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庆
摘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要求变革政府职能和政府运作方式。因此,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便成为当务之急。现阶段,新形势迫切要求政府尽快达到职能明确、公正透明、决策民主、权力制衡、监督有力、机构精简、层级扁平等。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扶持社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转变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关键词:贯彻十八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顺利产生,全国人民无不倍受鼓舞、充满期待。然而,全面实现十八大绘就的宏伟蓝图,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首当其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为此,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便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但要在维护市场稳定和建立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作用,而且要在推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方面发挥作用。市场本身很难决定什么产业是国家发展的重点,也无法促进产业结构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只有政府实施具有明确目标的产业政策才能起到这种作用。
其次,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保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过程到结果的公平。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高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在这一过程中平等受益,经济增长方式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并没有保证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其突出表现在城乡、地区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情况严重,我国基尼系数早已超过国际警戒线。虽然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分析,主要还是因为政府在资源配置领域占据支配性地位,由此产生了权力市场化、行政垄断化等行为。同时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政府在公共财政和市场监督领域的缺位,也为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寻租”活动提供了机会,造成了经济改革中产生的机会不公和结果不公。建立服务型政府,以社会公正为原则,通过强化立法和外部监督等手段,可以实现利益分配过程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瓦解腐败根源。
再次,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我国营造适应国际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前,我国正加快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给政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尤其是如何创造一个适应国际竞争的市场秩序,可以说是政府职能转换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建立服务型政府,可以促进政府由微观控制向宏观调控、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使政府在遵守国际惯例与国际贸易准则的前提既保护民族产业又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创造平等互利的贸易环境。只有建立了这种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府机制,我国才能真正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最后,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提高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效率,而总体效率的提高又必须有赖于行政体制改革在内的系统改革。现如今,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在行政效率、技术创新效率、能源和原材料使用效率、技术教育水平及改革利益分配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这对进一步提高竞争力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服务型政府是民主、开放的政府,其具有的透明性及回应性等特点可以使政府和社会间得以及时沟通、有效互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发展方式转变赋予服务型政府建设新内涵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政府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核心,在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正、透明、高效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机构和运作机制。
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对服务型政府赋予了新内涵。
首先,职能有限,职责明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要不断地深化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的宏观调控体系。温总理将我国的政府职能概括为:经济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就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职能有限、职责明确的政府。其功能不再是无所不为的全能型管理,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型管理与服务的政府。
其次,公正透明,决策民主。服务型政府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特征,要求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和规章、财政预算及公共支出等各种政治信息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有效的为社会和广大公民所知晓,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便公民有效参与决策过程,并对公共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再次,权力制衡,监督有力。服务型政府是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和有效监督的政府。因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滋生的各种蜕变和腐化现象发生,形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有效体制就尤为重要。
最后,机构精简,层级扁平。服务型政府要求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级,降低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政府回应性差、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这样的政府,信息传递更直接、更迅速,能更有效地确保政府为公众服务。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利国利民的善举,这于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改革,因此,必须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要从社会和公民的需要出发,并以此作为政府职能定位依据。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定位应首先抓好两个方面:一是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要改变其以往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参与建设和投资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角色,最大限度地削减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职能,强化宏观调控,将宏观经济变量作为管理的关键。同时在对监管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有序、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政府市场监管体系,并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当前我国政府存在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等问题,最终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
其次,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财政体系是服务型政府充分履行其政府职能的基础。要切实调整政府财政职能,使其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改变我国财政的公共支出结构,逐步取消财政资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将公共财政用于政府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扩大就业、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全面理顺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与基层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使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增强地方政府主要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同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解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再次,推进政府机构扁平化建设。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仍然不能完全适应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政府各部门行政职能错位交叉;二是行政层级过多。不仅造成了行政效能低下,过多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政府机构改革应切实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模式,依照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大部制改革标志着进一步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已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机构改革的必然趋势。
第四,大力扶持社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社会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既是联系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与纽带,又是协调社会多元利益、规范行业行为,向社会包括企业提供各种政府难以做到的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政府将不可避免地从某些领域退出,而由于政府的退出所造成的职能“真空”则需要相应的中介机构和组织来填补。社会中介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结构的三大支柱,它与政府、市场在公共管理中形成了三种功能互补的关系。它的发展壮大,有助于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因此,政府有必要积极扶持和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建立符合社会中介组织自身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促使它们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使其成为政府产业政策的切入点,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
第五,转变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使之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相适应。早在2008年,胡锦涛就明确指出,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如今,根据十八大精神,建立“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绩考核体系,必须改变以往以GDP为取向的政绩考核标准,将公共服务提供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更多地关注公共服务水平与公共服务覆盖面。在考核经济指标时,必须引入社会保障覆盖率、就业率、公共教育支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食品安全等指标来考核政府绩效,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既包含经济增长的方面,也包含环境、公共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建立与公共服务取向、政绩考核体系相适应、相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提高组织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亦是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决不能再“口惠而实不至”,必须切实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否则,一切只能归于纸上谈兵。
参考文献:
[1]温家宝.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J].2010-03-05.
[2]姜明安.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J].北京大学学报,2010-06.
[3]漆多俊.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政府定位的几个转变[J].人民论坛,2010-10.
[4]吴雪飞.论新财产权理论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J].新学术论坛,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