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海
年前回乡,从村东到村西,我没有遇见一个人。陪伴我的是妹妹家的大黄狗虎子。这家伙勇猛刚烈,去年初秋,一群野猪在村里晃悠,它曾孤身迎战。我刚到村口,它就一溜烟似的奔了过来,立起身子,前爪搭在我的肩上,那温软的舌头,在我身上乱舔。
几乎所有的人家都是铁将军把门。有的门锁已是锈迹斑斑,门前的晒衣篙是空荡荡的,猪圈敞开着,庭院里杂草丛生,看来主人已离开多时。当然,大多数人家的门前是晒着衣服的。或白或黑,或灰不溜秋的一两件裤褂,在风中微微摇晃,只是不见亮丽的色彩。我多想看到裙子啊,有了裙子,就有年轻的女人、姑娘或女孩,小山村就有那脆朗朗的笑声,就有甜丝丝的歌声。可是,我居然寻不着一件裙。
从村东到村西,看不到那抖着红红鸡冠打鸣的大公鸡,看不到那摇摇晃晃的鸭呆子,看不到那伸长脖子、哑着嗓子叫唤的大白鹅,更看不到由鸡婆领着叽叽喳喳的小鸡……我只看到两只老鹰僵硬着翅膀,在低空中盘旋又盘旋,最后失落地飞远……
从村东到村西,我看到了一头牛。是头老牛,在自个儿吃草。它那摇晃的尾巴,那“嗞咯嗞咯”的吃草声,让我感到莫名亲切。
撂荒的田野里,满是芭茅、丝茅草、猫耳刺,都在五月的阳光下疯长。我在发呆,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人在叫唤我的乳名,回头一看,满面喜色的堂叔正朝我走来。堂叔忙着去犁田,他告诉我,那老牛是从邻村租来的,没有时间陪我。他执拗地把钥匙塞给我,让我去他家歇息。他说,晚上我们叔侄俩痛痛快快地喝几盅。
晚餐很丰盛,堂叔几杯酒下肚,话匣子打开了:“都走啦,都到城里拣金子去了,先是男人们去了,后来女人们也跟着去了,现在连孩子们也去城里读书了。村子空了,学校也空啦,我们村子,原先有两百多人啊,只剩下不上四十个男老女老在家看窝啦。去就去了呗,还都不想回来了。”说到这儿,堂叔一仰脖子,满满的一盏酒喝个精光。
堂叔叹息、摇头,我劝他也去城里住,他说:“离不开啊,我那胞衣罐还埋这块土地里呢!”故乡有个习俗,毛孩的胎盘都要用瓦罐装着,埋进地里的。堂叔所说的“胞衣罐”,就是一个人的根啊!
“我们老了,不中用了,起早贪黑,没能把祖宗留下的这块地侍弄好,栽树的栽树,撂荒的撂荒……我们老了,村庄也老了。”他忽然哭了起来,“城里干吗要做那么多房子呢?能当饭吃么?都去做生意,做谁的生意呀?”
堂叔的话音含混不清,但字字句句我都听得分明。我陷入了沉思。我想起了一位朋友,他在大城市打工发迹,买房落户了。他说,住在那摩天大楼上并无喜悦,而且心里越来越不踏实,一想起家乡荒芜的田地,就觉得大楼在摇晃哦。是啊,离开土地的农民,自然是飘在空中的风筝柳絮了,心里怎么会踏实呢?
夜并不深,山村却早早地睡去了,就像一个沉睡中的老人,没有一点儿声息。从村西到村东,我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大黄狗的喘息声。那充天塞地的蛙声呢?那“萤火虫,低低飞”的童谣呢?那“五月石榴红似火,六月荷花铺满塘”的山歌呢?都哪里去了?
好美的山村,好寂静的山村。美得让我心疼,静得让我害怕。空村,荒村,我那垂老的故乡啊!
[感悟]那曾经温馨和谐的故乡如今萧条寂寞了,那曾经溢满活力的故乡如今老态龙钟了,那曾经支撑故乡人的精神家园如今崩塌失落了,跟随着作者的脚步,我们似乎聆听到他发出的深深叹息。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选择离开故乡,去城市淘金发展;如堂叔一般的老人们对传统对故土深深依恋,依旧留守在农村。无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时代的冲击都令他们迷茫困惑,不知道未来在何方。在社会的变革时期,乡村如何正确生存与发展,如何解决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确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啊!文章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白描的写作手法,将生活的本来面目呈上笔端,情感真挚,朴素深沉,在平静的叙述中反映出深广的忧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