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制修订
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性能评价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终端产品的可回收性能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终端产品。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13年06月01日
车用液化石油气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安全和健康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使用的车用液化石油气。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19159-2003。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1915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明确为“点燃式内燃机使用的车用液化石油气”;
——删除了对组分质量分数的限制;
——删除了对油渍观察的限制;
——总硫含量由原来的“<270mg/m3”修改为“不大于50mg/kg”;
——蒸发残留物由原来的“不大于0.05mL/100mL”修改为“不大于60mg/kg”;
——密度测定温度由原来的“20℃”修改为“15℃”;
——蒸气压测定温度由原来的“37.8℃”修改为“40℃”;
——根据达到最低蒸气压150kPa时的温度,划分了产品级别。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01日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及其配件投放市场与自由流通、要求等基本安全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镇燃气为气源的家用和商用燃具及配件。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16914-2003。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1691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燃具和配件标准应列出符合和支持本标准第3章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删除了“合格评定程序”;
——增加了燃具与燃气管道连接要求。
实施日期:2013年11月01日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本标准为下列需求的企业提供了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通过提高质量信用水平,兑现质量承诺,使顾客相信企业能稳定地持续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通过有效实施企业质量诚信管理,规避或降低来自企业内外部的质量信用风险。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制造型企业。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13年07月31日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
——消费品设计者、生产者、技术文件起草者或此类说明的其他编制者;
——制定消费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组织。
本标准的原则和方法与特定的产品标准中涉及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5296.1-1997。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5296.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根据我国强制性标准编写规定要求进行了编排和表述,增加了引言;
——根据GB/T 20000.2-2009要求,给出了采用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序的标示;
——删除了ISO/IEC前言和引言;
——增加了术语“消费品”;
——对术语“使用说明”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修改了产品名称的标示规定;
——增加了标明限期使用日期的补充规定;
——增加了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增加了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面积过小时使用说明的要求;
——增加了使用说明中文字高度的规定;
——修正了ISO/IEC指南37的文字高度的对应点值;
——“健康”改为“适用性”;
——增加了使用颜色的补充规定;
——修改了示例;
——明确了提供中文使用说明,并增加了有关语音的规定;
——修改了多语种说明的要求,并增加了中文使用说明的位置规定;
——增加了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对不同语种引用图示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
——增加了对内容编排的规定;
——对多项条款中的一些词语进行了修改,以便更准确、完善。
实施日期:2013年05月01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2762-2005。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276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
——增加了应用原则;
——取消了硒、铝、氟的限量规定;
——增加了锡、镍、3-氯-1、2-丙二醇及硝酸盐的限量规定;
——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由N-甲基亚硝胺和N-甲基乙硝胺调整为N-二甲基亚硝胺,并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名称修改为N-二甲基亚硝胺;
——增加了附录A;
实施日期:2013年06月01日
维修性第1部分:应用指南
本部分是维修性的应用指南,适用于产品从开始设计、开发到使用各个阶段维修性大纲的贯彻执行。GB/T 6992.2-1997描述了产品寿命周期阶段的各项任务。
为了使产品获得最佳的维修性,本部分对如何考虑维修性方面的任务提供了指南。要说明的是,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只适用于可能会长期使用的复杂产品。
对于相对简单的可维修产品,则需要通过剪裁以制定相对简单的维修性大纲,以满足不同复杂程度的产品和不同用户的要求。为了更加详细地说明如何承担维修性任务,本部分还采用了其他标准,特别是GB/T 9414标准系列,作为引用文件或工具。
由于不同企业的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会存在较大差别。编写本部分的前提是,当把产品作为一个研发项目(DI)时,由承包商从满足用户的具体要求为基本出发点来进行研发。但是许多场合,产品已经存在并只需要一点或不需要进行研发,也就是说产品是一个非研发项目(NDI),此时就不需要采用本部分所述的完整的维修性大纲。但是,当需要时仍可应用标准中规定的一些原则,通过剪裁的办法使其符合项目的需要。
标准修订状况:本部分代替GB/T 9414.1-1988和GB/T 9414.3-1988。
修订内容:本部分与GB/T 9414.1-1988和GB/T 9414.3-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标题“设备维修性导则”改为“维修性”;
——标准结构采用IEC 60300-3-10的结构,对GB/T 9414.1-1988和GB/T 9414.3-1988中的内容进行整合;
——增加了“前言”和“引言”部分内容,说明了标准修改内容和结构的调整;
——通篇“设备”改为“产品”;
——本部分的相关内容需要与IEC标准的技术内容一致,对目前尚没有与IEC标准对应的国家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正文中直接引用IEC标准;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部分内容;
——对维修性大纲的各部分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按照维修性的要素和任务,进行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按照GB/T 6992.2-1997中定义的寿命周期阶段,全面给出了产品全寿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维修性工作要点;
——增加了维修性计划和限制的内容;
——增加了维修性项目管理的内容;
——增加了维修性设计中人因工程的内容;
——增加了维修保障计划的内容。
实施日期:2013年06月01日
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供体重不大于15kg儿童使用的家用游戏围栏和类似围栏用途童床,不适用于摇篮和吊床。
本标准不适用于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上的悬挂玩具、健身玩具及类似玩具,且不适用于游戏围栏和类似童床能被转换成其他功能的安全技术要求。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实施日期:2014年05月01日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梯电动机的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规则、标志、包装及保用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乘客电梯、客货电梯、病床电梯、家用电梯及载货电梯用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凡属本系列电动机所派生的各种系列电动机也可参照执行。
标准修订状况:本标准代替GB 12974-1991。
修订内容:本标准与GB 12974-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永磁同步电动机产品内容;
——增加了IP20、IP41外壳防护等级;
——增加了IC00冷却方式;
——增加了电动机IM B35安装形式;
(支持单位:上海标准文献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