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元时期全真教的善恶观念

2013-04-29 21:33李洪权
求是学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全真教佛教

摘 要:金元战乱时期,传统社会伦理遭到严重破坏,各种恶行屡见不鲜,引人归善遂成急务。难能可贵的是,具有浓厚儒家色彩的全真教,自觉地宣扬善恶观,劝导人们向善止恶。全真教在善恶观上主要是糅合儒释道三家,重点是援引佛教的善恶观,其主要目的不在于理论创建,而是注重于善恶的实践性。其主旨就是引导人们放弃杀盗,摈弃欲望,甚至希望人们逆来顺受,企图以此化解那个时代所充斥的仇杀和叛逆。这种消极的思想,对人们的反抗斗争当然是一种精神枷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社会教化作用。

关键词:金元时期;全真教;善恶;佛教

作者简介:李洪权,男,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师,从事金元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5-0170-07

人性善恶问题是中国古代人性学说的中心问题[1](P78),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探索道德起源问题时无法回避的哲学命题。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思想家们从人的自我认识出发,主要从理论而非实践层面来思考善恶问题。也有例外,即把善恶问题与实践密切联系起来,以期直接作用于社会伦理,最显著者莫过于金元时期全真教对善恶观念的宣扬与敷化。全真教的这种观念价值取向,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它与女真、蒙古突入中原所造成的伦常崩解有直接关系。在战乱中,各种恶行轮番上演,元好问叹曰:“适当斯时,人情甚不美,重为风俗所移,幸乱乐祸,勇斗而嗜杀,其势不自相鱼肉,举六合而墟之,未艾也。”[2](P471)这种社会心态表明,传统的伦理道德几近解体,不复存在规范人伦的社会功能。遭逢其时的全真教,对此并未置若罔闻,而是利用教内儒士云集的条件,广泛宣扬善恶观念,劝善止恶,以导人恢复人性的常态。总体来看,全真教在善恶问题上基本没有形成自己的新见解,但却有着强烈的时代特征和突出的实践色彩,值得系统探讨。这个问题尚无专文论及1,本文不揣谫陋,试作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思想来源:善恶报应论

全真教虽属道教一脉,但其公开主张道释儒 “三教合一”,教祖王重阳(1112—1170)宣称:“三教者,如鼎三足,身同归一,无二无三。三教者,不离真道也,喻曰:似一根树生三枝也。”[3](第25册,P802)全真教的这种门风,流衍甚广,后继者往往兼取道释儒而传教,并无滞碍。明白这点,全真教在宣扬善恶观念时语涉道释儒“三教”,就不会让人感到意外了。总起来看,为广敷教化,金元时期全真教在宣讲善恶观时既采用道教的“承负”说,也吸收儒家的“人性”论,当然,更多的是借用佛教的“善恶报应”论,这是构成其善恶观的主要思想来源。就现有资料看,在全真教发展的早期,教团骨干有关善恶问题的认识,几乎都围绕佛教的善恶报应论而展开,这里我们以此为基点进行论述,以见全真教善恶观之渊源所在。

道释儒虽都有关于善恶问题的理论认识,但从社会效果看,佛教的善恶报应论无疑是止恶从善的最方便法门。[4](P45)佛教认为善恶有报,善因结善果,恶因结恶果,因果轮回,无人能逃此律,其社会影响也最为深远。全真教没有放过这一优势资源,而是尽可能地借用。从零星史料判断,在善恶问题的认识上,王重阳受佛教的善恶报应说影响极深。《重阳真人金关玉锁诀》中说,修行之法包括“先须持戒,清静,忍辱,慈悲,实善,断除十恶,行方便,救度一切众生,忠君王,孝敬父母师资”[3](第25册,P802);成为最高级别的“仙”即“天仙”需要“孝养师长父母,六度万行方便,救一切众生,断除十恶,不杀生,不食酒肉,邪非偷盗,出意同天心,正直无私曲”。[3](第25册,P802)这里提到的“十恶”,本佛教用语,也称“十恶业”、“十不善道”,它是针对“十善”、“十善业”、“十善道”而言的,佛经在阐述善恶报应问题时经常提及。“十恶”指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反之为“十善”。犯此“十恶”,或下地狱,或为畜生,或成饿鬼;如转世生人,也有短命、多病、贫穷等恶报。[5](P620-621)王重阳在弘教时一再强调“断除十恶”,实是借用佛教关于善恶报应论的因果律,导人止恶从善。王重阳创教突出强调这种戒制,这对刚刚经过宋金易代时遭受血腥战争荡涤的中原社会来说,具有更为特殊的时代意义。

王重阳弟子、全真教第三任掌教谭处端(1123—1185)对善恶问题的理解也秉自佛教,这在《水云集·示门人语录》中表现很明显。他直接引用佛教《大乘起信论》里“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3](第25册,P852)的说法,认为人性恶的根源来自“有心”。“何为有心?盖缘众生有贪嗔痴三毒孽、无明心。”[3](第25册,P852)谭处端此说带有浓厚的佛教意蕴。佛教认为,贪欲、嗔怒和愚痴这三种毒“心”是导致众生作恶的主要精神根源,人类所有的仇视、纠纷乃至战争等一切恶行均由此而生,只有“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才能净化心灵,圆满幸福。在谭处端看来,“贪嗔痴三毒孽”其实也是“无明心”,它是产生“不善心”的根源。所谓“不善心”,是指“一切境上起无明心,悭贪、嫉妒、财色心,种种计较,意念生灭不停”,只有“降伏除灭众生不善心,要见本来父母未生时真性”,才能跳出生死轮回,步入天堂。[3](第25册,P852)很显然,谭处端主张清除意念中的贪、嗔、痴等“三毒孽”,实与其师所引“十恶”一样,都是利用佛教久已成熟的说教警悟世人,引导人们消除作恶的心理根源。

在全真教早期骨干里,全真教第四任掌教刘处玄(1147—1203)的善恶观念值得特别注意,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其门人编录的《长生真人至真语录》中。关于善、恶的界定,刘处玄说:“善者,方圆曲直应物而顺于人也。”“恶者,人之不肖也。”[3](第23册,P708)可见,在刘处玄这里,善、恶的标准变得非常简单,只要人的思想、行为顺应人道,即可归于善的范畴,反之就是恶。但这样的说法显然过于笼统,所以刘处玄对善又进行了详细分类:“不生万恶则谓之真善也;不著万物则谓之清善也;达理则不读万经,则谓之通善也;达妙则不穷万化,则谓之明善也;不害万形则谓之慈善也;不厌万浊则谓之应善也;不非万人则谓之德善也;不求万有则谓之道善也;不起万私则谓之公善也;不忘万慧则谓之常善也。”[3](第23册,P708)这十类具体的善,如果和佛教的“十善道”相比,颇有暗合之处,基本涵盖了向善的主要途径,具有很高的实践价值。特别是“不生万恶”、“不害万形”、“不非万人”、“不求万有”、“不起万私”等规定,对当时人们向善的品格修养尤具指导意义。

实际上,刘处玄向善止恶的说教,也主要来自佛教的善恶报应论。刘处玄根据这种观念,认为“人之生纵其恶,则死沉于恶道轮转也”,“人之生不修其福,则死沉贫贱轮转也”。[3](第23册,P713)可见,今生纵恶是死后轮回到“恶道”的前因,今生不修道也是来世轮回到“贫贱”的前因。他还说:“常恶者积愆也,常善者积德也,有愆则阴苦也,有德则阳乐也。”[3](第23册,P717)意谓常作恶的人要遭受“阴苦”,而常行善的人则可享受“阳乐”。这类说法,明显是对佛教善恶报应论的另一种解释。不过,刘处玄对佛教的善恶报应论也有发挥,他把古人敬畏的“天”作为惩恶扬善的最高权威,从而把佛教的善恶报应论和儒家的天人感应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增加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神秘色彩和无穷威力。这种由天执行的恶报,比佛教的因果律更直接,更易产生威慑的力量,这类说法当能给时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以王重阳、谭处端、刘处玄等为代表的早期全真骨干,在宣传善恶观念时并未刻意构建属于本教的理论体系,而是主要借鉴佛教之成说,略加拓展,广泛宣扬,目的主要在于急时代之所需,导人恢复常性,重建社会伦理。随着蒙古侵入中原,全真教因缘际会,深受蒙古贵族的崇奉而烜赫一时。面对比宋金易代之际更加凶险的社会环境,全真教在早期骨干奠定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善恶教化,但其思想主旨却发生了某些改变。

二、思想主旨:劝善止恶

在全真教发展史上,第五任掌教丘处机(1148—1227)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他在金元之际的纷乱世局中,权衡利弊,最终选择蒙古作为政治靠山,为全真教臻于鼎盛打开了方便之门。但同时,由于蒙古军队嗜杀成性,动辄屠城,中原地区兵连祸结,人心叵测,全真教初创前不久的社会惨象再次出现,它依然面临着伦理失序的老问题。如果说,全真教的善恶教化在金代是大兵之后导人归善,那么,在金元之际则是兵燹之中止人作恶,这个主旨,决定了全真教在善恶观念上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全真教宣讲善恶观最著名的,首推丘处机,其事例当然是人所熟知的雪山讲道。本来,丘处机对善恶问题似不太关心,其诗词集《磻溪集》所及绝少,从蛛丝马迹看,他也利用佛教善恶报应说讲善恶之道,如“深信皇天辅德,善因恶果分明”[3](第25册,P837)诗句,可证。在为成吉思汗讲道时,丘处机有“行善进道,则升天为之仙;作恶背道,则入地为之鬼”[3](第3册,P387)的说法。但丘处机讲道的对象不是一般人,而是当时威震四海的蒙古大汗,善恶报应论在他这里必须改变,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下地狱,虽然成吉思汗其时已杀人无数。为此,丘处机说:“帝王悉天人谪降人间,若行善修福,则升天之时,位逾前职;不行善修福,则反是。天人有功微行薄者,再令下世修福济民,方得高位。”[3](第3册,P387)意即帝王如果行善,则最后既升天又升职;如果不行善,即所谓“功微行薄”,虽可升天,但职位有所降低,来世还当帝王。可见,全真教的善恶报应论并非具有普适性。这种为帝王设计的善恶报应说,是丘处机专为成吉思汗量身定制的,这对成吉思汗青睐全真教,当有重要作用。

丘处机的弟子、全真教第六任掌教尹志平(1169—1251)比较关注善恶问题。尹志平的善恶观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认同孟子的性善论,二是承认佛教的善恶报应说。尹志平主张性善论,实际与他修道时所强调的“真性”、“常性”或“本来之性”密切相关。正如学者所说,这种真性、常性或本来之性是五行不到处、父母未生前的状态,其本质是真空,并有“光明”存在。[4](P109)这个“光明”是真性的客观反映,“光明大则性大,光明小则性小”。[3](第33册,P175)而使“光明”显现的途径,就是炼就“平常心”。尹志平说:“平常是道也,世人所以不得平常者,为心无主宰,情逐物流,其气耗散于众窍之中。”[3](第33册,P155)因此,只有像孟子所言以“志”帅气,“不令耗散,则化成光明,积之成大光明”。[3](第33册,P155)显然,“光明”作为真性的重要标志,其本质是与善相通的,因为爱境物欲的熏染才使它蒙蔽不明,而这正是产生恶的根源。至此,我们可说,在尹志平这里,善就是真性,恶就是欲望。

那么,如何趋善避恶?尹志平认为,恶善犹如阴阳,是相依而存的矛盾体。但向善还是向恶,则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对此,尹志平从心志角度提出两种方法:一是心存“慕善恶恶之念”。他说:“凡称人善,己慕之;称人之不善,己恶之。慕善恶恶之念,既存于心,必自有心去取者。行之有力,则至于全善之地。”[3](第33册,P155)二是“自辱自耻”。他说:“前辈修行,尘尘刹刹,体究念虑,觉一念恶则必自陈说于人,使自辱自耻,冀不复生于心。”[3](第33册,P166)通过意念来控制和剔除恶的念头,是尹志平在宣扬善恶观时独具的特色。

但尹志平从善恶角度施以教化,其主要根据还是佛教的善恶报应论。他认为,人生的现实都是命中注定的,强求不但无益,还可能积成恶业,实际这是劝导人们放弃对各种欲望的追求。更严重的是,在追逐欲望中所产生的恶业,早晚要遭到报应。用尹志平的话说,就是“善恶皆有还报……小逆小顺,尚必还报,果有损人害物之恶,岂得无报?”[3](第33册,P171)据此,尹志平认为,现世苦难是“还宿债”,是前世种下的苦果。他甚至说:“凡人无故遭人欺罔困辱,或至杀害,莫非还宿债也。”[3](第33册,P161)这种不近人情的说法可谓荒谬至极,但却体现了尹志平的另一番苦心,即把现世的苦难归因于前世,以缓解乱世中人们之间的对立情绪,否则社会就永无宁日。这是尹志平期望社会安定的一种消极无奈的思想。

与尹志平论善恶兼取儒、佛两家不同,全真名道王志谨(1177—1263)对善恶的理解是道、佛杂用,其核心仍是借鉴佛教的善恶(因果)报应论。王志谨对善恶的定义非常简洁,在回答“如何是善恶”的问题时,他说:“一切好心皆为善,一切不平心皆为恶。”[3](第23册,P731)何谓“好心”,何谓“不平心”?王志谨并未做出解释。综合《盘山语录》中他对“心”的认识看,“好心”即“真心”,“不平心”即“尘心”。他所说的“真心”具有这样的特性:无始无终,非有非无,生天育地,主宰万物。[3](第23册,P731)显然,这种特性和道教所说的“道”属于同一范畴。从这点来说,“真心”就是“道”。可见,在王志谨这里,合于道者就是善。但由于“常人之心依着万尘,蒙昧不明”[3](第23册,P723),遂使“真心(道)”隐蔽不现,变为“尘心”,这就是恶。王志谨从“道”的角度规定善恶,实际上是给善恶问题披上了一层宗教的外衣,这为他进行善恶的教化提供了极其方便的凭借。

王志谨的善恶观也是依靠佛教的因果报应论建立起来的。因此,当有人问“未来托生之事”时,王志谨明确说道:“人生一世,随情自造,成个来世底模子,作善底造下个善模子,作恶底造下个恶模子……先有此性,便有此物,谓如狠毒者为蛇,悭吝者为犬,淫杀者为豕,贪暴者为狼,大概皆类此。”[3](第23册,P732)可见,今生已把来世的“模子(性)”确定,托生时就得照此转世。这对当时狠毒、淫杀、贪暴的人来说,不啻是一张咒符。但对现世中受苦受难的人,王志谨和尹志平一样,也用“宿债”论来消弭人们内心的仇恨情绪。他认为现世的苦难“皆是前因所结旧冤现世要还,须当欢喜承受,不敢辩证,承当忍耐,便是还讫;但有争竞,便是抵债不还,积累更深,冤冤重结,永无了期”[3](第23册,P721)。为消除“宿债”,连苦难也得“欢喜承受”,这种极端的逆来顺受的观念,最终只能起到消磨人们意志的作用。

在王志谨的因果报应论中,天堂、地狱分别是行善、作恶的最终归宿。他所构建的天堂、地狱是这样的:“天堂者阳界,主善主福;地狱者阴界,主恶主祸。”[3](第23册,P730)根据他所描述的情形,天堂(阳界)的状态是清静、明晰、全善的,而地狱(阴界)的状态则是黑暗、肮脏、苦恶的。但在王志谨看来,善恶因果的报应并非不可避免,为此,他提出了“阴阳壳”理论。“如何是阴阳壳?但凡心上起一毫头许私邪利欲恶念,便属阴壳;有一毫头许善念,便属阳壳。在阴则有恶报,在阳则有善报。若曾炼心,体如虚空,亦无善亦无恶,无丝毫挂碍处,作主得,则祸福着他不得,因果挽他不着,便是个出阴阳壳底人也。”[3](第23册,P732)这里的阴壳和阳壳,与上面所提到的阴界和阳界属于相近的概念,它们分别是恶念和善念的总归宿。只有通过修道炼心达到“体如虚空”的境界,即既无“真心”(善),也无“尘心”(恶),则善恶因果都与他无涉,这样他才能超越阴阳的界限,从而也就不受天堂或地狱的限制。根据这种理论,王志谨认为,世俗的人不但绝无跳出阴阳壳的可能,而且因尘心太重,最后都得下地狱。他说:“在家之人,未曾有一善念在心,十二时中只是图财图利,汝死我活,坑人陷人,一片无明黑暗业心,则堕在阴阳壳内,阳道上也去不得,怎生出得阴阳壳?便待要无罪福,无因果,不亦难乎?汝自造下,怎生避得?所以低头合眼,教他阎老理会去也。”[3](第23册,P732)世俗之人因恶念缠身,最终都要被阴壳的“阎老”收去。这对当时“图财图利,汝死我活,坑人陷人”的社会现实来说,这种有恶念即下地狱的说法,多少总能起到些遏制的作用。

王志谨的弟子姬志真对善恶问题的看法,基本上是顺着其师的思路加以发挥,他也采用佛教的因果报应论和宿命论来劝导人们去恶向善。他有《天网》诗说:“天网恢恢不可欺,冥途黯黯卒难知。善因恶果因心造,地狱天堂各自为。饿鬼傍生贪里得,淹魂滞魄性中痴。劝君绝早寻归计,限到临头悔后迟。”[3](第25册,P380)这里的“天网”和“冥途”应指“良心”和“邪道”。“良心”种善因,上天堂;而“邪道”则结恶果,下地狱,沦为饿鬼傍生和淹魂滞魄。以诗词劝人归善是全真教惯用的方法,但论明晰、简洁、深刻,则非姬志真莫属。他的《云山集》里有不少类似《天网》这样劝善的诗词,立意也与此相仿佛,其旨趣,无非是希望人们少作恶,多行善。姬志真的这种看法,与我们前面提到的宿命观一样,都是消极的人生观。它和因果报应论一起,共同起到了麻醉人们精神的作用。

三、社会作用:化俗从善

全真教对善恶问题的关注当然有其传道的需要,但它的最终指向,实则在于引导世俗人们行善而不作恶,试图以此化解那个充满矛盾和仇视的时代所出现的各种恶行。女真、蒙古初入中原时,北方地区连遭浩劫。金兵烧杀抢掠,破坏性极强,“所过皆残破,其所得汉人并削发使控马荷担,得妇女好者掠去,老丑者杀之,自京师至黄河数百里间井里萧然,无复烟爨,尸骸之属不可胜数”[6](卷36)。而蒙古军的暴行,尤为酷烈,“凡二十余年,数千里间,人民杀戮几尽,其存者以户口计,千百不一余”。[7](卷17)这种情况,身历其境的全真高道姬志真(1192—1267)有切身感受:“曩者国朝初兴,天兵暂试,血流川谷,肉厌丘原,黄钺一麾,伏尸万里,马蹄之所及无余地,兵刃之所临无遗民,玉石俱焚,金汤齑粉。”[2](P588)社会秩序如此混乱,致使许多拥兵自重者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人性几至泯灭。在这种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全真教,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善恶教化,实是契合了时代的需要,因而发挥了一定的社会作用。

早期全真道士在传教时,多以化世为己任。元世祖时人程巨夫说:“金之季(初),王重阳起咸阳,为天下全真教祖,马钰、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等为之徒,隐显变化,震撼于秦陇燕齐晋魏之间,人皆以为仙。征聘之使,联鞅结骑,尊敬宠信,贵贱罔问。所过贪者廉,暴者慈。”[2](P712)使贪暴变廉慈,其实就是使人性由恶向善转化。早期全真家之能“震撼于秦陇燕齐晋魏之间”,乃因为他们“导黎元之善气,噫大块之和风,破群蒙旷劫之重昏,觉有识多生之大梦”。[8](P10)以“善气”、“和风”来化解“重昏”、“大梦”,实质上也是以善化恶。而“导黎元之善气”,更是直接指出全真教劝善的广泛性。

其实,不仅这些教团骨干,其弟子也把引人从善作为修道之要务。据《终南山重阳宫碧虚杨真人碑》记载:杨明真素以特立独行著称,“似狂似痴,不羁世教……至于恶声恶色,人所易动,师则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他与人接触恪守“琢磨谴诃之训”,“有愿受度为弟子者,必厉色疾视,而以所执拐杖殴之数下,能忍则受之,察其□有难色,则麾之”。这种处世之道,对拓展教门或有妨碍,但却“以是而屈公卿,以是而格强暴,其为教也至矣”。[9](第28册,P3-5)可见,杨明真虽为人严苛,但在“格强暴”即引人戒恶方面,还是显示了他“为教”的善意。而丘处机在关中招收的女真道士蒲察道渊,不仅对当地的“国朝贵族”以“爱民崇道之语教之”,还致力于对一般民众施以善恶报应的劝谕:“里人无赖恶少辈,师以祸福之报劝谕之,不数年,其俗丕变。”[2](P627)

尹志平和王志谨对善恶问题在理论上有所阐扬,同时还身体力行,尽可能把有关善恶的教化落到实处。尹志平是1227年开始掌教的,此时的全真教上达蒙古汗廷,中及地方权贵,下至黎民百姓,影响无处不在。而尹志平又特受道俗敬重,“学徒遍四方,观宇满天下”[2](P689),因此他无论对教徒还是对世人施以教化,其效果自然非他人可比。如元太宗八年(1236),尹志平赴晋陕弘教,“师德望既隆,所至风动云委,吏民瞻拜,至凶悍无赖辈,皆感化弭服”;他途经太行山时,“群盗罗拜受教,悉为良民”[2](P567)。且不说这里的“盗”是否为铤而走险的普通百姓,但仅从这些人愿意由盗而民这点看,尹志平确有“所过者化,所言者从”[2](P538)的威信。一位宗教家对世俗人们的影响竟至于此,这在当时是非常少见的。

王志谨是全真教里“不看书”的高道,但他“所行皆合事理,所言唯真实语”,在教内外享有很高的威望。不过元代翰林学士王鹗曾对王志谨的传教有所疑惑,而王志谨的解释则充分显示了这位宗教家的劝世情怀。王鹗的第一个疑惑是:“师年八十,宜深居简出,坐以传教,使问道之人香火来,不亦重乎。顾区区普受人请,车无停辙,人无宁迹,毋乃涉于轻易耶?”王志谨回答:“渠书生也,凡在交际,宜有分别。我全真者流,不敢失前辈遗躅,富贵者召之亦往,贫贱者召之亦往,一日十请亦往,千里来请亦往,急于利人,所以不敢少安以自便耳。”王鹗的第二个疑惑是:“师所至,日书法名,不知其数,不询其人,不考其素,其中岂无恶少博徒,无乃为累乎?”王志谨则回答:“全真化导,正在此耳。使朝为盗跖,暮为伯夷,则又何求。虽千百一人,亦化导之力也。”可见,王志谨不分富贵贫贱,一视同仁,唯求广施教化。特别是“恶少博徒”这类恶人,他认为更是全真教化导的重点。对王志谨的这番言论,王鹗“闻之喜甚,知师之心,天地之心,父母之心也”。[2](P563)王鹗以“一代宗师”许之,确是实至名归。

当然,从广泛性来说,散处北方各地的全真教徒才是劝导世人弃恶从善的真正主角。他们居处一地,化导一方,有时对扭转当地的风气还是相当有帮助的。这正如《新修玉真观记》所说:全真教“所处之地,一方靡然,莫不向风慕化,易庸惑为高明,革凶为良。荒旷之野,新而为灵坛福地,俾远近之人有所瞻仰依归,其为善之念,皆感发于胸中而不能已,此自然之道尤有益于世者也”[2](P671)。这里所说的“自然之道”,当然是指全真教而言。全真道观附近的人们因受全真教的影响,“向风慕化”,以至感发善念,这在时人看来,是全真教“尤有益于世者”的表现,这种认识是很深刻的。因为,全真教在有些地方确实起到了“有益于世”的作用。

据李道谦《终南山圆明真人李练师道行碑》记载:李志源于金末出家后,因兵乱影响,先后在邠州玉峰观、洛阳长生观、东阿栖真观和赵州悟真庵修道,元太宗十年(1238)定居终南山重阳成道观。志源虽迁移频繁,但无论在哪他都专心修道,提携后进:“(志源)终日块坐,殆若与世相忘者,及其即之,而饮人以和,使人自有所得。其教诱后进,又能随其根性高下,各有所发明,无非颐神、毓气、诚意、正心之要。虽髫童之愚,所为不道,亦未尝以恶言斥辱,但以善恶罪福之报方便启导之,必使心自惭服,以驯其化,其成就于人者如是。”[2](P607-608)李志源“教诱后进”虽有高下之别,但没有遗漏,即便“髫童之愚”也施以“善恶罪福之报”这种较低层次的教化。可见他和王志谨一样,教化的目的也是想使尽可能多的人去恶复善,“以驯其化”。

全真教徒在善恶问题的实践上具有相当的自觉性,因为当时的环境不容他们袖手旁观。如卫州胙城县灵虚观的建立就说明了这一点。胙城位于开封西北,金朝迁汴后它“厄为京师北门”,这里遂成了南北必争的战略要地。金天兴元年(1232)蒙古攻陷开封后,这个地区随即变成了人间地狱。在李志全看来,这里的人性之恶已达到极点,如果不在此处化恶成善,则自己到哪里施行教化都失去了意义。因而他决定在此建观以立教度人。“于是玄风一扇,比屋回心,贪残狠戾,化而柔良,津人跋俗悔过受教于门者,肩相摩而踵相接矣。凶焰燎原,扑杀心于已炽,慈航登岸,夷天险为坦途。”[2](P564)应该说,当时民众奔窜于兵戈之间,无所寄托,而全真教又“能脱人于忧辱”[2](P659),所以民众摩肩接踵地“受教于门”,当然首先是为了避祸;但进入教门后他们必须遵守全真教的教制、戒律,也就是必须“跋俗悔过”,这又使他们不自觉地接受了全真教的教化。因此,对金元之际的许多人而言,他们接受教化不是服膺全真教本身,而是为时所迫,不得不然尔。但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从效果来说,当时的民众所受到的这种宗教教化,有时是世俗的力量难以达到的。据《栾城县太极观记》载:金朝末年,真定路西元州的官吏请全真师孙志觉来此建观传教,究其原因,用当时官吏的话说:“是邑久罹变故,土俗愚冗,吾来莅政,已及周期,而民尚未知化。顾不有性行纯懿者相观而化之,则孰知迁善之义哉!”[2](P600)世俗官员不能使民“知化”,竟请全真道士建观传布“迁善之义”,这充分体现了全真教在去恶复善的教化方面所具有的独特功能。由此看来,全真史料中颇多类似“武夫悍卒,幽闺妇女,山野鄙朴之民,莫不稽颡礼谒”[2](P499)的表述,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夸赞之辞,而是具有相当的可信性。

关于全真教对民众进行善恶教化的问题,耶律楚材所作的旨在攻击丘处机的《西游录》记曰:“甚哉生民之难治也。速于为恶,缓于从善。急导之以善道,犹恐不悛其恶,何况迁延而有所需者乎?速以能仁,不杀、不欺、不盗、不淫,因果之诫化其心,以老氏慈俭自然之道化其迹,以吾夫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名教化其身,使三圣人之道若权衡然行之于世,则民之归化,将若草之靡风,水之走下矣。”[10]这是说,针对生民“速于为恶,缓于从善”的特征,只有将佛教的因果之诫、道教的自然之道和儒家的纲常名教三者全方位地结合起来,才能使民众弃恶从善,靡然归化。而全真教恰好三者兼备,所以它的善恶教化才给金元时期的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早在金大定末期,时人就发出了“全真之教大矣哉”的慨叹,因为在时人看来,当时的社会“人性渐殊,道亡德丧,朴散纯离”,亟需恢复正常的人性。幸而全真教应时而出,作各种文集“散落人间”,教人以恬淡,引人以虚无[3](第25册,P689),其恢复人性的贡献不可谓小。百余年后,即元皇庆年间还有人说:“至近代,重阳祖师复以全真启教,挈人于善。皆以黄老为宗师,清静无为,贵慈尚俭,施之于天下,有家给刑措和平简易之功,非特止于修炼一身而已。”[2](P747)如此看来,尹志平说在世道衰微、人欲无穷的情况下,重阳祖师为“复其常性”,特设教以“拯救之”[3](第33册,P161),这样的话并非是教内喝彩,而是确有相当的真实性。

参 考 文 献

[1] 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2] 陈垣.道家金石略,陈智超,曾庆瑛校补[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

[3] 道藏[M].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

[4] 王月清.中国佛教伦理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 华严经[M].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

[6]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 刘因.静修先生文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 王宗昱.金元全真教石刻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9] 李修生.全元文[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10] 耶律楚材.西游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责任编辑 王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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