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2013-04-29 18:24雷贵优
中国集体经济·下 2013年5期
关键词:金融对策

雷贵优

摘要:福建省三明市是一个有代表性的集体林区和全国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林业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信贷资金参与林业资源要素配置,因此,林业融资创新孕育而生。2004年,三明市率先在全国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使林业和金融走向互惠共赢的良性发展之路。本方通过回顾总结三明市集体林区改革发展历程及对金融支林的探索,分析金融支持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集体林权改革;金融;对策

三明市地处福建省西北部,全市土地总面积3444.6万亩,全市现有森林面积2645.5万亩,森林覆盖率76.8%;活立木蓄积量1.15亿立方米,竹林储量3.66亿株(其中毛竹3.55亿株)。全市人均林地面积12.7亩,是全省人均水平的2.5倍,是全国人均水平的3.2倍。全市林业社会总产值约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5,成为继冶金产业之后第二个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集群。

一、三明市集体林区改革与发展历程

1.全面探索阶段(1988~1992年)。1988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三明集体林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按照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的三明集体林区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的要求,三明市主要围绕林业的资源、资产、资金、体制等四个方面展开探索。

2.重点突破阶段(1993~2002年)。三明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三明集体林区改革试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主要围绕林业分类经营、林业政企分开、国有森工企业、集体林经营体制、木材流通体制、林业税费制度等问题展开重点突破。1996年,国家林业局确定三明为全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2001年,三明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1999~200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

3.深化推进阶段(2003年至今)。一是改革不断推进。2004年国家林业局确定三明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05年底,在全省率先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林权登记发证2536.2万亩,发证率95.7%,制作发放林权证66.5万本,林权证到户率98.1%,位居全省第一。二是对台合作成为两岸交流的一大亮点。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专业会展,自2005年起已成功举办八届,成为全国四大林博会和全省三大涉农会展之一。三是林业产业成为三明产业的一大支撑。2012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581.6亿元、比增11.1%,成为全市增长最快、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

二、金融支持林改主要探索与成就

2003年开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林农所持《林权证》拥有对应的山地和林竹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与收益权。2004年5月,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使森林资源资产首次成为可抵押的资源。在此条件下,2004年三明率先在全国首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林业和金融走向互惠共赢的良性发展之路。至2012年12月末,三明市银行机构累计发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65.13亿元,贷款余额26.82亿元,支持林业开发约1118.56万亩,居福建省首位。

(一)探索起步阶段(2003~2004年)

1.“林权证”抵押直贷模式。林权所有者以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为质押物,持林权证直接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贷款模式。至2012年12月末,三明市全辖累计发放林权证质押贷款31.77亿元,贷款余额10.71亿元,支持林业开发约476.88万亩。

2.行业性担保公司保证模式。辖区内尤溪县于2003 年底率先在福建省成立了首家林业专业担保公司——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至2012年12月末已累计担保4.03亿元,担保贷款余额1.166亿元。

3.“公司+基金+农户”模式。辖区明溪县组建了50万元红豆杉产业专项担保基金,累计发放担保贷款 235.5万元,有效支持了当地农户种植红豆杉。

(二)推动发展阶段(2005~2009年)

1.开发性金融合作模式。2004年12月,永安市与福建省开发银行签订了信誉额度为1亿元的林业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永安市农村信用联社受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发放林业贷款。截止2012年底,省开发行向永安市累计发放该类贷款2.91亿元,余额1.46亿元。

2.农村信用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模式。2006年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财政按不超过 3‰的月贴息率贴息,目前试点工作已推广至永安、尤溪、泰宁、建宁、宁化和清流等6个县(市)。至2012年12月末,三明市全辖累计发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1.84亿元,贷款余额7831万元,支持林业开发约35.6万亩。

3.“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国家开发银行以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为试点,贷款0.3亿元用于20万亩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间接带动了项目周边6个村镇约4万亩的速丰原材料建设。

(三)深化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

1.建立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尤溪县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在2010年3月挂牌成立了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当以林权抵押的借款人无力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时,通过签订协议,由收储中心向金融部门进行代偿本息,借款人的林权归收储中心所有,规避了金融部门因林权无法变现产生的逾期贷款带来的风险。截止2012年12月末,收储中心对担保公司之前代偿的4笔担保贷款325万元的林权进行了收储,对其中1笔110万元的林权进行处置后收回了资金,其他3笔目前正在进行转让处置。

2.成立林产业专业支行。2011年8月17日,永安市成立了全省唯一一家林产业专业支行——农行永安林产业支行。截至2012年12月末,永安林产业支行自营的涉林贷款余额达8955万元,累计发放1.23亿元,支持林业开发约11.58万亩。

3.引进区外股份制银行资金。2013年永安市引进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及民生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支持林农及林业企业。其中民生银行的合作方案是通过永安佳洁林业担保公司放贷,由60家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民生银行则放贷1亿元到佳洁林业担保公司,再由佳洁林业担保公司将1亿元放贷到各林竹企业。

三、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1.林业与日俱增的资金需求与信贷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农、林企从事林业生产、加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资金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目前主要靠金融机构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难以满足林业发展资金需求。至2012年12月末,三明市全辖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65.13亿元,贷款余额26.82亿元,支持林业开发约1118万亩,仅占林地总面积的43%。

2.金融产品设置与林业生产特点不匹配。林业产业投资周期长,而银行资金来源基本以短期与活期为主,基于资金流动性角度考虑,目前发放的林业贷款主要以中短期为主,与林农、林企的实际资金使用期限不相匹配。且存在资金规模小,贷款手续繁琐、门槛过高,贷款利息、担保费、评估费较高等问题。

3.林权改革配套机制建设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范不配套。一是有些地方林权要素流转市场、林权收储中心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林业经营户出现贷款违约,方便银行对抵押物处置。二是森林保险品种单一,仅开办火灾险,尚未开办虫害险、霜冻险、盗伐险,使信贷风险无法有效转移。

4.林业担保体系建设与林农、林企贷款融资需求不相适应。由于缺乏政策引导,目前三明市除少数县域有成立专业林业担保机构,大部分县域尚未成立专业林业担保机构,其他担保机构也较少介入林业领域,而规模经营的林农和从事产业化生产的林企对贷款担保机构需求十分迫切,亟待解决。

5.金融机构在支持林业发展方面存在不少顾虑。一是由于风险约束机制不健全,且受地方财力限制,尚未建立林业贷款担保基金,部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不愿为林业企业尤其是个体林业贷款。二是贷款期限内,对已抵押的森林、林木、林地仍由林权权利人经营管理,商业银行难以有效监督。三是林业贷款缺乏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给林业贷款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四是缺乏熟悉林业的信贷人员。

四、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集体林权改革的若干思考

1.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林业服务平台。一是完善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以林业市场体系建设为服务重点,积极推进以林产品交易市场、森林资源评估市场、担保市场、收储市场等林权流转市场配套体系的建设,扩大林业要素市场的地区覆盖范围和联网程度,完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功能。二是建设高效、可靠的中介评价机制。加强评估市场规范化建设,建设高效、可靠的中介评价机制,允许具备相关资质的法人或单位参与竞争。三是完善林业信贷担保体系。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更多更有实力的林业专业担保公司、林业互助担保组织,引导其他商业性担保机构为林业融资提供服务,努力构建林业多元化融资担保体系。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林业贴息和林业风险准备金,增加林业小额贷款贴息规模。

2.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增强金融支林能力。一是根据造林、育林资金需求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不断探索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运作模式,提供符合林业生产周期的信贷产品,处理好林木生长周期与贷款期限安排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对林农小额信贷支持,充分利用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平台,争取实现林权抵押贷款的“增量拓面”。二是改进贷款申请、评估、审批和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简化贷款手续,进一步放宽对林木抵押率的限制。三是加快培养金融机构中懂林业专门知识的人才,提高林权审核和林权评估的水平。四是推动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林业重点县加快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3.探索在信贷融资以外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包括上市融资、林业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项目融资、利用外资、信托投资等方式。当前林业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和大量优质的投资项目为林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无疑将会给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林业融资方式的一种现实选择。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基金。林业是福建省重要支柱产业,可以考虑设立海峡西岸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以国有资本为引导,吸收省内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具有合格投资资格的民间金融资本和台湾地区和省内外的大中型企业(含台资企业)参与投资基金,各自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基金股份的一定份额。

5.建立完善的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尽快出台森林保险发展规划,建立政策性保险业务补偿机制和再保险机制,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林业保险补贴试点,出台保费补贴和理赔风险准备金政策,鼓励开发符合林业生长特点和林业企业生产特点的保险险种,逐步建立起覆盖林业生产主要环节、主要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集体林区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探索[N].光明日报,2009.

[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调研报[DB/OL].http://www.smswzys.gov.cn/ktdy/dybg/200904/t20090410_74924.htm,2009.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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