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履行水利管理处工作职能,按照这次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河道良好秩序;强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农垦星火水库垮坝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十分深刻。2013年,我们要把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认真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二是要科学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按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和监督执行;三是要认真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要保证水库大坝巡查、观测、监测和值班值守工作全年化、常态化。五是要加大对全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近日,省厅将研究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此规范和强化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刚刚修订完成的《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近日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请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象富锦市那样,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水利、公安、纪检等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同时,要认真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今年汛前拆除河道内所有障碍物。要严格涉河项目审查审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私建、滥建活动。认真做好涉河、涉库等各类水事纠纷的协调和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目标是:计划新开工建设项目80个以上,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5亿元。具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控制:2013年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审查审批和征地工作任务;4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五·一”之前全部开工建设;7月中旬主汛期之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底全部完成投资计划建设任务。
根据上述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请各地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指定一名政府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组建项目法人,明确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二是提前做好征地工作,坚决防止因征地解决不了而影响工程建设问题的发生,更不能再出现计划下达后由于征地问题而放弃项目实施,造成计划变更、规划调整的被动局面。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 “四制”,及时办理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四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绩效评价和奖惩问责制度。五是继续执行工程建设进度“旬报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我省共有135条中小河流246个项目列入国家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目前,尚有近百个项目还没有按期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任务,请各有关市县和单位抓紧编制,务于今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并上报省厅审查审批,为2014年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二是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任务。我省共有2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列入国家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目前,尚有13座还没有通过审查或审批。请有关市县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抓紧进行修改和完善,尽早上报批复,争取列入2014年国家投资计划。三是继续推进小(Ⅱ)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核查工作。我省共有39座重点小(II)型和385座一般小(II)型病险水库列入国家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按照国家要求,2013年底,要完成80%初步设计审批工作。为此,要求各地在8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小(II)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