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中的文明曙光

2013-05-30 15:51孟广顺
参花(上) 2013年2期
关键词:蟒蛇苏丹部落

孟广顺

每一个国家在诞生与崛起之前的黎明前夜,无不有一大批将士赴汤蹈火、奋勇献身,从而用鲜血和生命换得民族的解放,也自此成为这个国家的奠基人。这些人的不朽传奇感召着世世代代的后人,为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国会议员杰姆斯,便是这样一位家喻户晓、具有传奇色彩的神话般人物。

开始于1983年的第二次苏丹内战,“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和“苏丹人民解放军”,在原政府军上校加朗等将领的率领下,与苏丹政府进行了长达23年的血战。这场内战导致一百九十万平民死亡,四百万人流离失所。直到2005年1月双方才达成和平协定给予南苏丹高度自治权,南北双方成立联合政府,南苏丹也获得了苏丹喀土穆政权副总统和三分之一的内阁席位。巴希尔继续任总统,SPLM主席加朗任第一副总统。但仅时隔两年,代表苏丹南部的加朗上校不幸于7月31日坠机身亡。当年10月南方成立以SPLM为主的自治政府,双方摩擦不断,南苏丹全体阁员退出喀土穆政府,原加朗上校的副手基尔任主席,并一举成为了南苏丹现任总统。

杰姆斯就是跟随前总统加朗上校起义的将士之一。当年像他这样为独立运动奋不顾身、征战沙场打天下的超过四百多人。而走过枪林弹雨、大难不死、活至今日的却不足八十人。因此,他和那些健在的将领们真正成为了南苏丹的开国元勋和共和国的奠基人。在南苏丹全境内,不论杰姆斯走进哪个部落和族群,黑人们都会有节奏地喊着“杰姆斯……杰姆斯……”对他竖起大拇指,或围着他手舞足蹈地唱歌跳舞,这是黑人给英雄的礼赞。正因他的人生极具传奇色彩,其所在部族视他为莫大的荣耀;而那个部落本身也像杰姆斯一样极具百般的传奇和神秘,这就是掌控着南苏丹政体的最大部族丁卡族。

丁卡族在南苏丹既是贵族,也是皇族。这个居住在白尼罗河流域的民族称自己是坚格人,属于尼格罗人种的苏丹类型,他们的语言为撒哈拉语系沙里尼罗语族中的尼罗语,与他们语言最接近的则是受他们统治的努尔族语。操着东北巴东、中南琼脂、东南博尔、西南雷克、西北阿卜耶伊“五大”方言的五百多万丁卡人,在苏丹南部尼罗河盆地沼泽四周草地和稀疏的草原森林中,形成十五万平方英里弧形的领地,从事着游牧、锄耕和渔猎,信奉着万物有灵论或基督教。而他们却是世界上身材最高、肤色最黑的民族,许多人身高都超过一米八二。每个年轻男人只要步入成年,从前额一直延伸到耳后,额头都会被刻上六道水平线,宣布他有结婚的资格。接受成年礼的男孩被带到一个住处接受长者的祝福后,仪式师会将他们带到附近的高粱地里。每个男孩在自己面前的地上挖一个小坑用来接血,仪式师用刀在男孩的前额上划一道横线。如果喊疼或动一下导致划线不直,就将遭受终身的鄙视。通过这种仪式使得男人接受锻炼,培养其自尊、独立和好战的性格。六道横线表示永恒的质问,疤痕的形状则表示不同的部落和对部落的忠诚。走在大街上,只要发现前额刻有飞龙般六道横纹的男人,不用去询问就可肯定他是丁卡人。

早在10世纪前,丁卡人就在南苏丹尼罗河沿岸生息繁衍。他们没有核心政治权威,由许多只承认首领的部落群体组成,部落内分成高度自主的小型政治单位。某些父系氏族按传统提名使鱼叉神手的男人为酋长人选,其权位很像西藏选立转世灵童那样根据复杂的神话来确定。每一个丁卡部落都会确定一种动物、鸟类、植物或者是其他符号作为自己的精神祖先与图腾。所有成员极其尊重自己的象征符,如果是一种动物,他们就不会宰杀它们或吃掉它们;如果是树或者其他植物,他们就不会将其砍伐、烧毁与破坏。整个族群之所以能统一起来,主要源于全部落通用的语言和以牧牛为主的生活方式,他们的人口与领地分布范围足以同许多小国进行抗衡。

丁卡人有着自己严格的生存法则。血族关系中错综复杂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社会里至关重要。没有家庭支撑单个丁卡人都是无法立足的,他将独自一人面对所有的危险与威胁。只有血族亲戚才会责无旁贷地彼此扶持,因为有这种确信,一旦需要大规模的武力冲突就会爆发。南苏丹百分之七十的丁卡族群统治着百分之三十左右,如同努尔族之类的其他部落。微不足道的争吵有时会发展成一场战争,这是他们真实的生活写照,但战争绝不允许在家庭内进行,一般只会在部落之间展开。有时荒唐到一个部落的牛跑到另一个部落的领地来吃草,就会引发一场大规模战争,而他们使用的武器便是水牛皮盾牌和棍子。部落里的男人一旦遇到心仪的女孩并确认她属于别的氏族,就必须先征得家人同意。家人支持才可去拜访女孩家人,以表示男方的诚恳和对女方家人的尊重,真要结婚时的聘礼则是牛,因为牛是丁卡人最宝贵的财富。内部争端的赔偿物是牛。部族人家的贫富是根据牲畜数量多少作为衡量标准的,牛是他们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丁卡人的俗语是:“后找老婆先找牛”。一个家中没有牛的男人无法娶到妻子。男子娶妻的最少数量是给女方父母十五头母牛和五头公牛。因此,他们爱牛如子。每天傍晚,丁卡人会把牛赶进圈里或拴在木桩上,然后在牛旁边点燃牛粪和杂草,升起缕缕青烟使牛免受蚊虫的叮咬。

杰姆斯便是从这样一个部落走出来的将军。他娶的第一位妻子叫苏芮。由于父亲是部落的酋长,在丁卡族中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家庭背景极其显赫,杰姆斯娶苏芮时的聘礼是一百二十头牛。而他最小的妻子瑞达,因为属于努尔族部落,无法与皇亲贵族的苏芮相比,杰姆斯用十八头牛便把黑人中较为漂亮的瑞达娶回了家。在南苏丹谁娶的妻子最多,谁就最受世人的尊重。而养牛和牛市成为乡下一种特殊职业和赚钱的方法,男方娶妻必到牛市或养牛人的家里去选牛买牛。所以,自古带动了乡村养牛业的发展和乡下人的脱贫致富。

杰姆斯作为地地道道的丁卡人,具有一米八以上的个头,眼睛向里抠抠着,努目时显出一幅凶悍的模样,但他却是个具有仁心、乐善好施的大德之人。只要他手头稍微宽裕,遇到要钱的黑人,他总是要掏腰包给予布施。而他前额上并没有少年接受成人礼时刻下的六道横纹,他的皮肤之黑在族人眼中是最正宗、最帅气、最代表着丁卡部族的。苏丹第一次内战时,他就在古巴接受军事训练。教官是越南参加过越战的一位老兵。第一天教官就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记住,枪里必须留最后一颗子弹,这颗子弹是给自己准备的。”白此,二十三年的内战他始终在子弹夹里贮存一颗子弹。他和许多南苏丹将领崇尚的是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七十年代初他们就把英文版的《毛主席语录》熟学个透彻,《论持久战》《游击战》在二十多年的内战期间派上了用场。见到我胸前佩戴着一只毛主席像章,便执意让我留给他作为纪念。

除了从毛主席语录中学到的战略战术之外,他和许多丁卡人对中国有着另一番感情,他们认为丁卡人的祖先在中国西藏。几千年前他们是西藏十二兄弟中从喜马拉雅山脉出走失散的一个分支,至今丁卡人的语言、舞蹈、装卸以及音乐与西藏人有着惊人的类似,甚至西藏某个部族人的前额上也有四道少时刻下的飞龙横纹。因此,他发誓将来有一天他必到西藏寻祖。这蓦然使我想起《圣经》犹太人出《埃及记》的故事,很具有雅哥所生十二个儿子的后代形成十二支族的意味。更令我想到了野史盛传的希特勒当年就认为,西藏康巴人是世上唯一与日耳曼人同样优秀的一支人种,所以许多欧洲女子到康巴地区为下一代寻觅优良遗传基因。但据我所知,自从远古万物均从“几”中生,由“几”生出水棉草,再生青苔,青苔生车前草,车前草生乌足草,乌足草生蝎子,再生蝴蝶、虫、鸲掇,再生出一种叫千余骨的鸟,再生斯弥虫、蠛蠓虫、颐略虫;又经过上百万年的演化,距今350万——150万年前生出猿人,猿人进化为直立人最终成为称霸地球的智人后,一直都是走出非洲丛林,向欧洲、亚洲、北美洲等世界各地扩散而去,才有了现在不同种群的人类。尚未听说过沿着长长的雅鲁藏布江和高高的喜马拉雅山从西藏走出去哪个分支,并有回流寻祖的新奇。

所以,我很惊愕丁卡人怎么会与中国西藏人有着不解之缘。除西藏昌都地区有个丁卡村之外,在所有史料上无法查到有关丁卡人与西藏人的历史渊源与关系。但杰姆斯和大部分丁卡人却认定他们与中国的西藏人是近亲。就像现在很多肯尼亚、乌干达、埃塞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的后裔或是亲族一样。这些非洲人的理由是,生于六百年前明洪武四年(1371年),卒于宣德八年(1433年),十二岁被掳入明营阉割成太监,精通航海、外交、武术,俗称“三宝太监”的世界大航海先驱郑和,奉明成祖朱棣之命率领二百四十多海船、二万七千四百名船员的庞大船队远航七下西洋,拜访了西太平洋和印度洋及非洲东部,红海、麦加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早在西方所谓的大航海时代之前便已发现美洲和大洋洲。虽然宣德八年(1433年)四月郑和船队返航至印度西海岸古里时,六十三岁的郑和因积劳成疾不幸辞世,被赐葬于南京牛首山。但七次远洋两万多人的船队,在到达非洲大陆后遇到部落战争而有的失散,不少船员便留在非洲本土融入当地社会,与土著人结婚生子。自此,非洲一些国家才有了是中国人后裔的说法,这多多少少有些可以讲得过去。但丁卡人说是西藏人的分支或后裔又从何说起?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丁卡人又为什么在许多方面有着与西藏人共同相似之处呢?丁卡村若与南苏丹丁卡人不是近族,他们又是什么关系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可爱的丁卡族对任何事物都是如此的执着。当购买他们手中的苹果时,如果一块钱一个,假若买三个,你不能一次交钱拿走,他们只认准交一块钱拿一个。这姑且当他们算不过账来。但在战争中对正义和民族意识的认知,却达到空前的地步。杰姆斯家中常年养着几位食客,其中两位是他一生中不能抛却的。一位是我们到达朱巴后派给我的名叫“大牙”的保镖,满口雪白的大牙和瘦高的个子、绿色的眼珠是他不可多得的体征。二次内战期间,他八岁找到杰姆斯说要跟随他去打仗。杰姆斯看他一眼,问他会不会以及敢不敢打枪。“大牙”瞪着绿眼珠说:“把你的枪拿给我,看我敢不敢给你一枪。”就这样,杰姆斯把他收留在了身边,二十多年跟着他南征北战,即使最危险的时候也从没有离开过杰姆斯左右。另一位是见人只会傻笑的黑人汉子WK。在一次突围失败后,大队的北方阿拉伯军人把受了伤的杰姆斯团团围住。他把所有武器收过来,让WK和“大牙”逃跑。而两人流着眼泪坚定地说要与他一块死。深夜,阿拉伯人休息后WK杀了哨兵,与大牙一起背着杰姆斯逃出了阿拉伯人的营地。因此,WK对杰姆斯来说有着救命之恩。

杰姆斯可谓是一名福将。几十年的出生入死竟只在身上留下几道弹片划破的疤痕,从没伤及致命的要害处。但其他将士可就没他这么幸运了。一些人自上战场就没能活着走出来,还有些在南部成了北方阿拉伯军人的俘虏。先关在朱巴附近建立的集中营,待接运俘虏到北方去的飞机起飞后,捆绑着双手的俘虏们全都被黑布蒙眼,打开机舱从高空被推下去活活摔死,就当他们病死在了集中营。

战争就是这般的残酷无情,双方争战不存在人道与仁德。问题是两次内战断断续续打了五十年,究竟是为什么打和为谁打?诚然,在南苏丹相当丰富的自然资源中,石油产能以及铁、铜、铬、铅、锌、钨、云母和金银等矿藏占全苏丹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八十年代初叶,南部发现石油后,争夺石油是二次内战的一个原因,但并不仅如此。与许多此前被分裂的国家一样,苏丹遭遇分裂命运也有着深刻的历史因素影响。公元前后有一部分阿拉伯人从埃塞俄比亚进入努比亚建立殖民点。阿拉伯人征服埃及后,八世纪中叶曾侵入努比亚,到十三世纪征服努比亚全境,实现了第一次统一,之后南北方纳入同一个国家的版图。1899年苏丹全境沦为英国和埃及共管的领地。二战后苏丹也开始兴起独立运动,北方的阿拉伯人希望使南北方成为统一的苏丹国。而南方的黑人则认为,当初苏丹统一是外国强加的,南方有权与北方成为平起平坐的独立国家。尤其近五十多年来,苏丹文化以北方民族宗教为主流背景,以伊斯兰文化为主体,占苏丹人口近百分之四十的阿拉伯人大多数居住在北方比较集中的地区,百分之七十的人都信奉伊斯兰教,伊斯兰文化也就成了苏丹文化的主流特征。文化及宗教信仰的巨大差异,成为了除石油以外南北交战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打仗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摆脱自古至今阿拉伯人对南部黑人的统治与奴役。

其实,早在四千年前就有原始部落居住在苏丹各地。公元前两千八百年至公元前一千年,苏丹是古埃及的一部分。公元前七百五十年努比亚人在苏丹建立了库施王国。公元6世纪苏丹进入基督教时期,从埃及传入基督教,并成为麦罗埃国家的正式宗教。到十五世纪出现了芬吉和富尔伊斯兰王国,十六世纪被并入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势力范围。英国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向苏丹扩张。1881年苏丹宗教领袖穆罕默德·艾哈迈德领导群众开展反英斗争,四年后建立了马赫迪(即“救世主”)王国。自此以后,战争就从未间断过。如果你问黑人与阿拉伯人到底有何种过节,他们的回答是:“尼罗河水干枯之日,才是与阿拉伯人的仇怨结束之时。”很难想象黑人与阿拉伯人之间竟有着如此深重的民族仇恨。

在几十年的征战中,杰姆斯没死在战场上,却差点死在蟒蛇的腹中。南苏丹过于原始的森林和草原滋生着多种异物,蟒蛇便是非洲的特产之一。他带领队伍在一次行军中,所有人都看到五百米外竟有一只巨蟒把头伸悬在了半空里,足有十层楼高。据他说那蟒蛇有五十米长,五十公分粗,后半身二十米拖在地上,前三十米悬在半空,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大的蟒蛇。当时,所有人都吓出一身冷汗,不敢惊扰它,他率队赶忙转向另一方向。看着他们离开,那蟒蛇便自动匍匐下身子嗖嗖地溜走了。至今那条巨蟒还在南苏丹境内,只是丛林覆盖着原野,不知它活动在什么地方。再一次是他在南北方交界处的一座高山上打仗时,夜间发现山顶总有个耀眼发光的物体。他派第一批战士上去察看,结果三个战士被守候在上山路口的蟒蛇吞吃了。因为所有黑人信仰泛灵论,相信万物有灵,蟒蛇具有天生灵性,不敢前去捕杀。第二次他亲自带人避开路口蟒蛇从背后上山,用沙子把发光物体层层盖住,不久那蟒蛇便自动离开了山道。待他和士兵们取下足球大小的发光体、以五千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法国商人后,才知道原来那是世间难得的巨大夜明珠。而巨额美金则充当了战争期间的军费支出。

当然,杰姆斯有位朋友同样得到了一颗夜明珠,只不过比他发现的那颗小一些。他的那位朋友上山前,发现山下路口也有一条巨蟒守候着。于是利益驱使那位朋友带着人和枪把巨蟒杀掉了。这颗夜明珠让那位朋友获得了两千万美元的丰厚收益,但未出一个月,那人乘坐飞机前往埃塞时莫名其妙地坠机身亡了。杰姆斯坚信蟒蛇是夜明珠的守护神,不应杀掉它。

现在,战争已停止,南北双方正在和谈。南苏丹正走上和平之路。杰姆斯说将来他还会到全国各地去寻找如同夜明珠之类的瑰宝。也许和平年代,他可能会再次创造和书写出新的不朽传奇。

(责任编辑 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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