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工科院校学分制实施方案构建研究

2013-04-29 13:48牟占军徐睿琛王清华陈芙蓉杨炳元
教育教学论坛 2013年6期
关键词:绩点学分制学费

牟占军 徐睿琛 王清华 陈芙蓉 杨炳元

摘要:高等学校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势在必行。针对地方工科院校的特点,从学分制实施指导思想、组织机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弹性学制、选课、学分计算、学籍管理、本科生导师制等方面,对学分制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符合国情和校情的学分制实施方案,并付诸于实践。

关键词:地方工科院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本科生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6-0107-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教育篇,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高等学校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势在必行。地方工科院校由于其自身的学科背景和资源限制,在学分制实施过程中较其他综合类院校会遇到更大的困难。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制定一个符合国情和校情的学分制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学分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创新,科学稳妥;各方协力,统筹兼顾;完善条件,整体提高”的基本原则,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健全学分制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学管理运行模式,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管理体系。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组织机构是学分制实施的有力保证

学分制改革涉及招生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与服务、毕业就业等多个方面的配套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全校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要从学校、部门、学院三个层面上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建立组织协调体系,使各部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学校各方面的资源,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实施的全过程,确保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顺利实施。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由教务处、学工处、计财处、招就处、人事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代表组成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组,明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分工与职责,为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提供条件保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小组,制定适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管理。同时在教学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合理配置以适应选课制要求。

三、学分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制的实行,使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教学计划由刚性变为柔性,从而变成指导性教学文件,但即便是指导性教学文件,它仍是学生安排学习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制订一个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分制实施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主要困难就是压缩学时和课程结构的调整。学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主要问题是学时过大、必修课过多,学生没有选课学习的自由度,学习的自主权过低。因此,要遵循“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指导思想,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以选课制为基础,扩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增加学生选课学习的自由度,让学生选择课程、选择学习进程,允许学生跨学科专业、跨年级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兴趣发展,拓宽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三大教育内容,进而构建知识体系。在每个知识体系中都要构建一个或多个知识领域,每个知识领域都要有核心知识单元(即必修课程)和一般知识单元(即选修课程)。压缩学时和调整课程结构,增加实践环节。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学分为21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250学分。选修课学分所占比例至少要大于30%,在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加大实践环节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理工科专业至少要大于40学分,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同时人才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综合教育学分,重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与社会的适应性。

2.学分计算及弹性学制。学分是表征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学分计算与课程学时相对应,原则上,理论教学课程一般每16学时计1学分;授课、练习一体化的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工程训练、各类实习、测绘等集中性实践教学均以每周1学分计;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课外科技、文体活动等获得的创新学分和奖励学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弹性学制。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允许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标准学制基础上,适当缩短或延长修读期限。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修读期限为3~6年;五年制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修读期限为4~7年。学有余力、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提前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可提前按修读期限下限毕业;对在标准学制内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学生,可在修读期限上限规定的时间内毕业。学生在修读中途可以申请休学。申请休学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学校可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的时间计入修读年限。

3.招生及转专业。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各学院在对所属专业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前景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学院可对现有专业进行整合,制定专业大类招生方案,按专业类别进行招生。所有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后,成绩优秀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个人志向,可申请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班容量情况,适度调整转专业比例。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的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及学科基础课程后,可再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及学科基础课程后,通过对专业的了解,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导师指导下,可选择本专业所设的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各专业方向教学班容量以及学生学习表现确认学生的选择。

4.课程选修。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客观条件和自身情况,可以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进程和选择听课方式。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于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课程学校采用预置课程的方式为学生选课,后续学期的课程由学生自行选课。学生对所选课程,可以选择全程听课、部分听课或免听课。选择部分听课或免听课的学生,必须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听课次数、实验次数以及完成作业,方可参加课程的考核。学生可以提前或延迟修读部分课程,但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得低于16学分(毕业班除外)和不得高于36学分;对实行分层次(分级)教学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程,可以选择比培养计划规定层次(级别)要求高的相同课程,但不得选择低于规定层次(级别)的课程;对于两位以上(含两位)教师同时开课的课程,学生可选择任课教师。学生第一次所选的必修课及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学校在下学期初组织补考,课程补考不及格,必须选择重修;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选择重修;非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可选择重修或改选其他选修课程;学生对已学课程取得的成绩不满意,均可再选择重修,以最高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5.课程考核与学分绩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少数课程经审批后也可以采用合格、不合格二级记分制。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在百分制≥60分、五级记分制及格(含)以上或二级记分制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志,学校以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以及学年(或学期)学分累计绩点,来评定学生在某一阶段学习的优劣,并作为对学生进行相关评优、转专业、选择专业方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各种奖励与学籍处理的重要依据。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根据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折算(课程包含实践环节),具体折算办法如下表:

课程权重系数规定如下表:

学年(学期)学分累计绩点为学年(学期)所有学分绩点之和。

6.本科生导师制及学费。学校为每个行政班级选派1名本科生导师。本科生导师在学生选修课程,选择专业以及探索学习方法和探讨就业、职业生涯等方面,给予学生有效的个性化指导。学分制下的学费收缴按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学生缴纳专业学费后即取得注册学籍,缴纳学分学费后方取得选课资格。经济困难的学生缓交或减免学费,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缓交或减免学费手续。

学分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对招生和就业指导方式、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模式、学生综合测评方式、学生班团组织和社团组织模式、学生学费等项费用核算和缴纳方式、教学经费投入渠道和机制、后勤保障与服务方式、教师工作量考核和岗位认定等招生就业管理、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与服务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以保障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顺利实施。经过近一年的实施,我校的学分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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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牟占军,徐睿琛,王清华,陈芙蓉,杨炳元.地方工科院校实施学分制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2012,21(1):82.

作者简介:牟占军,1963年8月出生,男,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高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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