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宗教接纳的层次性分析

2013-05-28 06:43李木柳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层次大学生

李木柳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大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人数的逐渐增多,呈现出对宗教不同程度的接纳。本文从概念上辨析了大学生宗教接纳与宗教信仰的相互关系,分析了大学生宗教接纳的层次性,即认知关注(望教)、情感接纳(亲教)、精神皈依(慕道)的过程,并根据大学生宗教接纳所处的层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为高校宗教教育提供了思维路径。

[关键词]宗教接纳 层次 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030-05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宗教热”在大学校园中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电出现了“青年宗教热”现象。不仅出现了不少“望教者”、宗教文化追随者,甚至部分大学生成了皈依宗教的慕道者。大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人数逐渐增多,呈现出对宗教不同程度的接纳,这已成为影响马克思主义在我国传播的潜在因素,也给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挑战。

一、宗教接纳与宗教信仰

宗教接纳和宗教信仰两者之间既互相区别,又相互联系。从概念上辨析大学生宗教接纳与宗教信

仰及相互关系是高校正确开展宗教管理疏导工作的前提。当前部分学者对大学生宗教问题的研究,存在着给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轻易贴上“宗教信仰”标签的误区,而忽视了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在宗教接纳程度上的层次之分。把“触教”的大学生笼统归纳为“信仰”状况加以管理,会影响大学生宗教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这是一个需要加以关注和厘清的问题。

信仰最初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辞海》的定义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信仰最初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德国社会学家G·西美尔认为,“信仰最初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出现的”,后来信仰还渗透了神与人的关系。它们本来是在“丝毫未受宗教影响的情况下产生的,作为个体之间的一种纯粹精神关系的形式,后来在宗教信仰中表现得十分纯粹、十分抽象”。这种渗透了神与人关系的宗教信仰是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一定义包含的意思是:第一,宗教信仰是一种相信的心理状态,即“极度相信”;第二,强调了宗教信仰的行为特征,信仰显然是一种由内省产生的现象;第三,注重整体性思维,把宗教信仰看成知、情、意、行的高度统一。因此,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信条、教规及礼仪中,并用来规范和指导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修行。它属于一种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是人对社会现实的一种幻想的反映,又是人类对自身存在与客观世界整体认识的反应。

在《现代汉语词典》有关接纳的定义是:接受(个人或团体参加组织、参加活动等)。接纳是关于对事物客体及其体认者相互关系的范畴,是人们对事物接受中表现出自我体认和自我确认的态度、行为。宗教接纳是指个体对宗教以及宗教所具特征所持的一种积极的态度,在心理与行为上表征出认同宗教的趋向。宗教接纳这一定义包含几层意思。第一,宗教接纳是一种对宗教体认的关注、接近、认可意愿的心理意向;第二,人们接受宗教的知、情、意、行的过程都表现为接纳活动,既有情感的关注,也包括了“内省”、“智力的判断”,以及感性、理性的交互融合;第三,接纳宗教因其肯定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因人的个人条件、文化修养、历史经历、思想水平、地方风俗等因素,而出现不同的接纳程度,有的感性成分高于理性的追求,有的更多表现为认知层面了解宗教文化,有的在意志(信仰)层面追求宗教精神世界,具有宗教信徒的信仰特征。

接纳是信仰的前提和条件。宗教信仰源于宗教倾向的产生。宗教接纳是一种复合的心理状态,本身包含有认知的、逻辑的、理性的,以及情感的、生命的、感伤的、虚幻的成分。所有这些成分大致上可归结为认知、情感、意志三个层面。宗教信仰的形成是在宗教接纳过程中认知与情感交互作用,引起人们宗教心灵世界的微妙而复杂反应,能够使人有序而渐进地进入神意的世界,实现人的宗教信仰与宗教追求的过程。因此,宗教信仰形成过程是宗教的低度接纳最终走向高度接纳的皈依过程,宗教活动参与者在关注宗教文化、接近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等等知、情、意、行的交叉融合、浑然一体的过程中,当在适当的境遇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由表面的接纳上升为更深层次的精神皈依,实现“渐变”和“突变”的转化。

接纳并不一定必然导致信仰。把宗教教义内化为自身观念,并规范和指导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修行,靠的是神圣的情感和意志因素。没有情感与意志的精神统一,仅停留在认知层面的个体,并不会以宗教教义、教规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宗教信仰的形成,是需要经过一番研究和慎思之后,通过有意识的追求而获得的。多数有宗教倾向的人仍具有较大的可变性,倾向于宗教信仰不等于已经有了宗教信仰或认可了某个宗教团体,接近宗教存在着在行为表达上与信仰宗教之间的不一致状况,他们往往因满足好奇或寻找心灵寄托而接近宗教。只有有选择、有取向、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自身“内省”、“智力判断”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才能使宗教信仰的形成具有潜在可能。

通过对宗教接纳与宗教信仰两者的概念辨析,我们可以从中明晰地看到,不应简单将大学生参与宗教活动视为宗教信仰。判断宗教活动参与者是否具有宗教信仰,主要看是否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对宗教虔诚相信的心理状态,即“极度相信”;第二,由内省产生的执着追求;第三,知、情、意、行的高度统一。大部分所谓的“信教”学生对宗教信仰认识不足,宗教信仰行为特征不突出,在社会生活等方面并没有严格按照宗教的仪式、规范、理念行事,宗教在道德、人际交往和人生追求等方面对信教大学生的规范、调整作用不明显。可以说大部分信教大学生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宗教信徒的信仰特征。因此,大学生宗教参与的活动更多应归于宗教接纳认知或情感层面,表现出现程度不同的接纳状态,或侧重感性成分,或侧重理性成分,少数学生则上升为意志(信仰)层面。对此需要对这些信教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疏导。

二、大学生宗教接纳的层次分析

感性、理性和信仰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三个要素,或者说是它的三个维度。需要的满足是由低到高的过渡,主要有突变和渐变两种形式,不同社会需要的更替和需要的个体满足或外化既是一个渐进过程,又存在着突变或格式塔变换。宗教接纳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大学在宗教参与活动中表现出现程度不同的接纳状态,具有层次性。因此,对待大学生宗教接纳应从认知关注(望教)、情感接纳(亲教)、精神皈依(慕道)等三个方面进行层次分析。

(一)认知关注——望教

人对事物的接受起先源于对事物的认知。宗教接纳的初始阶段是宗教的认知关注,即对宗教观念的结构和宗教经验的习得和传达,属于宗教认知层面上的接纳,这种接纳是走向超验信仰的通道。参与宗教认知的最初形成的宗教观念或明晰深刻或朦胧模糊。改革开放使大学生具有了不同以往的开放意识,不愿意循规蹈矩,而愿意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用自己的亲自实践去体验,乐意去直接接触体验新鲜事物。大多数学生认为宗教是人类普遍的文化现象,正抱着文化宽容的心态对待宗教文化。宗教经典教义、宗教文化艺术魅力、宗教仪式活动、宗教信徒生活方式等,对大学生好奇心具有诱惑和吸引力。三大宗教的历史悠久,而且都有着一定的神话传说等作为依托,那种对天堂、极乐世界的美好描绘,让人产生接近的需求。同时,作为文化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宗教文学作品、宗教色彩的建筑雕塑艺术、曲折的故事及大量的诗歌等,使不少大学生对宗教产生浓厚的兴趣,试图接近和了解宗教。而一当他们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就会失去好奇的动力,一般青年在受礼的一年半载后,仍能坚持上教堂参加活动的青年信徒不足半数。大部分大学生对宗教的关注只是了解,并不是入教就已经满足好奇心了。调查显示,对“如果你不是,你觉得你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宗教信徒”的回答,几乎没有人说自己将来“会”,38%明确表示“不会”,少数人没有回答,而超过半数的人选择“很难说”。他们可以从各种角度去认识另一种文化,去欣赏它,却不会盲目地追随它、信仰它。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对宗教的认知关注,也给大学生参与宗教活动并选择宗教信仰提供了契机,部分大学生在融信仰、社会活动和文化于一体的宗教活动中,探索宗教世界的奥秘,从而逐渐皈依宗教。

(二)情感接纳——亲教

从认知关注走向宗教的情感唤醒,这是宗教接纳的另一个阶段。宗教认知是宗教信仰建立的初始,个人特定的宗教情感接纳则是宗教信仰建立的关键要素。认知和情感紧紧结合在一起,认知促成情感,情感影响认知。情感作为人类经历的一种最普遍、最重要的心理体验,是经历某些特定事情之后产生的自然精神反应。宗教情感的产生源于人参与宗教认知活动之后,在这其中,人有时会获得一种奇特的宗教体验。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中说,思维是贯彻着“互渗率”的,就是认知中渗杂着大量的情感,无论理性思维如何发达,人类早期的情感、认知乃至活动的痕迹会作为集体无意识永远积淀在我们的心理的深处。正如荣格所说的,宗教心理是成人生活中的儿童式的依赖和寻求保护的感情。大学生或是出于对某种文化的兴趣,或是受到身边教徒的感染,或多或少地接触到了一些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对宗教的距离感消失了,神秘感、好奇感产生了。这时,如果再遭遇特殊的心境和机遇,比如,当面临学习和生活的困扰时,当苦苦追寻生命的价值时,观摩了宗教仪式,聆听了信教见证,研读了宗教经文,接受了传道带领,亲自感受了宗教的观念和氛围,就极有可能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强烈震撼,往往对宗教产生亲近之情。当大学生在宗教活动中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之时,会对宗教产生敬畏感、惊异感、负罪感、依赖感、神秘感、期待感、虔诚感等多种感受。这种宗教情感就会影响大学生的思维和行动,会对超自然客体即虚幻的客体产生倾向性。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成为他们信仰宗教的潜在诱因。处在情感接纳阶段的大学生,思想正趋于成熟,但情感不稳定,起伏比较大,容易诱发他们在迷茫困惑时选择宗教作为心灵的慰藉。

(三)精神皈依——慕道

宗教皈依是一个动态性的变化过程,由对宗教认知和情感产生倾向性,走向精神上对宗教的皈依。精神皈依阶段,即宗教仰信阶段,是宗教的高度接纳层次,处于此阶段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宗教信仰不仅包括人们的情感,而且还包括人们的观念而成为信仰核,这种内核规定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的倾向性。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宗教信仰的形成离不开精神成熟的心理特征与宗教成熟以及“自我实现”的愿望与宗教神秘主义形成高度的融合。大学生的独特角色定位和自我期望,使其在精神上和心理上与宗教保持距离。皈依宗教需要历经灵与肉的洗涤,人为了进人神意世界的宗教实践活动以及宗教体验的获得,即达到与终极存在者的合一,以自我的有限性融会在终极存在者的无限性之中。这种合一是以忘我为前提,必须在自我异化的基础上实现。人必须放弃自我、自我意识和自我的存在性。要想在人的精神世界、灵的世界中消除人的自主意识、消除“独有”的自我并非易事。但少数部分大学生力图将灵的世界、内心世界同神的世界联系起来,融为一体,对宗教高度融合、高度接纳之时,从而在产生对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笃信和膜拜基础上形成神话世界体系,走上皈依宗教的“慕道”之路。这些大学生在宗教信仰中存在着对理性的追求且远远高于对于感性成分的追求。他们都是带着对人生问题的形而上的思考,去触摸宗教的。而宗教提供的答案,正好给他们以“合理”解释,使他们对宗教的态度由长期教育而形成的排斥,到耳濡目染而产生的暧昧,最终到世界观改变而确立的信仰。在他们的皈依决定中,往往蕴涵着认知与情感、理性与感性、经验与判断等层层密密、难解难分的庞杂因素,经历的皈依时间更长,内心深处的挣扎与斗争也更激烈。正因为此,他们的信仰一般显现得更内在、更深沉,较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不易为他人的说教所影响,不易随外界的变化而改变。

三、大学生宗教接纳层次分析的意义

(一)关注大学生宗教认知需求

宗教观的教育,从根本上说属于人文素养的领域。人文素养是指做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和基本态度。而人文素养的积聚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宗教观教育的“缺失”短时间内似乎觉察不出什么影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可能因累积效应而出现问题。当前部分大学生信仰宗教,但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宗教知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知之甚少,很容易被邪教或迷信所俘虏。在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复杂多变的世界局势与宗教密切相关,只有深刻地认识宗教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在高校中对大学生进行适当的宗教学及宗教知识教育,了解宗教文化知识、宗教政策与宗教法规等,使大学生通过对宗教学及宗教知识的学习,了解宗教是世界文化的历史宝库,蕴含着人类社会无穷的精神财富,从而深入地理解和诠释宗教的文化内涵,这既可以消除对宗教的神秘感,又可以理性地看待宗教和文化现象。同时,高校要持续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让他们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思想,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感受马克思主义强大的理论魅力和说服力。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中,要着重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起源、社会功能和发展规律;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中,要着重引导学生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中,要着重从国史、国情方面回顾帝国主义列强利用宗教文化渗透的史实,引导学生了解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是符合历史的逻辑选择;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要着重引导学生提高学法和守法的法律精神,自觉履行与宗教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另外,还可通过“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宗教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让他们学会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地看待宗教与宗教活动,从而真正了解宗教,认清宗教的本质,消除他们对宗教认识的神秘感,增强精神信仰的选择能力、自觉性,冷静地进行信仰的思考和选择。

(二)关注大学生情感关怀需求

在当今大学校园中,人际关系的复杂化,情感交流场的缺失,竞争压力的激烈化,使得大学生经受现实的独立孤单,他们渴望找到获得安全感、意义感和团体感的群体。社会学家伯格曾用“飘荡心灵”(homelessmind)来形容现代化进程中人们所产生的那种难以安身立命、无所依属的“疏离”与“飘荡”感。在大学生所获得的社会支持的比较中,物质支持最多,其次为信息支持、陪伴支持,情绪支持最少,而大学生则对陪伴支持和情绪支持最为看重。而宗教正是由于其信仰群体集结着的特有的人情张力,使那些孤独的人找到了伙伴,找到了共同语言,也找到了心灵的寄托,从而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大学生宗教信仰中所包涵的不仅仅是神秘的宗教经验,还集结着他们对世俗生活的许多需求和渴望。但同时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人文关怀的缺失,学校在管理模式上重管理、轻关爱,漠视学生的情感需求的现实。当学生的情感需求得不到现实的关照,他们就会把希望寄托在通过依附宗教找到慰籍在。思想政治教育是生命世界之间对话与交往的过程,只有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关注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尊重和生命存在的关爱,促成人的生命发展和提升人的生命价值,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敞开的才不会是一个符号化和数字化的抽象世界,而是一个时时刻刻与之交流的现实的人性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从认知向情感转换是关注大学生情感关怀需求的积极回应。为此,应选择情感体验切入的方式让对象“身临其境”,在触景生情中寻找直接感受,培养自我意识,促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让每一个大学生真切感受到教育者的关怀和同学问的关爱。这不仅满足了大学生对社会支持和归属的需要,还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与生存的精神力量。重视情感教育,就要将抽象化为具体,将结论化为过程,将理性判断化为直觉判断,以情生情,以情动人,自我感化,助人感化,强化和放大情感的育人功能,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人际互动氛围,把握生存意义和价值选择。

(三)关注大学生宗教信仰选择

当前随着社会信仰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有的人信仰逐渐坚定,有的人信仰日渐淡化,还有一部分人的信仰转移了。面对大学生皈依宗教的现象,我们应该尊重大学生宗教徒的信仰选择。凡是存在的就有其存在的理由。人的主要动机是要揭示出自己生存的意义,而人生的意义离不开信仰。人能够献身于某一目的、某一理想或超越自身的力量,是人追求生命过程中完善的表现。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个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不能简单对待。信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寄托和追求,信仰和不信仰宗教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依法保护。对于有宗教信仰的大学生,不可以采取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要尊重其对宗教信仰的选择,不能因为他们有宗教信仰就歧视他们。不可否认的是,不少大学生精神皈依宗教,是受市场经济和改革潮流中特定环境影响的结果。它建立在青年知识分子对宗教文化、宗教精神、宗教道德、宗教社会功能认识的基础上,是对人生价值和精神追求的认同,是对物欲横流的享乐主义人生观的否定。因此,对于大学生宗教信仰,不要惊慌失措,不能用强制手段去消灭,但也不能视而不见。要尊重大学生对宗教信仰的选择自由,对于信教的学生,要让他们明白:马克思主义必须占据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一个宗教信徒可以在信仰上与无神论、唯物主义进行学术上的探讨,但在政治上绝不能有任何抵触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行。换言之,就是要让部分信教学生了解我国实行政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政策,进而全面认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尤其要让他们全面了解宗教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社会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部分大学生内心的失衡与冲突,使相当部分大学生的心理变得更加脆弱,对宗教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接纳。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大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现象并非所谓的“思想出轨”,大学生宗教徒的信仰中所包涵的不仅仅是神秘的宗教经验,还集结着他们对世俗生活的许多需求和渴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对大学生精神世界给与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在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中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与人生问题,把更多的目光由宗教的“彼岸”投向现实的“此岸”。

(责任编辑: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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