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本通末 开创新篇——欧阳修《诗》学本末论析探

2013-06-25 12:21李冬梅
社会科学研究 2013年1期
关键词:太师诗篇本义

李冬梅

在《诗》学史中,本末论是学者经常使用的一个《诗》学理论。不过通常说来,本末论是属于文论范畴的,如曹丕《典论·论文》说:“夫文本同而末异。”〔1〕这里的“本末”实际上主要是指文学的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然到了宋代,文论范畴的“本末”被兼通经、史、子、集之学的一代大家欧阳修所吸收,并进而引入到《诗》学领域,遂使本末论成为了宋代《诗》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范畴。关于欧阳修本末论的研究,谭德兴先生在《宋代诗经学研究》中,曾以欧阳修本末论为例,简明扼要地探讨了宋代《诗》学范畴中的本末论。本文在借鉴前辈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从释义、功用等方面,拟对欧阳修之本末论再作一具体深入探析,以见其独到内涵及价值所在。

一、诗人之意与圣人之志:欧阳修《诗》学本末论的提出

以本末论的观点论《诗》,为宋之大儒欧阳修所首创。欧阳修讨论经术,务在明其大本。其论《诗》,谓《诗》之义不出四类:诗人之意、太师之职、圣人之志、经师之业。其言曰:

《诗》之作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善之,恶者刺之,以发其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古者国有采诗之官,得而录之,以属太师,播之于乐。于是考其义类而别之以为风、雅、颂,而比次之以藏于有司,而用之宗庙、朝廷,下至乡人聚会,此太师之职也。世久而失其传,乱其雅、颂,亡其次序,又采者积多而无所择。孔子生于周末,方修礼乐之坏,于是正其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此圣人之志也。周道既衰,学校废而异端起。及汉承秦焚书之后,诸儒讲说者整齐残缺以为之义训,耻于不知,而人人各自为说,至或迁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学,其于圣人有得有失,此经师之业也。〔2〕

而四者之中,又分本末。那么,何为本、何为末呢?欧阳修云:

作此诗,述此事,善则美,恶则刺,所谓诗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别其类,或系于此,或系于彼,所谓太师之职者,末也。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太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3〕

由此可见,欧阳修把对《诗》义的解说归纳为诗人之意、圣人之志、太师之职、经师之业四类,并依据各自的内容和特点区分为本和末。在他看来,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才是《诗》义之本,而太师之职则为《诗》义之末,至于经师之业则有本有末,能求诗人之意且达圣人之志者,则为经师之本。但若仅讲太师之职且妄自为说者,则为经师之末。“简而言之,诗人创作诗歌时抒发自己的感情,称述人们的事功,并且已有善恶之志,‘作此诗,述此事,善则美,恶则刺’;而孔子所做的工作则是揭示其善恶,并为后人提供劝诫,‘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这才是‘本’。什么是‘末’呢?‘太师之职’也就是整理、分类、比次以及致用的过程,即‘正其名,别其类,或系于此,或系于彼’的工作。对于‘经师’或学者来说,如果执于‘太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不求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却拘泥于太师整理和编次过程中所谓的义例,那就是‘经师之末’。”〔4〕是欧阳修的《诗》学本末论实包含了多个复杂层次,如谭德兴先生曾以表格的形式图示如下〔5〕:

《诗》本诗人之意 创作层面圣人之志 删诗层面通其本末太师之职 编诗层面经师之末 传播层面疑其末

显然,欧阳修是从《诗经》的创作、编纂、整理和传播等方面来理解《诗经》的本末的,这比较符合以历史的观点描述《诗经》以及《诗经》学形成的过程。而且,欧阳修如此区分《诗》学之本末,也突出了学《诗》、解《诗》的主次之别和先后次序。他认为学《诗》者之所以“劳其心而不知其要”,即在于“逐其末而忘其本”,故其在《本末论》中又续言道:

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虽其本有所不能通者,犹将阙之,况其末乎!〔6〕

又云:

今夫学者知前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其末之可疑者,阙其不知可也。盖诗人之作诗也,固不谋于太师矣。今夫学《诗》者,求诗人之意而已,太师之职有所不知,何害乎学《诗》也?〔7〕

从学《诗》的角度而言,如果能得其本而通其末,本末兼顾,那自然是最完美的结果。如果不能如此,得其本而不通其末亦可。不过舍其本而逐其末,则是最差的。这就是说,学《诗》最重要的是能得诗人之意,也就是诗篇的本义,至于太师之职、经师之业,即或不能理解,也无关紧要。欧阳修此论,创造性地针对学《诗》者提出了接受主张,阐明了《诗经》治学的方向和方法,这就充实了《诗经》学的理论基础。而且他把诗人之意与经师之业区别开来,视那些妄自为说的经师之业为《诗》学之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汉、唐旧说的说《诗》权威。故朱熹亟称此论: “欧阳公有《诗本义》二十余篇,煞说得有好处。有《诗本末篇》。又有论云:‘何者为《诗》之本?何者为《诗》之末?《诗》之本,不可不理会;《诗》之末,不理会得也无妨。’其论甚好。”〔8〕王柏亦云:“故欧阳公曰: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大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得其本而不通乎末,阙其疑可也。虽其本有不能达者,犹将阙之,况其末乎!其说得之矣。”〔9〕可见,欧阳修之本末论确是一种比较有价值的《诗》学理论。

继欧阳修率先以本末论的观点释《诗》之后,宋之学者受其影响亦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本末论来阐释《诗经》。不过他们所指的《诗》之本末却并非一致,而是各有所指。如郑樵说:

夫诗之本在声,而声之本在兴,鸟兽草木乃发兴之本。汉儒之言《诗》者,既不论声,又不知兴,故鸟兽草木之学废矣。〔10〕

这里,郑樵以声为诗之本,兴为声之本,鸟兽草木为发兴之本,层层深入地以“本”的思想论述了如何探求诗篇之本义的方法。这其中的求“本”思想显然系受欧阳修之本末论的影响。再如杨简驳《毛诗序》之论云:

《毛诗序》曰:“《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夫人善心即道心。妇人志于女功,躬节俭,服澣濯,念父母而归宁,方是心油然而兴。互见错出,无非神用。何本何末?而为《诗序》者判本末而裂之,且曰“则可”,以是诗初无是情。不省诗情,赘立己意,使天下后世平夷纯正质直之心,凿而穿之,支而离之。〔11〕

杨简以善心、道心为本,以女功之事、躬节俭、服澣濯以及尊敬师傅等为末,认为应该由本来决定末,而非如《毛诗序》所说的先由末则可兴起本。是杨简亦以本末论来批驳《毛诗序》。除此之外,朱熹、姚际恒、方玉润等人,受欧阳修本末论的影响,也多注意涵泳文本以探求《诗》之本义,不过他们更多地是在实际运用中以本末论的观点从文学角度来研究《诗经》,而很少有人在理论上达到欧阳修这样的高度。那么,欧阳修本末论中包含的诸多本末层次,到底该如何解释呢?下面试分述之。

二、通其本而疑其末:欧阳修《诗》学本末论释义

如前所述,欧阳修的《诗》学本末论实际上包含了四个不同的层次,即诗人之意、圣人之志、太师之职、经师之业。其中,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为《诗》学之本,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为《诗》学之末。那么,什么是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二者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如何才能探求到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以及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又该怎样理解?它们形成的《诗》义又何在?这是欧阳修在论述《诗》学之“本末”时经常关注的命题。

在欧阳修看来,所谓诗人之意乃是《诗》三百篇的原始作者们“触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善之,恶者刺之,以发其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这是从诗歌的发生过程来探求诗篇作者的原始之意。而圣人之志则是指孔子“正其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这是从诗歌的编纂活动中探求孔子删《诗》的微言大义。由此可见,圣人之志相较于诗人之意来说,无疑是后起衍生的。它并非诗篇原作者的原意创发,而是孔子藉由删定、整理诗篇的过程中所植入的新的《诗》义。因此从理论上来讲,二者之义应该是互不相同的。不过,欧阳修却主张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是一致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

若圣人之劝戒者,诗人之美刺是也,知诗人之意,则得圣人之志也。〔12〕

欧阳修缘何如此定位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的关系呢?这恐怕主要是因为欧阳修认为“写作《诗三百》的诗人(们)均为古代的贤者,不管在人格修养、理性态度、思辨能力以及表达技巧等方面都是优秀的,所以他们不但能够将其对外在环境的感受及闻见通过良好的表达技巧呈现在诗篇中,而且也于其中注入了美刺讽谕的内涵”,但诗人所写的诗不一定都是完美无瑕的,其中有些内容必然经过孔子的删削,而孔子在“删录的过程中赋予《诗经》道德性的意涵,使其具有‘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的教化功能。经此转折,不但将那些不具有美刺劝戒内容的诗篇予以删汰,从而确保了《诗三百》内容的纯正,而且也使其有垂训后世的作用,使这部古代诗歌总集具备‘经’的性质。所以事实上,经过圣人删录后的《诗经》,其中的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就是二而一、一而二,浑融一体”〔13〕。因此,欧阳修之本末论的终极目的即在于求诗人之本意,以明圣人之志,从而得到诗篇创作的原始意图,或者说是作品的本来意义。如此,欧阳修就把作为《诗》学之本的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等量同观了。追求诗人之意就是发明圣人之志,发明圣人之志也就是实现诗人之意。

那么,作为《诗》学之末的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又该如何解释呢?欧阳修认为,所谓太师之职就是指太师将采得之诗“播之于乐,于是考其义类而别之以为风、雅、颂,而比次之以藏于有司,而用之宗庙、朝廷,下至乡人聚会”,其所形成的《诗》义就是太师在整理、分类、比次以及致用过程中的编《诗》之义。把太师之职作为《诗》学之末,欧阳修认为主要是因为诗篇“或系于此,或系于彼”纯属太师编《诗》时职责所为,其中并无深意。而经师之业则是“及汉承秦焚书之后,诸儒讲说者整齐残缺以为之义训”,其所形成的《诗》义乃是经师在诠释、传播过程中的说《诗》之义。其中,经师说《诗》之义若能求得诗人之意,以达圣人之志,那就是《诗》学之本。反之,则为《诗》学之末。然而,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所形成的具体《诗》义又何在呢?根据欧阳修本末论的观点,二者应该主要体现在《毛诗序》、《毛传》、《郑笺》等著作中。《毛传》、《郑笺》为经师之业所产生之《诗》义固然无疑,至于《毛诗序》,虽然欧阳修颇认可其说,自言其说《诗》“常以《序》为证”,但他也承认其不免仍有失误,尤其“《周南》、《召南》失者类多”,因此在他看来,其中定然留存有太师编《诗》之义,所以才会导致失误。这样,欧阳修就把《毛诗序》、 《毛传》、《郑笺》等视为了《诗》学之末,学者据此当然就可以舍传求经,以求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这实际上体现了欧阳修对汉、唐经师之说的怀疑和否定,显然有助于突破传统《诗》说的束缚,为重新诠释《诗经》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了解了欧阳修本末论之本末各层次的内涵之后,我们再分析一下欧阳修又是如何探求《诗》学之“本义”的。据欧阳修本末论所述,欧阳修将《诗》义区分为本和末,而末义的存在和流传又会将本义汩乱,这就如同乌云遮蔽明日,唯有将乌云拨开,方能见到明日一样,故其主张首先应当是“去其汩乱之说,则本义粲然而出矣”〔14〕。然因欧阳修所谓的《诗》义之末即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所形成的《诗》义,主要体现在《毛诗序》、 《毛传》、 《郑笺》等著作中,因此,驳斥《毛诗序》、《毛传》、《郑笺》所论也就成了欧阳修探求《诗》之本义的首要之法。如其《诗》学著作《诗本义》114篇,皆为评论毛、郑之缺失,探求《诗》之本义而作。其体例,每篇分前后两段,前段论毛、郑之失,首冠以“论曰”二字。后段申述一篇本义,则冠以“本义曰”三字。另又有《一义解》和《取舍义》辨毛、郑说《诗》之不妥以及如何取舍毛、郑之义等。可见,议论毛、郑之缺失,探求《诗》之本义乃是此书的著书宗旨。这在其《诗解统序》中亦有明确、具体的阐述。其云:

毛、郑二学其说炽,辞辨固已广博,然不合于经者亦不为少,或失于疏略,或失于缪妄。盖《诗》载《关雎》,上兼商世,下及武、成、平、桓之间,君臣得失,风俗善恶之事,广阔辽邈,有不失者鲜矣,是亦可疑也。〔15〕

予欲志郑学之妄,益毛氏疏略而不至者,合之于经。〔16〕

至于《毛诗序》,欧阳修除断言其非子夏所作之外,于其不妥之处亦多加批驳,这尤以二《南》为多。如其于《周南·麟之趾》云:

然至于二《南》,其《序》多失,而《麟趾》、《驺虞》所失尤甚,特不可以为信。疑此二篇之《序》为讲师以己说汩之,不然安得缪论之如此也。……然则《序》之所述乃非诗人作诗之本意,是太史编诗假设之义也。毛、郑遂执《序》意以解《诗》,是以太史假设之义解诗人之本义,宜其失之远也。〔17〕

由此可见,欧阳修是以清除《毛诗序》、 《毛传》、《郑笺》中的太师编《诗》之义和经师说《诗》之义为要,进而来探求《诗》之本义的。除此之外,欧阳修还提出了探求《诗》之本义的两个方法。他以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为本,所以其对《诗》之本义的探求一是本着诗人之意,一是本着圣人之志。本着诗人之意,使之多据文求义,即多能以诗言《诗》,突出《诗经》的文学意蕴。本着圣人之志,使之多采用孟子《诗》说和《毛诗序》的论述,突出《诗经》的教化意义。①关于欧阳修探求《诗》之本义的具体方法,赵明媛《欧阳修〈诗本义〉研究》(台湾“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1990年硕士论文)归纳出《诗本义》的诠释标准为诗文、情理、圣人之志、孟子说《诗》与《诗序》等四项,至于其诠释的方法则为诗文的了解、以情理权衡诗文、以圣人之志为依归及对《诗序》的取舍。裴普贤《欧阳修〈诗本义〉研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1年)则指出欧阳修研求《诗》本义的方法主要是依孟子说《诗》的方法。马秀娟《欧阳修〈诗本义〉与宋代诗经研究》(《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语言文献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一文又认为欧阳修对《诗经》本义的探求及对毛、郑《诗》说的驳难主要是从人情、史实、字义等三方面入手。车行健《诗人之意与圣人之志——欧阳修〈诗本义〉的本义观及其对〈诗经〉本义的诠释》一文承赵明媛之说,也归纳出欧阳修诠释《诗》本义的准据或途径为诗文、情理、圣人之志、孟子说《诗》与《诗序》等四项。本文参考上述各家之说,以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为探求《诗》之本义的两条线索,并进而来探讨欧阳修的诠释之法。

这部阿拉伯文献是萨剌姆前往东方的旅行记。当时阿巴斯王朝人传闻,“雅朱者和马朱者”冲破了亚历山大大帝在东方建造来阻挡他们的边墙“亚历山大边墙”,进入了文明地区。萨剌姆奉阿巴斯哈里发瓦西格之命前往东方,调查这个消息的具体情况。十世纪阿拉伯地图上以雅约吉·瓦·梅杰 (Yajoj wa Majoj)的身份开始出现雅朱者和马朱者的标识,他们以同样的名字出现在伊德里斯的1154地图上。

据文求义是欧阳修探求诗人之意的主要方法,这里的“文”系指诗文和情理,即诗歌的字词用语、章句结构以及人情的常理、诗文的文理、事物的物理等。欧阳修认为探求诗人之意,今日虽然不能就“从圣人而质焉”,但“诗人之意具在也”。又因诗人之意具在《诗经》文本,所以求《诗》本义只有“因其言,据其文以为说,舍此则为臆说矣”〔18〕,故欧阳修提出了据文求义的解《诗》方法。他认为探求诗人之意一方面要直接从诗篇文辞本身的结构中寻求其义,另一方面,为避免执文害义,也要掌握普遍、共通的情理,这才有助于求得诗人之意。如其云:

诗文虽简易,然能曲尽人事,而古今人情一也。求诗义者,以人情求之,则不远矣。然学者常至于迂远,遂失其本义。〔19〕

可见,欧阳修认为人情是永恒不变的东西,以人情求之,则《诗》义不远矣。“情”是文学的最基本特征,欧阳修对《诗经》人情的关注,也说明了他欲从文学角度探求《诗经》本义的意识。

圣人之志乃是孔子删定《诗经》时所赋予的垂训、教化之意,那么,如何诠释出富含圣人之志的诗篇本义呢?欧阳修认为这就要依赖于孟子《诗》说和《毛诗序》,为什么这么说呢?欧阳修分析说:

孟子去《诗》世近,而最善言《诗》,推其所说《诗》义,与今《序》意多同,故后儒异说,为《诗》害者,常赖《序》文以为证。〔20〕

自汉以来,学者多矣,其卒舍三家而从毛公者,盖以其源流所自,得圣人之旨多欤。今考《毛诗》诸《序》,与孟子说《诗》多合,故吾于《诗》常以《序》为证也。〔21〕

欧阳修因为孟子去《诗》世近,且又相信其最善于言《诗》,而《毛诗序》则因为其源流所自,多得圣人之旨,再加上孟子《诗》说多与《毛诗序》相合,故认定二者对《诗》本义的诠释合于圣人之志。

综上所述,欧阳修以历史的观点,从《诗经》的创作、编纂、整理和传播等方面,把诗人述事言志作诗、太师录诗系诗、孔子删诗正诗、经师汩乱之说解诗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四种《诗》义概括为诗篇作者的原始之意、太师的编《诗》之义、孔子删《诗》的微言大义和经师的说《诗》之义,并认为其有本末之分,这不仅是对《诗经》发展过程的合理推想,而且亦为《诗经》本义的探求提出了科学的方法。尤其是他把作为《诗》学之本的诗人之意、圣人之志与作为《诗》学之末的太师之职、经师之业截然分开,以诗文、情理、孟子《诗》说、《毛诗序》来探求《诗经》本义,这的确是欧阳修之《诗》学本末论在《诗经》阐释学上的独到之处。

三、余论:欧阳修《诗》学本末论之功用及评价

欧阳修以本末论的观点释《诗》,不仅为其《诗》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而且也对宋代《诗》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本末论的提出,成为了宋代《诗》学怀疑思潮的理论依据。什么是《诗》学之末?前面曾就欧阳修之本末论的观点指出,太师之职和经师之业二者为所谓的《诗》学之末,然而此二者所形成的《诗》义又何在?在欧阳修看来,主要体现在《毛诗序》、《毛传》和《郑笺》等著作中。如此说来,《毛诗序》、《毛传》、《郑笺》既然为《诗》学之末,那么它们对于《诗经》的注释当然也就不重要了。再者,由于《毛诗序》、《毛传》、《郑笺》所释《诗》义的存在和流传又汩乱了《诗》之本义,使其义不明。因此,只有去其汩乱之说,本义才能粲然而出。如此一来,宋之学者为探寻《诗经》本义,纷纷拨正或摒弃《毛诗序》、 《毛传》、 《郑笺》等以往宿儒之《诗》说,而以诗篇之“大本”或“诗人本意”释《诗》。如宋人对于《毛诗序》的批驳,从欧阳修《诗本义》开始议论《毛诗序》释《诗》之谬,意图直探诗人本义开始,经苏辙《诗集传》辨析《毛诗序》有汉儒的附益,多所误谬,不可尽信,而废去《毛诗序》首句以下的余文不用,至郑樵的力斥《毛诗序》,王质、朱熹的尽去《毛诗序》以言《诗》,这无疑都是因为宋人将《毛诗序》视为《诗》学之末的缘故,所以他们才敢大胆驳斥这一传统说《诗》权威。至于宋人驳斥《毛传》、《郑笺》之谬,自欧阳修首发其端后,宋之学者亦多有所论。如李清臣云:

郑氏之学长于《礼》而深于经制,至于训《诗》,乃以经制言之。夫《诗》,性情也。《礼》,制迹也。彼以《礼》训《诗》,是按迹以求性情也,此其所以繁塞而多失者与?〔22〕

又苏辙云:

《诗》至于汉儒者之传,容有不知其世者,然犹欲必知焉。其出于毛氏者,其传之也。其出于郑氏者,其意之也。传之犹可信也,意之疏矣。〔23〕

可见李清臣、苏辙对于郑玄以《礼》笺《诗》之法和所笺《诗》义均有诸多不满。后“至宋郑樵恃其才辩,无故而发难端,南渡诸儒始以掊击毛、郑为能事”〔24〕。由此可知,宋之学者已不再完全迷信于由《毛诗序》、《毛传》、《郑笺》所构建的汉学权威,他们不仅要突破其束缚,而且释《诗》多出新意,勇于立说,逐渐形成了《诗经》的宋学传统。这就是因为《毛诗序》、 《毛传》、《郑笺》等汉学权威可以被看作《诗》学之末,学者可以舍传求经,只要理会诗歌本义,明了孔子诗教主张即可。这样一来,欧阳修所首创的《诗》学本末论已俨然成为了宋代《诗》学怀疑思潮的理论基础。

第二,本末论的提出,促进了宋代《诗》学诠释方法的转变。如前所述,欧阳修以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为《诗》学之本,而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又是一致的,所以只要知诗人之意,则得圣人之志。因此,求诗人之意也就成为了学《诗》的终极目的。如何探求诗人之意,欧阳修提出了据文求义的方法。所谓据文求义,就是以诗篇文本本身为基础,注重从诗文中发掘诗人原始的创作意图以及从诗篇上下文的文意和情理中探寻诗篇本义。如此说来,欧阳修本末论实际是强调对《诗》学文本的重视,即强调对诗篇文学本质的一种回归,注重以诗说《诗》,这可谓宋代《诗》学诠释方法的重大转变。众所周知,汉、唐学者释《诗》,多依《序》解《诗》,及至宋初,仍未改变。而欧阳修本末论的提出,则开始触及据文求义的方法论问题。其后,王质、朱熹等人,亦反复强调据文以求《诗》义。如王质《诗总闻·原例》云:

闻迹者,凡在处,是山川土壤州县乡落,皆不可轻认,亦必左右前后参伍错综,以相推测,或可得其真,亦有不似所在而实所在,亦有实所在而不似所在,先绎本文,徐及他载。

闻事者,凡事实,是古事安可容易推寻,但先平心精意,熟玩本文,深绎本意,然后即其文意之罅探其事实之迹,虽无可考,而亦可旁见隔推,有相沾带自然显见。

闻人者,凡姓号,是古人可显考者固不在论其隐昧遗落,亦就本文本意及旁人左右前后推量。虽不得其真,亦可窥见其生死悲愉善恶老少。虽不得其全,亦可附见其风俗美恶时节寒暄,与其人互相发明亦得仿佛。〔25〕

据此可知,王质论《诗》的基本原则是“先绎本文,徐及他载”。由此,诗篇本文在王质的《诗》学观中被提到了最重要的位置,突出了王质重视《诗经》文本、以诗说《诗》的态度和方法。

又朱熹云:

熹因云今人不以诗说《诗》,却以《序》解《诗》,是以委曲牵合,必欲如序者之意,宁失诗人之本意不恤也。此是《序》者大害处。〔26〕

今欲观《诗》,不若且置《小序》及旧说,只将原诗虚心熟读,徐徐玩味。候仿佛见个诗人本意,却从此推寻将去,方有感发。如人拾得一个无题目诗,再三熟看,要须辨得出来。若被旧说一局局定,便看不出。〔27〕

学者当“兴于《诗》”。须先去了《小序》,只将本文熟读玩味,仍不可先看诸家注解。看得久之,自然认得此诗是说个甚事。谓如拾得个无题目诗,说此花既白又香,是盛寒开,必是梅花诗也。〔28〕

是朱熹亦认为,观《诗》、解《诗》必须首先废除《毛诗序》之说,而后以熟读、玩味本文为说《诗》之法,如此这般方能见得诗人本意。这就是说,朱熹反对依《序》解《诗》,而倡导以诗说《诗》。为此,朱熹明确提出了涵泳文本之法。如其云:

读《诗》之法,只是熟读涵味,自然和气从胸中流出,其妙处不可得而言。不待安排措置,务自立说,只恁平读着,意思自足。须是打叠得这心光荡荡地,不立一个字,只管虚心读他,少间推来推去,……看来书只是要读,读得熟时,道理自见,切忌先自布置立说!〔29〕

所谓涵泳文本,实际就是要求熟读《诗》三百篇的诗文本身,仔细玩味体察诗中的曲折情感。“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终须是烂熟于心了,才容易对文辞中所体现的作者情感有较贴切的体会,才容易对辞意有一个确切的了解。这就是朱熹针对前贤时儒依《序》解《诗》而提出的以诗说《诗》的涵泳文本之法。

由此看来,欧阳修之《诗》学本末论作为宋之学者首创的《诗》学理论,的确是一种比较科学、先进的理论。它不仅成为了宋代《诗》学怀疑思潮的理论基础,而且亦促进了宋代《诗》学诠释方法的转变,这对于《诗经》宋学的形成实有重要贡献。故朱熹就曾赞誉此说云:“欧阳公本末论甚佳,熹亦收在后语中矣。”〔30〕然细究起来,此说也有一些不尽恰当之处,如“认为《诗经》经过孔子删订,‘著其善恶,以为劝戒’,具有体现‘圣人之志’的教义;认为美刺是诗人作诗的动机和目的,所谓‘诗之作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善者美之,恶者刺之’,事实上诗人并不是为了美刺而作诗,并不是所有的诗都有美刺作用。至于说‘知诗人之志,则得圣人之意’,则更是把《诗经》作者与圣人等量齐观了”〔31〕。又如根据本末论的观点,《毛诗序》既然被视为经师之业,《诗》学之末,何以解《诗》又“常以《序》为证”?而孟子《诗》说多断章取义,何能以此作为信《序》的理由?如此等等,似乎都说明了欧阳修并不可能彻底地把《诗经》从圣贤经典的神坛上请下来,故其说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过,这应是历史因素使然,我们也不必完全苛求于他。而且,欧阳修的《诗》学本末论之所以要发明圣人本意,这也是为了宋代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他在政治上的目的性以及时代性就否定其本末论在《诗》学上的价值。

〔1〕曹丕.典论·论文〔M〕.丛书集成初编本.

〔2〕〔3〕〔6〕〔7〕〔12〕〔14〕欧阳修.本末论〔A〕.诗本义:卷14〔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顾永新.欧阳修学术研究〔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228-229.

〔5〕谭德兴.宋代诗经学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76.

〔8〕〔27〕〔28〕〔29〕黎靖德.朱子语类:卷80〔M〕.北京:中华书局,1986.2089,2085,2085,2086.

〔9〕王柏.风序辨〔A〕.鲁斋集:卷16〔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郑樵.通志二十略·昆虫草木略第一·序〔M〕.王树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5.1980.

〔11〕杨简.慈湖诗传:卷1〔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车行健.诗人之意与圣人之志——欧阳修《诗本义》的本义观及其对《诗经》本义的诠释〔A〕.诗经研究丛刊:第5辑〔C〕.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144-145.

〔15〕〔16〕欧阳修.诗解统序〔A〕.诗本义:卷15〔M〕.

〔17〕〔20〕欧阳修.诗本义:卷1〔M〕.

〔18〕欧阳修.诗本义:卷8〔M〕.

〔19〕欧阳修.诗本义:卷6〔M〕.

〔21〕欧阳修.序问〔A〕.诗本义:卷14〔M〕.

〔22〕〔23〕朱彝尊.经义考:卷101〔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4〕永瑢,等.《毛诗正义》提要〔A〕.四库全书总目:卷15〔M〕.北京:中华书局,1965.120.

〔25〕王质.诗总闻·原例〔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6〕朱鉴.诗传遗说:卷2〔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0〕朱鉴.诗传遗说:卷4〔M〕.

〔31〕洪湛侯.诗经学史: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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