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陶勤
采用OIML国际建议提升衡器品质
文/陆陶勤
衡器作为计量产品是衡量其他产品质量的基础,其品质保障的前提——标准极为重要。自从成为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成员国,为规范市场、提升品质,我国基于OIML国际建议,开展了衡器系列标准的制修订、采标和宣传等工作,努力为我国在国际衡器市场上争得话语权。
国际法制计量衡器标准品质提升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第一台电子计价秤的引进生产,意味着我国传统的木杆秤市场已渐渐步入尾声。由于衡器属于计量器具,目前OIML制订的相关国际建议将计量器具产品的技术条件与检定规程作了合并。它的国际建议已成为当今国际上唯一的衡器通用国际标准。
作为OIML正式成员国,20多年来OIML国际建议对我国衡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OIML国际建议是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几十年经验积累的总结,也是对各种衡器的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在1949~1984年间,一直采用的是前苏联计量器具技术指标。1984年开始我国依据OIML R3国际建议,制定了JJG 1003—1984《非自动秤的准确度等级技术规范》(试行),开创了我国衡器采用国际建议的先河,其后制定的J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是根据OIML R76-1:2006《非自动衡器计量和技术测试要求》国际建议进行修改采用的。
依据OIML国际建议,我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对各类衡器制定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到目前为止已发布实施的衡器产品国家标准有:非自动衡器(见表1)、自动衡器(见表2)和称重传感器(GB/T 7551—2008《称重传感器》依据的是OIML R60:2000《称重传感器》标准,我国对应的检定规程为JJG 669—2003《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
从上述表中可看出,衡器国家标准在近10年来,从原来的衡器国家标准空白到几乎已经覆盖了OIML国际建议所涉及的衡器所有范围。
在采用国际建议、编制国内标准以及设计制造衡器时,衡器制造厂家纷纷对自己设计制造的产品计量性能进行了自我完善。
从最早的以“最大称量的百分比”为参数(如空载误差1/10 000 Max),到“以检定分度值e”为参数(如零点准确度为±0.25e);从检定项目仅包含“空秤稳定性”、“称量性能”、“灵敏度”到其后增加了“偏载性能”、“重复性”、“鉴别力”、“蠕变”和“倾斜”等项目,从单一的“误差”控制发展到“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随后检定最大允许误差”和“使用中检验最大允许误差”等方面对衡器的计量性能控制,从最早规定“使用4等砝码进行检定”到使用“不大于对衡器施加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1/3”的砝码进行检定,对衡器“电磁兼容”各项性能的具备和衡器“安全和防护”技术的完善等方面,OIML国际建议均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表1 非自动衡器
表2 自动衡器
自动衡器技术的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的检验方法上增加了“用模拟载荷装置(链码、循环链码、小车码等)模拟物料通过皮带秤的效果”的运行检验装置;按照防欺诈要求增加了“电子印封”、“掉电保护”等措施,增加了“安全性能”、“电磁兼容试验”等要求。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增加了“安全性要求”,明确了“承载器”的结构要求等;同时还对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增加了“软件”、“安装和制造”、“浪涌测试”等要求。自动分检衡器增加了“衡器需要做型式评价的条件”,衡器的“安装和制造要求”。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和自动轨道衡的标准上均增加了衡器结构和安装等方面的要求。
另,根据我国电力行业的情况,参照OIML R50-1:1997国际建议编制了“耐压式计量给煤机”的国家标准,明确了给煤机控制的准确度等级、机械结构要求、电气要求、主要零部件制作技术要求、装配技术要求、安全性能、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要求等内容。
为了适应衡器产品的应用,将最早的负荷传感器分为用于质量测量的称重传感器、力值比对和传递的测力传感器,从而使称重传感器的测量及评定方法完全不同于以往。质量测量用的称重传感器彻底脱离了以单项指标中最大误差来确定准确度的概念和评定方法,建立起全新的总误差带概念,即最大允许误差包括由非线性、滞后引起的误差和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由于温度变化对灵敏度影响所引起的误差,它对于递增和递减负荷均适用。同时,对称重传感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计算最大允许误差的参比直线、试验载荷、蠕变试验等与以前的评定方法都有所不同,目的是使称重传感器与电子衡器技术性能评定方法相适应,其实质是从为制造企业考虑的单项指标评定方法,向为用户需要考虑转变的综合性的准确度级别(或允许误差带)评定方法,体现了对称重传感器计量特性的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
我国最新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JJF 1365-2012《数字指示秤软件可信度测评方法》已于2013年1月8日实施。该规范对衡器产品上所使用的软件作出了要求并明确规定了测试和评价的方法,比目前OIML国际建议所要求的更加严格。该规范的实施不仅促使各衡器制造厂家进行规范生产,而且能进一步规范衡器市场。当今电子秤市场作弊手段众多,如:垫角法、留底数法、冲击法、缩位计价法、一键增加法、替换芯片和预埋作弊程序等,这些作弊手段中大多属于技术含量低,只要严格执法、消费者稍加留意就能方便识破。但在众多作弊行为中个别使用了高科技手段,其隐蔽性强、取证难,如预埋作弊程序,是通过一个取钥密码来获得作弊的起动程序,可做到每台作弊秤密码不同,给执法机构取证带来障碍。JJF 1365—2012的出台,从电子秤出厂前就对其可能的作弊行为进行了约束,该测评方法要求生产厂家对程序软件提供白盒测试(包含软件源代码的结构测试)或黑盒测试(软件执行代码的需求和功能性测试),其测评结果作为生产厂家防作弊可信度等级高低的评定,为消费者在选购或使用时提供参考。该测评方法的强制实施也保证了只要程序软件一有变动,就应留有痕迹,从软件的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替换芯片、专业修改软件、接触式修改软件等欺骗行为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衡器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要求国家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编制衡器产品标准体系,对各衡器产品的分类、代号及各类别中的衡器名称进行命名,明确各类别的横向和纵向关系,从而可以使衡器标准体系的建设有序有规划地开展并能确保获得良好的效果。
由于我国在国际建议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阶段均能积极参与和响应。近几年来,我国作为OIML的成员国已愈来愈体现出其重要性。如OIML正在对OIML R50国际建议《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作修改,从目前已修改到5CD版情况来看,我国在OIML国际建议中充分发挥了作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议案,并在1CD到5CD的修改过程中特别是从4CD到5CD的过程中,我国提出的很多建议被OIML所采纳。我国正准备向OIML提出申请,将OIML R50-5CD的最终定稿讨论会争取在我国召开,这将真正提升我国在OIML国际建议上的话语权,也将在世人面前展现我国衡器的实力及地位。
当然在技术规范的实施中肯定还会碰到一些不能预知的问题,如,国内电子衡器防作弊的道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坚持衡器良性发展的原则不变,衡器标准、技术规范、规程一定会越来越完善,衡器产品品质保证和市场监管也一定会越来越趋于成熟,对OIML国际建议的发展也一定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As a prerequisite to the quality assurance of weighing instruments,the standard for weighing instruments is essential since the weighing instruments are the bases to measure the quality of other products.Since China became the member of OIML,a series of standards for weighing instruments have been established base on OIML international recommendations in an effort to improve the product quality and regulate the market.Such efforts made China a more influential player in the global market of weighing instruments.
OIML;weighing instruments standard;Quality improvement
(作者单位: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