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喜
(作者系朝阳市双塔区常务副书记)
选派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受聘或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能够有效消除党在非公企业的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作为企业的“红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中要当好“五员”,完成推动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协调发展,实现互惠双赢的目标。
一、当好组织建设的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学习《党章》 《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 《公司法》 《工会法》等法规、条例,为搞好理论指导做准备。要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日常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做好具体业务上的充分准备。要按照“非公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组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要求,做到“四个凡是”,即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必须有党的组织;凡是有党组织的地方,就必须有党的活动;凡是开展党的活动,就必须有效果;凡是有群众的地方,就要有党的声音。同时,要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
二、当好企情民意的调研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进入企业后,要搞好四方面调查,做到“四清”,即摸清人员、班子建设、企业发展以及公司的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情况。在“四清”的基础上,还要详细了解企业法人基本情况,与企业主交朋友,打消企业主的疑虑,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做到同心同向、同力同为。要加强调查研究,主动与企业主沟通情况、走访企业党员、员工和工商、税务等部门,形成对企业基本状况的全面了解,从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顺利进入工作角色。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为上级党委更好地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的第一手材料,以便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非公党建工作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积极主动向非公企业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通过沟通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通过与党员职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与非公企业主多沟通、多交流,通过感恩教育,在思想深处与非公企业主产生共鸣。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也可利用工余、业余时间组织企业党员自学,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上党课、办企业简报或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标语口号等,营造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舆论氛围。
四、当好富企强企的服务员。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党的活动,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为重点,针对当前非公企业部分党员作用发挥弱化等问题,把党组织的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企业欢迎、职工拥护的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把尊重、理解和关心职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融合、落实到企业方方面面,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要转变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根据企业的中心任务、员工队伍思想状况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安排党建活动,要把企业党建工作与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侧重于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党员开展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等活动。
五、当好各方利益的协调员。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同党建指导工作的关系。党建工作指导员有些是在职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兼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二是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尊重非公企业法人代表的意愿,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帮助非公企业排忧解难,争取企业主和职工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与及时调整的关系。非公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其党建工作既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又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在此基础上,还要承担起对内和对外协调的任务,即协调企业主与员工、企业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协调企业与驻地党组织和社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