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宏
(山姆·休斯敦大学, 美国 德克萨斯州)
当代美国警察训练是一个非常大的研究课题,可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新警训练与在职警察培训;第二个层面是初级、中级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本文分析经典模式、行为模式和信息管控模式这三种管理模式对这两层面的影响。所有数据来源于美国联邦政府发布的州和地方警察机构的调查、加利福尼亚州与德克萨斯州警察训练标准,以及德州大城市警察局长培训班的内容。笔者分析发现这三种管理模式对当代美国警察训练都有影响,但在不同组织等级层面会有所不同。传统模式适合对新警的训练;行为模式适合对低级管理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信息管控模式适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警察培训至关重要,因为不论是新警培训或是在职警察培训都为警察重视部门的优先地位提供了机会。在美国警察的历史中,不同的组织设计需要不同的培训模式来配合。例如从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经典模式深受美国各级警察机构的欢迎,其强调警察首要考虑的是实现组织目标,即控制犯罪(赵继宏、劳瑞和罗宾森,2003)。要让警察做到这些,所运用的方法必须很大程度上适应客观规律和相关政策。在社区警务活动中,行为模式广受欢迎。行为模式优先考虑的内容包括管理的参与方式、警察培训的多样性以及警察的工作激励(Cordner,1997)。警察资格中优先考虑的是关于组织环境中人性的一面。自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警察迈向了技术前沿。这全得益于纽约警察的成功经验,运用COMPSTAT(以犯罪情报的计算机统计分析为基础的警务战略)项目使犯罪率骤降,突出了警务工作中高科技运用的重要性(Silverman, 1999)。COMPSTAT项目的运用非常重要,不仅因为其追踪犯罪的技术高超,也因其对管段警察的工作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警察历史中各阶段组织目标的改变通常会使警察培训的侧重点发生相应的转变。例如,美国警界的众多学者指出,警察和居民之间的开放式环境和封闭式互动需要不同的培训课程(Goldstein, 1990)。近期,美国警察部门的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需要一批有不同技能的警察管理者,他们必须对技术创新相当熟悉。
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这三种管理模式与当代警察培训的关系。由于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方式促使警察实现组织目标,因而培训课程需要被归类来体现一种管理模式与一项训练课程之间的联系。需要注意的是,有时这三种模式并非互相排斥,被分为不同类的辅助课程也可能会重叠。因此,本文主要目的是为探索管理模式对现代警察培训的影响提供见解。本文用于分析的信息分别来源于联邦、州和地方机构。
警察培训是个广泛的领域,因为它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培训类型:新警培训和在职警察培训。新警培训主要针对的是所有综合、体能、心理测试均达标的新警员,通常这样的培训需要6个月的时间。相对来说,在职警察的培训主要针对的是正式警员。除此之外,由于警察各部门按等级划分,并且每一等级都有各自的职能,因而在职警员还需参加一段时间的州级警务执法水平培训。美国警察培训的类型如下面表格所示。
前两种管理模式在指导多方面实践上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每种模式侧重于不同的管理哲学,即如何在一个组织中实现管控权。第一种管理模式即经典模式,发展于20世纪之交,几位学者为其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种模式的特点之一是它注重规则的运用和控制警察个人行为的结构性安排,并不在乎人的价值、个人需求和外部环境。泰勒(Frederic Tailor ,1911)提出精确的工作流程可促进生产力。著名的“时间与动作”研究旨在找出一种最有效的方法完成既定目标。组织效率的提高可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加以实现,然而生产力的提高往往与金钱回报紧密相关。韦伯(Weber,1977)提出合理性可以通过运用官僚制度的“理想模式”来实现。这种模式为职业官僚制度、劳动力明确分工和精确的官僚等级结构奠定了基础。随后又提出加入控制幅度和控制链来确保警察的服从意识(Gulick, 1937)。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组织中不重视个人主义,因为实现组织合理性的关键在于降低个人价值。警察在工作场合不能提出自己的想法和需求。第二,严格的法律知识和巡逻技能培训是警察培训课程的主要目标。第三,外部环境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官僚制度的建立并不考虑环境因素,环境是稳定的(Cordner,1978;Zhao,Lovrich & Thurman, 1999)。美国警察机构中每一个正式组织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经典模式的影响。最好的例子就是《警察行政管理》一书,这本书详细阐述了创建一个“理想模式”的警察部门(其中有300多个检查站)需要些什么。因此,警察培训课程注重合法性需求、技术(拘捕程序,交通事故调查等)和规章制度。警察个人的服从意识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有力保障。
行为模式在20世纪20年代产生,学者们发现警察群体并非没有自己的观点与对事物的看法,相反他们对重要的东西都有自己的想法(如 McGregor,1987)。20世纪30年代,经典的霍桑实验表明,工人的生产效率与光照强度的变化无关(Roethlisberger & Dickson, 1939)。这一发现带来了研究的新领域——组织文化理论(Ott,1989)。在他的著作《首席执行官的功能》中,伯纳德(1939)肯定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并认为这类组织本该与存在于公司组织流程图中的正式组织共存。更为重要的是,他指出正式组织起源于非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是隐匿的,但是其组织文化(Ott,1999)、组织规范和集体凝聚力在组织目标的实现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Argyris, 1973)。相似的是,对员工满意度和压力的研究是行为模式的另一研究领域(Zhao,Thurman &He,1999)。基本的假设是,如果一个员工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那么他/她对这个组织的贡献就会受到限制。同样,对组织环境的相关研究表明,外部环境通常是动态的、混乱的(Lawrence & Lorsch, 1967),因此,组织培训应该与外部环境的动态特征相适应。
20世纪后25年中,社区警务在执法机构中占领了一席之地,它的发展方向与行为模式的原则相互呼应。举例说,警察组织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因素,例如警察/社区伙伴关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沟通技巧(如Greene,2000)。警察应该是样样都懂的通才,而不是专家(Cornder, 2007)。市民和警员的调查通常被用来作为了解组织动力的工具(Lai & Zhao, 2010)。因此,警察培训课程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适应社区警务的课题有文化的多元化、人际关系和问题解决技巧等。
运用信息技术作为管控手段最好的例子是纽约COMPSTAT项目的运用(Silverman, 1999)。信息控制模式并不像其他两种模式那样历史久远,发展也还不健全,但这种模式是想提出运用技术来支撑组织控制机制这一概念。信息控制模式首先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那时犯罪数据报告的重大改进改变了美国警察部门的运作方式。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纽约警察部门实施了该项目,运用现有的犯罪数据使得管理者做决策更简易方便。警察分局长每两周在中央总部会面,报告治理当地犯罪的最新情况。警察局长评估犯罪趋势后要求下属做出相应的回应。若某一地区的犯罪呈高发态势,他们会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来解决这一问题。20世纪90年代,COMPSTAT项目的运用有效降低了城市暴力犯罪(大约70%)。其他大城市中的信息系统发展进程也同样令人瞩目。例如,在事件层面上,x 和y坐标应用于犯罪和拘留数据中。因此,地理制图和先进的统计分析如犯罪的时空互动变得更加可行。另外,车辆自动定位系统能够记录每辆巡逻车的时间和位置。这些技术创新表明管理者们可以利用这些技术资源达到控制犯罪和规范警察行为的目的。
本文中收集的数据来源广泛。第一个来源是2006年和2002年两轮对执法培训学校状况的调查(美国联邦司法统计局, 2009)。调查包括培训课程的整合信息和州、县以及都市警察机构的培训时间。第二个数据来源于两个州委员会的警察培训和标准[加利福尼亚治安官规范与培训委员会(www.post.ca.gov)和德克萨斯执法官水平和教育委员会(http://www.tcleose.state.tx.us)]。这两个委员会同时为新警培训和在职警察培训设置了严格的标准,包括最少培训时间和必修课程。第三个数据来源是休斯敦警察局,包括2007年和2011年的新警培训和在职警察培训。最后一个信息来源是德克萨斯州大城市的警察局长培训项目。培训主题包括2008年至2012年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德克萨斯执法管理学院课程。这个分析本质上来说是描述性的。警察培训课程被分为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看起来是适应这些课程的。尽管课程的分类相对主观,但大多数课程的设置对警察培训有重要的作用。
表1说明了由司法统计局发布的新警培训课程的平均时间。根据文献综述我把它们分为三种模型。新警培训的平均时间表明,与经典模式有关的主题占341小时,比与行为模式有关的主题培训的时间长得多。
表1 在州与地方警察培训学院基础培训中包含的主题:新生课程(BJS,2009)
此外,还有些培训新警如何处置家庭暴力、青少年违法和泄愤犯罪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在所有执法机构中这些课程的平均时间为34小时。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这些课程内容与美国警察过去30年所面对的问题有关。
表2 在州与地方警察培训学院基础培训中包含的主题:新生课程(BJS,2009)
表3说明了四个不同执法机构的平均培训时间。结果显示在四种机构中培训所需的平均时间有所不同。令人惊讶的是,县警察局要求的培训时间最长,其次是市政警察部门和治安官办公室。与之相比,州警察机构的培训时间最短。这和市政警察部门可能需要更多新警培训时间这样的通常想法有些不同。
表3 不同类型机构的新警基础培训时间
接下来,关注点是研究在两个大州(加利福尼亚和德克萨斯)的新警培训所需时间。这两个州可以反映警察培训的现状,因为它们包含了许多大城市。加利福尼亚新警所需的培训时间至少是560小时,外加98小时的测试,测试包括场景测试和笔试。
表4 加利福尼亚基础培训包含的主题:新警课程
表4说明三个模型中每个模型的培训课程时间。传统学派的时间总计是422小时,行为学派的时间则为86小时。这些与行为模型有关的课程包括文化理解、职业道德以及自我提升。这个结论和全国的平均值相似,被定义为行为学派的课程总计达到所要求总时间的15%。此外,还有两小时的课程,是有关警官层级与信息控制模式有关的信息系统培训。
表5 加州初级警官培训主题(80小时)
如表5所示,在加利福尼亚,对一线初级警官的在职培训类型通常在警司级别进行。尽管没有每个课程时长的数字信息,但我不认为在这些课程中培训时间会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所列出的课程显示更多的主题适合行为学派,比如领导力、员工关系、压力管理以及团队建设。
表6 加州管理培训主题(警督,104小时)
表6显示的是中级警官(警督级)的在职培训课程,表6中表明其与初级警官培训课程的模式相同,均强调人的发展。比如,社区警务(COP)和问题警务是培训内容的一部分。此外,管理培训关注警察组织的外部环境,并且试图阐述媒体关系和项目演示这样的问题。这里的重点在于让领导者形象成为警察部门的代表。最后,战略计划是在这一层面提供的。战略计划能详细描画出一个组织的未来,这个过程需要运用大量技术信息使得警察机构提升到拥有明确目标的更高层次。这经常被认为是一个有计划改变的过程,它承认了警察机构可能面对的非正式组织以及活跃的外部环境的存在。
表7 加州高级警官发展课程主题(80小时)
表7列出了在高级警官层面(总警监或助理总警监)所要求的课程。由于一些课程似乎与行为学派模型以及信息控制模型都相关,所以它们被放置到了这两个类别中。比如,有一个关于组织发展的课程,这个课程主要讲授把一个组织发展成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步骤。在组织发展过程中,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包括人际关系的满意度、员工授权、信息收集情况,从而促进组织发展。基于这个原理,我把它们运用到了两个模型中去。
表8 德克萨斯州基础培训课程:新警课程(德克萨斯执法委员会,总课时为618小时)
讨论过加利福尼亚州的培训课程后,以上表8是德克萨斯州对新警培训最基本的要求标准。这个课程模式与加利福尼亚州的非常相似。经典模式的必修课程与行为模式(占到总课程的13.3%)相比更受欢迎。研究了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的警察培训模式后,以下的几个表格集中探讨休斯敦警察局的训练课程。研究休斯敦这样一个大城市的警察培训的原因是,加州和德州都有2200多万人口,1000多个警察执法机构,大多数警察机构很小,警员人数不足25人,这种由加州和德州设立的最小的标准不能反映大城市警察的培训。因此有必要对休斯敦这样一个拥有220万人口,超过5500名警察的大城市警察的培训进行深入分析。休斯敦警察局2007年和2011年警察培训的变革如表9所示。
表9 休斯敦警察局新警培训课时:2007年与2011年对比
据表9结果显示,休斯敦警察局的新警基础培训时间要远高于德克萨斯州的培训时间。休斯敦警察局在2007年新警基础培训的总时间为1024个小时,2011年为1052个小时。2007年和2011年相比其变化不大。在此期间,还对课程进行了调整,删去了职工赔偿金、养老金、监狱执行等一些教育内容,增加了人口贩卖和危机干预等相关课程,可见人口贩卖已成为休斯敦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表10 休斯敦警察局在职警察培训课程
根据2011年新警培训课程表显示,大多数培训与经典模式有关。就关于行为模式的课程而言,西班牙语、危机干预和多元文化问题这几门课程反映出大城市的培训侧重点。
表11 休斯敦警察局在职警察培训课程:2007年与2012年对比
表11显示了2007年至2012年在职警察培训必修课程的变化。结果显示经典模式和行为模式课程的总时间都有大幅度减少。例如,行为模式课程的总时间由2007年的26小时减少到了2012年的18小时。这一结果反映了21世纪近10年来重要预算减少的现实。
表12 休斯敦警察局在职警察培训课程:2007年与2012年对比
另外,表12显示了在职警察培训课程的选修课情况。其中的变化表明经典模式的选修课由2007年的160小时增加到了2012年的208小时。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行为模式的选修课由2007年的120小时降到了2012年的68小时。在职警察课程的附加选修课情况请见表13。由表13的结果显示,在职警察培训课程的总时间从2007到2012年已有所减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在职警察培训课程并不适用于所有警官,仅适用于刚被分配到新岗位的警官。因此,警官所选的课程时间和科目都有所不同。例如,2012年并没有8小时的骑车巡逻课程。对高级警长的培训是德克萨斯州在职警察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委员会要求,高级警长每年至少应参加20小时的培训。这类培训的形式通常是与专家就某一特定主题进行研讨。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司法刑事学院的德克萨斯执法管理学院负责此类研讨会的组织和开展。不同于其他领导培训,德克萨斯执法管理学院的培训分成两类:大城市高级警官培训和其他高级警官培训。拥有十五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可定义为大城市。表14显示2010年至2012年大城市高级警官培训的主题。
表13 休斯敦警察局在职警察培训课程(选修):2007年与2012年对比
表14 德克萨斯执法管理学院大城市高级警官培训主题
表14的内容显示,三年中有两年的培训内容与现代技术有关,尤其是如何在警务工作中整合信息资源。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级警官们提供最新的技术知识。另外,2011年的主题是在州内建立惩教机构。
这个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究美国警察培训与管理模式之间的关系。为了更进一步进行描述性分析,我们将训练课程分别归类于不同的模式。警察培训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课题,因为它针对的不仅是新警,也包括在职警察的培训。另外,培训的对象还有来自警察机关的各个级别层次的警察。这个特点决定了研究的数据必须从不同来源中收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阐述的报告不是一份随意性概述,而是具有总结性的分析,它极具多样性。但是,它所提供的也只是在一个宏观概念上的美国警务培训的一个方面而已。
表15 研究结论概要:三种模式和警察培训
研究所得的结论,详见表15。哪个模式更具吸引力?这主要取决于研究哪个培训层面。事实上,这三个模式都有各自的吸引力,只是每个警察部门等级不同,所适应的模式也不同。经典模式在新警培训中有着导向作用。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和休斯敦警察机构的培训时间都表明必修课与经典模式的原则有紧密的联系。在加州无论是新警培训还是在职警察培训,无论是警员、一线初级警官还是中层管理者,其中大多数警察培训课程与行为模式相关,例如问题解决、人际关系和文化敏感性。最后,高级警官的培训科目与信息管控模式相关。这一结果表明信息管控模式更适合于对高层管理者的培训,因为他们能在执行岗位上运用收集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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