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连玉明
2004年7月10日北京发生“7·10”暴雨事件,时隔八年之后的2012年,“7·21”特大暴雨事件再次使首都蒙受重大损失。这两个暴雨事件,充分暴露了首都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突出了加强和完善首都防灾设施和地下设施重要性和紧迫性,值得警醒与反思。
当前,我国城市总体上已进入高风险期和危机频发期。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建设上的具体体现,也是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004年7月10日,北京发生“7·10”暴雨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隔八年之后的2012年,“7·21”特大暴雨事件再次使首都蒙受重大损失,全市受灾人口达160.2万人,因灾造成77人死亡,经济损失达116.4亿元。这两个暴雨事件,充分暴露了首都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突出了加强和完善首都防灾设施和地下设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值得警醒与反思。
首先,城市建设“重建设轻规划、重地上轻地下”,城市防灾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北京在城市的发展质量和精细化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缺乏有效衔接,道路、供水、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城市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设备陈旧、标准偏低。城市房地产开发先于基础设施建设,先盖房后修路、再修下水道的“重地上轻地下”的发展思路给城市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问题。
其次,防灾减灾“重硬件轻软件、重预案轻预警”,城市综合防灾能力较差。面对灾情,快速反应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重集中统筹轻分层响应、重单兵作战轻部门联动、重行政命令轻制度建设、重安全保密轻信息公开。城市综合防灾仍然以单灾种的技术标准为核心,各自独立编制预案,或者把单灾种的内容简单叠加形成综合防灾规划,且以《城市建筑综合防灾技术政策纲要》中常见灾害为主,缺乏对现代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整体设计。
首都的防灾减灾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提高防灾减灾标准。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完善城市防灾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加大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地下空间整合到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中,推进人防工程与防灾减灾设施的整合。工程、建筑、市政、设计、环境、经济等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大供水、排水,以及电、气、热、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并进行统筹管理。推动城市抗灾能力普查工作,开展既有工程的抗灾能力鉴定和评价,对不具备抗灾能力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对新建的市政基础设施,要提高防灾减灾标准,提高城市综合防御各种灾害的能力。
应急预案转变为应急能力。对各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预案内容,修订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提高预案的系统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城市基础设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排查,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公共安全问题,要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灾(险)情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救灾监督机制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做到科学防灾减灾。灾害发生后现场处置应加强多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协同应对。统一指挥调度,充分发挥现有应急资源的效用。
提高灾害预警的即时性、有效性。当前,面对自然灾害,我们更加注重应急处置,往往忽视了对城市灾害的预警,以及把灾害预警及时传达给公众。要提高灾害预警的即时性、有效性,首先是要不断开拓新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多种手段预警。应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包括电台、电视台、网站、道路上的大屏幕发布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气象电话等向公众传达预警信息,还应探索微博等新的预警形式,以及建立社区、村庄的防灾信息员制度等,最大限度地提高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及时准确地传达预警信息。但更为重要的是,灾害预警涉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应逐步建立基于部门协同的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群众缺乏自救、救护的防灾意识和能力,是我国突发事件处置中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为此,应进一步强化对公众危机管理教育,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编制教材,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和社区学校开展应急知识的教育普及活动,指导公众制订家庭应急计划。通过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让防灾减灾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发挥民间组织力量,引入民间社会自治与自救机制,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