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兆成
贿赂,在古代又叫苞苴,本意是包装鱼肉等用的草袋。可见,较早的贿赂无非是送鱼肉。春秋时公孙仪在鲁国做宰相,他非常喜欢吃鱼。在他任职期间,许多人买了鱼给他送礼,可是公孙仪从来不收。公孙仪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收人家的鱼。如果我收了人家的礼,就要按人家的意愿办事,就难免要犯法,一个正直的人不该这样做。试想,如果我犯了法,就成了罪人,还能吃到鱼吗?现在爱吃鱼自己去买,不是一直可以吃到鱼吗?”
公孙仪的话,道理再简单不过,可惜后人在面对“鱼肉”时乱了方寸,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
再来看明朝的一个怪现象。后人评价明朝是与太监共天下,而太监刘瑾的名头很大,当时有人戏称京城有两个皇帝:一个是“坐帝”朱厚照,另一个是“站帝”刘瑾。
刘瑾没有什么文化,年轻时就是一个街头的泼皮无赖,实在混不下去了才自阉入宫。因为伺候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明武宗朱厚照)得当,主子当上皇帝了,奴才也跟着升迁,数次升官之后总算爬上了太监中的“一把手”——司礼监掌印太监。这掌印太监掌握着觐见皇帝的权力,凡是大臣们要拜见皇帝,都必须先过他这一关。那年头,当官的、办事的都是心眼活泛之辈,刘瑾规定怎样送,就会怎样送。官员们上京送礼的惯例是2万两,拿不出来的,就要先在京师借,然后回到地方上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有到处借债的,当然也有借不到钱挨骂的。兵科给事中周钥到京城办事,与知府赵俊的关系不错,赵知府答应借给周钥“千金”,以应付刘瑾,可临走时又变卦了。周钥“计无所措”,船到京城边“抹脖子”自杀了。
刘瑾当权,甚为骄横,奉使出差的人回来,刘瑾都要重重地索取一笔贿赂。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出京查盘钱粮,返京后刘瑾索贿,两人乖乖送,刘瑾一看,这也太少了,送礼也不能这样侮辱人格吧,于是他破口大骂,骂得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最后,还是要给这两个人小鞋穿,就说他们参劾官员失当,用150斤重的枷,将这二位枷于公生门。当时正是夏季,大雨昼夜不停,这两位就在雨中淋着。如果不是这场大雨,恐怕早就中暑死了。
虽然有大臣自杀,但皇帝没有追究,刘瑾就安然无恙。久而久之,他态度更为恶劣,骂得越凶,送礼的人也就越多,以至于官场上的大多新晋官员,几乎都向他行贿过。
刘瑾骂文官,是一种索贿方式,半是威胁,半是利诱。一边骂文官,一边给送礼的人实惠。两下越来越亲近,关系越来越好。以至于到最后,重要部门掌权者都是刘瑾的党羽,这些被骂的官员也乐意给刘瑾送礼。因为他们心中也有一笔账,只要刘瑾“不倒台”,所送的钱财总能从老百姓那里弄到,而且可能送得越多升得越快,将来捞得可能会更多。
据统计,当时的文官系统中有将近90%的官员向刘瑾行贿。刘瑾对其中甚至是一品、二品大员都肆无忌惮,想骂就骂。他骂得越凶,“收获”就越多。据报道,刘瑾最后因叛逆罪而被处死时,拥有黄金1200万盎司(折37万公斤)、白银2.59亿盎司(折805万公斤)。作为对比,当时的皇宫国库只有白银6000万盎司(折为200万公斤)。
刘瑾的结局是被处以凌迟刑,共挨了3357刀,一些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一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刘瑾的一生成也武宗,败也武宗,贪腐虽然不是他的直接死因,但骂贿的臭名满天下的确加速了他的死亡。
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就曾感言:“普遍的和过分的求官热是一大社会弊端……使行贿、钻营在全国成风,它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一个索贿试图买官的人,乐意被上级“虐待”,他反而视虐待为恩宠,而用罪恶手段换来的权力,决不会被用于正当的目的。同时,受贿就像击钟一样,击于内而声闻于外,很快就身败名裂。因此,管控好手中的权力不乱用,既是对即将成为“刘瑾式”官员的挽救,也是对官场良性生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