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报纸法治新闻出彩?

2013-04-29 00:44孟凌霄
新闻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快餐报纸稿件

孟凌霄

当前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无处不在,法治新闻更是新闻报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如何做好报纸法治新闻,普及法律知识,方式方法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笔者就近年来做新闻报道对法治新闻处理的几点体会及思考做一梳理。

法治新闻以法为本

法治新闻必须立足法律,遵循法律,以法为本。做法治新闻,首先要求记者编辑懂法,且不说要成为法律专家,起码应具备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对新闻价值的正确判断。试想,如果记者编辑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又怎能正确写作编辑稿件?如此又何谈针对某一事件有针对性地向读者去普及法律知识?其次,新闻必须立足法律,要时刻注意不能对他人或单位造成侵权;报道内容要以办案单位审定的内容为准;发表评论以法律为依据,不要误导读者;要注意保护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与罪犯概念不能混淆,少年失足犯罪不能透露其姓名等等,这些都是老生常谈而且是做法治新闻应该注意的最基本的问题。

法治新闻看似简单,实际上并不容易做。对于记者来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治新闻记者,就必须坚持认真学习,热爱记者职业,不怕辛苦。而作为编辑,稿件后期处理至关重要。新闻编辑本就是锦上添花的过程,终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释放新闻正能量。处理得恰到好处,会使新闻熠熠生辉,反之,不但新闻价值不能被很好地挖掘,而且让人读来感同嚼蜡。因此,编辑在这一阶段需要认真加以思考,精准布局谋篇,使法治新闻以“法”贯穿始终,并精彩耐读。

避免做“新闻快餐”

法治新闻应尽量避免做成“新闻快餐”。当前,很多单位有外宣任务,特别是一些公安机关,很多热爱写作的民警或者宣传干事会经常向报社投稿,很多记者在这些通讯员的稿件前头直接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稿了事。这些稿件基本上都是公安机关的简报,只是对新闻事件的简单介绍,报纸机械地搬用这些稿件,可读性自然下降。

这里举两个例子。几年前,包头市发生一起命案,一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短短两天时间,妻子被歹徒杀害,丈夫因难以接受现实跳楼身亡,孤苦伶仃的女儿陷入无尽的痛苦中。记者从这个女儿入手,用细腻的笔法对事件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述,文章情节跌宕起伏 ,深深吸引、打动着读者。《包头晚报》首发后,《北方新报》对此文进行转载,并将标题改为《妈妈被杀爸爸跳楼 吴莎莎的天塌了》。转载后的巧妙之处在于标题的制作,它从被害人一方入手,揪心的场面唤起了读者的高度关注与同情,更让人对犯罪分子深恶痛绝。以上报道避开了短、平的报道模式,详细叙述案情,并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报道层层推进,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当然,避免做“新闻快餐”,并不是对所有新闻都一味放大,而是要仔细斟酌,精准把握,值得放大的题材才进行“深加工”。

勤于借鉴创新

央视一套午间的《今日说法》节目已经持续多年,至今仍备受观众喜欢。该节目的成功之处在于,它选取的都是贴近生活的案例或者关注度较高的新闻案件,采取深入调查的方法尽可能地使案件重新回放,同时请专家说法,并配以点评。该节目之所以能够吸引观众,就因为它有“案”有“法”,观众看了能够从中学到知识,受到启发。实际上,报纸完全可以借鉴其中的一些做法。虽然报纸不可能像电视画面那么直观地播放案情调查,但是专家说法还是能够做到的。目前很多报纸对法治案件进行集锦式报道,缺乏深度和广度,可读性可想而知。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有些事件更是蕴藏着一定的启迪功能。那么,作为记者编辑,在写稿编稿过程中就应该尽可能地把这些东西发掘出来。法治新闻记者不但要勤于跑腿,而且要善于学习思考,在可能的情况下勇于接触案件当事人,并做全方位的调查。而编辑更应该慧眼识好稿,一篇好的新闻素材,一定要不惜力气去打造,这样做出的新闻才更有可读价值。

责任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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