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昌:预防专业化的“干”与“考”

2013-07-04 02:03简雨轩姚培琪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3期
关键词:专刊检察重点

简雨轩 姚培琪

把预防干成可以具有独立前景的职业,上海开了好头,一路走来20年,引来同行一片喝采。大凡事物发展都有波形轨迹,有峰必有谷,难免与瓶颈不照面。上海的预防大盘如何运筹帷幄,如何绘出一幅良性发展的K线图,时时考验处于上下结合部“领班”的智慧。

上海,为什么每每在重大活动的关键节点上,总有高检预防厅宋寒松厅长的身影?因为,上海预防人真抓实干,总有新思路新作为,他们频频影响和改变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考核标准。上海人好学,在他们身上,你可以看到来自全国的“点滴”与“熟悉”,看到组合、创新后的领先与海派个性。

上海,是全国乃至世界聚焦的特大型国际城市,预防的所作所为,不管是高歌还是低调,总是吸引着全社会的目光。粗放过后是精致,顺应现代工业和经济社会新发展,走“低投入、低能耗、高产出、高附加值”,上海预防巧借城市大智慧,举全民之力,探索“专业+立体”预防模式。服务东航构建“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助力大型央企打造预防名牌;率先发起廉政公益广告评选活动,让地铁、机场、电视、楼宇、网络,甚至铁路广告牌(屏)滚动播放正能量;探索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使创“双优”品牌持续发光发亮;推动建立华东六省一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上海乃至全国的诚信体系建设......

预防专刊:您好高处长,上海检察预防工作20年来,始终在求变求新,您觉得如今的检察预防工作应着重在哪些方面创新?

高永昌:创新是预防工作的灵魂。预防工作从无到有,从早期比较单一的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发展到今天,形成相对比较成体系的工作模式,都是自我创新的结果。我们现在特别强调预防工作要“三新”:一是理念要新,不受陈规旧律束缚,要放宽眼界吸收国内外预防腐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只要是有利于提高预防工作效果、质量和影响的,都可以大胆探索尝试;二是机制要新,要敢于打破既有的不够科学的工作机制(比如考评机制),使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务实高效;三是措施要新,要善于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领域,尝试采取一些新的办法来解决日益复杂的职务犯罪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破解难题。

预防专刊:近年来,检察预防工作涉及面愈发广泛,一些地区基层院却因此陷入困惑,摸不准工作方向,你们是如何把握的?

高永昌:预防工作面广点多,预防部门人却很少,这对现实矛盾决定了预防工作不能四面出击、样样都干,要学会抓重点、出亮点。上海这几年一直在学习和探索抓重点、出亮点,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单位每年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抓一两个重点工作,这样效果就比较好。比如,浦东新区作为金融改革示范区,重点研究金融改革和试点当中的职务犯罪风险;黄浦区是市级机关的主要所在地,重点研究行政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杨浦是高校比较集中的区域,重点研究高校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每个单位的重点工作不要多,但一定要做深、做透、做出成效,这样全市的预防工作就会有效果、有影响。这两年,预防部门抓重点的意识不断增强,也产生了一些有影响的工作,比如嘉定区院针对环保问题,松江区院针对特长生招收,崇明县院针对拖轮助航问题等,集中精力抓调查、深分析、提建议,研究问题的切口小而深,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为了突出重点工作,我们专门修订了考核办法,对于高检要求做的基础工作,考核只占40%,重点工作则占到50%。而且我们规定,只要预防工作的效果在全市有影响,就可以认定为重点工作(宝山区去年针对房产新政下的职务犯罪风险进行了成功预警,引起市房管部门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出台了相关措施,效果很好,我们就把此项工作认定为重点工作,考核成绩自然也就上去了)。剩下的10%是交办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预防专刊:检察预防自身力量有限,如何与其他反腐机构配合,融入整个社会大预防环境中?

高永昌:我们感到主要是要做好几个结合:一是预防工作要与党委的部署以及人大、政协的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争取支持;二是预防工作要与纪委监察和预防腐败局的工作相结合,一些重点工作可以同部署、共推进;三是预防工作要与联席会议相结合,尽可能地争取有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借用他们的工作渠道;四是预防工作要与理论和实务研究相结合,形成一支预防智囊团队,为预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五是预防工作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这样才能有坚实的根基和生命力。

预防专刊:这些年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摆在预防人面前,即预防工作的成效如何体现?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高永昌:我觉得预防工作成效如何,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有没有转化成制度机制创新,有没有获得社会的认同。过去预防工作有个显著的不足,就是不重视成果转化,预防调查开展好了,检察建议制发了,工作也就搞好了,实际上这还远远不够,因为预防工作只有成果化了才能获得生产力。

我们感到预防工作的成果转化,一是要向深一步,将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基础性工作做扎实,体现专业水准,这样方有说服力和权威性。二是要向前一步,要有“举一反三”的意识,发现某个突出问题后,要从更高层面来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去年闵行区院发现辖区监狱干警在减刑、假释等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他们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分析,找出了监狱系统的管理漏洞,不仅在这个监狱开展个案预防,而且向本市监狱局提出了整改建议,将这项工作上升为系统预防,推动解决了一个全市性、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使预防工作的作用、效果和影响更加放大。三是要措施得当。预防工作目前毕竟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明确性规定,预防对策建议的落实和成果化,很大程度还要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所以,灵活、适当的工作方法很重要。我们感到,要使预防工作成果化,事先应当与案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化解误会和抵触情绪;在开展预防调查和提出检察建议的过程中,主动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事后要勤跟踪,及时掌握建议的落实情况,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进行“回头看”,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一步提出新的建议。

预防专刊:当前,预防工作遇到了一些发展瓶颈,容易陷入原地徘徊、简单重复的状况,上海今后是否有新的工作规划?

高永昌:我们感到预防工作应当有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那就是专业化和社会化。去年,我们陈旭检察长的党组课题专门研究了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机制问题。我们重点对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他们的预防工作体系充分反映了专业性和社会性。廉政公署打击、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策略,预防腐败机构内部的细致分工,工作流程上的严格规定,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专业训练,以及社会公众、社会传媒对反腐败工作的积极参与等,都成为廉署成功的必备条件。接下来,我们将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模式,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和上海特点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预防工作模式。在专业化方面,我们重点抓预防专业小组建设和预防专业人才培养;在社会化方面,重点构建和完善预防工作的联系网和宣传网,增强预防工作的社会合力。

预防专刊:预防是全党全社会的事。这项工作,党委、纪委、监察部门和我们都在抓。然而,预防工作的法律边界在哪?也就是说,检察预防工作根据长远的发展,如何更定位专业?

高永昌:这似乎是个老问题,从预防部门产生的那一天起,围绕这个问题就争论不休。主流的观点认为预防工作是法律监督,这个结论本身应当没有问题,但问题是依然过于抽象,也就是说预防工作的定位和边界问题仍然不清晰,随意性比较大。近年来预防工作发展很快,影响力不断增长,这是好事,但同时我也在思考有些工作是否应当由检察机关来干(比如廉政宣传、非公领域的预防)。一方面,预防工作内容和形式的扩展增加了工作量,以现在的预防人员数量和结构来看,要将这些工作都做得很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另一方面,有些工作内容也冲淡了法律监督的属性,降低了检察工作的专业色彩。所以,预防工作的边界在哪里?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预防工作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只是预防工作的主体之一,承担类似职能的还有纪委、监察局以及预防腐败局等部门。但目前的问题是,多个主体之间在职责分工上并非完全明晰,在协作配合上也非丝丝入扣,可以说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因此,接下来如何把几者关系理清,同时又能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争取预防职能的无缝衔接,这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预防专刊: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部门相比,预防工作的效果评估和考核问题难度大得多。如何既体现公正,又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高永昌:我们目前的做法是,一方面,通过程序性的方法解决公正问题。每年年初,市院预防处都要修订一个考核办法的草案,在充分征求各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因此,我们的考核办法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另一方面,我们在考核办法的指导思想上,引导各单位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思想转变,使那些真正下了工夫,做了实事的单位在考核上能体现优势。当然,这样的考核方式是否科学,可以进一步探讨,但我们将坚持下去,不断修订完善。

预防专刊:就全国范围来讲,预防条线专业人才比较稀缺,上海在这方面有何经验可供借鉴?

高永昌:我感到预防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当前预防工作所碰到的重大瓶颈问题。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预防部门对人才的要求丝毫不比他们低。一个合格的预防人应当是这样的: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走出去能协调。既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能解决问题;既要懂法律,还要懂某个专门领域的知识,并善于协调各方。总之,就是要有较为全面的综合能力。

我们当前的预防队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比较少。一是年龄结构偏大,干劲不足;二是知识结构单一,以法律为主;三是人员流动频繁,难成专才。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影响预防专业人才培养的不利因素。因此,从有利于预防工作长远发展的角度,必须加快预防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可以从招募机制入手,有选择性地招入一些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加强培养和培训,采取到自侦部门和行政机关、企业轮岗锻炼的方式,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在预防条线内部,也要定期组织一些专题培训。还有就是要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聘请一批专业领域的专家、离职的前政府官员,组成一支专家咨询团队,帮助解决预防工作中不断碰到的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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