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钦明
浅谈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在福州海域使用管理中的运用
余钦明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2012年4月,福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签订了《关于推进福州市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全力构建“一带一核两翼四湾”的海洋开发新格局的战略构想。福州海域使用活动日益频繁,该文从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手段、特点分析入手,结合福州海域使用现状,阐述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在福州海域使用管理中的运用。
海域使用 填海造地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现有的土地资源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海洋开发活动日益频繁,特别是围填海大型项目剧增。目前,我市共确权用海面积约21047公顷,包括开放式养殖用海、围海养殖用海、构筑物用海及填海造地用海,其中填海造地项目约7702公顷(以上数据不含平潭),主要分布在罗源湾海域和江阴半岛南部沿海海域。全市填海造地用海确权面积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福州市填海造地确权面积分布情况
填海造地是解决人地矛盾、空间不足比较有效的办法,同时也是对海域自然属性改变最大的用海方式。在填海造地项目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海域使用不规范甚至非法行为也不断增加,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足。一些沿海群众本着“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原则,认为家门口的海域就是自家的,开发海域的活动无需经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二是取得海域使用权却没按照规定进行海域使用活动。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没有按照相应的围填海方式,没有根据实际确权的面积和坐标进行围填海活动。
三是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在短期内引进项目,默许未批先填的违法用海行为。
四是执法队伍人手不够。我市海域总面积10573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920公里,而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编制不足,无法时时有效地监管用海活动。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管理系统是我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日常工作的平台。通过动管系统,实现全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主要有三个手段:
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市沿海重点海域14个监控摄像头,对重点渔港、重点围填海项目,实现全天候、全视角的监控,通过路由器采用点对多点方式建立覆盖监控领域的宽带网络,将不同地点的现场视频信息通过网络传送到我市监控中心,保证视频流的稳定持续传输,并且不受山川、河流、桥梁道路等复杂地形限制。监控中心负责接收各监控点通过网络传输过来的视频信息,通过大屏幕显示设备显示各现场监控点的图像信息,并可进行数码录像、用户登录管理、控制信号的协调等,视频数据可同时存入存储服务器。监控中心主要由视频编解码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监控服务器、硬盘录像机等组成,可完成现场图像接收与显示,录像的存储、检索、回放、备份、恢复等。视频编解码器对经网络传送来的前端监控点摄像机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编解码处理,传到监控中心视频监控服务器上,再经交换机通过网络传播至各个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客户端。
我市监管系统卫星、航空遥感监视监测业务主要是对国家和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中心提供的遥感监视监测产品的综合应用,通过与国家和省级遥感监视监测数据同步,根据本市海域使用特点,提取遥感数据的海域使用相关信息,并分析遥感监视监测产品,并选择性发布本市海域卫星遥感数据资料和遥感影像处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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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监视监测任务包括监测在建工程用海项目和核实视频、卫星遥感监测,采用资料收集、实地勘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视监测,形成监视监测信息表和工作报告。在建工程用海项目包括国家、省级审批的在建围填海项目,对其海域用途、用海面积、界址、建设前后的海域状况变化实施监测;核实视频、卫星遥感监测是对重点海域的视频监控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异点、异区,进行实地勘测核实。
我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在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保证的基础上以视频监控、卫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视监测为数据采集的主要手段,实现对我市近岸及其它开发活动海域的实时监视监测,通过先进、实用和可靠的数据传输与处理技术,实现监视监测数据的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递,同时确保社会公众能及时了解我市海域管理和海洋开发现状,促进海洋开发的合理有序、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福州市动管系统在日常业务化运行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我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尚未取得海洋测绘资质。2009年2月我市动管系统进入业务化运行以来,我市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就持续申请海洋测绘资质,由于缺少测绘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配备,一直无法取得该资质。
(2)县级动管系统工作人员尚未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县级动管系统接入专网时间较短,工作人员对系统网络和软件的了解相对较浅,尚未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
(3)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完整。国家、省、市已建立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但县级海域监视监测能力失缺,无法形成市、县联动开展工作。
(4)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自身存在缺陷。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是应用B/S模式,其自身也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缺陷,诸如动管系统的数据安全性相对不高,处理时间相对较慢等问题。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与省级海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县两级业务人员进行系统操作、测绘方面的培训,同时地方政府应重视海域使用监管体系的建设,增加编制,保障海域动态监视监测队伍的建设。
(2)加快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县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3)市、县两级应制定相应的网络和机房管理的规章制度,业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的工作和维护;同时,国家和省级部门应适当增加市、县两级网络带宽,确保市、县业务正常运行。
[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海管字[2006]134号).2006
[2] 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11]222号).2011
[3]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9]206号).2009
[4] 国家海洋局.海籍调查规范(HY/T).2009
[5] 赵梦,张静怡.我国填海造地的驱动因素及对策分析[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3(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