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遇辉 蔡毅 周晓斌
【摘 要】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角度,通过对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 “涌现”现象的产生、来源、特征的研究,探讨了具有非平衡性、多主体性、多层次性、动态性的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创新产生机理。
【关键词】产业集群;复杂系统;创新联盟网络;涌现
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就是协同创新,在协同创新的基础上构建的产业集群创新联盟是一种基于产业链的相关联企业,由于创新的需要而结合成的密切合作关系的若干个企业群体。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则是建立在这个联盟基础之上的,由联盟成员企业相互联结的互联网创新协作平台、知识库、知识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和他们的相互协作关系,企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创新资源组成的庞大的复杂系统网络体系。通过对这个复杂系统网络进行研究,进而大力促进在产业集群的整体层面上不断涌现出创新成果,是人们努力要达成的目标。但是,目前在产业集群整体层面上的了解仍然很欠缺,因此,通过研究具有非平衡性、多主体性、多层次性、动态性的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整体层面上的运行规律,对于产业集群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现象的产生和概念
在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实践活动中,往往呈现了这样一些独特的现象,就是在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整体层面上,出现了许多不同于单独的企业创新活动所具有的性质和现象,对此,以往的研究的相关理论都很难有深入和令人满意的解释,而运用复杂系统理论来探索和解析这些现象和性质的内在规律,则把对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研究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从复杂系统理论来看,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是具有层级结构的复杂系统网络,因此具有“涌现”现象。所谓“涌现”,是指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由多个单独的企业主体组成复杂系统后,由于系统运行过程中各部分相互作用,出现了单个企业主体所不具有的性质,这个性质并不存在于任何单个主体当中,它比单个主体行为的简单累加要复杂得多,是一种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孤立行为中无法预测,甚至无法想象的行为,它是系统在由低层次构成高层次时才表现出来,所以人们形象地称其为“涌现”。系统性质之所以往往表现为“整体的性质大于各部分性质之和”,就是因为系统涌现出了新质的缘故,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复杂系统的这种“涌现”是系统的适应性主体之间非线性相互作用的结果。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现象是其重要的特征,在创新过程中,要大力促成它的发生和发展。
二、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产生原因分析
在复杂系统理论中,任何现象产生都是有条件和原因的。在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这个复杂系统网络中,它的“涌现”现象的发生是有其原因,原因分析有如下三个方面:
1.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是由包括大量各种不同规模和性质的成员企业,相关的服务支撑机构和组织,以及它们之间的各式各样非线性关系构成了复杂系统网络。集群内各企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大多是以长期的合作而发展起来的诚信协作关系,这些关系远比契约关系复杂和深厚,它不象契约关系那样有严格的约束力和规范,但比契约关系更灵活。这种关系与具有明显的线性关系特征的契约关系是有很大的区别,它非常复杂,表现为相互制约、相互耦合、合理分工、差异协同、互为因果等等,是典型的非性线关系。在这种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非线性耦合关系的作用之下,将所有企业组织凝聚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所以,产业集群这种非线性网络关系结构具有动态性和自适应性,具备“涌现”产生的条件。
2.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自组织行为。产业集群的成长趋势是源于产业集群的内生性,而不是外生性。尤其是当各种支持资源丰富,外部环境条件良好的时候,产业集群一旦形成就会出现自我强化的发展趋势。产业集群内企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灵活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战略,合作与竞争行为自组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结构。它还能够不断地学习来对其层次结构与功能结构进行重组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系统通过自组织行为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到高级,在这个过程中,产业集群的自组织行为不断地激发出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
3.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系统的非平衡性。一个开放的,充满活力的产业集群系统,其内部经常会出现不均衡现象,系统的原有均衡被破坏,通过系统的涨落达到新的均衡,这时的产业集群系统就演化成一个新的系统,而且更加有具有活力。因此,产业集群内的各种平衡是一种的动态平衡,当新的增长因素(如新技术、新产品)出现后,将主动打破原有的平衡,建立出新的产业集群的系统结构,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性就会伴随着系统的动态、均衡调整过程不断地产生。
三、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涌现”与产业集群特性的关系
1.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性与产业集群的深度和广度关系
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现象可以来自于很复杂的产业集群创新系统结构,也可以出自相对较简单的产业集群创新系统结构。在对产业集群创新的实证研究时发现,产业集群创新的整体“涌现”性与产业集群的深度和广度有关。产业集群的深度是指产业集群的质量,包括了产业集群中企业的质量(如员工素质、生产效率、企业文化、企业科技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等),相关服务组织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它们之间的协作关系强度等。产业集群的广度是指产业集群覆盖的范围,即指产业集群内企业数量、规模以及按照产业价值链的协作范围。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创新“涌现”是和产业集群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的,产业集群深度越深,广度越广,“涌现”现象的规模越大和数量越多。
2.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和产业集群的生命阶段的关系
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还在产业集群的生命阶段(产业集群的孵化、培育、升级、成熟、衰退)有不同的特征。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发展是一个过程,由开始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业集群创新结构相对简单到一个规模庞大复杂的产业集群创新体系,“涌现”现象始终存在。“涌现”也同样是一个伴随发展过程,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也会由小到大,由简变繁。在产业集群的孵化和培养阶段,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创新的“涌现”相对少些和薄弱些,但发展的速度较快;在产业集群的升级阶段,因为发展迅速,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创新的“涌现”显著增多;在产业集群的成熟阶段,产业集群处于稳健发展时期,实力雄厚,其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创新“涌现”性最强,最活跃;在产业集群衰退期,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创新能力和行为大大减弱,“涌现”现象也越来越稀少。
四、促进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的举措
1.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是会重复发生,具有规律性。在产业集群创新的“涌现”生成过程中,会不断生成大量的结构和模式。这些结构和模式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不变,而且可以重复发生作用,产生重复的“涌现”现象,因此“涌现”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理解和掌握的。人们就要利用“涌现”的重复规律性,及时总结创新成功的经验,充分利用创新资源,遵循创新成功的路径,少走弯路,就可以提高创新效率和效益。
2.产业集群创新联盟网络的“涌现”有层次性。有相对低层次的“涌现”,才可以生成高层次的“涌现”,因此,首先要做好单个企业的局部的创新联盟网络的创新工作,才能形成更高层次创新“涌现”。在高层次创新“涌现”条件具备时,则要将重点放在协同创新的机制发展上,创造更高层次的创新成果。
参考文献:
[1]张贵.催化与涌现:产业创新模式的新探索[J].科学进步与对策,2012(9):56-60
基金项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YBB091;湖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启动项目,项目编号:11118;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7YBB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