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春燕
摘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着重要的宏观导向作用,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对社会具有主导作用和乘数效应。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额在增多,规模在增大,涉及的面也越来越广,从现阶段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基本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形态,但依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反映项目建设所固有的客观规律,是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工作程序。主要阶段有: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目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先行建设等现象仍屡见不鲜。有的项目不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便擅自开工建设;有的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改变资金用途,使有些项目达不到设计的标准和能力等。
2、对项目的前期工作不够重视
不少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制定较随意,缺乏科学论证,项目立项审批前未进行比选和公示,没有做到“先评估、后决策”,相当一部分的建设单位未认识到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有的即使是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也是因为上级发改部门有要求不得已而为之,根本不是为了项目的科学论证而开展的。一些项目为赶进度,项目先上马,再补前期手续,存在为争取项目而申请立项。
3、招投标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工程招标投标被人们称之为“阳光工程”,由于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不完善、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因素,目前招投标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环节未进行公开招标,招投标文件不完善,施工单位无资质;擅自缩小施工招标范围,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在信息发布上做文章,要么限制信息发布范围,要么不公开发布信息,规避公开招标等。
4、项目后期评价缺失
很多项目业主存在重建设、轻结算现象,特别是对于基层政府项目,其竣工验收、审计,以及投入使用后的事后跟踪,往往成了一种形式化的工作。大多数项目没有进行后评价,项目后评价指建设项目正式投产营运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对该项目决策、立项、实施、运行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
5、政府投资项目的多头监管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要接受发改局(立项与审批),财政(资金拨付与财务管理),审计(资金运用),住建局(招投标与建设监理)、监察、纪委等部门的监管,在实际项目管理中,由于职权划分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呈现出各自为政,多头监管的状况,缺乏对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统一、严密的监管。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
1、积极开展项目储备和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地方政府组织成立政府投资项目论证小组,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科学进行论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相关部门按照先续建后新建、综合平衡的原则,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初步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向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下达投资
计划。
2、加强前期管理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仅是国家的明确要求,而且从项目的内在运行机制和效果来看,只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阶段的评估论证,才能减少决策失误,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前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立项审批等工作,这些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得失,因此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从项目“为何建”、“怎么建”、“建多大”、“投入多少”、“何时建”、节能等前期工作方面进行项目的比选和可行性论证,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
3、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是严格界定落实招投标的范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除特殊性质项目外,都应公开招标;项目建设中的工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规定要求需要进行招标的一律实行招标;二是严格选择招标方式。提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竞争性招标,严格限制议标,杜绝假招标,吸引更多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三是招标信息的公开。招标信息的公开是招投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务公开的必然
要求。
4、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的实质是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认真研究这种工程管理方式,对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具有现实的意义。
5、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1)竣工验收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的全面总结和考核,是检验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投资效益以及项目能否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项目建成并经过试运营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为简单的项目,可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竣工验收。(2)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旨在从投资项目中吸取经验教训,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相关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然后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有选择地进行项目后评价,对一些重大项目、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等要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工作,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经验教训等,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