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

2013-05-14 09:47何人
飞魔幻B 2013年3期
关键词:上海

【一】

跳跃的烛光里,依稀可见织金丝绒的沙发,缀着金光的古希腊壁画,原本落地窗的位置被一卷暗褐钩花帘布遮得严严实实。

陈九有些局促,故意咳嗽了声,望着眼前陷在沙发里正摆弄着鲜艳指甲的女人。女人一张素颜,窈窕身姿隐在天青色葛云锦描花旗袍后,雪白一段酥臂抱胸。此时微眯着眼,玩味地盯着陈九。

“我若不愿说,这世上无人能叫我开口。”女人紧盯着陈九,眼里一闪而过尖锐的锋芒,片刻后目光却又柔软下来。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愣愣出神,良久又扑哧一笑,眉眼尽舒,媚态天成。

“这样吧,我给你说一个故事。”

【二】

1931,民国二十年。

火车站人流熙攘,人人面容肃穆,动荡的局势多少开始侵蚀着大上海笙歌的繁华。

往来的人群中站立着一个素衣少女,编着两股辫,白皙水嫩的脸庞上嵌着一对灵气逼人的眼眸。她身后紧随着一个黝黑的粗布衣少年,少年满额的水光,身旁搁着一个半人高的编织行李包。

“你真的打算留在上海吗?”少年低头道,语气中是掩不住的关切与柔情。

少女拢了拢辫子,似未听见般只顾迈步向前走去,急得少年也立刻背起行李快步追去。

火车再次发动,少年略有不舍地回头望了一眼。呼啸而过的瞬间,少年似见着家中父母面对乡亲时的羞惭与失落。

良久,少女才突然转过身,对着失魂落魄的布衣少年说道。

“我不可能回老家嫁给你,要么死了心随我留在上海,要么你现在就带了所有钱回去。”话语笃定有力,微风拂过她额前的刘海儿,少年只觉得喉咙干得要命,几乎下意识想去握她的手,伸出的手却凝在半空,终又垂了下去。

低着头在原地站了很久,少年似下定了决心,轻轻地说道:“只要让我陪着你,可以吗?”

空气中静无声息,入秋的风吹得人突生凉意。少年抬起头来,原来她已走出数十米,叹了口气,只得又匆匆追去。

少女全名叶素秋,少年姓余名知乐,打小认识,叶余两家更是为二人定下亲事。大婚前夜,叶素秋趁人不备逃出,火车站却遇上从小对她了解甚深的未婚夫余知乐。出于无奈,她只得带着他一起连夜投往上海。

“后来的故事啊,上海向来是富人的安乐乡,穷人的修罗场,两个没有背景的外地人,拿什么来立足?”女人冷笑着道。

在后来的故事里,叶素秋去纺纱场做过女工,余知乐卖过报也拉过黄包车,每顿只吃干馒头,夜晚也是寻着一处便落脚一处。受人轻慢,仰人鼻息,叶素秋虽自小聪明,却也未想过生存居然如此艰难,有时看着因劳累而早早昏睡过去的余知乐,心里不觉也有一丝愧疚。

可她已经回不了头了,她只是叶家养女,单从养父母收了礼钱而不顾她以死相逼,执意要将她嫁出去这点,她就发誓这一生都不会再踏入家门,如果那也算家的话。

【三】

入夜后的大上海,纸醉金迷得能腻出膏脂来。四轮汽车里一个个裹着银鼠裘,踩着细高根的女人挽着穿西装的男伴,先后踏入闪着迷人华灯的百乐门。

活色生香的夜幕里,却传出些不协调的争执打斗声。百乐门门口,此时围聚了一群好事人,人群中间正是满身伤痕的余知乐,他身后是沉默无言,眼眸却清冷怒视前方的叶素秋。

他们身边躺倒了好些个龇牙咧嘴的百乐门保镖,而他们面前又有源源不断的保镖涌出将之包围。

起因是卖花的叶素秋不慎撞在保镖陈九身上,陈九的兄弟见她模样美,不免出言调戏,被尾随着保护素秋的余知乐一字不落听到。此时余知乐衣衫尽破,身上多处伤口渗着血,而包围住他的保镖越来越多。

叶素秋看了眼身旁倒下的几个人,心知百乐门绝不会让颜面如此扫地,弄不好自己两人不死也会被打残。

心下一横,慢慢地将身子往后挪,所幸保镖都紧盯着余知乐,没人在意柔弱的她。等他们注意到时,叶素秋已偷了柄短刀自后抵住了陈九的脖子。

“谁也不想闹出人命,不如我们各退一步。”冰冷的声音自她口中吐出,人群刹那静了下来,谁也未料到这捆着两条辫儿的素衣少女胆子竟如此大。余知乐也显然愣住,虽说了解她,却也未想到她能如此兵行险招。

“都把刀放下!”叶素秋手一紧,刀已划开了陈九的脖子,鲜红的血顺着她象牙般瓷白的手蜿蜒流动。四下众人碍于兄弟的性命,又不甘受一小丫头差遣,正犹豫不决间,却听见两声清脆掌击。

“有趣,有趣。”百乐门中走出一黑衣西装的年轻男子,众人顿时如狗见了主人般,毕恭毕敬地退了开来。

“你叫什么名字?”黑衣男子缓步走来,直走至跟前,叶素秋这才看清他的面容,也几乎是同时倒吸口气。从未见过长得如此好的男人,尤其是那双眼睛,如清泉水光,甘冽清透,瞳人又似两点墨汁生生凝底。

“哑巴吗,刚才不还威风凛凛的?”男子出其不意,一只手捏住叶素秋的下巴,细细打量起她来。

余知乐愤怒地低吼了一声,被陈九踹翻在地。

“性子够辣,这副模样儿在上海倒也稀缺。不如跟了我吧,我捧你做红星。”男子松开手,把玩着拇指上的冰玉扳指,半眯着眼道。

叶素秋怔了怔,缓缓放下抵着陈九的刀,回头望了眼倒地的余知乐,脑子里飞速闪过从小对养父母的小心奉承,来上海半年内所有吃过的苦与受过的白眼。余知乐似知道她的想法般,扭过头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只片刻叶素秋便点了头,黑衣男子似丝毫不意外,随手脱下身上的西装披在叶素秋肩上,将她瘦削的身子裹紧。

“这小兄弟也一并留下吧,身手倒有两下子。”男子指了指地上的余知乐。

上海的夜空并不如老家的美,只是今夜却奇迹般星斗满天,映衬得百乐门如另一个仙境。叶素秋被这个叫顾少凌的陌生男人挽着,跨入了另一个声色迷离的世界。人生啊,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可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一旦认准了方向就再也回不了头。

【四】

顾少凌是百乐门的少东家,也是上海滩炙手可热的公子哥儿,仗着家资雄厚,与女人的绯闻是大上海入夜后一抹熏人的桃色。上至名媛淑女,下至戏子舞女。

从周围男人色迷迷的眼神中,叶素秋很快意识到自己脸蛋儿的吃香。她也故意不画浓妆,不穿华服,刻意维持着自己本身的水灵与纯净——这些是一般明星没有的,也正是男人喜欢的。

叶素秋很快便在上海滩小有名气,无数男人为与她谈心交朋友而踏足百乐门。她改名叫叶丽蓉,毕竟素秋这名字听着多少有些冷清。

故事说到这里,女人突然怔了怔,似从回忆深处又搜刮出些什么。

刚进百乐门的叶素秋小心翼翼,时刻揣摩着不同人的心思。她有自己的心思,对哪些人可以装傻卖乖,哪些人要谦逊讨巧,还有哪些人要谨慎不言。

顾少凌就是最后一种。

当然不会一直这么顺利,某个午后当一位烫着鬈发化着精致妆容的妙龄女子冲进百乐门,对着顾少凌劈头盖脸就是一个耳光时,叶素秋这才尴尬地发现自己与红着半边脸的顾少凌目光对了个正着。

女子打完人后,蛮横的语气很快带上了哭腔,漂亮的妆也被泪水晕染得狰狞吓人。而顾少凌未有一丝的愤怒与厌恶,目光从头到尾只盯着叶素秋。

这样的情景不算多么稀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叶素秋却似被磁石吸住了般,就是无法将目光从顾少凌身上挪开。明明清楚地知道,老板窘迫时自己岂能玩味地看。

哭泣的女子很快意识到自己是多余的,恼怒地冲了出去。而顾少凌的目光却依旧深锁着叶素秋,似从未发生过什么一般。

“我什么都没看到!”叶素秋憋红了脸,说到一半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顾少凌板着的脸终在这句话后冰山消融,也缓缓荡出一个笑容来。

据陈九后来回忆,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老板笑得如此开心。不同于生意场上虚伪的笑与面对不同女人时应付的笑。

从内心深处透出的真正的笑,是看得出来的。

日子慢悠悠却也匆匆,叶素秋悟性极高,学什么都比别人快。白日里她跟着老师学跳舞、唱歌、化妆,以及撩拨男人的手段,有时顾少凌也会坐在一旁沉默地看着。有时看着她唱哑了嗓子,跳扭了腿,他也一言不发地留意着。而到了晚上,顾少凌便带上她一一去认识上海滩有名的人物。

大概是在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夜,叶素秋搀着喝醉的顾少凌回公寓楼。汽车停下时,叶素秋才意识到窗外已下起了雨。她跌跌撞撞地扶着顾少凌下车,吩咐司机去把车停好再来扶少爷上楼。她心里是刻意规避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太容易出事。

却不料顾少凌在电光石火间亲了她的侧脸。

“你没醉!” 叶素秋身子一躲,惊诧不已。

屋檐下顾少凌笑着点点头,微湿的白色绸质衬衣紧紧贴着上身,鼻尖如刀削火凿般线条分明,苍白的脸被路灯映得异常好看。

“既然没醉,那我先走了。” 叶素秋下意识想离开,却在迈步前便被顾少凌一把抓住。“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不像其他女人一样勾引我呢?” 顾少凌将脸贴近,直近得混浊的呼吸能够触到叶素秋的脸。

“还是你想玩欲擒故纵,以为这样更能引起我的注意?” 顾少凌依旧是笑着说的,眼眸里却流露出习惯的自负与轻蔑。

叶素秋只觉得火气上涌,忍住没一耳光问候,退后一步道:“我就是跟了陈九也不屑于用手段勾搭你。”说罢,见顾少凌没有说话,立刻钻入雨中快步离开。

雨点劈劈啪啪打在她身上,原来不知不觉来上海已经大半年了啊。

见没人追来,叶素秋干脆放慢步子,仍由大雨将她整个吞没。她其实比任何人都清楚明星是什么下流角色,她一个女人想在上海滩体面点活下来,自尊心早该剪碎了扔掉。独自在雨中笑出了声,叶素秋喃喃自语着,等天亮了还要去道歉,还要去撒娇着道歉!男人可以宠你爱你如小猫小狗般,可谁会拿你当人看啊!

缓缓走至自己的小屋前,她没接受顾少凌给她租的公寓楼,还是平房更让人塌实些。掏钥匙的瞬间,却突然落入一个温暖的胸膛。在这个带着寒意的雨夜里,对方的胸口却温热异常。

“我们回家好不好,我不想看你陪酒,不想见你总是半夜才回来。” 余知乐的声音低沉而让人心生塌实感,叶素秋突然有一丝感动。她心里知道,无论她回来多晚,他都会在隔壁屋子里等她。相比与百乐门的各色客人费尽心机周旋,她从来都对余知乐冷冰随性。心里既希望他灰心而回老家,又害怕他走后上海滩就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人。

“你回去吧,用我这几个月的薪水回老家好好儿讨一个妻子,认真过日子。” 叶素秋轻轻推开余知乐,看着他刹那面如死灰。

不是未想过认命,可她不喜欢对一个人付出真心,她始终太欠缺安全感了吧。

【五】

次日天刚亮,叶素秋便对镜拾掇好,早早地去了百乐门。按理她也知顾少凌极少这么早来,但为了表现自己认真工作不得不做点表面工夫。

出人意料,顾少凌竟已在里头等她。叶素秋自然不会知道他昨夜直接回了百乐门,且一夜未睡。

推开门,叶素秋马上钩起嘴角,换上清甜的笑容,抬手搭上顾少凌的肩膀。

“昨夜人家喝多了,说话没过脑,老板能原谅人家吗?” 叶素秋水灵的眼里尽是无辜,讨巧的模样儿甚惹人爱怜。

顾少凌饶有兴趣地搂上她的腰,坏笑地端详着叶素秋,许久才贴上她的耳朵,细语道。

“要不,你真的跟我得了?”

叶素秋一惊,心没来由乱了起来,出于本能立刻跳了开。按捺住内心的波动,她强装出随性的模样:“老板,谈了生意就莫谈感情,这可是你教我的。”

顾少凌依旧笑着看她,没有回答,也没有示意,一双眼似乎能将她穿透。恰巧陈九入内汇报工作,叶素秋趁机匆匆退了下去。

这世间最可怕的,叶素秋曾一直以为是真心。因为一分真心总要用十分伤心去交换,最后折腾得人生不如死。

而从那一刻起叶素秋就发觉不妙,为何自己会自乱阵脚,为何自己做不到虚与委蛇地调情与他。难道在不知不觉间,她对这花心大少动了真心吗?想想便觉自己可笑,上海滩多少女人与他纠缠不清,哭哭啼啼找上百乐门的早不止一二。

带着这份心思,日子又流水般过了一阵子。

白天叶素秋依旧学着唱歌跳舞,顾少凌几乎每天都会坐在一旁看着,自然也还是一言不发。而晚上,叶素秋又会与他一起穿梭于一个又一个交际场。当然也有老板表示想包下她,只是顾少凌总会以各种理由拒绝。

每当深夜回家,余知乐会自隔壁端来一碗热粥,两三道小菜。虽同在百乐门上班,但叶素秋与他几乎碰不到。每月领了薪水,叶素秋都会划出一半让给余知乐。一方面为他铺好回老家的退路,一方便也让自己心里好受些。

很多时候,叶素秋睡不着时也会想,当时逃婚来此是不是错了。若当时认命留下,或许自己现今已有了孩子,日子平淡普通,柴米油盐却真真实实。随着日子越来越久,自己对顾少凌的感觉也日益强烈。自然她永远不会开这个赌局,她和他从头至尾都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必要相遇,既然已相遇,就更没有必要相知。

真要算起来,其实顾少凌有好多次对着她欲言又止,只是被她躲过而已。

大上海的日子,笙歌夜夜,纸醉金迷,处久了却也让人疲惫。

忘了是哪天,突然有个华衣贵妇来到百乐门,敬酒时却出其不意将一整杯酒浇在叶素秋头上。贵妇口里骂着狐狸精,随手抓到什么就往叶素秋身上砸,很快便被保镖扣住拖了出去。

依稀记得她骂的那句话:“我祝你永远得不到男人的真心!”

这话碰巧被下楼来的顾少凌听到,他皱着眉,牵了叶素秋的手便往外走,却被叶素秋甩开。

“我没事,她骂的都是实话啊。狐狸精?这几个月来我勾搭的男人不计其数,不知她家那位姓什么?” 叶素秋是笑着说的,眉目温和得像一幅泼墨山水画。她头发上还有红酒汁不断往下淌,身上沾了些蛋糕的奶油。

“你脑子有病啊?!我会让人教训她,你给我马上回去洗洗收拾干净!” 顾少凌第一次对她发了火,整个百乐门的人顷刻散了光,下人也不敢上前通禀。

叶素秋收起了僵硬的笑容,转身便走。她自然知道自己此时有多狼狈,但人前被老板凶多少还是有些令她伤心的。何况她对他还不止下属对老板。

没走几步,胳膊却被人一拉,顾少凌将她扯入轿车内,随后自己发动了车。

“怎么说你在上海滩也有些名气,这样子走回去成什么样子?”顾少凌掐灭一支烟,眼睛便不再看她,一路无言。

叶素秋任他送了自己到家门口,依旧微笑着说老板慢走。看着轿车消失在视野里,心里这才从麻木中逐渐醒来。不免觉得自己着实悲哀,他每一步都为自己的生意打算,她不过是个工具,心情好时调戏着动动情解解闷,心情差了当着众人面凶一下也无妨。

隔壁屋的门“嘎吱”一声开了,余知乐提着篮子走了出来,笑着对她说了声:“饿了吧,快来吃点东西。”

看着余知乐忙前忙后布置消夜,一碗热粥也慢慢吹凉些再送到她面前。叶素秋突然眼睛热了一下,随即马上扭过头,不让自己的眼泪给对方瞧见。

“我们回家吧。”自嘴里清晰说出,叶素秋一边喝着粥,一边如谈论小事般地向余知乐说道。

余知乐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不相信地盯着她良久。突然又像是意识到什么,猛地抓住了叶素秋的手。

“你可不许反悔!既然老天让我抓住,我就再也不会放手。”

【六】

这些日子,叶素秋都在为离开上海做准备。唯一欠缺的,便是知会顾少凌一声。对于他,叶素秋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倒是顾少凌先约见了她,推掉了她一天的工作,特意约在昂贵的美华饭店。

叶素秋边切着牛排,边开玩笑问道:“老板请我这么贵的晚饭,难不成是想炒了我?”

顾少凌摇晃着红酒杯,不动声色地盯着叶素秋,过了会儿才慢慢说:“你总是那么聪明。”

叶素秋哑然失笑,反应过来时刚想追问原因,却马上住了口。

何必问原因呢。无论是因为那天那个贵妇来头不小,还是她被羞辱的丑闻一夜传遍上海,他觉得她没有价值了,什么都可以是理由。

“感觉挺亏欠你的,估计我要说曾真的对你动过心你也不会相信,这样吧,吃完这顿你去陈九那儿结算下工资,我还给你留了些补偿。”

顾少凌皱着眉说道,今天他穿了件月白色的马夹,里头是件紫色绸质衬衣,配了顶深紫色圆帽,煞是风流好看。叶素秋静静望着他,似想将他的样子刻进心里。

真心果然又一次将她辜负,不过好在她始终表现出无所谓的模样。

至少这样面子上比较好看。

“老板,不介意我先回店里吧?我可迫不及待想看你给的补偿呢。” 叶素秋眉眼弯弯,娇俏地放下刀叉,转身拎起了包。

顾少凌微笑着点点头,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叶素秋拒绝了他相送的好意,独自走出了美华饭店。

这样也好,自己不用再留恋上海。上流社会的花花公子,玩够了只会娶一个名媛淑女,而她叶素秋不过一道辛辣的开胃小菜。叶素秋不由得笑了起来,直笑得嘴角一丝力气也没有。

她并未回百乐门。

此时天已差不多全黑了,难得又见繁星满天的样子。闭上眼,似乎还见着初遇顾少凌时的样子。那时自己拿刀抵着人,看起来冷静毒辣,其实心里也怕得要死。那时如果没有他,恐怕事情没那么容易结束吧。

如果早点知道,那自己那天一定撒腿就跑,如果早点知道,她就不该连夜逃来上海。果然千金难买早知道。

想着想着,双脚已走到了家门口。自去了百乐门,这还是她第一次那么早回来。

正要开门,却听见隔壁传来奇怪的声音。叶素秋心里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蹑手蹑脚走到隔壁,拿钥匙轻轻开了门。

她的钥匙和门锁跟余知乐的都是一样的,毕竟打小认识又漂泊异乡,这份信任是外人无法理解的。

推开门,声音更响了些,却是出自里屋。叶素秋只觉眼前一黑,心里已全然明白,却还是不甘心地走了过去,透过门缝往里看去。

余知乐的身畔枕着一个女人,女人脸上留着百乐门最常见的舞女妆。

而余知乐也与往常完全不同,脸上满是狰狞与得意。

“哥,你不怕嫂子知道了介意吗?”女人撒娇着说。

“得了吧,她那身子估计也早给有钱男人睡了个遍。过些日子我得回老家了,这些钱你拿着。”说罢,余知乐从枕头下摸出一小沓钱来。

“好哥哥,我就知跟你那么久,你对我是真心的。”

女人笑着抓过钱,数钱的动作娴熟而优雅,余知乐则轻轻吻她的侧脸,倒真如一对真心恋人。

叶素秋默默原路返回,万语千言凝在心里,却反而笑不出也哭不出,只觉得发自内心地感到恶心。原来她拨给他的工资,他全养了别人。原来他每夜等她吃饭,只是前脚送走了别人,后脚迎来了她罢了。

原来所谓的真心,所谓的信任就是这样。萍水相逢是如此,青梅竹马也是如此,是自己太当真了。

虽在百乐门,自己却一直洁身自好,为了练酒量曾一口气喝下两斤烧酒,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灌醉而占去了便宜。叶素秋从包里摸出两张火车票,将一张撕碎,另一张则搁在茶几上。

恍惚间,她似又听见了那天那个贵妇声嘶力竭的那句,我祝你永远得不到男人的真心。

上海啊上海,这次我是真的回不去了,也再也不会想回去了。叶素秋抬起头,满天的星星坠入她的眼里心里,直砸得她全身发疼。

重新来到百乐门,此时她也不知该去哪儿,只是坐在化妆间里愣神发呆。小姐妹们不知道她已被炒,纷纷催促她快些上妆。

过往一幕幕都在眼前,却奈何人心变。在上海一瞬间无依无靠了,一切似乎还是自己捆着两条辫儿,刚踏下火车的瞬间,而余知乐背着重重行李巴巴地跟在身后,都不见了啊。

叶素秋叹了口气,却又笑了出声。发生的又荒唐又可笑,是真的很好笑。

一个人兀自坐着痴痴地笑,却逐渐意识模糊,晕了过去。她想心事太过忘神,以至于没注意到化妆间何时渗入了浓烟,周围的人早已逃了个干净。

那是百乐门开业来最大的一次火灾。

大火直接瓦解了百乐门尽半的包间与中央舞池,自然也死伤不少人。

醒来时,叶素秋只觉头依旧有些昏沉,似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而身边有个男人正在为她倒开水。水杯里热气袅袅升腾,仿佛已过了一世。

此时此刻,她多么希望那个男人能是顾少凌。他能骂她不拿性命当回事,他能将被子摁在她肩上,哪怕只是冷漠地看她一眼也好。

希望很快化为失望,男人转过身来,居然是陈九。

“百乐门大火,都没了。”陈九话不多, 语气里却透出无尽的低落。

“喀喀——顾少凌在哪儿?”

叶素秋咳嗽了声,问道。

陈九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下,哑声道。

“老板当时喊了声你的名字就冲了进去,样子怪吓人的,没人敢上去拦。后来他没有再出来了。”

陈九说完便放下了水杯,垂下头,表情略有些痛楚与无奈。顾少凌或许不算个好人,但对他们这帮兄弟却一向不坏。一夜间过往在上海打拼的一切尽化为灰烬,换谁都会心生绝望吧。

叶素秋睁大了眼,只觉得自己整个身子都跟着抖了起来。他怎么可能为她这样?!怎么可能啊,一个人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呢?从一开始他的暧昧与调笑不就是玩玩而已吗,所以玩腻了就炒了她,所以从未开口说过他喜欢她。

“老板那天除了让我给你结算工资,还让我把这个给你。”陈九从怀里掏出一串钥匙,放在叶素秋掌间。

钥匙在日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这串钥匙叶素秋曾见过的,是顾少凌公寓的钥匙。

顾少凌的意思再简单不过,既然你不信我说喜欢你,那我便把家门钥匙给你。这上海滩就算我曾对许多女人说过喜欢,但能交出钥匙的却独你一人。

始终没有告诉你的是,我也厌倦了你所厌倦的一切,从你持刀救人的那刻起,你就是茫茫人海中,我此生认定的女人。

【七】

女人起身从抽屉里掏出张红色烫金婚帖,摊给陈九看。婚帖是顾少凌写的,新娘的名字是叶素秋。

“这张帖子是我在他公寓里找到的,他果然是自负啊,好像以为我一定会答应似的。”女人脸上挂着甜蜜的笑,美得连水晶灯都失色。

“后来我住进了他的公寓里,每天都在等他回家。不过看样子,他是真的回不来了。”

女人笑着起身:“时间不早了,故事也讲完了。”

陈九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居然已经十点了。他有太多想说的话,想对她说的话,此时反而通通哽在了喉间。

从他将她从火中救出,不觉间已三年了。这三年内他数次登门,但这是她唯一开门的一次。不但将他迎为座上宾,甚至还一口气对他说了这么多。他不是不明白,就算三年内自己从小混混混到了一个像模像样的人,她也不会喜欢他。

三年前百乐门遭遇此祸,很快新店在戈登路开场。大概是新老板为讨个吉利,不希望媒体过多提到昔日的大火。

新百乐门依旧红火,人们很快忘记了曾经的红星叶丽蓉,也忘记了大上海的夜幕里曾翻滚过这样的一段红尘往事。上海依旧繁华迷人,数不清的人在此笙歌留连,数不清的人在此哭过笑过。

第二天清晨,本来打算再次拜访。陈九却突然发现上海的天空居然泛着红光,追着天空跑去,很快发现一大群人围住了一幢熊熊燃烧的房子。

火势凶猛,熏得整块天空也焦了半边,一如三年前那场大火。

昨天他还在这幢房子里待了一整天,听了一整天的故事,陈九突然感觉喉咙火烧般,浓烈的烟尘呛得他眼泪不住地往外涌出,越是想止住,却越流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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