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商业十大热点展望

2013-05-25 10:10
中国商论 2013年4期

热点1 中央政府赋予流通业重要战略定位,一系列产业导向及政策措施密集出台

中国流通业的改革发展在历经三十多年波澜曲折、沧桑巨变后,2012年再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一年,中央政府发布了两个关于流通业的重要文件。一个是《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另一个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专项子规划之一,也是国内贸易规划第一次享受国家级规划“待遇”;《意见》作为促进流通改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其涉及方面之多、对流通业地位作用强调之重,也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所仅见。流通界资深人士说,一年之内由国务院发布两个流通业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记忆之中还不曾有过,说明流通业在中央政府领导心目中确实摆上了重要位置。

而最令业内专家们感兴趣的,是两个文件中对流通业产业性质的表述。《规划》和《意见》都将流通业(国内贸易)称之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这是继五十年前的1962年,中共中央提出商业是国民经济的“桥梁”后,由中央政府对流通业做出的新的战略定位,对于提升流通业的地位将产生现实和长远的影响。专家们特别指出,流通业地位的上升有着深刻的客观背景。首先,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加快流通业的发展是必然之举。特别是“买方市场”的常态化以及大力开发潜在的消费,都要求加快流通业的改革创新,而发展服务业、推进城镇化,也要求流通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和更高层次的提升。据统计,国内商品批发业、零售业、饮食业、修理业、运输业等传统流通业,占整个服务业产值的40%;而城镇化转移出来的农民,70%要靠流通业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第二,从流通业的贡献看,被赋予这种战略定位也当之无愧。据官方披露的数字,2010年,流通业中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增加值即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6%,是除工业外占比第二的行业门类;流通业税收占全国税收21.8%,远远超过其全行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至于有人认为流通业在税收上的贡献过度);流通业就业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18.2%,就非农产业的就业来说,流通业提供的就业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举足轻重。

也有专家提出,把流通业作为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确实表现出中央政府对于流通业的高度重视。但是,这两个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与扶持政策严格对应的制度性规定,固有的轻商思想也不会因为有了新提法而很快发生改变;同时基础产业和先导产业两个概念在外延上也覆盖过宽,不具有唯一性。譬如,农业是更为政府所倚重的基础产业,甚至有“基础的基础”之说法,能源、原材料、通讯、交通运输、水电气等也都是为学界和政府认可的基础产业;国家早在八十年代就提出“以科技为先导”,而按照中央政府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要求,2011年确定的七个新兴战略性产业未来也都要发展成“先导性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这两个定位性的概念所起的实际作用不必寄予过高的期待,当前应更多地关注两个文件对流通业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

专家们认为,《规划》的各项政策导向十分清晰,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很明确,总体上不失为一个好的五年规划。但流通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顶层设计”应当更充分地强调市场机制配置商业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充分地尊重地方和基层群众在改革发展中的首创精神,而这两个方面规划似乎着墨不多。此外,规划保障措施中的各项政策则过于原则。业内人士说,以往的经验证明,“政策一原则,落实就扯皮”,据了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并非商务部门未尽全力,而是未能取得有关部门的共识。

对于《意见》,专家们也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个文件既重申了过去未能落实的某些既定政策,也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例如,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由总部统一纳税问题就是十年前提出的,但落实情况很差,《意见》再一次强调落实该项政策;又如,七年前国务院文件就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但由于门槛过高落实情况不好,此次再一次重申该项政策,并增加了可以运用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规定。在新出台的政策中,专家们对新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面积不得低于10%的规定,普遍表示了赞赏,同时认为,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安排各类大众化商业网点,从而使老的社区部分商业设施回归公益,也是很有意义的一项民生工程。《意见》在减轻流通企业负担方面的一个亮点是提出了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据悉,此项政策将于2013年2月25日实行,总体降低幅度为23%,其中餐饮业和汽车销售刷卡费率降幅最大,达到37.5%。融资政策中,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是近年来各地流通企业在实践中的创造,开辟了小微流通企业(商户)新的融资渠道。税收政策中,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以及完善并落实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也属于改善民生、支持大众化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其中前一项政策已基本覆盖居民“菜篮子”中的主要品种,后一项政策将支持市场需求潜力最大的生活服务业。

专家指出,2013年将是贯彻落实《规划》和《意见》的关键之年,为此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即对于《意见》中许多原则性规定,应由国务院办公厅协调相关部门逐条提出可以操作的实施细则,联署发文后交由各部门分工执行,防止文件“出了中南海,却无法落实到基层”。二是狠抓文件的执行力。除了要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外,对于未能执行文件有关条款的部门和地方,中央政府应启动行政问责,涉及法律的全国人大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行业反映强烈的某些问题,也可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注意文件中概念的使用。专家们发现,内贸行业、商业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流通业、流通产业等名词在国家文件中经常交替出现,而表达的则是同一个意思,为了避免理解上的混乱,体现国家文件的严肃庄重,建议以后在正式文件中统一使用一个名词。

热点2 国内市场总体保持旺销态势,消费扩大的基础条件继续改善

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的走势进一步延续。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5%,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外贸增长率下降较大,1-10月出口增长仅为7. 8%,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4.2个百分点。

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国内消费品市场依然呈现出稳健快速的增长势头,开始成为“三驾马车”中最为强劲的驱动力。2012年前三个季度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超过了同期投资50.5%的贡献率。从2001年以来,这种情况还是首次出现。全年市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零售总额增速“名降实升”。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83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2%,虽然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但由于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低于去年同期,因此扣除价格因素后零售总额的实际增长率达到12%,反而比去年同期加快。

2.农村消费市场的表现比城镇更突出。2012年4月以来,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情况一直好于城镇,1-11月农村该项指标名义增长14.4%,快于城镇0.2个百分点;实际增长速度农村则比去年同期加快1.7个百分点,而城镇只加快了0.3个百分点。

3.市场走势下半年好于上半年。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比1-6月加快了0.6个百分点,而前5个月这项指标最高值为11.3%,进入6月以后各月均在12%以上,其中11月份已达13.6%,比去年同期加快了2.2个百分点。预计2012年零售总额的实际增长率仍将不低于13%。热点消费商品也是同样的走势。前7个月汽车、石油及制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等商品销售相对疲弱,但8月以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石油及制品的零售开始加速,10月后汽车零售增速也明显加快。

4.市场销售可能存在消费下移。主要有三方面表现。一是2012年百货店业态的表现明显不如超市,与2010年百货店销售增幅高于超市形成鲜明反差。二是大型零售企业增幅低于社会零售平均水平。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1%,而商务部监测的国家重点零售企业同比增幅仅为8.4%,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查的规模化连锁企业平均增幅也低于10%。三是奢侈品消费增速减缓。专家认为,上述三方面表现说明消费心理更加谨慎务实,一些人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后,选择性消费档次下移,这些都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有关。当然,上述现象与电商的冲击力度增大也有关系。

5.批发零售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位居各行各业之冠。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而批发与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不仅高于“三产”中居于次席的金融业(9.5%),而且也高于一、二产业中的所有行业。由此可以推断,2012年批发零售业对GDP的贡献率明显超过上年,很可能成为各行各业中的“翘楚”。

专家预测,2012年全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名义增长率将在14.3%以上,而实际增长率将高于上年的11.6%,达到12%以上。关于全年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好发展势头的原因,专家进行了分析。首先,是由于国家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的政策措施见到了效果,社会消费心理比较稳定。尼尔森公司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保持平稳,其中三季度该项指数为106点,环比和同比分别上升1点和2点,并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4点(全球平均92点)。其次,是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较好。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2.4%,都明显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GDP)7.8%增幅。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是农村消费市场表现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另外,2012年就业形势稳定也为市场销售提供了助力。前10个月全国已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的125%,新增城镇就业达到1123万人,而就业情况好转显然与服务业的较快发展有关。

展望2013年,专家们认为,新一届中共领导层和中央政府将会努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更多依靠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消费的基础条件和环境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推动2013年的市场销售继续保持积极稳健的增长。做出这个判断有以下几点依据:

一是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已成为国家目标。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专家解读说,这是去除价格因素后的折实翻番。同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更加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等既定原则,从明年起也将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二是社会保障力度会进一步加大。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明年必会加大这方面的推进力度,继续减轻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方面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这将与居民收入增加一起形成“增收减支”机制,从而释放出更多的市场购买力。

三是改善消费环境加快步伐。为给居民创造更加安全、更加便利、更加实惠的消费环境,中央政府已就2013年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体制性流通成本、保障消费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做出部署,相信将得到有效实施。

四是虽然当前欧债危机曲折反复,美国经济面临“财政悬崖”,日本经济陷入衰退,使外需市场依然阴霾密布,但国际国内相关机构普遍预测中国2013年经济增长将上升到8%以上, 2012年第四季度国内经济也出现了企稳回升、订单增加的迹象,因此对于2013年市场大环境做出谨慎乐观的判断是有一定依据的。

最后,2013年是中国政府换届之年,从历史数据看,换届之年投资增长速度均明显快于上年,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也大多快于上年,唯一需要警惕的是通货膨胀可能出现的反弹。

热点3 网络购物延续“火爆”走势,经营“习惯”需要反思和规范

在国内各种零售业态的成长性上,网络购物已连续多年保持第一。2012年网购强劲增长的势头得以延续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字显示,前三季度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已超过2011年全年总额,达到80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而11月11日的“光棍节”网上促销,仅阿里巴巴(包括天猫商城和淘宝网)一天就实现交易额191亿元,相当于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2011年全年的销售额。

从发展势头看,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出现了两个突破:一是市场交易规模超过一万亿元;二是网购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5%。实际上仅阿里巴巴一家在11月30日就已完成一万亿交易额,而这个数字已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5%。网络销售的持续“火爆”,既与网络用户规模扩大有关,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络用户已达到2.14亿人,同比增长23.7%;也与中国网民的网上购买行为更为频繁有关,普华永道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频率是欧洲消费者的4倍,是美国和英国消费者的近2倍;还与内销和外销增速放缓后网店增加有关,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年中披露说,已有59家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开出了超过70家网店,其中,今年以来销售疲弱的百货店占26家,比重最高;鉴于2012年出口订单大量减少,不少出口厂商在转销国内市场时,通过开办网店行销往往成为重要选择,一些在义乌做服装的厂商甚至同时在京东商城、当当网和一号店开有网店。此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国际购买力的提升,以及随着食品安全事件和同一种商品国内购买价格高于海外等问题的“曝光”,向海外购物网站订购商品逐渐兴起。这种被称为“海淘”的网购方式,已成为许多人购买奶粉等食品和某些种类物品时的首选。

专家们普遍认为,中国的网购增速是世界各国中最快的, 2013年,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将上升到6%以上。同时,网络购物对中国传统零售和批发业的冲击也越来越明显,有可能引发新的划时代的商业革命,这将对实体商业的未来产生全方位的、极为深刻的影响。专家还指出,中国网络购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好的商业“习惯”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普遍担心。

首先,仍是消费者抱怨最多的商业失信现象。这个问题年年都有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出现,时时都在侵害着消费者利益,虽然政府多年来力加整治,但大环境似乎仍无好转。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察数据表明,2012年上半年接到电子商务投诉58613起,与往年相比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此外,与实体店相比,在网上购物更容易遭遇“陷阱”,而消费者“落阱”之后维权则难上加难。

第二,出现了与实体大型零售店十分相似的“食利型”赢利模式。目前,交“进场费”和按销售额计提“扣点”已逐渐成为本土电商平台的“行规”。如 QQ 商城从2012年3月起采取了“平台使用费+交易佣金”的收费模式。服务费每个网店年费6000元;交易佣金按照“销售额x类目费率”计算缴纳金额,不同大类商品的费率在0.5% —5%之间。天猫、京东商城、当当网等均采取了这类“年费+交易佣金”的模式。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平台使用费其实就是网上的“通道费”,而交易佣金则是网上的“销售扣点”,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苗头”。这些在零售实体店中政府正在清理整顿、企业也在反思的行业“陋规”,正在网络平台上大行其道。

第三,恶性价格战愈打愈烈。近年来,国内网购市场上价格战的力度要远远大于改善服务的努力,2012年网购领域爆出的最大丑闻当属家电商品的电商价格大战。这场由京东商城董事长刘强东挑起的恶性竞争,不仅使国美、苏宁等家电零售商线上线下的店铺全部卷入,而且事后证明,所有“参战”商家都做了一些误导消费者的“假动作”。例如,先调高价格再打折降价;“打狠折”的商品却没有可供之货;声言价格最低的商品,却在其它商家找不到比价的品种等等。这场电商价格战以闹剧高调开锣,以悲剧黯然收场,涉及的企业京东商城、国美、苏宁等将面临国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四,不惜亏本“烧钱”买流量和销量的经营思路。据业内调查,绝大部分电商平台多年来均处于亏损状态,即所谓“十电九亏”,而且随着业务量的扩大,亏损金额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电商平台与支持其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都幻想着做大流量后通过“上市” 回本赢利,即使一时无法上市,至少也可以用流量和销量吸引眼球,从社会再度融资以维持运营。为此不惜大手大脚地“烧钱”打价格战,意在消灭一切对手后独占市场,并取得股票上市的资格。

专家指出,国内的电商平台应当认真反思为人“诟病”的种种不良经营“习惯”,避免把网络销售这类最有前途的现代交易方式引上“邪路”。一是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显而易见,在2012年的电商价格大战中,某些当事人的提法和做法明显违反了多部法律。如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和《价格法》;价格上的诸多“假动作”违反了《价格法》;电商平台并未买断供应商产品,却不经协商擅自宣布降价,则可能违反了《物权法》和《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等等。

二是某些电商平台,一定要汲取目前大多数大型零售实体店赢利模式的教训,不要再把各种不规范收费和“千店一面”从“地上”搬到“天上”,从而招致政府严厉的清理整顿。电商必须要严格自律,处处事事以诚信经营取信消费者和供应商。

三是要秉持理性的商业思维,保持清醒头脑和平和心态,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不要走极端。例如不惜“烧钱”打价格战,以连年亏损做大流量规模吸引“眼球”,以此作为 IPO(首发上市)的进身之阶,就是极不明智的。试想:一个从开办就一直亏损的企业,即使销售做得再大,又有哪个国家的有关当局愿意批准它上市?退一步说,即使上了市又有谁敢于持有它的股票?

热点4 涉及流通业的两项税收改革政策出台,将助推行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2012年是中国流通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提速之年,中央政府推出了两项有重要影响的税收改革政策。一个是在商品流通领域,对肉蛋菜的批发零售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另一个是在服务业领域,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

专家评价说,前一项税改政策是新时期“菜篮子”政策的完善,有力配合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支持流通、有利生产、惠及民生的“德政”。因为肉蛋菜是居民的当家副食品,在所有快速消费品中,人们对这类商品购买最频、价格敏感度最高,免除了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可使批发零售价格下降,不仅消费者可能增加消费,经营者销售扩大,还会进一步拉动生产。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也有这项政策的一份功劳。专家还注意到,取消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是2012年1月1日,而取消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为同年10月1日,两者仅相差九个月,这样密集地为“菜篮子”流通豁免税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第一次。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达到了预期效果。10月份肉、蛋免税政策甫一出台,各地价格普遍下降、销量增加,如河北省邢台市肉、蛋价格立降约5%,很长时间维持在每斤13元以上的贵州猪肉立即降到12元以下。大连市前九个月蔬菜流通环节共免征增值税2250万元,如果加上10月以后免征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预计将使全市当年肉蛋菜流通环节减税5000万元以上,而企业减税的好处将与消费者分享。这项税改政策对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也十分有利。过去“农超对接”时,零售商要花很多人力物力去找可以抵扣税收的发票,如果没有进项税发票,销售时增值税负高达营业额的13%,势必将赔本经营。现在这类担心完全解除了。沿海地区某大型连锁超市公司说,2011年公司交纳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为911万元,预计免税新政实施后,一年可少缴增值税上千万元,不仅增加利润,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

相比于“菜篮子”流通税收改革,2012年推出的“营改增”试点影响更大,所受关注的程度也更高,其中涉及流通的服务行业主要是物流业,其它传统内贸服务业如餐饮、住宿、洗浴等均没有纳入试点范围。这项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启动,7个月后的8月1日,中央政府决定,将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等省市,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业内人士分析说,短短半年之后就宣布扩大试点,这种情形十分少见。

专家指出,“营改增”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用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税收的抵扣链条,从而消除重复征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测算,这项改革一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减税1000多亿元,而上海有专家测算减税额度可能高达3000亿元。从上海的实施效果看,确实也实现了大规模减税;其它试点城市的方案测试也显示,试点企业总体税负会明显减轻。然而,对于这项税改试点物流业界却反应不一,综合各方面评价,物流行业“营改增”产生了如下效果。

1.小规模物流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下降明显。税改前这类企业按5%征收营业税,现在按3%征收增值税,但征税办法和营业税相同,都是不做抵扣就营业额征税,税改后相当于税率下降2个百分点,税负降低40%。李克强副总理听到这个效果后十分欣喜。有专家建议说,对于小型服务企业减征所得税还不如实行“营改增”,因为小企业本来利润就很微薄,没有多少所得税可减,而“营改增”使小企业流转税负下降很大,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

2.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税负降低。这类物流业务从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由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原则上税负减轻,但前提是进项税抵扣应达到一定幅度,倘若上游交易方无法开票则税负反而会加重。

3.运输配送服务的税负明显加重。主要原因是从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有专家测算,即使把可抵扣因素计算在内,净税负也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物流行业对这项税改政策反映最为强烈。

4.快递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原因与运输配送服务相同,也是由于从营业税率3%骤升至增值税率11%,而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很高,但却未能包含在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内。

5.物流运输业的下游企业税负有很大程度减轻。专家说,虽然运输业税负提高了3个百分点,但从整个产业链的总税负看基本上保持平衡,原因是运输业下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抵扣比率可提高4个百分点,上海试点中有的下游试点企业减轻税负之程度竟高达100%。有人就此现象打趣说,受益的下游企业只顾“闷声不响发大财”,对如此好事却忘了向政府“报喜”,尽管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于“营改增”的方向和效果大多数专家还是给予了积极的正面评价,认为这项改革将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和扩大内需创造良性的税制条件,而2013年“营改增”的效果也会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1)对运输、快递等服务与仓储等服务应统一实行6%的增值税率,这不仅可以使运输业和快递业在改革中不致加重税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也便于综合物流企业将运输和仓储两类业务一体化运作。(2)扩大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如对快递业和运输业增加人工成本抵扣项目,以利于支持网上购物的发展,降低物流费用;将物流业的邮电通讯费、房产租赁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也纳入允许抵扣的范围,进一步减少重复征税。(3)对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某些固定支出核定一个抵减比例,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对这类支出做减记收入处理。(4)对于近五年内购置的机器和运输工具,按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作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等。

热点5 大型零售企业加快自营模式探索,发展商业自有品牌将成为切入点之一

从2011年12月开始,由商务部等五部门实施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在全国展开。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截至2012年9月,纳入清查范围的数十家大型零售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发现了违规收费问题,总额高达2.8亿元。

事实上,虽然这次清理整顿严格禁止六类收费,但政府并没有简单地叫停所有的“通道费”,也没有禁止一般的“扣点返利”,至于“账期”结算方式甚至都未予提及。分析人士说,看来政府十分清楚,只要供应商和零售商实行“非买断经销”的经营模式,上述三类现象就无法消除; 而这种经营模式存在的客观背景是“买方市场”、过剩产能和日益强势的规模化零售终端,主观原因则是零售企业规避经营风险、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理性;在不触犯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采取何种经营模式是企业的自主权,政府职责的边界只能是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制止任何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然而,此番清理整顿对大型零售业界的震撼是强烈的,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开始反思自身的经营模式,与以往对这类模式感觉良好迥然不同的是,这一次负面影响被更多地考虑:(1)非买断经销的经营模式使得零售企业不掌握定价权,可是各个商店商品的同质化又要求降价促销,而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又导致供应商要求涨价,于是零供之间的定价权冲突遂成“无解”。(2)越收越多的“通道费”和“扣点返利”使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也愈涨愈高,导致一些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原有的价格优势不断削弱,甚至成为同类产品的价格“高地”。(3)被称为“二房东”、“食利型”的经营模式,不仅导致某些“中国制造”在国外比在中国的零售商场中价格更低,加剧了购买力外流,而且也使中国大型零售企业既无能力也无胆量“走出去”到境外开店。(4)社会舆论对处于弱势的供应商普遍持同情态度,这使得一些大型零售商在政府和民众中的形象受损;而经营品种上的无特色和“雷同”化,也遭遇了顾客忠诚度低和“用脚投票”的尴尬。(5)各种“通道费”既有合同内的,也有合同外的,既有“公收”亦有“私取”,已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蚕食企业利润的温床,同时也彻底背离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改革方向。(6)近年来,许多国内购物中心在招商时拒绝大型百货店入驻,原因之一是百货店占据着购物中心最好的位置,却不做自营、千店一面,已失去作为主力店吸引客流的能力。

痛定思痛之后,大型零售企业回归自营模式的呼声日益强烈,已有多家知名企业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大型百货店中,王府井、银泰、金鹰等均开始了自营探索。上海百联在东方商厦的欧洲精皮皮具馆完全实行自营式的总经销、总代理,每年举办的法国商品和意大利商品周,依靠自己的“买手”团队去原产地采购,与其它商场的商品形成了鲜明的差异。苏宁电器近年来推出了三种新业态:网上销售电器的苏宁易购、“去电器化”的“EXPO超级店”和“乐购仕生活广场”,按照全新的发展理念,这三种业态准备全部都走自营之路。苏宁电器总裁金明说:“未来新型的供应链关系,应该是供应商专注于研发生产,零售商则专注于营销,研究商品和消费者,而跨出这一步的关键在于自营”。

如果说,上述知名零售企业的自营转型刚刚开始,效果尚有待实践检验,一些知名度不高的地区性连锁零售商在自营方面的成功探索则堪称典范,增强了业界对向自营转型的信心。例如,山东德州百货集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一直坚持买断式自营、始终不出租经营场地,已从一家只有4000多平方米营业面积、300多员工的单体百货店,发展成为拥有众多商场、50多万平方米营业面积和10000多员工的区域性商业“航母”。石家庄信誉楼百货公司最初只是一家280平方米的小商场,多年来坚持全品类自营,不收供应商进场费,目前已发展成拥有13家商厦、20多万平方米自营面积的区域性连锁集团,加上4家加盟商厦,2011年销售额达到60多亿元。安徽安德利百货公司坚持自营20年不动摇,自营商品比重高达80%;由于实行买断经营,商品价格平均比竞争对手低10%—15%,毛利率高出三个百分点以上;除黄金、化妆品和家电外,其余商品与同行企业的重合率仅为20%—30%;已从当初的一家县城小型零售店,发展成为拥有3家百货商场和120多家超市年销售过15亿元的区域性商业公司。

专家指出,大型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模式、走自营之路已是大势所趋,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由于各方面主客观条件尚不完全成熟,例如缺乏有眼光有经验的“买手”,多年不做自营对市场已经陌生,大额进货资金缺乏稳定的体制性保障等,陡然转为买断经销困难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先从发展商业自有品牌入手,然后多策并举,渐次扩大自营比重,不失为稳妥可行的路径之一。

目前,中国本土零售企业拥有商业自有品牌的比重甚低,平均不超过全部销售额的2%,大型零售企业亦平均不超过5%,而发达国家的零售企业无论是百货店还是超市商业自有品牌商品占销售额的平均比重约为30%—40%,其中沃尔玛达到40%,TESCO乐购达到50%,美国西尔斯甚至高达70%。这些自有品牌除了贡献很高的毛利率,成为零售企业重要的利润来源外,也有利于通过差异化的商标凸显出不同特色,减少商品与同行的重合率,从而留住顾客的信任。

专家认为,上述中外差距,意味着中国本土零售企业在发展商业自有品牌上大有潜力可挖。种种迹象表明,2013年这类开发活动会明显升温,而本土零售商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得天独厚:一是有历史传统的积淀。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批发和大型零售企业就开展过商业自有品牌的开发经营,当时称为“商业定牌监制商品”,曾广受消费者青睐。二是有现实成例的诱导。从一些本土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实践效果看,商业自有品牌的毛利率很高、质量也好,可以在零售价保持足够竞争力的同时,取得丰厚的利润。三是有“中国制造”的本土地缘优势。如果再考虑到国内消费品厂商众多和产能过剩的环境,寻找到理想的代工厂商也有着充分的选择余地。

热点6 中小型商贸流通主体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政府多样化的扶持措施渐成体系

在中国商贸流通行业中,中小型经营主体的数量比重超过99.99%,这其中包括了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类法人企业,也包括了几千万属于自然人的个体商户。有专家估计,仅小型和微型商贸流通主体就提供了全行业90%左右的就业岗位,70%左右的商业增加值和60%以上的税收,在繁荣市场、便利消费上更是发挥着大中型商贸流通主体无法替代的作用。

为了活跃流通、增加就业、扩大消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中央政府对中小型商贸流通主体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近年来这些支持措施范围扩大、内容增加、方式多样化,初步形成了体系。

1.通过减轻税赋给予扶持。例如,商贸购销类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从1998年7月前的6%降为 4%,2009年1月又降为3%,11年间下降了一半,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则有所提高,从而大幅减轻了这类企业的流转税负担。近年来,对于小型微利的商贸企业的所得税也出台了优惠政策,办法是将应税所得额减半后再按20%的税率征收,相当于所得税率只有10%,不仅低于25%的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也低于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的15%的优惠所得税率。2012年“营改增”试点,则极大减轻了商贸服务类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设立政府基金加以资助。2009年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融资担保补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和参加商品交易会、展览会补贴等方式,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和赊销提供资助。专项资金设立当年,共支持担保机构为3万多家中小商贸企业提供了33252笔贷款担保,使用财政补助资金4.8亿元,带动融资1069亿元,乘数效应超过200倍;2011年使用财政补助资金2.15亿元,带动融资661.5亿元,乘数效应超过300倍。2012年,这项政府基金除了继续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外,又将中华老字号保护与扶持,以及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建设等也纳入支持范围。其中对中华老字号的支持,主要是运用财政补助开展品牌保护与促进,进行技艺保护和技术改造,发展连锁经营,以及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每个纳入试点的地区支持3—5家中华老字号企业,每家集中支持一二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上限补助额度为350万元。

3.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予以促进。2012年4月,中央政府发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在部门分工中,指定商务部负责加强小型微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随后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商务部在10个地区(省市)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据业内人士分析判断,这项试点工作,重点依然会是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主体融资难问题,但同时也会有其它一些服务内容,比如支持中小流通主体以大型流通企业为依托,建设联购分销平台;以社会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依托,建立共同配送平台;从引导专业化分工协作入手,形成产品设计、制造、采购、分销、配送、零售、回收“无缝化”的供应链管理关系,从而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和生存能力,提高其流通效率和经营效益。此外,公共服务平台可能还包括为中小商贸流通主体提供创业指导、企业诊断、公共培训等服务内容,而今后对中小流通主体的一些扶持政策,也有可能会凭借服务平台统一运作。据悉,截至2012年11月中旬,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其中10个试点省市中,长沙市和荆州市的服务平台已挂牌试运营,荆州市已有43家服务机构申报备案,长沙市已组织专家为8家老字号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管理咨询,并与民生银行合作通过互助合作基金方式为企业发放了3亿元贷款。商务部的设想是,这类公共服务平台为非盈利机构,但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吸引一些盈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到服务中来,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某些共性需求;争取用五年时间,建立部、省、市三级一体化运作的服务平台网络。

专家认为,以这项试点工作为里程碑,国内中小商贸流通主体的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主体的工作将有一个稳定的制度化平台,这较之2009年建立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预计2013年上半年试点工作将在10个省市正式启动,从而对全国中小商贸流通主体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动,如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今后可能试点。

对于如何进一步优化中小商贸流通主体的发展政策,专家有几点期待和建议: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2年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增加了中华老字号保护等新的项目,但专项资金的总额却没有增加,将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资金用于更多的方面,会影响这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实际上,2011年由于补贴总额减少而申报需求增大,大多数省市担保机构所获补助比例都在1%以下,远低于政府部门要求的2%的补贴标准;中小商贸企业获得补贴的企业数量也大大低于政府部门要求的50%。由于补贴标准不达标,一些担保公司发生亏损后已有退出的打算,而一旦这种情况大面积发生,中小商贸企业将再次与银行贷款无缘。鉴于此,希望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后,相应增加专项资金的总额,并使各项补助比例达到政府部门提出的标准。

2.进一步降低税负。中国人民大学税务专家安体富指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目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应将3%的增值税率降为1.5%或2%。广东省国税局官员朱江涛认为,第三产业由于竞争激烈,很多服务行业的增值率(毛利率)较低,有的低至10%以下;在如此之低的毛利率下,执行3%的营业税率相当于按30%增值税率征收,主张对于低毛利的小微服务业经营主体降低营业税率。经济学家厉以宁则提出,对于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比解决融资更重要。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销路不好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往往不会请求贷款,而可能选择歇业,此时如果免税则有可能使其生存下来,从而维持或增加就业。

3.清理整顿税外负担。主要是整治各个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以及各种“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为小微商贸流通主体创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

热点7 内外资零售商竞争在华呈现新格局,重视单店绩效的时代到来

随着2012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绝大多数中资和外资连锁零售商放慢了扩张开店的步伐。多方面的迹象显示,外资零售商近乎完美的“神话”正在打破,中资零售商的信心和实力不断增强,总体上看双方进入到战略相持阶段。

在中国市场经历发展上“如入无人之境”的“黄金十年”后,外资零售商的发展正面临着多重困难。一是诚信危机事件频频,头上的“光环”失色不少。如沃尔玛出售过期食品和绿色猪肉造假,家乐福等不少外资企业出现价格标签欺诈等等,都使这些国际零售巨头在公众心目中的“高大”形象受损。二是多数外资连锁零售商在三、四线城市的进展并不像预期的那样顺利。自从三年前外资连锁商进入这些城市开店以来,很快发现这些城市的购买力水平不及一、二线城市,消费习惯也趋于保守节俭,致使不少新开的大卖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三是外资零售商的多业态发展罕有成功者。例如2003年家乐福旗下的迪亚天天与上海联华超市合资的社区折扣店,在经历了三年巨亏后结束了合作,迪亚天天于2011年7月出售了全部股权,这意味着家乐福的多业态尝试以失败收场。沃尔玛、麦德龙、TESCO乐购在多业态发展上则步伐相对谨慎,在这方面的业绩也表现平平,无法与其兴旺的大卖场相比。四是物业租金上涨致使成本负担加重。家乐福、沃尔玛等跨国零售巨头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的,当时所开的店一般是以较低租金签下15年物业租约,目前这些店铺的租期陆续届满,而历经十几年土地价格飙升,国内商铺租金呈现出几何级数的上涨,续租物业将面对巨幅租金上涨的成本压力。2012年,沃尔玛因租约与大连万国购物广场产生纠纷,TESCO乐购在浙江绍兴市唯一的店铺租约到期,而新的租金之高大大超出预算,只得将店铺关闭。五是地方政府对外资商业提供“超国民待遇”的热情降低。这一方面是由于政策掌握上更加强调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外资商业的某些“负面新闻”,也使地方政府对外资商业的看法趋于理性。

较之外资连锁零售商出现的某些“颓势”,内资连锁零售商则逐渐显现出三方面的优势。首先,一般地说,在中小型门店经营上内资商业适应性更强。有专家分析说,许多本土连锁零售商,例如上海华联、北京的京客隆和超市发、深圳华润万家、南京苏果、宁波三江购物等,最初兴业时都是中小型超市,在小店和社区店运营上所聚集的客户资源,积累的本土化经验和人脉,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都远远超过外资商业。当然,标准化的便利店可能是一个例外。外资连锁零售商获取小店物业资源的难度也更大,不存在当初开办大卖场时的“超国民待遇”。其次,内资商业在网络零售上占有绝对优势。阿里巴巴、淘宝、京东、当当、苏宁易购等本土电商占据着绝大部分网上销售份额,亚马逊、新蛋等欧美著名跨国电商在中国则被本土电商压制,而在华跨国连锁零售商的网上销售,相比于本土同行也未能显示出优越之处。第三,在多业态发展上内资商业更为擅长。这从中国连锁百强和零售百强的名单中可以看出,尽管对于多业态发展的利弊仍有争论,但外资商业这方面的进展不如内资商业是明显的事实。第四,在许多区域市场竞争中内资商业优势明显。虽然外资零售商多年来在市场拓展上攻势猛烈,但由于多数外资零售商是“插花”式的广域扩张,即在许多相距很远的城市分散开店,因而在很多城市都做不成“龙头”,无法在区域市场竞争中占得上风。北京物美、上海百联、深圳华润万家、南京苏果、湖南步步高、山东家家悦、福建永辉等本土区域性连锁零售商,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和吸客能力都超过了沃尔玛、家乐福和TESCO乐购等外资零售巨头。更极端的例子是,在四线城市安徽巢湖市,安德利百货公司一家店铺的销售额竟相当于同城市内沃尔玛、乐天玛特、合肥百大、商之都四家大店铺的销售额总和。

专家认为,随着“跑马圈地”发展模式日益显露出“疲态”,2013年,一味“铺摊展店”粗放式的增长“套路”将有所收敛,一个拼单店、比后台、竞技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也是转变零售发展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毕竟数量规模的扩张必须与质量效益的提高保持同步,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做到发展上可持续。然而在单店比拼上,总体上看外资商业仍占据较大优势,考虑到跨国零售巨头在组织技术、科学管理、资金实力、跨国采购、信息化水平、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连锁零售业中“外强中弱”的竞争格局并未从根本上动摇。从单店平均销售和赢利能力看,跨国零售大卖场优势十分明显。以拥有大润发和欧尚超市的外资企业高鑫零售与北京物美商业比较,2011年前者拥有230家门店,销售额681亿元,净利润16亿元,而后者拥有519家门店,销售额仅164亿元,利润5.86亿元,两者单店业绩相差巨大。跨国连锁便利店的利润率也远远高于中资便利店,在上海前者是后者的5倍。单店的平均毛利率外资商业也明显占优。中国百货协会统计的中资企业单店综合毛利率为17%,而外资商业由于自营能力强、自有品牌比重高,单店平均毛利率在30%以上。中资连锁超市平均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10%左右,而美欧日发达国家的连锁超市平均只占4%-6%。从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看,中资商业也落后于外资商业。关于批发零售业中信息化设备占全部商业设备价值上的比重,上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零售业该项比例平均达到46.2%,批发业达到56.1%。中国至今尚无这项统计,中国商业联合会2012年上半年在进行商业科技应用调查时发现,估计批发和零售业平均都不到15%。至于跨国零售巨头的全球采购能力,更是中资批发零售企业难以相比的,随着国人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进口商品需求日益增加,跨国零售商全球采购的商路优势和成本优势将愈益凸显。专家指出,从上述情况分析,中资连锁零售商在自信心提高的同时,也需力戒骄躁,必须在各个方面加紧努力,通过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同时也希望中资和外资零售商相互学习,继续通过合法“博弈”共同提高,在各自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造福于“中国制造”和十三亿消费者。

热点8 农产品流通“提效降本”多有突破,“短链”流通模式成效初显

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环节,是国内农产品流通多年来“面壁图破”的难题。近几年,这个问题不但思路上日益清晰,实践上亦有了众多成功创造。

影响最大的高效“短链”流通方式当属“农超对接”。根据商务部披露的信息,截止2011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7亿元资金,在19个省市支持了1000多个农超对接试点项目;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规模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已逾800家,门店超过5万个,总营业面积达460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200余万人;参与同超市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56万个,社员总数超过100万人,至少有7000个合作社自有农产品品牌进入了超市;全国农超对接平均使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成本降低大约10%,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年均增收约4000元。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11年初开展农超对接的省市就已达到28个,而当时官方媒体报道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15%。显然,商务部公布的19个省市只包括了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试点范围的地区,而实际开展“农超对接”的省市要更多一些,商务部在公布成本降低比例时留有余地。

家乐福是率先在中国开展农超对接的外资连锁超市,从2007年起就开始这项尝试,到2011年底,已与32个省市46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接”,累计采购8.6亿元共26万吨生鲜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惠及约90万农民。2009年,家乐福还提出为合作社农民提供三项服务:对合作社农民开展培训;对农民合作社的产品进入超市实行“零进场费”;对资金有困难的合作社提供融资支持。紧随其后开展农超对接的沃尔玛,则与商务部和农业部分别签署了《共促“农超对接”合作备忘录》,计划同100万农户实现农超对接,同时推出了成立鲜食配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和培训农超对接师资等三项措施。大润发、TESCO乐购、麦德龙等一批外资零售商也成功开展了“对接”业务,取得良好成效。中资连锁超市这项业务的开展稍迟于外资超市,且在初期遇到一些困难,但近两年进展加快,效果逐渐显现出来。如北京物美超市“对接”初期每天只有30—50吨果菜,2011年每天已上升到300吨,仅从山东省每天就有十几种蔬菜共100吨进入物美的超市。过去物美的门店卖菜赔钱,从2011年起已经有赢利 ,合作社农民的果菜售价明显提高,而果蔬产品超市零售价比过去反而便宜20%—40%,充分显现了“短链”流通的优越性,实现了农户、商家、消费者三方受益。华润万家、山东家家悦等超市公司积极建设大型农超对接生产基地,其中华润万家的基地遍及多个省市,品种涉及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等生鲜农产品;家家悦则为农民建立了风险保障机制,对5万亩基地的15个蔬菜品种建立了最低收购保护价,还投资入股合作社的冷库建设,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按超市销售标准开展指导。福建永辉等一批中资连锁超市在开展农超对接上的做法及业绩也可圈可点。

除了农超对接,一切有助于减少环节、实现农产品“短链”流通的方式,都在积极尝试之列。如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等农民合作社与团体食材用户的生鲜产品直采运销等。江苏省农民开办的33家“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在城市社区共开设直营店62家,直接带动1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城直销农产品,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7亿元。这种农民进城自办的直营店,也是一种减少中间环节的“短链”流通方式,成为新时期农产品产销一条龙的新形式。

2012年,中央政府将“提高流通效率”和“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写入了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中,并对农超对接下一步重点支持的方向做出了安排。展望2013年,专家们普遍看好“农超对接”等“短链”流通方式发展的前景,同时认为,在这方面政府最重要的使命是创造环境和条件,建议:

(1)倡导农民建立销售合作联社。目前农超对接中连锁超市的组织化程度远高于农民合作社,加强后者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是当务之急。因为只有生产和零售都高度组织化且规模更大,才有利于农商双方平等地“对接”,从而把“对接”做得更大、更有效、更持久,最终形成订单农业。江苏省启东市的一家销售合作联社就整合了57家专业生产合作社,从而使“对接”规模和效率大大提高,在农商双方收益改善的同时,超市价格也比周边市场平均低15%—20%。

(2)推动生鲜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超市不是农贸市场,销售的生鲜农产品必须是标准化、规格化的。在农超对接中农民最愁超市“拒货”或者对农产品“挑挑拣拣”,但发生这种情况一般多是因为规格或安全标准不合格,包括农药的安全指标、果菜的大小、颜色、允许的瑕疵等。由于国内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低,因而有大量农产品不符合超市的销售要求,据了解,即便按照TESCO乐购自有品牌标准全程监控的果菜,检测合格上市的也只能达到60%。因此,政府和连锁超市都应当推动并支持生鲜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

(3)鼓励流通加工产地化。这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的现实作用是:减少无效运输和城市垃圾,使农民在乡从事非农就业并增加收入。在英国等发达国家,很多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就是在产地进行加工处理后,直接销售给超级市场的。因此,政府和连锁超市应当重视将生鲜农产品的流通加工项目更多地放在产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鲜活农产品的初加工、包装等设施,形成与“对接”配套的能力。

(4)支持生鲜食品配送“冷链化”和“便利化”。除了建设国家明确支持的农超对接冷链配送中心外,还可以考虑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小型冷库,并仿照节能汽车的销售鼓励政策,对于冷藏保鲜汽车的购置也给予补贴。支持配送的便利化,不仅要进一步优化生鲜干线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更重要的是改进市内运货规定,提供运货配送便利化,制度成本最小化的物流环境,使绿色通道打通“最后一公里”。

热点9 批发市场进入转型期,整合升级呈现一系列特点

中国是批发市场的“王国”。世界各国中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像中国如此依赖批发市场,也没有任何国家像中国一样,除少数贵重物品及禁忌品,所有有形商品都可以进入批发市场交易。据统计,中国农产品的交易80%以上要通过批发市场;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通过批发市场交易的比重也在60%左右,而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十分罕见,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商业“风景”。

近几年来,国内批发市场建设速度稍有放缓,但转型升级和市场布局调整明显加快,主要呈现出以下趋势和特点:

1.传统批发市场注入现代商业特色。在经济发达地区,不少工业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仿照大型购物中心的外观形态进行改造,出现了外观商场化的趋势,有些还与商务楼、展示厅、专业店街、商业步行街等融合在一起,成为一种集原料采购、生活购物、休闲游览、餐饮娱乐为一体类似于MALL的商业集聚。批发市场园区化的特征也日趋明显,在“划行归市”分区经营基础上,不少市场开辟了展示展销馆、休闲服务区、流通加工区、小企业孵化区、仓储物流区、信息中心、商品检测中心、结算中心等,形成了流通综合服务的专业化配套和园区化布局。此外,一些全国知名的市场公司如义乌小商品、深圳农产品、北京居然之家等,仿效零售业连锁扩张模式,纷纷到外地开辟“连锁批发市场”,而浙商在省外投资建设的规模在50亩以上的批发市场已超过2000家。

2.批发市场功能走向综合化。早期的国内批发市场只有交易功能,而现在除交易功能外,许多市场出现功能综合化的趋势,其中最突出的是四项。一是会展功能。如义乌市依托商品大市场每年举办各类展会达50多个,其中小商品博览会已成为继广交会、上交会之后外向度最高的展会,天天开门做生意的义乌国际商贸城则被称为“永不落幕的广交会”。二是配送及仓储功能。许多农产品市场配备了冷库,浙江省有的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库库容高达8万吨。内设配送中心的批发市场已经十分普遍,以至于许多大型批发市场更名为物流中心(园)。大型批发市场不仅可开展市内短驳配送,而且可以实施城际配送方式和跨省长途配送。例如,浙江义乌市场与河北白沟市场实行品种调剂配送,每天有20辆大型货车从白沟运载箱包到义乌,再从义乌装载小商品配送到白沟,大大降低了车辆空驶率,提高了物流效率。目前义乌物流成本占当地 GDP比重仅为12%,远低于全国17.8%的水平,与批发市场的这类高效配送方式有一定关系。三是信息化功能。许多大型批发市场建立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场内的大型电子屏幕时时显示本场和各地商品供求及价格变化,使经营决策和场内交易建立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设有网站的批发市场也越来越多,许多市场开辟了网上业务。四是统一结算的功能。借助信息化手段,政府倡导了20年的批发市场统一结算难题终于破解。如设在浙江余姚的杭州果品交易市场的商户和采购方全部使用IC卡刷卡统一结算,不仅实现了购销双方不携带现金、确保资金安全,还实现了有问题食品可追溯,交易统计的精确化,交易额和税收额也大幅度增长。

3.市场中法人经营主体比重增加。尤其是在东部发达地区,批发市场中公司制的法人摊位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是,更多的加工企业在此开设自销窗口,借以扩大商路并了解市场需要;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为了提升自身在实力和信誉上的外在形象,主动寻求升级注册为企业法人。业内人士预计,随着蔬菜、肉类和蛋品免除了批发企业增值税,2013年会有更多经营此类产品的个体批发大户转为公司制的法人实体。

4.品牌建设和国际化拓展步伐加快。一些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积极营造“品牌市场”形象。例如市场经营者联合代工商,创立以市场命名的商业品牌,以及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卖店进场开店或者专柜等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批发市场兼做内外贸易,义乌市场的外向度已高达65%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也是中国最先“走出去”的商业样式,并形成了中国在海外最大的商业存在,仅浙商在海外开办的规模化批发市场就超过50个,成为“中国制造”和浙江地产品外销的重要平台。

5.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不少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除了对经营业户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外,还积极推进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如对经营业户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信用状况公示等,对诚信者褒奖,失信者惩戒,使市场的诚信形象和商户的守法经营意识得以弘扬。

6.批发市场转向郊外集聚发展。随着城市市区的扩大,以及市区批发市场带来的环境卫生、交通拥堵和噪音扰民问题,一些大中城市开始将市内的各处批发市场按照统一规划迁往郊区,一般是采取市场群或园区方式进行集中建设,使其在经营上集聚发展。2008年,杭州市在城南郊区规划新建了农产品物流中心,将市区9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全部迁入。整体搬迁后场地和摊位增加、交通和场内设施改善,市场群集聚效应凸显,交易量猛增,其中果品市场年交易额由搬迁前的4亿多元,增长到2011年的28亿元。2010年南京市在江宁区建成了众彩农产品物流园,将主城区8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迁入,2011年8个市场的交易额已相当于搬迁前的2.45倍。以前由于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面积小、摊位紧张,距离南京仅50公里的安徽和县的蔬菜是先卖到寿光再贩运到南京,现在摊位增加后可以直销南京,节省了物流费用,降低了菜价。

对批发市场下一步的整合升级,专家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认为2013年在这方面各地会迈出更大的步伐,同时也提出了两点告诫:一是提醒投资者注意,日益发展壮大的农超对接、产销直挂、连锁零售公司从工厂直接进货,以及电子商务网上批发的兴起,都对现货批发市场的经营构成日益严峻的蚕食和挤压。有鉴于此,在批发市场发展规模上应保持适度,在经营模式上要加快创新。二是提醒地方政府注意,规划市场建设要把重点放在布局调整与功能优化上,而不要再追求“大手笔”、“大气魄”的大建大上。目前许多地方的市场已经大大超过实际需要,不仅浪费了资源、降低了效率,还使许多市场都处于“吃不饱”、“活不好”的困难境地。调整布局的规划权和重要市场的设置批准权应上收到省级政府,以便按照经济区域和商品的合理流向重新规划批发市场布局,确定现有市场的去留,减少盲目布点、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热点10 商业地产总量过剩与结构失衡并存,物业房租持续点猛涨成为商业企业沉重负担

2012年,在中央政府对住宅实施严格调控的政策环境下,房地产投资大量“转进”商业地产,使这一热络多年的投资领域呈现出更加“繁荣”的景象。

2011年的中国商业十大热点曾经指出“经营性大型商业设施开发过度”,2012年这类设施依然“高烧”不退。据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数据机构调查:2012年,上海将有22个商业综合体项目入市;北京预计有17个大型零售商业地产项目入市;深圳大型集中式商业项目面积在未来5年将增长87%,供应量相当于该市过去30年存量商业面积的总和;成都同时在建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达到100多个。广东省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8月,广东商业地产投资增长31.9%。

美国《华尔街日报》四月报道说,中国的购物中心建设雄冠全球。根据世邦魏理仕(CBRE)的数据,全球在建购物中心排名前10位的城市中中国占据8席,而在建面积最大的三个城市都在中国。天津有16个在建购物中心,工程总面积达245万平方米,大于任何一个欧洲城市现有购物中心面积之和。沈阳排名全球第二,18个在建购物中心面积总计达218万平方米。成都排名全球第三,共有24个在建购物中心,总面积约189万平方米。武汉在建购物中心排在全球第五。

按照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的预计,2012年和2013年,中国购物中心年新增商业建筑面积将分别超过3500万平方米和4400万平方米。到2013年底,中国购物中心累计存量将高达2.5亿平方米。

业内普遍认为,国内零售设施存在着总量过剩和大型店铺过多的现象。许多地区商业网点总量过大,大小店铺过于密集。以上海为例,2000年时,全市商业营业面积人均0.74平方米,到2010年底人均已达2.40平方米,超过香港、东京和纽约等世界著名商业都市的水平,而其中大型商业网点792个,营业总面积2333.4万平方米,占全市商业店铺总面积5497万平方米的42.4%。上海的便利店多达6400多家,平均每4000居民拥有一家店铺,为全国之冠,由于密集度过高导致该业态平均盈利水平仅1%左右,且盈利高的主要是外资企业。南京主城区内每隔1公里多甚至几百米就开有1家大卖场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市中心的金润发、家乐福和沃尔玛各店间隔不到1公里;城区西北角的下关,“弹丸之地”就聚集了家乐福、麦德龙、苏果三家大卖场;而按照南京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要求,大型超市在3000米的服务半径仅应当设置一处。沈阳中街地区在建或建成的1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货商场多达6家,部分商场相距不足500米。北京双榆树小区1.5公里半径范围内就集中了4家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大大超过实际需求。

2012年以来大城市购物中心总体空置率上升。据莱坊房地产经纪公司调查,一线城市购物中心空置率从去年的7.9%增加到8.4%;二线城市空置率从去年的10.2%上升到10.5%;广州的空置率从去年的4%猛增到今年的10.2%;而二线城市沈阳和成都空置率分别高达17%和16.2%。据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披露,2012年,万达的城市综合体在底商招租中也遭遇艰难局面。

与大型商业网点资产泡沫和严重供过于求同时发生的,是不少商业网点备受租金暴涨的折磨。统计显示,近五年来广州商铺租金平均上涨了2倍左右。某服装品牌商表示,2012年以来一线城市的“黄金”商铺租金上涨幅度达30%。上海连锁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大批便利店在租约到期后,租金从每年15万元猛增到40万元-45万元,以至于农工商集团麾下的好德和可的两类便利店被迫关闭了几十家。位于上海徐家汇的一家便利店年租金竟然高达120万元。按照便利店业者的不完全统计,2012年中国便利店行业平均租金占总经营成本的比例已高达57%,大部分单店已很难盈利。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说:“房租成本大幅上涨,已经成为零售企业布设网点最大的门槛,很多企业还面临门店的更新改造,零售业微薄利润正在受到蚕食”。

专家们指出,大型商铺过剩的情形已持续多年,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招租难的困境只是刚刚开始,调整消化将会是一个漫长过程;而商铺租金上涨问题,从根本原因看,主要不是由于供不应求,而是通胀环境和经营成本上升所致,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为居民基本生活服务的大众化商业网点给予扶持,使租金价格得以平抑。

业内人士预测,2013年国内商铺总量过剩和租金上涨的问题会更趋严重,亟盼政府有关部门加以重视并采取防范措施。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抓紧解决。一是各地制定或修编的商业网点规划,需要对大型商业网点的建设严加控制。在这方面,美国是以地方政府规划约束为主要手段,日本是以项目审批为主要手段,法国是规划和审批两手并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还对大型商业网点的新设召开公开听证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作出决定。二是商业网点规划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支撑。从各地网点规划的执行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规划的约束力不够,有的地方规划形同虚设。专家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制定和实施这些规划只是在政府文件中有要求,却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与商业网点规则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都有专门的法律。从2004年起,商务部就为国务院代拟《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期间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也曾召集有关方面征求意见,但之后就石沉大海。据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说,此项工作已从行政立法计划中排除。由于没有公布取消该项立法计划的原因,专家们对此无可置评,但希望有关部门再次审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觉得将城市商业网点全部纳入政府规划在世界各国没有先例,将大型商业网点通过立法加以规制的做法在日本、法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还是有例可援的。建议2013年将规范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置列入行政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