动因的理论研究,还是从世界各金融集聚区的形成路径来看,比较典型和成功的金融企业集群都需要发达的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这是构成一国金融企业集群的先决条件。同时,金融的开放程度直接决定着金融企业集群的层次和规模,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力量。自二战以来,美国金融以绝对优势夺走了伦敦第一金融中心的位置。而日本战后的经济增长推动东京金融集群迅速超越其他地区,在上世纪80年代仅次于纽约和伦敦。随后,由于泡沫经济的破灭以及经济持续衰退,东京的地位逐步衰退,而以美国经济为基础的纽约,则牢牢占据着世界金融中心“第一”的地位。Kaufman(2001)认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集聚及健全的法律体系等,是一个地区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必备条件。[6]总而言之,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如表6:
表6 金融企业集群形成的条件总结
按照目前对于成熟金融市场体系的理解,首先,其基本组成应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等。在此架构的基础上,监管机构要出台完整有效的法制法规,金融机构要具有充实强大的交易功能,而且整个市场上要拥有丰富的商品品种以及各种有效的避险交易工具,交易主体的行为实施完全市场化。虽然每个金融企业集群发展侧重点不同,但总体来说,任何金融企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都要以健全的信用制度为基础,通过充足的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相匹配,进而实现大规模融资与强流动性的实现。纵观世界上比较重要的几个金融企业集聚区的金融市场体系,无论是纽约金融市场,伦敦金融市场,还是东京金融市场,他们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均非常完备。(2)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源泉。金融创新发展到现在,已演变成一种创新性金融知识的创性,且具有非正式性;因而想通过编码化进而形成正式信息,利用常规的一般性渠道进行传播,自然比较困难。但在某一特定金融企业集群内,特有的文化氛围和产业环境,使集群内创新性知识的吸收消化更加迅速,能够实现快速化的金融知识共享,达到创新知识的“乘数效应”,从而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正是由于集群内的金融机构创新有较高的正外部性,促使群内的金融机构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转变成创新的驱动力,使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而创新保持了金融企业集群的活力,促进了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伴随着金融业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对产业集群发展和经济推动的作用日益明显,这从纽约、法兰克福等集聚区的快速成长中已得到验证。
政府的战略导向是金融业发展必须重视的风向标,金融企业集群的建设也需要以完善、稳定的金融秩序和监管制度为基础,而金融监管便是政府战略导向的实施工具。金融监管程度及水平高低,对金融机构的引进、聚集,对区域内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范围的大小均产生决定性影响,进而影响利用外资的规模。金融管制相对宽松,政府干预较少,金融机构就会获得良好的经营环境,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就成为必然,这对吸引金融机构快速聚集,形成企业集群大有好处。反过来,金融管制过严,政府行政性指令及任务施加过多,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过多干预,则会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进入与经营热情。成本增加,效益降低,微利甚至不盈利,必然会引起机构和资金的撤出或者出逃。二战后纽约和伦敦金融中心地位的变迁就是典型案例。美国政府对金融业的过度限制成就了伦敦金融中心的崛起。(3)
随经济而动,世界金融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逐渐成熟,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将日益呈现出多极化、层次化、复杂化、合作化趋势。以上海为代表的国内重要经济城市都着手通过金融企业的集群式发展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但由于我国金融企业集群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金融市场还未完全放开、金融企业间有序的竞争机制还未正式形成,特别是在金融企业集群的建设条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还值得探索。因而,本文通过总结成熟金融企业集群的发展演变规律,对于找寻适合我国发展特色的金融企业集群发展模式,并通过合理的政策诱导积极推进金融企业集群的建立,提高我国区域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际地位,实现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注释:
(1)LBHDQ表示金融企业集群内的国内银行总数;LBDIL表示集群内金融企业与裙外金融企业联系的个数;LBRDIL集群通过群内银行代表处与外部联系的个数;FBDIL表示通过集群内的外国银行总部与外部集群联系的个数;FBFDIL表示通过集群内的外国银行代表处与外部集群联系的个数;FBO表示在金融集群内的外国银行总部数;FBRO表示在金融集群内的外国银行代表处数;FFA值金融企业集群内金融机构的对外金融资产数;FFL表示该金融企业集群内金融机构的对外负债;IFFC是主成本分析法下的各金融企业集群估计竞争力排名。
(2)纽约金融市场由资金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构成,纽约的金融衍生产品在交易所内的交易量居世界首位;伦敦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最高,它的外汇市场交易、外国股票交易、国际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跨境银行借贷额均居世界首位,其黄金市场是世界五大黄金市场之一;东京金融市场由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和资金市场组成,东京股票交易所仅次于纽约股票交易所,成为第二大交易所。
(3)二战后纽约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国际金融中心,不过这一地位没能持久;1958年以后,国际上的美元由缺乏转为过剩,美国金融当局就通过了一系列条例来限制银行业务。美国的管制却造就了一个自由无限制的欧洲货币市场的兴起。与美国的金融管制形成对比的是,英国经济虽然趋于衰落,但灵活的弹性监管制度的实施,最终使得伦敦能够和纽约相抗衡。
[1].连建辉,孙焕民,钟惠波.金融企业集群:经济性质、效率边界与竞争优势.[J].金融研究,2005(6):72-81.
[2].张志元,雷良海.论金融企业集群发展的动力机制与政府作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56-59.
[3].金永红,奚玉芹,何光辉.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历程及对上海的启示.[J].生产力研究,2007(3):81-82.
[4].Sagaram,J P A;Wickramanayake,J.Financial centers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an empirical study on Australia,Hong Kong,Japan and Singapore.[J].BancaNazionale del Lavoro Quarterly Review,2005,232:21 -51.
[5].陈季冰.全球交易所并购潮[EB/OL].[2011-04-20].BWCHINESE.COM 中文专栏.
[6].Kaufman G.Emerging Economies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J].Review of Pacific Bas in Markets and Policies,2001,4:36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