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分割、城乡一体与农村人口发展
——兼论四川省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2013-06-24 14:35曾永明
关键词:市民化城镇化农民工

张 果,曾永明

(1.四川师范大学 人口所,成都610066;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成都611130)

城乡分割、城乡一体与农村人口发展
——兼论四川省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张 果1,曾永明2

(1.四川师范大学 人口所,成都610066;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成都611130)

城乡人口红利分配不均致使中国农村人口发展严重滞后,也使中国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在探索缩小城乡差距的道路上,中国经历过平均主义路径、城市偏向路径和城乡一体化路径三个模式。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前两个模式效果不佳。目前中国在探索城乡一体化模式,但理解偏误后的城乡一体化也面临危机,其中农村人口的身份和家庭转移的不完全性是危机的典型特征。要根据差异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模式来解决农村人口发展问题,缩小城乡差距。

农村人口发展模式;城乡一体化;农村人口转移;四川省

一 引言

长期以来,中国同许多发展中国家城镇化过程一样,有显著的“城市倾向”之嫌[1]。在政府主导推动的城镇化过程中,中国城镇规模和数量快速发展,城镇化过程如火如荼。但城镇发展抽走了农村的优质劳动力,带走了农村发展资金,而有限的资源被城镇垄断后,广大农村生产要素匮乏,使农村长期得不到快速发展。农村优质劳动力的过度外流,使农村人口相对老龄化和女性化,不利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地区仅留守一些弱势群体,这一群体难以担当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农村优质劳动力要素不足已成事实[2]。城乡分割的发展方式使中国可持续发展面临瓶颈,遂有迟来的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但几年的实践表明,中国一些地区新农村建设未达到预期的理想目标[3],效果并不太明显,原因是当前政府主抓的依然是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动,而新农村建设有再一次滞后的嫌疑。

城乡分割的发展方式也影响到农村人口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表明,人口红利是中国高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4]。可是中国人口红利的享受者过于集中在城市,农村及农村人口是人口红利的主要创造者而发展严重滞后。不仅如此,城乡人口红利的分配不均致使农村家庭人口分离化:一方面,农村家庭的优势劳动力人口在城市从事低端职业,农村大学生在城市求学或就业;另一方面,农村家庭弱势人口在农村艰难驱动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家庭人口分离化致使农村社会的细胞——农村家庭分裂在不同的空间,产生了一系列农村社会问题[5]。

因此,本文从中国城乡分割的非均衡发展路径着手,分析中国城乡主要资源(资本和劳动力)配置的不公平性及帕累托改进路径的偏差带来的城乡差距扩大,以此来评述中国城镇化的不足并指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性;再从中国在城乡一体化实践过程中演变成“城乡雷同化”的不合理现象出发,分析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人口转移的不完全性及博弈;最后结合四川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展思路,提出了与四川城镇化相匹配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二 福利经济学与中国城乡非均衡发展

(一)福利分析工具与帕累托最优

西方城市化是市场化的结果、工业革命的结果,而中国城市化有人为意志的倾向[6],绝大多数资源和生产要素以行政手段配置给了城市。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说就是资源配置的非均衡,导致了中国城乡非均衡发展。规范经济学中常利用帕累托最优标准对资源配置状态的任意变换做出好与坏的判断: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的改变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没有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认为这种资源配置状态的变化是好的,否则认为是坏的。当状态是好的变化之时,称之为帕累托改进。当在某一状态上任意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称这种资源配置状态为帕累托最优状态。在分析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时,通常采用一种叫做埃奇沃斯盒状图[7]245-253的工具来分析两种资源在两个主体之间的分配。

这里应用埃奇沃斯盒状图来分析中国城乡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性和帕累托最优状态。考虑生产要素仅有资本K和劳动L的状态,分配主体为城市U和农村R。如图1,盒子的水平长度表示整个资本的数量K,盒子的垂直高度表示这个劳动的数量L。OU为城市的配置原点,OR为农村的配置原点。从OU水平向右测量城市对资本的配置量,垂直向上测量城市对劳动的配置量;从OR水平向左测量农村对资本的配置量,垂直向下测量农村对劳动的配置量。现在考虑盒中的任意一点 E,城市的配置为(KU,LU),农村的配置为(KR,LR),则有:

换句话就是,盒中任意一点确定了一种资源分配数量,盒子的范围包含了资本和劳动要素在城乡之间所有的分配情况。特别的①,在盒中的水平边上任意一点,表明城市或农村没有配置劳动要素L,在盒中的垂直边上任意一点,表明城市或农村没有配置资本要素K。

图1 城乡资本和劳动要素配置的帕累托分析

由于OU为城市的配置原点,故实线ⅠU、ⅡU、ⅢU为城市的等产量线,凸向OU,且ⅢU代表更高的产出水平;同理虚线ⅠR、ⅡR、ⅢR为农村的等产量线,凸向OR,且ⅢR代表更高的产出水平。根据埃奇沃斯盒状图的工具分析原理、经济效率的判别标准和帕累托最优标准②,城市和农村的等产量线的切点为帕累托最优点,比如ⅠU与ⅢR的切点为A,同理B、C也是对应的切点,将所有切点的轨迹连成的曲线OUOR即为效率曲线,在该曲线上都是帕累托最优的,即城乡生产都是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是最优的。

(二)城乡差距:从初始禀赋的非均衡到帕累托改进路径的偏差

现将其投射到中国城乡生产要素的实际分配状态。为了分析的简便,要做如下假定:一是劳动要素L,这里考虑的是数量,即没有劳动素质的差别(当然,如果考虑劳动力素质,对分析结论并没有影响,只是分析的起点,即资源禀赋点即图中的E可能要稍作移动,此时劳动资源就是数量与素质的综合量化水平);二是资源配置越多,产生水平越高,则福利越高;三是考虑到中国劳动力自由流动政策,这里以改革开放初期为初始禀赋状态。

1.初始禀赋的非均衡分析。建国以来,依照中国城乡发展城市偏向的事实,到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初始禀赋状态,城市发展已经明显优于农村,特别是资本绝大多数配置于城市。而由于假定仅考虑劳动的数量,初始配置时劳动数量是农村多于城市,在图1中大概的位置是E,位于ⅠR与ⅡU的交点上,设定城市的配置为(KU,LU),农村的配置为(KR,LR),且有KU>KR,LU<LR,即农村资本量配置远少于城市,但农村却存在剩余劳动力,显然E不在OUOR效率曲线上,即资源配置不是帕累托最优,社会福利没有最大化,所以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一开始就不是效率最优的。特别是农村资本配置量偏少,加之在初始状态农村存在剩余劳动力,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发展,也就是说一开始就存在城乡差距的非均衡发展。

2.帕累托改进路径的偏差分析。由于初始禀赋状态存在非均衡,城乡发展就需要通过政府干预或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使城乡发展达到均衡发展,促进社会福利的提高,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帕累托改进。即要使E朝效率曲线OUOR位移,但从理论上有多种移动方向即再配置方式,不过总结起来可将其分成三种类型:如图的E-A、E-B(包括EB1与E-B2在内)和E-C,即从资源初始配置状态E点再分配到A、B、C三点状态。那么,这三种再分配方式有什么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发展走的又是那种路径呢?

首先分析E-A路径。为了分析的意义更加明确,这里假定A点为埃奇沃斯盒状图的中心点,即在该点城乡完全平均分配资本和劳动要素。从状态来说,A点意味着彻底的“平均主义”,城乡没有生产上的差异,也没用福利上的差距。从动态来说,从E到A显示城市的等产量线从ⅡU下降为ⅠU、农村的等产量线从ⅠR提高为ⅢR,表示城市的产量水平下降或者说福利水平降低,而农村的产量水平上升或者说福利水平提高,直观地说就是牺牲城市发展反哺农村发展,即与“城市偏向”相反,成了彻底的“农村偏向”,尽管达到了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但这条路径显然是不合理的。彻底的“农村偏向”的发展方式显然行不通,在中国甚至全世界也不太可能发生,城市既得利益者更不会同意。

再分析E-C路径。从E到C显示城市的等产量线从ⅢU上升为一个更高的水平、而农村的等产量线从ⅠR下降为一个更低的水平,表示城市的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而农村的福利水平却进一步下降,即依然是继续着“城市偏向”的发展路径,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具体来说,资本持续投资或者说配置于城市,而且劳动力不断涌向城市,以至于农村劳动力从剩余转向流失,特别是农村优质劳动力都流入城市、建设城市、发展城市经济,为城市作出巨大贡献。而农村仅剩余一些留守老年化和女性化的劳动力,艰难驱动着所谓的新农村建设。这其实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真实所走过的“城市偏向”发展道路,即牺牲农村发展反哺城市发展,牺牲农业发展反哺工业发展。从均衡和公平的发展角度讲这条路径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在中国已经持续了多年,帕累托改进路径发生了严重的偏差,直到最近几年开始调整发展思路。

最后分析E-B路径。为了分析的方便,这里设ⅡU与ⅡR的切点为B1,ⅠR与ⅢU的切点为B2,B为B1到B2之间的任意一点。先看E-B1路径,显示城市的等产量线没有变化仍为ⅡU、农村的等产量线从ⅠR提高为ⅡR,表示城市福利水平没变化,而农村的福利水平提高了,这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再看E-B2路径,显示城市的等产量线从ⅡU提高为ⅢU、农村的等产量线没有变化仍为ⅠR,表示城市福利水平提高了,而农村的福利水平没变,这也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而对于除了E-B1和E-B2之外的任意E-B路径都表示,城乡的产量水平都提高即福利都提高。所以整个E-B路径(包括E-B1与E-B2在内)都属于帕累托改进,这条路径显然是比较好的,是中国城乡资源配置路径的最好选择,这就是所谓的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也是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城乡统筹发展或者说城乡一体化。它不牺牲城市或农村任何一方的福利水平。只是这一帕累托改进路径来得有点迟,中国的城乡差距已经显现出较大的矛盾,不过并不晚,中国坚持统筹城乡的发展方式会逐渐消化城乡矛盾,缩小城乡差距。

总结以上三条路径,E-A路径可称为彻底的平均主义,其实建国后中国有一段时期走的是平均主义的道路[8],实践证明绝对的平均主义是行不通的。城乡一体化的E-B路径其实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并没有做到统筹城乡发展,而是以典型城市偏向的E-C路径发展,牺牲了农村的福利。近年来中国发展开始从E-C到E-B转变,即从城市偏向发展到统筹城乡发展,纠正了发生偏差的路径,步入了帕累托改进的最优路径。具体来说,就是在不降低城市福利的前提下开始加强农村资本配置,在不降低农村福利的前提下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迁徙到城市,而政府在城乡领域的工作重点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最后达到资本和劳动的最优配置,社会总福利达到最优。

三 中国城乡一体化的理解偏误与实践危机

以上分析表明,城乡一体化的E-B路径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必然的选择。由于中国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发展路径导致城乡差距并带来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农村所分享的福利远逊于城市,为纠正这种不合理的发展模式,中国已经开启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开始坚定地走统筹城乡发展之路,欲实现城乡一体化。理论上讲,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无可厚非,可是在实践过程中容易误解城乡一体化的内涵。因此,笔者就城乡一体化的内涵进行再解读,以纠正实践中的习惯性偏差。

许多学者对城乡一体化做出定义,内容上大同小异,这里无需赘述。但是,在政府主导的实践过程中往往曲解城乡一体化的内涵,这种曲解的根源依然是根深蒂固的城市偏向思维,容易将城乡一体化理解为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农村,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在农村建楼办企业,像城市一样不顾生态环境地发展工业,这显然并不符合城乡一体化的初衷。城乡一体化绝非是自然环境、生活方式、产业的一体化甚至雷同,如果仅此理解则类似前节所述的E-A路径所指的平均主义,但平均主义、城乡雷同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真正的城乡一体化是机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体化,而自然环境、生活方式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这是城乡天然的差别[9]。农村的天然本底绝不能因为城乡一体化而被高楼大厦所掩没,不能借口“一体化”而毁掉农村的原生态。

成都市作为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探索和实践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也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比如建立了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机制,消除了困挠农村发展许久的户籍制度。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模式。这种模式受到不少学者的批评,认为这种“农民骑着摩托车去种田”的农村耕作方式其实并不合理,许多农民也不愿意这种居住方式,农民认为是被“赶进高楼的”,是政府强制性地改变农民的居住结构[10-12]。所以城乡一体化不是不顾条件地使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发展小城镇。

城乡一体化在实践中很容易被看做简单的农村城市化,以为单一侧重农村发展,其实不然。在城乡一体化中,城、乡各自有相应发展的主体和方式,否则可能由城市偏向转为农村偏向,所以必须统筹发展,但城乡双方的重点不同。比如生态建设的主体在农村,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城市,当然这并不是说农村就不需要生态文明建设、城市不需要生态建设。农村重在生态建设是因为它有比城市更好的自然本底,而城市重在生态文明建设是因为中国的“城市病”非常严重。

重新审视了城乡一体化的内涵后,可以看出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包括缩小收入差异和公共服务差距,但绝不是缩小天然的城乡自然底色差异,城乡一体化不是农村简单地复制城市。而缩小城乡差距的机制或者说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机制之一就是城镇化。城镇化显然不仅仅是城镇自身的发展,它是和农村紧密相连的。如果中国的城市能够发展到和乡村的生活、乡村的发展,特别在公共服务、权利分配、机会共享等方面能够没有太大的差别的话,那就说明中国的城市化才真正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才真正实现了。

四 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人口转移的不完全性及其博弈分析

(一)农村人口转移的不完全性

既然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而实际上中国城市已经有了更多的公共资源和服务,城市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一方面要将公共服务更多地转向农村,另一方面农村剩余人口要有序转移到城市。因而城乡间本应形成一股“双向流”,即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流与生产要素下乡流同时进行[13]。就人力资本而言,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流与城市劳动力下乡流本应实现互流均衡,但中国城乡发展的历史表明通常仅有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或者称为农村人口转移,这当然对农村人口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可问题在于中国农村人口转移存在明显的不完全性[14]。这种不完全性典型地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没有转移成市民,即身份转移不完全;二是个体转移不等同于家庭转移,即家庭转移不完全。

1.身份转移不完全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者,而且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但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制约下,他们仍被视作城市的“过客”。进城农民工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本质上不能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没有真正成为城市资源享有者、发展红利获益者、公共福利共享者,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获得市民身份。农民工统计成城镇人口实为虚名,他们仅有城乡地理位置的转移,并没有发生身份转移,这是农村人口转移的最典型的不完全性。

2.家庭转移不完全性

由于城乡二元制度严重阻碍城市化进程,中国部分区域开始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可是多数区域所谓允许农民工进城的户籍改革是有苛刻条件的,比如缴多少年税,缴多少年社会保险金等等,以致农民工依然难以转化成市民。一方面是农民工难以达到政府主观设置的入城标准,另一方面是个别农民工达到标准可以成为市民,但其家庭其他成员仍不能完全转移。这批人大多是农村优质劳动力,所以农村仅剩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个体转移显然不是完全性转移,农村家庭人口产生分离化,这是典型的家庭转移不完全性。

(二)农村人口转移不完全性的博弈分析

前面已述,农村人口转移存在不完全性,农村人口入城的条件是苛刻的。为什么政府要提出苛刻的条件呢?主要是成本问题。政府提出缴税、缴社会保险等条件,无非是转移一部分成本给准备入城的这部分农村人口(主要是有条件的农民工),因为农民入城后要享受城市公共服务,这对于政府来讲就是成本。由于受经济水平限制,农村人口也在理性计算个人市民化所要承担的成本,因此农村人口转移确切地说是农民工市民化,演变成了政府和农民工之间关于入城成本分担的博弈。本节就应用博弈理论[15]2-6对农村人口转移不完全性的成本因素进行简单的博弈分析。

图2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博弈

首先进行成本估算和假定。政府两种决策是支持或者不支持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的决策是选择市民化或者不选择市民化。对政府而言,据测算,一名农民工市民化,仅解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至少人均10万元[16]。这里即可设政府支付的成本是10万元。同时假定农民工没有市民化但政府依然要付出0.5万元的公共成本(比如增加了人口而对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损害等)。对农民工而言,市民化的个人直接成本估算为20万元③,不市民化的直接成本为0,但是间接成本比如家庭分离导致的交通费用等假定为1万元,市民化后则这一万元可以省下,所以在农民工个人市民化的总成本为19万元。由此画出支付表,比如政府支持市民化而农民工选择市民化,则政府支出10万元,农民工支出19万元。再比如政府支持市民化而农民工不选择市民化,则政府的支出10万元,农民工支出1万元;其他依此类推,最后得到图2。求解该博弈的纳什均衡④为(政府不支持市民化,农民工不选择市民化)。这一结果其实就是农村人口市民化的现状反映。对于普通农民工来说,市民化的成本确实太大,政府支持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对政府来说可能微不足道,但大量的农民工市民化对政府来说绝对是不小的公共支出,所以政府一般都不愿支持农民工市民化,换句话说,政府在推进相关改革比如户籍改革时并不卖力[17],因为这是需要大量成本的,会给交通、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造成极大的压力。这就形成了当下农民工市民化难的困境,也使中国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

五 农村人口转移不完全条件下农村人口发展模式及对策

城乡分割及其导致的农村人口转移不完全的局面短期不能解决,就要找到适合这种转移不完全状态下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理论上讲,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即是使农村人口转移完全,但这不是一个短暂的过程,这种博弈还会持续。就政策而言,中国政府意识到农村人口转移的不完全性及其消极意义,因此2012年10月再一次强调推进城镇化进程,并重点关注的是城镇化的质量,包括农村人口转移问题和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要以更大努力解决农村人口的发展问题。对四川来说,也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并于2012年12月提出“提升首位城市、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的战略构想,所以在以政府主导的发展环境下,四川农村人口发展模式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分区域分类型寻求符合因地制宜要求的、多元化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按照四川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力度,将四川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分为三个类别:首位城市成都称为新型城镇化优化区;“两化重点”地级城市称为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区,包括自贡、泸州、德阳、绵阳、攀枝花、内江、乐山、南充和宜宾;剩余的城市称为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区。不同城镇化定位区域有不同的内外部条件,农村及农村人口发展模式也不一样。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和农村人口发展是有机统一的,农村人口发展会带来农村的发展,农村的发展也会带来农村人口的发展,所以在探索农村人口发展模式时需将农村发展本身纳入研究范畴。

(一)新型城镇化优化推进区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作为“首位城市”的成都一直领先发展,城镇化程度已经比较高,各种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比较大,直接吸收大量农村人口的空间有限,其农村人口发展模式在于应用市场化手段优化区域内的农村资源配置,通过市场引领、空间融合以提高农村及农村人口发展质量。

长期以来,农村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政策的支持,大部分农村仅是依靠单一、小规模、分散化的土地资产发展模式,没有很好地利用城乡空间关系和市场机制来构建多元化农村(人口)发展模式。近郊区、远郊区、偏远地区大都是单一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普遍缺乏现代化、市场化、新型化的多元化发展模式,使农村失去竞争力,甚至出现空心化、萧条化,严重阻碍了农村及农村人口的发展。

因此,城镇化优化区首先要破解农村单一的依赖小规模、分散化土地资产的发展模式,依据农村与城市的空间关系构建多元化农村(人口)发展模式。成都作为典型的圈层城市结构,农村人口集聚在二三圈层或者说是近郊区和远郊区。近郊区要以现代产权制度为依托发展村集体经济,构建城乡市场无缝融合模式;特别是土地产权改革,要在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基础上,重点促使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民的财富资本,确立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远郊区以现代都市农业为基础,构建现代化农场新型社区,形成现代农业推动型发展模式;同时,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充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二)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地区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由于成都市人口压力的饱和,同时四川其他城市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使四川城镇规模断层。因此四川提出两化重点城市发展思路,特别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把绵阳、南充、自贡、泸州、攀枝花、宜宾、达州、内江八座地级城市培育为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以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这些城市将是近期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区域,也将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体[18]。

1.劳动力、劳动者、劳动者家庭“三统一”下的农民工家庭市民化模式

劳动力、劳动者、劳动者家庭的“三分离”是农村人口转移不完全的典型后果。一是农民工作为劳动者,基本以劳动力作为唯一商品来交换工资,而自身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权利和福利待遇,致使劳动力与劳动者分离;二是农民工劳动者个体在城市就业,而其家庭依然在农村,致使劳动者与劳动者家庭分离。所以未来快速城镇化地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即是确保农村劳动力、劳动者、劳动者家庭的“三统一”,避免重蹈覆辙。新型城镇快速推进区的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村人口转移和发展模式的主要方式,所以农村人口转移和发展必须是劳动力、劳动者、劳动者家庭的“三统一”下的权利公平发展。降低城镇化门槛,将有条件的高技能型农民工实现家庭城镇化,转移到中心城镇,打破长期存在的单一个体农民工城镇化模式和农村家庭人口分离化现象。

2.公平劳动力价格的农村人口发展

农村劳动力价格长期持续偏低是农村人口发展缓慢的关键因素之一,劳动力在农产品生产中的价值普遍受到挤压,农村劳动力的付出与收益完全不匹配。大部分收益被农产品的流通领域分摊,农村人口本身获益甚少。所以必须应用现代技术发展和管理农业资源,建立现代农业的产品定价体系,特别要扭转农村劳动力价格长期偏低的事实,提高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的价格水平,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这是提高农村劳动力价格水平的市场化方法,同时政府要有意识地保证农产品的最低价格,间接提高农村劳动力价格,增加农村人口收入。

3.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下的城乡(人口)共荣发展

快速城镇化区域不同于优化区和积极稳妥推进区,它是“两化重点”区域,城镇化和工业化有一定的基础,城镇化和工业化同步推进有一定的优势,而且也是产业承接、劳动力梯度转移的主体区域[19],劳动力自由流动。但该区域不能因为要加速城镇化进程而走传统的城镇化道路和模式,必须兼顾农村发展,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如果城乡差距在不断缩小,就会吸引更多人口来到农村发展而不是积聚在城市忍受那些不公平。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是四川快速城镇化区域解决农村人口发展问题未来需要着力突破的方向。

(三)新型城镇化稳妥推进地区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四川新型城镇化稳妥推进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工农业基础比较薄弱,自然环境条件约束较大,该区域内的农村人口问题更为棘手,特别是其农村人口类型基本为留守人群,优质人口大部分流动到城市,市场化的方法难以解决其农村及农村人口发展问题,必须以政府导向为主,采取福利主义的思路[20],要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吸引优质劳动力,特别注重维系农村留守人口权益,构建新型农村劳动力与政府助推双轮驱动的人口发展模式。

1.新农村建设“拉力”下的人口红利再分配模式

新农村建设对于偏远地区农村改善生活、生产环境而带来的边际效用要大于条件优越的区域,所以政府对落后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要更加重视,决不能因为新一轮城镇化的大环境而再一次滞后农村发展。应以新农村建设为基础,吸引优质劳动力回农村就业、创业,防止农村劳动力结构断层,实现人口红利再分配。一方面,外流的优质劳动力许多从事建筑类职业,而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大量的建筑类劳动力,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吸引优质劳动回乡就业。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在中心城市的工作过程中,学到部分大型企业的管理方法和知识技能,并且积累一定的原始资本,为回乡创业打下了基础。政府应放宽创业政策,增加对新型农业的科技培训和创业培训。金融部门提供贴息贷款、放宽金融政策,引导优质劳动力回乡创业。

2.惠及农村留守人口利益的专项工程模式

农村优质劳动力流失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等留守人口,这类农村人口特别脆弱,需要多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这就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剪断户籍身份与福利待遇之间的联系,短期内建立城乡协调、均衡的福利制度,远期逐步推进统一的“国民福利”体系,特别要实施惠及农村留守人群利益的专项工程。

(1)实施农村养老专项工程。四川是农业人口大省,缺乏面向农业从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的养老问题就更为严重。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并完善法律体系,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体系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设计和财政投入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措施。

(2)实施农村医保专项工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的政策和资金投入。确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建设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支持乡镇两级卫生机构,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效率。以优惠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下乡,吸引专业技术人员下乡。

(3)实施农村教育专项工程。促进偏远落后地区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教育投资重点应集中于留守人口集中的农村及小城镇,要提升农村教师特别是边远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逐步缩小与城镇教师的待遇差距。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积极吸引外来人才,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促进农村的教育发展。

3.“弱势群体”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人力资源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然而,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却往往被政府和学者所忽视。过去解决农村弱势群体脱贫问题往往是比较重视直接的物质救助,这种方法的最后结果是治标不治本,以致农村弱势群体的贫困状况代代相传[21]。因此,应将农村弱势群体作为人力资源看待,开发利用适宜“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源,发展与农村留守劳动力互补性产业,特别是适合农村妇女和老人的产业,使其农村产业结构适应留守人力资源现状。以现代农业发展为契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组织,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创新农村人口管理载体。具体操作上,比如积极推进农村成人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成人教育发展机制和平台,增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覆盖面和实用性;统筹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注重引导农村职教设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实施重点专业建设,培养适合农村的人力资源。

六 结论与讨论

从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到城乡一体的实践探索,中国的城乡非均衡性与农村及农村人口发展滞后有直接的关系,城乡一体化是目的、更是一个过程,当前处于新型城镇化阶段。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发展是绝不能回避的议题,未来的城镇化过程不能再一次牺牲农村发展,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要做到转移的完全性,积极探索农村人口发展之路。就四川而言,要充分吸收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经验,纠正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城乡雷同化”的理解偏误。其农村人口发展模式需要结合四川新型城镇化异质性发展路径,分区域分类型寻求符合因地制宜要求的、多元化的农村人口发展模式。

注释:

①就城乡资源配置状态,在盒子的边界上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一般的交换或生产的帕累托分析是存在的。

②具体的埃奇沃斯盒状图的分析原理、经济效率的判别标准和帕累托最优标准,参见高鸿业《西方经济学》等论著,篇幅所限,这里不一一阐释,本文直接给出分析结论。

③以住房成本为主,这里以2011年商品房均价5357元和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2.7平方米计算住房成本,加之其他成本估算为20万元。

④具体求解方法见参考文献[7]和[15]。

[1]Lipton,M.Why Poor People Stay Poor:Urban Bias in World Development[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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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文胜.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现实困境——基于湖南省万户农户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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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雪梅]

F291

A

1000-5315(2013)06-0080-08

2013-08-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新型城镇化后农村人口发展模式与内在机理研究——以四川省为例”(11YJA840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12地震灾后再生育家庭人口问题研究”(12BRK021)。

张果(1962—),男,四川广安人,四川师范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文地理学、区域人口发展;

曾永明(1986—),男,江西吉安人,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与资源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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