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

2013-05-30 06:06刘明生
职教论坛 2013年12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相关者

刘明生 王 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高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也需要大力推进高职院校课程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的衔接,这个衔接面临三个问题,一是职业资格体系和高职课程是否有融通的必要性,是将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直接引入高职课程之中,还是对现有的职业资格标准进行高职双证课程的再开发。二是都有哪些主要因素影响对职业资格标准进行高职双证课程的再开发效果。三是如何对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进行再开发。

一、职业资格体系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的五条理由

第一,两者目标不同。职业资格体系开发目标是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管理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1]。而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的目标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职课程需求,提高高职学习者综合职业能力和学习者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两者服务对象不同。职业资格体系开发的服务对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各级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及劳动者。而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高职学习者。

第三,两者开发内容不同,职业资格体系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据《劳动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高职双证课程体系开发则必须满足社会需求和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两个方面的课程诉求,在满足社会需求方面,高职双证课程需要运用科学的职业资格研究方法进行职业分析,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确定课程门类,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原则确立课程结构,依据职业成长的逻辑规律排列课程序列[2];在满足人的可持续发展方面,要从促进人的整体性发展和有效性发展方面选择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要从促进人的持续学习能力、持续生活能力和持续工作能力方面选择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3],要采用便于学习者自主学习的课业方式组织课程内容。

第四,两者实施的环境及设备要求不同。职业资格体系的实施要求有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备,而高职双证课程的实施则限于高职院校经济条件及学习者学习特征,不能够完全采用实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备,相反,在有些专业领域,比如高速铁道技术专业和一些化工类专业,仿真的实训环境和设备也许能够获取更好的效果。

第五,两者的评价模式不同。职业资格体系主要由统一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为主,由各省劳动保障部门指定专门机构组织鉴定工作。高职双证课程的评价模式则要坚持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只是其中的一项评价方式。

鉴于以上分析,如果高职教育不对职业资格体系进行高职双证课程的再开发,而是采用拿来主义的观点,直接将用于职业培训机构的职业资格体系应用于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毫无疑问会使高职学习者进行重复学习和重复考证,增加学习者的学习负担和经济负担。

二、影响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的三个因素

要将职业资格体系融入高职双证课程之中,首先需要厘清主要有哪些关键因素会影响两者的融通。在大多数高职专业课程教学中,为了提高职业资格的通过率,往往采用拿来主义,直接将相关职业资格领域的培训课程引入课堂,按照培训课程的要求教授高职学习者,这样确实提高了高职学习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几率,但是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即,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能满足相关职业领域的岗位技能需求,难于和相应的职业岗位进行零距离对接。这也是进行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的一个关键原因。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成因是现有职业资格具有滞后性,不能完全满足职业岗位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需求。其次,要进行职业资格体系高职双证课程的再开发,还需要厘清开发主体,解决“谁来开发”的问题。再次是需要解决“如何开发”的问题。

(一)职业资格体系的滞后性问题——解决“开发什么”的问题

我国的职业资格体系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开发的,这个开发过程首先需要由专家工作组进行职业调查和职业分析,召开标准制定研讨会,编写初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技术初审、修订,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终审,然后进行再修订,再到该职业资格的出版发行,这一程序需要至少半年到两年的时间,在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所发布的职业资格标准的滞后性是毫无疑问的。此外,高职教育本身也具有滞后性,一个学习者完成学制内的高职教育,往往需要2-4年的时间,如果高职课程直接引进原本滞后的职业资格进行教学,而不是随着行业企业生产一线技术的升级及时更新,则2-4年之后培养出来的高职毕业生很难满足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的技术需求。不仅如此,高职学习者学习掌握一门技术技能,也需要一个再现、重组、迁移、应用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加大了职业资格体系的滞后性。

(二)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主体——解决“谁来开发”的问题

由于职业资格开发和高职双证课程中职业资格开发的目标和服务对象不同,因此,两者开发主体选择就不同,在职业资格开发中,参与国家职业资格开发的主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家工作组编制,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初审、终审后修订颁布。而进入高职双证课程中的职业资格,则必须符合课程目标和服务对象转换带来的利益相关者的转换,其开发主体也必须随之转换、补充。

(三)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策略——解决“如何开发”的问题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我国职业资格体系有一套完整的开发程序、步骤和方法,但是一旦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的职业资格体系引进高职双证课程之中,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必须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工作领域开发的职业资格,按照高职课程的特点和课程要求,从学习者的学习领域进行再开发,这个开发目的、开发程序、步骤和方法也要随之改变。

三、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策略

(一)职业资格体系的滞后性的解决策略

解决职业资格体系滞后性问题需要有三个主要策略:1.对原有职业资格的效用研究,即原有职业资格对相关职业领域职业活动和高职相关专业领域学习活动满足度的一种判断和测评。对原有职业资格效用研究有两个目的,一是判断和检测原有职业资格是否能够满足相关职业领域职业活动的需求,二是判断和检测原有职业资格是否能够满足高职相关专业领域学习活动的需求。2.对原有职业资格的内容研究,即对原有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测评。一是检测原有职业资格标准是否满足现实职业活动的要求,二是检测高职双证课程目标是否涵盖了职业能力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知识、技能、道德、情感和态度等成分,是否标明课程学习应达到的课程目标等级,职业能力表述和职业实践是否具有直接的、密切的联系等。3.对职业资格的发展预测研究,这个预测研究主要侧重于从高职课程的角度进行职业资格发展预测研究,其目的有三,一是将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的新职业及其职业资格的最新要求与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直接联系起来,融入双证课程之中,二是由高职双证课程开发部门直接通过关注社会职业发展及职业需求,对未来职业进行教育的前瞻性预测,三是对那些行业企业生产一线职业人已经具备了的,但是还没有通过双证课程明确确定的能力引入课程[4]。

(二)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主体问题的解决策略

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主体不仅仅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职业资格开发专家工作组,而是指职业资格进入高职双证课程之中后,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的职业资格进行的双证课程视角的再开发,这个再开发不仅涉及到职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还涉及到双证课程学习领域的职业资格,不仅包括职业资格的效用研究,还包括职业资格的内容研究和职业资格的发展预测研究。因此,分析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主体问题,就要先分析职业资格标准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的利益相关者,即那些能够确认影响职业资格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目标实现或被职业资格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目标实现所影响的群体或个人。根据掌握职业资格高职双证课程开发决策权的主动与被动关系,可以将职业资格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利益相关者分为主动利益相关者和被动利益相关者。主动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直接影响职业资格标准高职课程开发目标实现的利益群体。主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者和相关专家、行业企业实践专家。被动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被职业资格高职双证课程开发目标实现所影响的利益群体,主要有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专家、高职学习者、高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政府、民办高职院校出资人、学习者家长、当地社区和社会公众等。两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群体作为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开发主体,其工作职责既有合作,又有分工和侧重,比如,主动利益相关者群体要主要侧重从职业领域对原有职业资格进行效用研究、内容研究和发展预测研究,被动利益相关者则侧重从双证课程的学习领域,将经过主动利益相关者群体检测、研究过的职业资格体系融通到高职双证课程之中。与此同时,两种利益相关者群体还需要共同协作,及时表达本群体的课程需求。

(三)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策略

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策略主要包括五个问题,确定开发目标、开发主体、开发内容、开发路径和开发方法。

1.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目标是将原有的职业资格体系经过科学的职业资格效用研究、职业资格内容研究和职业资格发展预测研究,解决原有职业资格体系存在的滞后性问题,并将新开发的、科学的职业资格体系融通到高职双证课程之中,以适应行业企业生产一线职业活动的需求,以及高职双证课程学习者学习的课程需求。

2.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主体在上文中已经解决,在开发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行业企业实践专家的选聘工作,要有一定的标准,比如,要聘请相应职业领域一线技术骨干、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为宜。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可有少数工程师、部门技术主管。具有在自己的职业领域里不断地继续学习、专业进修的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乐于与人合作,善于听取他人意见。专家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不会相互影响等等。

3.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对职业资格滞后性问题的解决策略,这一部分又包括职业资格效用研究、职业资格内容研究和职业资格发展预测研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上文。第二部分是对高职双证课程的研究,这一部分主要解决的是经过第一部分从职业领域研究视角开发出来的、科学的职业资格体系,是否能够融通到高职双证课程的问题,是否能够满足学习领域的职业资格需求问题。

4.根据以上分析,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步骤如图1所示。

图1 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步骤图

5.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方法主要包括实践专家研讨会、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工作领域、职责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以及职业资格的学习领域转换等方法。职业资格体系的高职双证课程再开发的第一个阶段,要通过实践专家研讨会对原有职业资格效用、内容以及职业资格发展预测进行研究,同时也可以通过实践专家研讨会对职业领域的典型工作任务、工作领域、职责任务和职业能力进行分析,这一环节要以开发主体的主动利益相关者群体为主,其他课程开发主体为辅。第二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已经研究、开发过的职业资格体系引入到学习领域之中,采用课程化的语言进行描述,实现职业资格由职业领域到学习领域的转换,在这一阶段,则主要以开发主体的被动利益相关者群体为主,其他课程开发主体为辅。但是在这两个课程开发阶段,最好都有这两个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参与,以保障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课程诉求的表达。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d/mzxzy/201012/20101200118421.shtml,2012-10-22.

[2]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2-3.

[3]黄尧.职业教育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19-120.

[4]赵志群.德国与课程开发有关的职业资格研究[J].职教通讯:2005(0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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