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生
众多的研究均显示精神分裂症与脑内5-HT、多巴胺(DA)受体、遗传、情感、环境因素等相关[1]。齐拉西酮是近年来由美国FDA批准的精神分裂症治疗药物,是第五个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2]。为进一步验证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作者对齐拉西酮利培酮进行了相关对照研究,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共82例。诊断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且其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60分,入组前所有患者一周内未服用抗精神病药物,1个月内未用长效剂。将82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41例,其中男24例,女17例,平均(35.6±12.4)岁,平均病程(9.2±7.0)年;对照组41例,其中男23例,女18例,平均(37.1±11.8)岁,平均病程(8.5±7.8)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治疗组患者予齐拉西酮胶囊口服,剂量由20 mg/d起,依据病情逐渐加量,第2周加至80~160 mg/d有效剂量;对照组予利培酮口服,剂量由1 mg/d开始,第2周加至3~5 mg/d有效剂量。两组治疗可依据患者具体情况酌情使用抗胆碱能类、抗组胺类或苯二氮草类药物,但不与电休克治疗、心境稳定剂或其他抗精神病药联合使用,同时行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能等检查,8周为一疗程。
1.3 疗效评定[3]以PANSS量表和副反应量表(TESS)评价临床疗效,分别由两名主治医师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第2、4、8周末进行评定。疗效根据PANSS减分率≥75%为痊愈,50% ~74%为显著进步,25% ~49%为进步,≤25%为无效。
1.4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8周后,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2.2 两组PANSS评分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PANSS评分比较(±s,n=41)
表2 两组PANSS评分比较(±s,n=41)
时间 治疗组对照组.0 24.7±5.4 40.2±8.1 89.0±12.4治疗2周 18.0±5.9 21.3±5.2 37.8±6.4 77.6±11.0 17.5±5.3 22.5±3.4 36.7±5.2 76.0±13.5治疗4周 15.1±5.4 17.1±4.0 32.0±5.9 64.7±1.3 13.2±3.5 19.2±3.0 34.1±5.2 64.2±12.1治疗8周 11.1±3.2 11.3±2.4 27.1±5.9 49.7±9.8 9.4±2.0阳性症状 阴性症状 精神病理 总分 阳性症状 阴性症状 精神病理 总分治疗前 23.0±7.1 24.5±5.9 41.1±8.3 88.0±14.7 24.0±8 13.7±2.5 26.1±5.6 48.3±5.5
2.3 不良反应 治疗组发生不良反应7例(17.07%)显著低于对照组13例(31.71%),治疗组患者月经改变、体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显著少于对照组(P<0.05);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均较轻微,可耐受,对症处理后很快消失。
齐拉西酮是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精神分裂症阳性、阴性症状及认知功能的改善均有效,尤其显著改善认知功能是其特点,同时对肝脏毒性较低,锥体外系不良反应较少,无明显体重、月经和泌乳素改变,对血糖无明显影响。本组资料显示齐拉西酮在治疗精神分裂症时与利培酮的疗效相当,但齐拉西酮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利培酮,能够为广大患者接受,依从性较好,尤其适用于女性患者,适合长期服用。
[1]翟长平,崔明,敖翔,等.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的研究.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12,39(1):36-38.
[2]吴翠杰,李杨,田春生.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中国民康医学,2012,24(21):2614.
[3]刘丽华,董玉霞,岳德华.国产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黑龙江医药科学,2011,34(5):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