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诚
2013年1月中下旬,正当各省的“两会”正在召开之际,一个名叫黄玉彪的湖南邵阳籍民营企业家在网上发帖自曝:在此前的邵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活动中,他以“千元一票”的价格,共花费了32万多元向有投票权的数百名邵阳市人大代表购买选票,但因“钱送得不够多”而落选。目前,湖南省相关部门已介入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自2002年前后,一大批民营企业家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纷纷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现象自此成为公共话题。
作为一个迅速成长起来、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新兴社会阶层,民营企业家群体在迎来了长达了10多年的“参政的春天”之后,现在处于一个什么情况,又给我国政治生态带来何种影响,似乎也到了一个值得作阶段性梳理和总结的时候了。
近年来,媒体陆续披露了大量的相似案例。2007年11月,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在选举市人大代表时,同样也爆出贿选丑闻: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祁东县的多名私企老板各自向有投票权的数百名县人大代表封了 “红包”,但仍有人落选。
问题不在于“参与渠道不畅”,而在于民营企业家群体内部没有整合出整个阶层的利益代言人,无法反映和满足其整个阶层的利益和诉求。换言之,现在不少地方的民企老板虽然当选了人大代表,但他们是“各自为战”,仅仅是反映和代表自己所在企业的利益和诉求,而不是寻求所在阶层的利益最大化。
早在2000年,山西运城撤地设市并举行第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其辖下的县级市河津市在选举运城市人大代表时,便发生了一桩怪事:由运城市委推荐的6个市直候选人中有5人落选,而由代表联名推荐的12名候选人中却有11人当选。后经调查发现,这12名“代表联名推荐”产生的候选人中有七八位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为了能成功当选,他们给许多人大代表送钱、送物。
2009年,曾任安徽巢湖市市委书记的周光全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周的受贿名单中,有两个安徽知名的企业家(何帮喜、徐顶峰)的名字格外醒目,他们均是省人大代表。两人正是靠向周光全多次行贿,才得以当选省人大代表的。甚至在周光全案发落马后,两人的人大代表资格仍未被罢免。
事实上,翻开近年来落马的市厅级和省部级高官的“贪腐档案”,不难发现,在上述中高级干部受贿情节中,通常会包括:帮助某一位或几位民营企业家成为人大代表,并收受对方的贿赂。
“民营企业家热衷于竞选人大代表,甚至为此不惜代价、铤而走险,贿选选举人或者主要官员,这其实是民营企业家的一种生存策略,希望借助于‘人大代表这顶帽子来为其企业发展谋取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对《南风窗》记者说,尽管企业家参政的动机多种多样,但试图“运用政治资源来为其生存和发展寻求政治上的保护”则是他们共同的、最核心的动机和诉求。
这在一些行政效能低下、政府运作不规范的地区尤其如此。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系统的执法人员到企业“吃喝卡拿”、动辄罚款、百般刁难的现象甚为严重。但如果企业负责人是人大代表,这些行政执法者多不敢胡作非为,因为人大代表可以直接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甚至可以联合其他代表在“两会”召开期间对某些政府部门的头头脑脑们进行质询。
所以,在企业家热衷于参政的背后,其实折射出他们焦灼而复杂的心态:希望能当选人大代表,但对自己是否能入选又没有把握。为了增加胜算的筹码,只得对能掌握自己政治命运的“守门人”—具有提名权的重要官员以及具有投票权的下级人大代表大肆行贿,希望用这种“越轨”的方式来占据竞争优势。
表面看来,这似乎反映了民营企业家群体面临着逼仄狭窄的政治参与渠道和空间。按照常理,如果能有较为通畅的正式参与渠道,如果有公开、透明、公平的选举机制,恐怕没有人愿意会动歪脑筋、花大钱去“买票”。这也正是近10年来不少人鼓吹“拓宽民营企业家参政空间”的最响亮的理由。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统计各级人大代表的结构构成可发现,民营企业家并非政治结构中的弱势群体。在很多地方的省市人大代表构成上,民营企业家群体往往都占据20%~30%左右的名额,属于仅次于官员群体的最大“得利者”。
以湖南邵阳为例。本刊记者统计发现,邵阳市选举的最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共有76人(含省直接提名的代表),而民营企业家就占据了“半壁江山”(38席),其人数甚至超过了官员群体。可见,民营企业家在参政空间上,至少在竞选人大代表上,并不存在着所谓参政“困境”或劣势。
所以,问题不在于“参与渠道不畅”,而在于民营企业家群体内部没有整合出整个阶层的利益代言人,无法反映和满足其整个阶层的利益和诉求。换言之,现在不少地方的民企老板虽然当选了人大代表,但他们是“各自为战”,仅仅是反映和代表自己所在企业的利益和诉求,而不是寻求所在阶层的利益最大化。
本刊记者在邵阳采访时获悉,在前不久选举省人大代表时,邵阳市下辖的某县有3名私企老板参与角逐竞选,为了使自己能够胜出,他们采取了互相攻击的战术,在网上大肆散布竞争对手的负面消息,结果3人均落选。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春福教授曾对浙江的民企业主们做过相关问卷调查,当被问及在“人大、政协、党组织中的民营企业家代表能否代表自己权益”时,只有15.4%的调查对象认为“能够代表”,33.8%认为“能部分代表”,高达50.8%的人认为“不能代表”。对于“善于抱团”的浙商尚且如此,其他地区的企业家间的心理信任度和利益互享度就可想而知了。
同样,那些获得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企业多是在当地规模较大、上缴利润较多、影响力较大的大型民营企业。更多的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只能去角逐县、市级人大代表或者根本无力竞争。谁来代表这类群体的利益?温州的做法颇有启发性,他们推举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负责人周德文为省人大代表,作为他们的“代言人”,为整个群体发声。
贿选事件引人关注,还源自于外界的另一种担忧:掌握有巨大财富实力和话语权的民营企业家阶层,在参与我国政治生活中,是否会导致“金钱政治”盛行?这种担忧,不无道理。据黄玉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邵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当选的代表有多人行贿。另一位民企老总候选人也称,他曾安排自己的手下给5个县区代表团送了23.5万元,结果他同样也落选了。截至本刊发稿时,湖南方面仍未公布对此事件的调查结果。
本刊记者在邵阳采访时,多名落选的代表已避而不谈此前的“贿选”之事。邵阳市下辖的邵东县一位县人大代表对本刊记者说,“贿选”的事情并非此次选省人大代表时才出现,去年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就开始出现这种事情,只是没有人站出来爆料而已,“花钱买代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谁愿意说。”同属邵阳市的隆回县也有人大代表证实了此事。
我国的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乡镇和县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而市、省、全国人大代表则是分别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比如:县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市人大代表,然后,市人大代表再投票选举省人大代表,以此类推。
据上述人士分析,“贿选”个案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最基层的选举中首先出现了问题。比如,看似不起眼的村干部选举。现在有些地方都是“富人治村”、“能人治村”,一些私企小老板为了当选村干部,开始用实物、金钱或者其他承诺(帮办理低保)来笼络选民。这股风气遂开始向上蔓延、渗透。
“有人花了10来万才当上县人大代表,等到轮到他投票选市人大代表时,一定会想方设法把此前的‘投资成本收回来。同样,市人大代表在选举省人大代表时,也有此种心理。”上述邵东县人大代表对记者说,在他们代表小组投票选市人大代表时,有位候选人给每人仅封了100元红包,同组的人都认为“太少了”,一起嚷嚷:“不选他”,因为当地的“行情”是每人200元为“起步线”。而该县有360余名县人大代表,若都给红包,不是一笔小数目。
直接送钱(购物卡)这种赤裸裸的方式是最近两年才流行起来的。此前,“贿选”的手法更隐晦一些。5年前,隆回县一位私企老板在竞选省人大代表时,给那些有投票权的市人大代表送上的是用黄金锻铸的毛主席像章。他结识一些重要官员的做法也很特别,直接递上去一张自己的特制的名片—名片也是用黄金做成的。
浙江工商大学王春福教授称,在现实生活中,个别民营企业家参与政治,最初是通过建立个人联系来实现的,这种个人单线联系的方式是隐蔽的和难以控制的,极容易堕落为权力和金钱的交易,表现为:他们的政治参与不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而是采用贿赂人大代表争取选票,用重金拉拢腐蚀干部搞权钱交易;利用转轨过程中的漏洞大搞腐败,猎取政治资本,谋取个人利益等。这种不规范手段参与政治,既损害了本阶层的形象,也损害了社会公正和政府的廉洁形象。
浙江大学政治学系郎友兴博士则提醒,执政党和现有的体制在向先富群体敞开参政议政的大门、“吸纳”先富群体的同时,还应注意政治参与在各阶层中的公平与公正性。毕竟,平等的政治参与权才是政治系统汲取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