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的原因

2013-07-11 06:03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议会供给村民

袁 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农村公共产品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均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当前中国某些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处于短缺状态,农民急需的且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着严重不足[1]。现实案例已经证明,农村中存在着农民自发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能持续而有效地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1)。例如,基层农民自组织可以自主提供包括道路、水利设施和祠堂等公共产品。这类现象引起了本文对转型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注。

一、背景与问题:税费改革后的公共物品供给困境

农村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一种特殊形式(2)。学者们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定义,大多建立在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这两个基本特征上。如陶勇将农村公共产品定义为和农民私人产品相对的、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2]。熊巍则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由各级政府和其他公共组织提供的,用于满足农村居民社会共同需要,具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3]。综合来看,本文将农村公共产品界定为在农村地域内满足农业和农民需要的、具有一定程度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概言之,农村公共产品的内容涉及农村、农民和农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农村地区的法律、制度、政策、水利灌溉设施、生态林网建设、大型农业基础、道路、桥梁、电网、通讯、农村文化站等文化娱乐设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农业信息等社会化服务。当前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表现在农村环境状况恶化、农田水利设施筹建不足,以及道路桥梁铺设覆盖率低等。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学者们大多从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决策机制等角度来分析。刘炯等人将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归结于“单中心供给体制”,即单中心治理模式、单一的供给主体以及高度集中的资金安排[4]。吴士建等人则认为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造成了供给难题。在这种决策机制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和种类取决于县乡政府的偏好,不能有效反映农民的公共产品需求[5]。影响公共产品供给的因素不胜枚举。本文认为,中国农村地区的税费改革与合村并组两项改革,在总体上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产生了很大影响[6]。税费改革的措施从最初“清费并税”到后来全面取消农业税及“三提五统”,极大地影响了基层政府与农村自治组织的关系[7]。关于税费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或许我们能从国家财政支出中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变化情况(图1)管窥一斑。

图1 2000—2010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重变化情况

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的取消,削弱了农村公共产品“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现行的政策思路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承担起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但是中国农村地域的差异性和社区的异质性决定了社区公共产品需求的多样与复杂。因此,就村级集体生产和公益性事业的供给,国家确立了“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制定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制度安排(3)。然而在政策执行中,“一事一议”制度却遭遇了“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困境。

图2 2000年—2011年村委会数量变化情况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合村并组改革减少了基层村委会数量(见图2)。行政村越并越大,行政村内村组愈发增加,行政村管理半径扩大;而乡镇为了节省工资支出大量裁撤村组干部,进一步削弱了行政村的管理职能。在管理半径扩大与管理人员减少双重因素的作用下,规模膨胀的行政村对自然村一级的管理出现了管理空位,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形成了管理断层,使前者无法有效地向后者提供公共产品[8]。

在理论界致力于剖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探寻破解之道的同时,由于基层政府与行政村无法提供全部农村公共产品,特别是基层自然村的公共产品,农民采取自愿合作的方式就成为了一种可能的出路。在某些地区,一些自然村范围内的公共物品能够由村庄内农户自发组织起来供给。这一点在那些相对封闭的农村社区或规模较小的自然村组中更为明显。为什么这些农村公共物品可以由农户自发组织起来供给?

二、文献回顾:集体行动的困境与解决

行动者们围绕公共物品展开的行动作为一种集体行动,不可避免地会遭遇搭便车问题。尤其是行动者的数量越多,他们集体行动以增进共同利益的可能性越小[9]。怎样克服搭便车的困境?奥斯特罗姆认为人们通过自筹资金与自主合约可以达至问题的有效处理。某一类公共事务的占用者具有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事务的动机和能力。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八个具体原则[10]144-160,以及三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和相互监督问题[10]69。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能够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并非只有正式制度,非正式的规则也可能是有效的规则。

帕特南则论述了社会资本对制度成功的影响。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互惠规范、公民参与网络能够促进社会信任,它们都是具有高度生产性的社会资本。正是这样的社会资本使得遵守规范的公民共同体能够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社会信任、互惠规范以及公民参与网络是相互加强的,这对于自愿合作的形成以及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都是必不可少的[11]。

蔡晓莉通过大样本的定量研究发现并论证了一个新的解释变量:连带团体。在缺乏民主制度和官僚制度等正式问责机制的村庄内,只要当地存在某种“连带团体”——例如宗族组织、社区协会、寺庙和教堂等——那么公共产品的自发提供就有可能。这种连带团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其一是包容性,即对当地任何人都是开放的;其二是嵌入性,即它的成员要包括当地官员。当满足这两个要素时,就可以对村干部形成非正式的责任机制,村干部的行为会受到道德义务的约束,更多地为村民谋福利[12]。

罗仁福及其同事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村主任由直接选举产生,对农村道路、灌溉和学校公共投资项目有显著的积极影响。直接选举产生的村主任在任期内,对农村道路、灌溉和学校等项目进行投资的概率,比非直接选举的村主任多约4个百分点。这表明通过直接选举形成的约束,已经对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产生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促使他们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与提高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项目中去[6]。

以上的研究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共性,即都强调非正式制度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的作用。不论是奥斯特罗姆与帕特南对社会信任的强调,还是蔡晓莉对人际关系构成非正式问责制的剖析,都通过将非正式制度纳入分析框架拓展了研究的视野。而罗仁福及其同事的研究则提醒我们要关注正式制度的效应。

如何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整合到同一种分析框架中?新制度主义或许有益于我们理解公共事务治理。对农村社会采取新制度主义的分析路径,既要关注制度背景的形成与变迁过程,也要厘清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关键人物各自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网络和行动者在互动中,形成了当前乡村社会的制度场域。下文将通过赵坝村组“农民议会”(4)这一案例,尝试分析村民共同体中的民主选举如何促成公共物品的自主供给。

三、案例分析:赵坝“农民议会”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在赵坝村组的案例中,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特质促成了社区内的自发供给,赵坝村组熟人社会的行为逻辑则提供了合作机制的基础,这些都为基层自组织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一)2007年前: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

赵坝是南京市六合区八百桥镇新光社区一个已有300多年历史的自然庄,属于新光社区(行政村)。新光社区原来只有9个村民小组1300多人,经过两轮大规模的合村并组后,2007年全村扩展到26个组5000多人。赵坝地势低洼,三面环水,交通相对闭塞,过去仅有一条宽约2.5米的泥砂路与金江公路相连。2007前全村组有农户36户,总人口162人,农田400多亩,其中水面近60亩。赵坝自身并无集体经济,也缺乏发展经济的组织载体,所以是当时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比较落后的村组之一。

在赵坝当了18年村组干部的村民赵YQ说,这些年来乡亲们一直希望有人组织他们挑塘泥、平整田块、兴修水利。但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了,集体资产也分光了。赵坝村组中有村民去找村委会,希望行政村里能管管赵坝的事。村干部手一摊只能说:全村26个自然村,5000多人口,村里就六七个干部,怎么管得过来?此外,赵坝村组内只有7名党员,没有人在行政村任职。

在农村公共产品提供这一问题上,赵坝多年来面临着这一困境:上级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无法深入影响基层社会,也无法有效地对自然村的公共产品进行投资[8]。合村并组更加剧了这一问题。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公共产品的缺乏、制度外供给的缺失,以及潜在的通过开发资源获利的机会,这些也成为农村自组织出现、农民自发提供公共产品的诱因。

(二)2007年3月:农民议会的成立

2007年春节前,村民赵YQ召集赵JY、卞YC等几个党员商议,如何以党员、村民代表为骨干,发动和组织村民来实施自己想做的事。回老家过年的六合区区委组织部干部赵JF听到这一想法后建议:你们能否成立个正式的组织,把想法落到实处?于是,赵YQ召集赵JY、卞YC等几个党员趁大年初一挨家挨户给乡亲拜年广泛征求意见。大年初三晚上,12名本组党员和村民代表聚在赵YQ家,商议决定成立个正式的组织,有人提议就叫“农民议会”。

赵、卞等人通过拜年来征求村民意见实际上运用了农村的熟人社会网。在农村社会中广泛存在着由个人关系结成的社会交往网络,这些关系网将大量同村人囊括其中,打破了单纯的血缘和亲缘体系,形成了以人情、业缘、友谊等众多关系构成的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大大减少了村民之间交往的成本,并且为协商的达成提供了重要的信任基础。

2007年3月6日晚上,赵坝自然村的36户村民,每家派出一位代表聚到赵YQ家的院子里,民主选举自己的“农民议会”成员。在村委会的监督下,经过40多分钟的发票、填票、投票、唱票,最终卞YC等8位村民当选“议员”,赵YQ当选“议长”,并且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农民“理财监督小组”来对“农民议会”的财务进行监督。为规范职责,制定并通过了《赵坝农民议会议事规则》,对议会的选举、例会、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农民议会把每月的6日规定为例会议事日。

农村社会的关系网络既是一种非工具性的交往网络,也能够变成具有功能的工具性网络。非正式的惯例、道德和风俗对正式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在非正式制度中,重复发生的日常性和突发性事件,使相关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复博弈性质。重复博弈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隐形的、模糊的“约定”,约定各方可以对对方的行为有较为明确的预期,各方共享一种“承诺”或认同一种“游戏规则”。这种“承诺”或“游戏规则”构成了村庄的“社会关联”,村庄社会关联越强,产生集体行动与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强。

(三)2007年及之后:农民议会、集体行动与公共产品的提供

清理村头的烂泥塘是赵坝“农民议会”成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议员”们分头上门征求村民们的意见。结果大家都愿意筹资筹劳。2007年3月8日,赵坝的清淤工程正式开始,大塘清泥很快完成。不过,村民们发觉大塘得做一个护坡,但是做护坡造价太高。在“议员”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几个村民已经琢磨出了好办法:用拱形混凝土支护坡面,在拱形上面砌0.5米宽的护坡,水面就保持在护坡的高度。这样不仅大大降低成本,而且还维持了池塘的水生态环境。

清理泥塘的过程体现了分散的农民个体组织起来,进入同一利益框架内,自发组织社区内所有农民都来为公共事务出力的尝试。在这一过程中,村民一方面能够通过筹资筹劳、提供好的建议等方式获得参与效能感,提升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也通过“农民议会”得到了有利于个体表达意见的公共舆论平台。一旦团体成员成功地提升了自我效能感,这将有效地强化成员共同制定和维护规范的可能性[14]。这些均有利于整合社区内部的意见资源,解决农村社区中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成功改造了烂泥塘后,“农民议会”想借这个机会用挖掘机清理一下村子西南面500多米长的内河沟,不仅改善环境,还可以扩展养鱼面积。但清出的大量淤泥要堆放在十几户村民的庄稼地里,会压坏长了大半年的小麦、油菜等作物。而如果不立即清淤,大型挖掘机等一天要损失上千元。为此,“农民议会”先是在全村贴告示,然后召开户代表会议。对那些因内河沟清淤可能利益受损的部分农户,大伙儿一道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河塘清了,可以发展水产养殖,比种油菜赚钱;现在看,是吃点小亏,以后可是“近水楼台先得利”……经过讨论,大家同意了“议会”的决定。

事件的高度利益相关性能够促成集体成员的广泛合作。赵坝“农民议会”成立后所做的各项工作都引起全体村民的关注和参与,原因在于这些事情直接影响村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利益高度相关性也正是一些村民能够牺牲私利来支持“议会”工作的重要原因,他们最终享受到了公共利益,例如更整洁的村庄环境。

以往赵坝仅有一条两米多宽的砂子路通到外面,村庄里面连砂子路也没有。当“议会”宣布要修路时,大家纷纷表示出钱出力。但修路方案计划拆掉一些人家的占道建筑物,遭到了一些村民的反对。因此“农民议会”挨家挨户走访,仔细听取意见,随后对道路的宽度、走向等作了调整,最后修路方案在会上讨论通过并得到施行。议会还制定了修路施工值班分工表,保证每天都有1名“议员”和2位村民在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的进度和质量。最终,村里两米多宽的砂石路被改建成了1.6公里长、4米宽的水泥路,赵坝路还被评为六合区2007年灰色化道路优质工程。

纵观村民修路的整个过程,村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在决定是否介入该公共物品的提供时,会首先权衡从该物品中获得的收益与支付的成本。利益既是促成村民合作的最大动因,也是造成村民不参与甚至反对合作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独特的中国乡村熟人社会逻辑往往会起到降低协商成本,达成村民自发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作用:以前的血缘社会变成了现在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等混为一体的社会[15];以前按照父系血缘来决定自己与他人关系远近亲疏的差序格局,变成了现在以亲缘、业缘和人情等关系来决定的社交网络;以前血缘社会中奉行的“人情”原则,掺进了现代社会的“理性”因素……利益原则与差序格局中混融在一起,形成紧凑的社会网络,而行为者及其决策也内嵌于社会网络之中。村民如果不能做到礼尚往来,或者不能将心比心、违反人情,就要被人看作不得体,甚至是不道德的。

修路之前,村里请了供电局、电信部门和有线电视局的几十个人来看路基、移电线和电杆,中午的时候请工人们吃饭花掉了3000块钱,在公示栏公布账目的时候只写了招待费3000元,没有具体的花销清单。于是一些村民有了疑问,去找农民议会。面对质疑,议员们坐下来商量办法,最终写了一个详细的清单张榜公布,这才平息了众人的议论。赵坝“农民议会”由此得出经验,做事情不光是要人情上的信任,还要细化制度;规范程序,大伙才能心服口服。2007年末,赵坝的“农民议员”向全体村民作了述职,村民以户为单位对9名议员和4名理财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了民意测验,并规定如果民意测验票数不过半,就要另选他人。2008年3月14日,赵坝“农民议会”召开村民大会,公布一年来36名村民对“议员”的评议。

行为者本身是“嵌入”在制度背景中的,成文制度与不成文的惯例之间也可能互相影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推行的基层选举制度,尽管其实际作用一直以来都受到各界质疑,但在十几年间的重复中,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些行为的本身,已经使农民进行了大量的“民主训练”,甚至内化成村民们的行为习惯。赵坝“农民议会”财务状况受到村民的质疑,最终以成文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农民议会”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建设,选举产生组织者,并且在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这些行为正显示出一种积极的倾向,即村民在长期的基层自治训练中渐渐培养起了自治的意识和习惯。

四、合作模型与机制

在赵坝的案例中,我们发现新的农村公共产品社区供给的组织资源正在发育之中。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赵坝“农民议会”何以促成了合作的产生?自然村赵坝由于历史和地缘因素,形成了紧密的社会网络,同时又对公路、环保和资源开发这一系列公共产品存在着极大的需求,因而能够利用社群中内嵌的非正式制度有效地防止村民的搭便车行为。本部分尝试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出发进行解释(见图3)。

图3 促成合作的诸因素及其关系

在小型集体中,面对面的交流很容易达成,对“搭便车”的制裁也容易实现[16]。如果集体的规模过大或其内部联系过于松散,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合作机制。因此,社群组织供给公共产品的交易成本和集体规模有关。在赵坝村组中,160多口人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集体,如果全村村民进行协商则成本必然较高。但是在引入“农民议会”后,通过“一户一代表”的安排,原先比较大的集体减少为只有36个行动者组成的小型群体,降低了协商成本。

赵坝“农民议会”成立后所做的各项工作都引起全体村民的关注和参与,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事情直接影响村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利益高度相关性也正是一些村民能够牺牲私利来支持议会工作的重要原因。首先,道路等公共产品长期供给不足,使得村民具有对此类公共产品的强烈需求;其次,“农民议会”通过“动员+选举”的方式,创造了广泛的“利益输入”的渠道,将分散的利益诉求整合起来,改变了村民以往的保守态度,形成对公共物品的“利益输入”;第三,在修路、清理水塘和绿化等一系列集体行动的过程中,许多村民的参与不仅仅是由于其利益卷入该公共产品的供给,更是由于长期以来乡村“人情”等非正式规范,造成了与集体行动保持一致的“惯性”,“搭便车”的行为将被视为“异类”而在村子中遭到排斥。

农民之间彼此熟悉,并且其社会关系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主,这决定了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熟人关系”,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社会关系作为一种情感纽带,将农户的情感连接在一起,使其具有共同的行为规则,并且通过长期的共同生活获得了丰富的行为者信息。村民不仅关注自己的个人福利,同时为了维持与社区其他成员的社会关系,还要关心他人的福利。按照行为经济学的理论,一旦在个体的效用函数中引入他人或者集体的状态——即“利他”状态[17]——就有可能克服个体在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心理。

与现代社会的高度不确定性不同,乡村人口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低程度的流动性,这使得村民的行为需要有“长远眼光”,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在社群中的声誉。在这样的社区中,人们采用了大量非正式制度来限定合宜的行为。这些规范能使行动者长期在一个互相依存的环境中生存,同时较少发生冲突。在这样的社区中,信守承诺是一种内化的习惯,审慎地以长期自利行为作为导向会进一步促使人们接受合宜的行为规范。在赵坝的案例中,由于自然村范围不大,村民居住比较集中,互相比较熟悉。因而农民社会之间的容易形成共同信任的规范,形成互惠的和持久的合作。

赵坝“农村议会”这种初步的制度创新,既创造了自治的平台,同时又通过民主选举为领导者施加了更多的压力[18]。恰当的制度规范有助于人们之间建立信任,并使基于这种信任的公共管理活动变得更加容易。在正式制度无法满足乡村公共生活需要的情况下,非正式制度可以并且能够起到弥补作用。而通过农民自组织的平台,农村社区创造了一个针对“公益”的公共领域,村民可以在其中表达个体意见。此外,“农民议会”通过制定各种规则,创造了相应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选举产生组织者,并且在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例如对“农民议员”而言,制定了“如果民意测验票数不过半,就要另选他人”的规定;对普通村民来说,通过“绿化任务分解到各家各户”、“修路施工值班分工表”等一系列措施将村民间的信任制度化,创造了持久自治的必要条件。

当群体中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从遵守规范中获益时,群体成员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程度的互惠。大量证据表明,在不同的社会里,人群中都有相当比例的人是强互惠者,而许多实验数据和科学研究也支持关于强互惠行为的假定,认为强互惠模型可以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集体行动困境[19]。在赵坝“农民议会”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自主提供模式中,不难发现赵坝村组中党员和其他有威望的村民在公共产品自主供给的集体行动中充当了“互惠者”的角色。不仅如此,他们还起到了“内引外联”的作用,发动和依靠社会关系网络来为项目筹集资金,降低了村民参与的成本,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当然,少数几个人的行为本身并不能带来合作自组织的产生,更大范围的合作与自治才是可发展自治的基础。在这里,通过“农民议会”将最广泛的村民集体卷入制定决策、制度实施、监督问责、享受收益这一系列合作过程中,恰好在村民们之间的互动和重复博弈中强化了互惠与合作,增强了互惠规范并增加了对个人品行等信息的交流。概言之,通过农民自组织的平台,农村社区创造了一个针对“公益”的公共领域,这促使村民行为者并参与到这个领域内:村民既能提出自己意见获得参与效能感,又能扮演监督者的角色;既能通过交往与沟通增强互惠,又能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获得合作的收益。

当然,除了赵坝“农民议会”案例中的农村自组织外,在农村中出现的其他合作组织,例如农业合作社、村民俱乐部等组织也有助于解决小范围内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尽管这些案例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但探究其合作机制也有益于农村公共产品难题的解决。

五、结论与讨论

正如Lawrenceh和Lorsch指出的,并不存在一个通用的组织形式,可以最优地适应于所有的制度环境[20]。在当代中国,在推行税费改革与合村并组之后,仅仅通过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自上而下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实际情况要求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更加灵活和多样。考察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这一过程能够发现,农村的熟人关系网络可以规范和约束村民合作行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长期训练塑造了农民的行为习惯,由此可以解释农民自发提供公共产品为何是可能的。在正式制度无法满足乡村公共生活需要的情况下,赵坝“农村议会”作为一种制度外的创设,既创造了自治的平台,又通过民主选举的机制为领导者创造了非正式的问责。

更重要的是,自组织形式本身能够使农民个体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创设合作制度。而如果村民内部能通过沟通协商与民主选举等方式形成制度产出,并在制度运作中形成信任,那么,村民自发合作提供小规模公共物品的行为过程,其意义就不仅仅在于能有效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短缺问题,还在于能够培养农民“自主、参与、平等”的精神。

注释:

(1)赵坝村组通过“农民议会”形式自发组织起来提供公共产品即是其中一例。

(2)关于公共产品的定义,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概念界定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除萨缪尔森的经典定义之外,奥尔森与布坎南对公共产品的理解也颇具代表性。奥尔森把公共产品定义为,“任何物品,如果一个集团 Xl,…,Xi,…,Xn中的任何个人Xi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那一集团中的其他人消费”。布坎南则认为,“任何集团或社团因为任何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都将被定义为公共产品”。

(3)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中央自2000年开始在安徽推行税费改革试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徽省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到2003年取消“两工”;取消“两工”后村内兴办集体和公益事业,要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部分资金,地方政府应对村内实行“一事一议”的生产公益事业的投劳数额实行上限控制。至此,“一事一议”成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形式。

(4)文中关于赵坝村组的经验材料取自:六合年鉴(2008);高新军.赵坝“农民议会”力促村民自治[J].中国改革,2008(08);邹宏仪,尤健.一个村民小组的“草根民主”创举——记赵坝“农民议会”[J].群众,2008(06);沈建华,崔丽.现代乡村治理的“赵坝探索”——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赵坝村农民议会自治纪闻[J].农村工作通讯,2008(09)。作者在此表示真诚感谢。

[1]张静潇.试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村公共财政建立[J].农业经济,2004(04):28-29.

[2]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J].财贸经济,2001(10):74-77.

[3]熊巍.使财富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增值税制度[J].财经研究,2003(03):23-28.

[4]刘炯,王芳.多中心体制: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合理选择[J].农村经济,2005(01):12-14.

[5]吴士健,薛兴利,左臣明.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农业经济问题,2002(07):48-52.

[6]Luo,Renfu,Zhang Linxiu,Huang Jikun,Rozelle·Scott.Elections,Fiscal Reform 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7(35):583 –611.

[7]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J].社会学研究,2006(03):1-38.

[8]Tsai Lily Lee.Cadres,Temple and Lineage Institutions[J].The China Joural,2002(48):1 -27.

[9]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30.

[10]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11]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95-207.

[12]Tsai Lily Lee.Solidary Groups,Informal Accountability,and Local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1(101):355 -372.

[13]Luo Renfu,Zhang Linxiu,Huang Jikun Rozelle,Scott,“Elections,Fiscal Reform,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7(35):583–611.

[14]Brinton,Mary C,Nee Victor ed.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in Sociology[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154.

[15]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J].政治学研究,2000(03):61-69.

[16]Ostrom Elinor.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the Rational Choic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Presidential Address,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1997[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98(92):1 -22.

[17]陈宇峰,胡晓群.国家、社群与转型期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个交易成本政治学的研究视角[J].财贸经济,2007(01):63-69.

[18]Manion Melanie.Democracy,Community,Trust:The Impact of Elections in Rural China[J].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2006(39):301 -324.

[19]亚历山大·菲尔德.利他主义倾向:行为科学、进化理论与互惠的起源[M].吉林:长春出版社,2005:101.

[20]Lawrence Paul R.,Lorsch Jay W.Org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Managing Differentiation and Integration[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15 -16.

猜你喜欢
议会供给村民
定点帮扶让村民过上美好生活
民国初期云南省议会述论
张存海: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一个议会的诞生
能人选出来 村民富起来
英议会就是否“硬脱欧”投票表决
再议会计监督
一图带你读懂供给侧改革
一图读懂供给侧改革
长征途中的供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