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化”学术交流会综述

2013-04-11 15:32
关键词:文书契约成都

胡 开 全

(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成都610100)

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化”学术交流会综述

胡 开 全

(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成都610100)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珍藏了一批从乾隆十九年(1754)开始,横跨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共195年的契约文书,为复原清代至民国时期成都东山客家社会提供了详尽可靠、真实生动的第一手资料。这批馆藏先后有多位学者前来查阅,并给予很高的评价。在国家档案局提出将“档案转化为文化产品”的背景下,龙泉驿区档案局(馆)遂与四川客家研究中心合作,于2012年底在巴蜀书社正式出版了《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1754-1949)》(以下简称《龙泉驿契约文书》)。该书精选293件珍品档案,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原色影印、标点断句、繁体字原文实录,对生僻字词进行必要注释,再配以《东山客家小山村复原图》、《龙泉驿民国地名图》、《分类索引表》等,形成一本共计500页、70万字的精品图书。此书一经推出,很快被学界关注。2013年8月29、30日,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中共龙泉驿区委宣传部主办,龙泉驿区档案局、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三家共同承办了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化”学术交流座谈会,邀请省内外学者参与研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华文化论坛》、《西华大学学报》、《成都大学学报》、《文史杂志》等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亦应邀出席。

在8月30日的研讨会上,四川省社科院陈世松研究员在《模糊的边界:从龙泉驿“分关”契约文书看“家”的意义》中分析了分家契约文书中呈现的家虽分但共有的“尝业”和“水源”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情况,认为:“在这一特殊背景下所形成的‘家’,它的意义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血缘伦理关系所能涵盖的。鉴于它与家庭生计及当地社会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东山地区‘家’的边界同样是十分模糊的。这种模糊性折射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的弹性和张力是十分强大的,它延伸至各个领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传统中国乡村的家的研究,必须同时顾及其血缘、经济、社会、文化的各个侧面,这样研究视野才能更开阔,认识问题才能更全面。”苏东来先生在《浅议契约中的孝道思想》中“分析了田产买卖契约和讨送阴地契约中,所呈现出的民间传统孝道思想的载体方式”,通过分析后认为:“契约中的孝道思想是隐含于契约本身的,与家族的宗规族约等有明显的不同。因为,契约关乎产权转移,经常与现实利益勾连在一起,更需要我们去做深入的推理和研判。”王永波在《从〈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谈清代契约文书的整理研究》中谈到,“《契约文书》一书中所收集的大量地契实际上反映了从乾隆时期客家人入川到民国末年一整条的变迁史,通过这些契约可以考察客家人在东山地区繁衍发展的生存状态以及他们的组织结构形式,这对研究客家文化相当有用。我们应该运用社会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法学、人类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论来充实、加深对契约文书的研究,力争在移民史、宗族史、社会史、经济史、法律史等方面有所突破,尽可能地利用契约文书的文献价值,为地方文化研究服务”。

四川大学李映发教授撰写了《清代川西农村土地占有变迁考察》,根据作者多年档案研究的经验谈到“民国《华阳县志》卷四载:‘道咸以后,县署档册悉数毁灭,生齿盈缩,了不可知’。笔者每阅及此,尝为浩叹。而今这些契约文书面世,怎不令人欣喜”的情况,同时又提出“研究那些关于土地占有的166件契约文书,从清代历朝年代讲,从所涉及的地域类别上讲,均可视为考察清代川西土地占有变迁最具有代表性的权威史料”。

四川省文史馆三位馆员均撰写了专门的研究论文。谢桃坊先生《成都东山土地租佃关系试析》一文认为“这数百件幸存之契约文书是极为珍贵的历史文献。它是研究成都东山经济史的非常重要的原始资料。其中的土地租佃契约35件,与之相关的土地买卖契约105件,买地收银凭据10件,押租收据10件,它们是研究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租佃关系的最新发现的资料。这有助于我们对土地租佃关系中令人困惑的问题给予重新认识”,而且经过其细密的计算,得出“投资于土地的利润是远不能与投资于工商业相比”,“如果承认在商业和房产的投资所获的利润是合理的,则土地投资所获的利润也应是合理的”结论。王定璋先生《简论〈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一文在分析各种契约特点的基础上总结出:“清代及民国时期民间契约文书也还存在较为明显的局限,如土地、房产、园林交易中只有文字表述而没有轮廓草图,这是易生枝蔓的。倘文字表述界限再辅以图形,则趋完善。”屈小强先生《〈百年契约文书〉“分关”价值之我见》认为:“女子与男子一道均分家产的‘分关’文约,乃是具有数千年传统的中国宗族制度的森严高墙迅速坍塌、宗法社会走向末日的一个令人鼓舞的象征。”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省级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学科”有多位学者与会。王川教授撰《清及民国时期成都契约文书署名称谓考》,直接提出《龙泉驿契约文书》是“研究成都龙泉驿社会发展史、客家移民史、宗族及家庭、人文地理、社会习俗(如风水观念)、基层地方政府管理的第一手宝贵资料,是研究区域经济社会的一个新视角”,并专门对这批历史契约文书署名称谓做了论述。邓绍辉教授撰《〈契约文书〉的社会属性与效力》,指出“《契约文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即公开性、公正性、惩罚性,乡约性特点也较为明显”,同时又发挥了“教化乡民诚实守信”、“协调化解民间纠纷”、“弥补国家法律的某些不足”三方面的作用,对当下还有“充实了我国契约研究的文化宝库”、“可为四川乃至全国多学科研究增添新的资料来源”、“可为当前成都龙泉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的意义。王雪梅副教授《四川龙泉驿阴地契约文书特点与客家“二次葬”习俗》,在详细分析各类阴地契约后总结道:“龙泉驿阴地契约文书作为土地契约文书中的特例,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它们类型多样,各自权利义务明确,满足了不同情形下人们对阴地的需求;从内容上看,讲究程式,叙述严谨,其中的阴地买卖契约既具有一般土地买卖契约的特点,又表现出时人对安葬逝者阴地的尊重和不可侵犯的民俗特点。在龙泉驿阴地契约文书中,还直接体现出客家的‘二次葬’习俗,从中我们看出客家人崇拜祖先、迷信风水的心理特质,也还有一些不得不为之的具体原因。因此,龙泉驿阴地契约文书为今人呈现了一幕幕契约民事行为规范、地方习惯和墓葬习俗,其价值不可低估”。汪洪亮副教授撰《龙泉驿分关契约的“事实”管窥》,主旨“重在归纳‘事实’,侧重小节”,认为龙泉驿分关契约“为史学研究更接‘地气’提供了更多的资源”。

提交此次研讨会的论文中,有三篇文章是对契约文书进行横向比较研究的文章,拓展了研究者的视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汤君教授撰《敦煌、黑水城、龙泉驿文献中的土地买卖契约研究》,经比较后总结出《龙泉驿契约文书》的七个特点:“一律都是杜卖契,也就是绝卖契”;“契约形式更加繁复严密、成熟固定了”;“土地以及相关附属财产计量非常精细,说明此地人口密集,土地肥沃,寸土寸金”;“坟地的权利受到绝对的保护,这体现了汉族为主体的地区在祭祀文化上的重视程度”;“亲族优先买卖权得到强调和重视,可见亲族势力和利益仍然在制约和规范着当时的人们”;“卖地原因具体明确,生动而富有历史文献意义”;“与敦煌文献和黑水城文献相比,毫无疑问,龙泉驿文献中的契约还呈现了清代民国以来契约文化上的文采性追求的一面”。成都大学张晓霞副教授撰《契约文书中的女性——以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和清代巴县婚姻档案为中心》,指出“《契约文书》中涉及的女性大多为客家人,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清代和民国时期,客家女性广泛参与到家庭的重大事务决策中,类似出卖房屋、田地等家庭大事,也有女性的身影。在契约的订立过程中,她们或者作为契约的订立者,或者作为契约的见证人,在家庭中具有一定的权利”;但与川东巴县档案比较后,她认为清代四川女性的总体地位还很低下,但是已经有部分女性开始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甚至独立购买产业,在家庭和社会中具有了一定的权利,到了民国时期,女性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案例越来越多,女性的地位也就逐渐发生了变化。台湾“国立联合大学”的刘焕云博士撰《两岸地区性契约文书采集与运用之比较》,得出三点特征:“古文书具有各种法律、法制与法治功能”;“古文书具有科学性,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理性规范”;“古文书具有伦理性,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伦理道德规范”,并倡议“古契约文书的研究议题是无限的,只有对其展开全面的诠释与运用,才能达到将档案转化为文化产品,让文化强国,让中华文化再次发光发热”,“古文书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资产,也是海峡两岸的共同资产,海峡两岸之中国人都应该发挥文化意识,深刻认识古文书所蕴含的文化底蕴,更好地彰显其深厚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强国与伟大复兴而奋斗”。

成都大学谭平教授撰《清中叶至民国龙泉驿区域历史文化的三个影像及其内涵》,“从女性在土地、房产买卖中的活动及其相关历史背景,苏氏巨族在无偿为贫穷乡亲提供墓地、钱财借贷中显示的乡绅雅文化气质,清代四川人口持续高速增长的活标本三个方面,简要论述了清中叶至民国龙泉驿区域历史文化的三个影像及其内涵”。邓经武教授《档案是文化建设的资源宝库》,提出《龙泉驿契约文书》中蕴含的“乡里之间淳朴息争的风气,许多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大大减轻国家行政运行的成本,这些都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村民自治’问题,放手让村民管理自己的事务,这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面”。崔雪梅副教授则在《〈契约文书〉中的俗字类型分析》一文中,分析了龙泉驿契约文书的民间性和手书性,指出了契约中“俗字现象丰富”,“有待进一步研究整理”。

中山大学博士生郭广辉在《“界”之内外:清代民国成都乡村社会的一种微观分析》中,“根据《契约文书》收录的契约中的产业交易,我们可以了解这些交易产业的形态和规模,以及产权的变更情况。围绕产权变更的问题,我们可以解释成都地区‘分散型村庄’的成因,明白成都地区乡村社会的特质所在,进而可以反思施坚雅对成都地区场镇和‘基层市场社区’的研究,重新梳理和讨论成都地区乡村与场镇的关系”。

龙泉驿区的本土学者采取文献分析和田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典型的苏氏家族,撰写了一些微观事项研究论文。胡开全撰《清代成都东山苏氏家族经济考察》,通过对“华阳苏氏这支客家移民在清代前期迁徙到西蜀,先佃种、再购田定居、灵活运用地契和定金约完成了从小宗到大宗购买田地,其中苏氏家族的苏邦贤、苏振煓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修建祠堂、捐功名、办(入)学堂、担任实职官员,苏氏家族入川近200年间由佃户发展成地方望族。在这段历史进程中苏氏族人热衷于投资不动产和捐功名,并始终保持耕读传家的家族传统。文章通过对华阳苏氏个案复原性质的描述,构建出一个清代四川中等规模家族经济发展的模型”。刘春博士撰《清代捐纳功名对成都东山苏氏家族的影响》,指出:“在封建社会,捐纳功名所获得的社会地位对一个家族的发展来说影响巨大。因此有实力的家庭为加速声望与地位的提升,往往会选择捐纳功名科举异途作为提升社会声望或向官场爬升的捷径。清代苏氏家族通过捐纳功名所获得的文化资本,无疑对其家族的社会声望与经济实力提升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此外,胡开全还撰写了《小议〈契约文书〉中的地名、人物、税赋、计量问题》,对《契约文书》中涉及的主要地点、人物、当时的税赋水平以及计量方式进行了基础性的考证。龙泉驿档案馆朱成文硕士《浅析阴地送讨契约中的几个问题》,通过对58篇阴地契约的研读发现:“阴地契约与其他土地买卖契约有很多共同点,如中人制度、母子商议、亲邻先买原则。同时,成都东山地区的阴地契约又有许多独特的东西,如柴草问题、捡金葬现象、酷信‘风水’问题,这些东西生动地反映了成都东山地区的文化,因而显得非常有价值。”龙泉一中特级教师蔡方平则主要研究了契约文书所体现的龙泉驿苏氏家族的文契书法。

总之,此次研讨会就龙泉驿档案馆保存的典型历史契约文书中蕴含的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内涵及其与客家文化深度融汇后形成的风土人情,来探究龙泉驿从清代到民国时期的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不仅推动龙泉驿文化研究走向深入,而且为寻找并树立成都乃至西南区域的人文精神打开了又一扇窗口。

[责任编辑:凌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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